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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镇安县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6-5 10:12:3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2012年是“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关键之年。按照市、县政府2012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为确保完成我县2012年污染减排任务,促进全县社会经济和环境保护和谐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大结构减排力度,以控制增量、削减存量、完成减量为目的,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参与的方式,确保完成本年度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市政府下达我县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为:在2011年的基数上,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2.4%、氨氮排放量下降1.5%、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2%、氮氧化物排放量实现零增长。

三、2012年重点减排项目

(一)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项目。

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项目三个:镇安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投入正式运营、镇安县创盛万头猪场实施污染治理工程、关闭镇安县嘉豪矿业有限公司,以上三个项目到年底可消减化学需氧量496.77吨、消减氨氮45吨,基本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的减排任务。

(二)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项目。

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项目两个:关闭镇安青槐砖厂、在商洛尧柏秀山水泥有限公司实施脱硝工程,以上两个项目可消减二氧化硫22.25吨、消减氮氧化物226.31吨,可完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减排任务。

四、减排措施

(一)切实推进工程减排进度。镇安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已于2011年10月建成通水试运行,2012年6月底前务必要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实现正常运转,县水务局要严格按照污水处理厂竣工环保验收的技术要求和验收程序,逐项对照检查,查漏补缺,完善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后续工作,确保验收工作如期完成;商洛尧柏秀山水泥有限公司要加大环保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公司2012年7月以前完成脱硝设备安装验收并投入运行;各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企业要积极筹措资金,在8月底前将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到位,并与省环保厅监控中心实行无缝连接,确保传输数据稳定、真实、有效。

(二)加强企业日常监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把企业环保准入审批关和项目验收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鼓励企业加大减排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污染源的监测、监督管理,确保重点污染企业稳定达标排放;采取临时抽查、专项督查、日常检查等多种方式,强化污染治理设施的环境监察,尤其是要加大对城区污水处理厂、商洛尧柏秀山公司脱硝工程等一批重点减排项目和重点污染企业、重点流域的日常监管;开展国控重点源监督性监测,监测率要达到100 %;对设施运行不正常的企业应及时纠正并责成其整改,严厉打击偷排、超标或超总量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污染治理设施连续稳定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产业政策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从源头上把好项目准入关,严格控制新上高能耗、高污染项目。新建项目要明确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所占用总量指标必须小于全县完成削减任务后的余量。继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不得降低准入门槛。

(四)大力推行循环经济。继续做好商洛尧柏秀山水泥公司利用铅锌、黄金尾矿替代粘土生产水泥熟料和镇安县回龙砖厂利用黄金尾矿发展循环经济项目的建设,巩固商洛尧柏秀山水泥有限公司、红旗民爆公司清洁生产成果,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使用。在重金属行业实行国控省控的基础上,有条件的企业继续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五)深入开展环保专项整治。以构建“生态文明大县、旅游休闲名县、资源环境强县”为目标,充分发挥镇安优质生态和生物、矿产、水力等资源优势,以绿色生态环境、绿色镇安为主体,大力发展旅游文化,加快完善旅游服务体系,积极开发旅游产品,努力把镇安建成秦岭生态旅游最佳休闲区,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基本要求,突出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资源综合利用。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突破口,以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为重点,坚持部门联合、上下联动,全面启动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和污染治理,特别加强矿山企业尾矿库、危化品、排污口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整治,下大力气解决乾佑河与旬河流域采沙活动水污染、集镇医疗与生活垃圾污染、矿山探采活动中生态植被破坏、非法氰化提金、土法炼汞、违法选矿等突出环境问题,确保我县环境质量稳定改善。

(六)严格减排工作考核。2012年是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的重要之年。县环保局要切实加强对污染减排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不断完善部门间定期联合执法办案制度,认真分析研究减排工作进展和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减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减排工作落实到位。同时,指导、督促各重点减排企业自觉履行减排义务,严格按照县政府下达的环保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规划,夯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环保各项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各镇以及县发改、统计、经贸、住建、公安、工商、电力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镇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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