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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2012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

发布时间:2012-6-1 11:04:5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把污染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立足点,不断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实化监管减排、推进科技减排,明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加大投入、完善政策、落实责任、确保实现2012年度减排目标。
二、减排目标
  按照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做好2012年减排工作的通知》要求,2012年与2011年相比,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减少2%,氨氮排放量减少1.5%,氮氧化物排放量为零增长。据此测算,我市2012年减排目标为:二氧化硫净消减1.94万吨(包括消化掉2011年新增的1.74万吨),化学需氧量净消减183吨,氨氮净消减19.54吨,氮氧化物消减量与新增排放量持平。
三、新增排放量预测
  2012年新增量依据全市“十二五”预测新增量测算,其中,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按照“十二五”预测新增量的20%确定,氨氮和氮氧化物物按照“十二五”预测新增量的15%确定,预计2012年全市新增二氧化硫0.5万吨,氮氧化物0.441万吨,化学需氧量667吨,氨氮51吨。
  (一)二氧化硫。
  二氧化硫新增量采用宏观法进行预测,分为电力、焦化和其他行业测算。GDP、能耗及电力发展规模均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预测“十二五”期间我市SO2新增量共为2.5万吨。其中:
  1.电力行业。
  按照2010年316.8万千瓦装机为基准,2015年规划新增400万千瓦装机,预计新增装机达产240万千瓦装机。煤炭平均硫分按2009年我市火电机组燃煤加权平均硫分1.18%,综合脱硫效率按照90%取值,核算电力行业新增SO2排放量为1.337万吨。
  2.焦化行业。
  按照2010年达产产能863万吨为基准,2015年规划达到3000万吨,预计达产1500万吨(规划产能的50%),故以新增637万吨测算。排放强度为1.113kg/t。核算焦化行业新增SO2排放量为0.7106万吨。
  3.其他行业。
  其他行业SO2新增量根据非电非焦化行业煤炭消费增量、单位煤炭消费量的SO2排放强度测算。煤炭消费增量为332.19万吨,排放强度为1.38kg/t煤测算,SO2新增排放量0.46万吨。
  (二)氮氧化物。
  氮氧化物新增量预测按照电力、水泥、交通运输行业及其他行业分别进行测算。预测“十二五”期间我市NOx新增量共为2.94万吨。其中:
  1.电力行业:NOx平均排污系数取值为2.3千克/吨煤,新增耗煤666.18万吨,NOx新增量为1.53万吨。
  2.水泥行业:“十二五”规划我市水泥产能新增1250万吨,预计达产新增量为625万吨(50%达产),按照2011年减排核算细则,排放强度取值1.15kg/t。水泥行业新增NOx排放量0.72万吨。
  3.焦化行业:按照2010年投产产能863万吨为基准,2015年规划达到3000万吨,预计达产产能1500万吨,故以新增637万吨测算。排放强度为3.5t/万t。焦化行业新增NOx排放量0.22万吨。
  4.其他行业:采用单位煤炭消费量的污染物排放强度法预测NOx新增量。其他行业煤炭消费增量为总煤炭消费量去除电力、水泥、焦化行业煤炭消费量,其他行业煤炭消费总量291.1万吨,强度为0.687千克/吨煤。故其他行业NOx新增量为0.2万吨。
  5.交通运输行业:分车型排污系数测算机动车NOx排放量。以2006-2010年自治区公安厅车管所提供的各类型车辆保有量统计数据年均增长率,再根据国家环保部提供的对各类车型增长率进行修正,修正范围为微型客、货车0-5%,小型载客0-22%,轻型载0-16%,中型客、货车0-5%,大型客车、重型货车0-15%。修正后核算2015年保有量为28.53万辆,故“十二五”期间各类型车的增长量为20.33万辆,机动车NOx新增排放量初步估算为0.27万吨。
  (三)化学需氧量。
  化学需氧量新增量采用排放强度法和产污系数法进行预测,工业COD采用排放强度法,城镇生活COD采用产污系数法。预测“十二五”期间我市COD新增量3336吨(其中工业1769吨,生活1567吨)。
  1.工业COD。
  2010年我市GDP总量达到391.36亿元,“十二五”期间GDP年均增长率为21%。排放强度为0.000228t/万元。预测“十二五”期间工业新增COD排放量为1769吨。
  2.城镇生活。
  城镇生活化学需氧量采用综合产污系数法。人均COD产污系数采用64克/人•日, 2015年我市城镇人口达到60万人,新增6.71万人。预测2015年我市城镇生活新增COD排放量1567吨。
  (四)氨氮。
  氨氮新增量采用排放强度法和产污系数法进行预测,工业氨氮采用排放强度法,城镇生活源氨氮采用产污系数法。预测“十二五”期间我市新增氨氮新增量339吨(其中工业143吨,生活196吨)。
  1.工业氨氮。
  工业氨氮新增量为2011-2015年工业企业氨氮新增量之和,单位工业增加值平均排放强度法测算公式,“十二五”期间重点工业增加值增加577.73万亿,排放强度为0.0000249t/万元。预测“十二五”期间我市工业氨氮新增量143吨。
  2.城镇生活。
  城镇生活氨氮新增量预测采用综合产污系数法。人均氨氮产污系数采用8.0克/人•日,到2015年我市城镇人口达到60万人,新增6.71万人。预测2015年我市城镇生活新增氨氮排放量196吨。
  四、减排量预测及主要减排措施
  根据测算,平均每年新增二氧化硫5000吨,新增氮氧化物4410吨,新增化学需氧量667吨,新增氨氮68吨。在消减存量的同时,还要消化新增量。因此,我市四项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应分别消减2.44万吨、4410吨、850吨、71吨才能完成2012年减排任务。
  初步确定的减排计划中,减排项目176个,其中二氧化硫84个、氮氧化物76个,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项目各8个。如果项目都能如期实施,并达到减排核查细则的要求,预计消减二氧化硫3.17万吨,氮氧化物5951吨,化学需氧量280吨,氨氮48吨。
  具体减排措施如下:
  (一)强力推进结构减排。
  二氧化硫方面:关停淘汰落后产能项目69个,预计减排二氧化硫0.26万吨。
氮氧化物方面:关停淘汰落后产能项目69个,预计减排氮氧化物0.36万吨。
  化学需氧量方面:关停淘汰落后产能项目1个,预计减排化学需氧量20吨。
  氨氮方面:关停淘汰落后产能项目1个,预计减排氨氮1.2吨。
  (二)着力推进工程减排。
  二氧化硫方面:预计减排量为1.276万吨。一是北方联合电力海勃湾发电厂3、4号机组脱硫两炉一塔改造工程;二是乌海市包钢万腾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千峰电力分公司、乌海市西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中能电厂完成脱硫设施改造;三是完成两家焦化企业脱硫治理。
  氮氧化物方面:今年预计减排量为0.24万吨。一是北方联合电力海勃湾发电厂3#、4#机组、北方联合电力乌海热电厂1#、2#机组低氮燃烧技术改造;二是北方联合电力海勃湾发电厂5#机组烟气脱硝治理。
  化学需氧量方面:今年预计减排量为260吨。一是乌海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二是乌达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回用工程建成投运;三是海南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新增处理能力500吨;四是乌达区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五是完成三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保治理工程。
  氨氮方面:今年预计减排量为47吨。一是乌海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二是乌达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回用工程建成投运;三是海南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新增处理能力500吨;四是乌达区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五是完成三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保治理工程。
  (三)严格推进管理减排。
  一是确保全市12台总装机容量为2020兆瓦的火电机组脱硫设施稳定运行,提高综合脱硫效率,减排二氧化硫1.63万吨。二是推进清洁生产,对化工、钢铁等重污染行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同时积极推广清洁能源;三是加强在线监控体系的建设,强化对排污企业的日常监督,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达标运行,保证在线监测数据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四)积极推进科技减排。
  推进北京昊华远航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和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实施的乌海市工业余热循环利用“311”高科技示范工程。已有5家焦化企业完成工业烟气余热利用工程,替代40蒸吨燃煤锅炉,实现减排二氧化硫646吨,氮氧化物170吨。今年将在所有焦化企业中进行推广,逐步替代工业园区燃煤锅炉。推进北京化工大学研发推广的国家科技部863计划重点支持项目“中、低压锅炉节水及废水近零排放”的工程建设。积极引进节能减排关键性技术和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9.8万平方米、总投资1.03亿元、装机功率2.94MW光伏屋顶项目已获国家和自治区批准开工建设;中石油天然气公司投资40亿元、年生产40亿立方米煤气制天然气的LNG项目,陕重汽集团投资15亿元、年产5万辆新能源重卡汽车项目已落户乌海,将对我市机动车油品替代减排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五、可达性分析
  在严格按国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核查核算的前提下,各区上报的和自治区下达的减排项目如果都得到如期实施,除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以外,其它两项都需加大减排力度,调整减排计划,增加和完善减排项目,严格控制新增量,才能够完成2012年减排目标任务。
  不确定因素分析:
  一是完成2012年度减排目标的数据测算,都是基于计划项目如期实施并确保有效减排的前提下,这是完成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的关键。
  二是在线监测数据对减排量核算影响大。因此必须对减排项目严格监管,保证在线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数据客观真实,使减排成效得以认可。
  三是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增加污水收集率是实现COD和氨氮工程减排的重要措施之一。因此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的如期投运以及稳定运行对能否实现有效减排影响很大。
  四是全市火电企业脱硫脱硝设施的稳定运行,投运率和综合脱硫效率的提高,是实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目标的关键。
六、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减排目标责任。
  1.强化减排指标分解落实。各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减排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减排工作的领导,认真抓好减排工作。各区政府、有关部门、工业园区和重点减排企业要根据《2012年减排项目责任落实分解表》的要求,每一个项目要确定一名副处级以上的领导为督察责任人,倒排每一个减排项目的工期,确保减排项目如期实现。企业作为减排责任主体,要依法履行污染治理、减排污染物的责任,同时,还要承担治污不力、减排任务不落实的法律责任。
  2.加强减排目标考核。各区政府要把落实五年目标与完成年度目标相结合,把年度目标考核与进度跟踪相结合。要定期开展减排督查,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和国有企业业绩管理,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二)从源头控制污染物排放新增量。
  1.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量过快增长。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进一步提高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自治区和我市产业结构调整要求,技术先进可行并进驻工业园区。严格实行总量前置制度,没有总量的地区新上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新增量必须根据国内国际最先进工艺技术计算,并满足国家总量控制要求。
  2.有效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建立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机制,制定实施方案,把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区政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建立能源消费总量预测预警机制,跟踪监测各区能源消费总量。
  (三)强化减排监督检查。
  1.加强重点污染源和治理设施运行监管。加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监管,完善中控室建设。严肃查处污水处理不达标、设施运行不正常、污泥处置不规范等行为。将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水量、水质达标情况作为污水处理运行经费拨付的依据之一。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收费政策不落实,以及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但无故不运行的地区,暂缓审批该地区项目环评,暂缓下达涉水项目的国家和自治区建设资金。推进电力企业脱硫设施运行规范化建设,实施最严格的脱硫设施启停机管理,脱硫设施停运时,发电机组必须同时停运,确保脱硫设施与发电机组同步运行。强化重点污染源监管,适时发布主要污染物超标严重的重点环境监控企业名单。列入国家重点环境监控范围的电力、钢铁、水泥、污水处理厂等重点行业的企业,必须实施在线监控,定期报告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信息。市环境监察支队要对电力企业入炉煤硫份每月不少于两次抽查监测,对超设计硫份的企业定期予以通报,并予以处罚。
  2.加强减排执法监督。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减排专项检查,督促各项措施落实,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重点污染源的执法检查力度,对严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未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减排设施未按要求运行等行为,公开通报或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严格控制企业超标排放。凡超标排放的企业要给予公告警示,加收排污费,限期治理,直至实施关停;上市公司融资与再融资不予核查;火电机组扣减脱硫电价并实施处罚。实行减排执法责任制,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严等行为,严肃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四)突出抓好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
  一是对纳入2012年减排责任书中的火电企业、钢铁企业、水泥企业脱硫脱硝工程进展情况实施月调度,必须完成建设工程。
  二是2012年6月前底,所有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系统全部实现自动添加脱硫剂、自动计量脱硫剂使用量、自动监测,提高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效率。
  三是积极推动火电企业取消烟道旁路,提高脱硫效率。按照“先发电机组后热电联产”的顺序,到2013年底全部取消烟道旁路。
  四是机动车尾气监测机构强化监测管理,提高机动车尾气监测覆盖率。加大老旧机动车、黄标车淘汰力度。
  五是继续支持火电机组脱硝工程建设,严格执行自治区即将出台的脱硝临时补贴电价政策,污染治理资金向减排倾斜、脱硫电价“以扣代投”、新建机组“以新带老”、“等量替代”等多方式筹措脱硝资金,加快火电机组脱硝工程建设。严格执行脱硫补贴电价,通过加强管理实现脱硫电价与脱硫设施投运率挂钩、与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挂钩、与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挂钩。
  六是继续做好高硫煤控制工作,对于大量使用高硫煤的火电企业进行通报,在2012年底前实施脱硫系统增容改造。
  (五)加强减排基础工作和能力建设。
  强化减排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减排管理、监察、监测、服务协调统一的管理体系,完善机构,充实人员。加强减排监测机构能力建设,配备监测和检测设备,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监测能力和水平,完善覆盖全市的市、区二级监测体系。加强减排监管能力建设,推进环境监管机构标准化,提高重点污染源、机动车污染治理、农业源污染减排管理能力,建立健全市、区二级减排监管体系,加强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加强减排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化建设覆盖减排全过程。
  (六)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务求形成减排工作合力。
  1.要充分发挥减排领导小组的作用。市减排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三区、工业园区及各有关部门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减排工作部署,审议全市年度减排计划,监督检查减排工作进展,解决全市减排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3次工作会议,年初的会议主要是总结上年度减排工作,通报全市减排考核结果,部署当年减排工作;半年减排核查之后的会议,主要任务是通报半年核查结果,分析减排形势,调整下半年减排任务;第三次安排在年度减排核查前,根据调度情况对减排完成情况进行预警,并研究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理措施。
  2.要进一步履行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都要按照《“十二五”减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的要求,切实承担起应有的减排责任,确保将国家、自治区的减排政策和要求落到实处。 
  市发改委要将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将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优先列入重点建设项目规划,牵头制定有利于4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的价格政策。市经信委要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组织制定并发布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录和时限,优化发电结构,优先安排脱硫脱销机组发电,限制“两高”机组发电。有效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建立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机制,制定实施方案,把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区政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建立能源消费总量预测预警机制,跟踪监测各区能源消费总量。市农牧业局负责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减排工作,制定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计划,加大整治力度。市统计局要及时向市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全市减排核算数据,特别是全口径火电行业的用煤量和发电量数据。市住建委在加快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同时,要抓好配套管网建设,提高管网覆盖率和污水收集率,及时提供新建、改建污水管网竣工验收资料。市公安局要强化机动车污染减排工作,淘汰不符合标准的老旧汽车和黄标车,推广使用清洁燃料汽车,及时提供全市机动车数量。市财政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的财政政策,安排好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市商务局要做好机动车报废及拆解的确认工作。
  3.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在认真完成好各自承担的减排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切实形成减排工作合力。一是在减排领导小组定期工作会议的大框架下,还要建立起部门间的小范围议事会商制度,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通报各自的减排工作进展情况,就减排工作中相关联的部分进行深入研究,推动工作落实,避免各自为政。二是各有关部门要选派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参加国家对我市的减排核查工作,从业务角度准确反映我市的减排情况。三是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市的减排工作大局出发,积极协调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部门,从核算数据的源头做工作,争取上级认定我市各部门所提供的数据,争取减排工作的主动性。(乌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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