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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云浮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2-6-5 10:16:4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2012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第五次党代会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奋力跨越赶超、建设幸福云浮”这一核心任务,大力树立环保自觉,提高环保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四个从严从紧”(即:环保政策措施要从严从紧、环保准入门槛要从严从紧、环保监督管理要从严从紧、环保执法查处要从严从紧),全力建设民主环保、民生环保、科技环保和法治环保,努力优化经济发展、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服务跨越赶超、推动科学崛起和建设幸福云浮提供坚实的环境支撑和生态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第七次环保大会和全省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创新环境管理体制机制。

(一)认真做好全国第七次环保大会、全省环保工作会议和全市环保工作会议精神的宣传贯彻工作。开展“树立环保自觉,建设生态文明”系列学习宣传活动,重点加强对《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的学习贯彻,推动全社会特别是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业增强环保意识,主动履行环保义务。

(二)全面实施“十二五”环保规划。严格落实《云浮市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9-2020年)》和《云浮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加强项目审批的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符合性审查,进一步树立环保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重点推进《云浮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确定水污染综合整治工程、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程、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示范工程、农村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重点工程、生态建设重点工程、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重点工程等七大重点工程,切实推进规划目标和任务的落实。

(三)健全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推动建立环境保护综合决策领导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环境管理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探索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新途径、新方式。逐步建立引导环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工作机制,积极培育有影响力的环保社团和环保志愿者队伍。

二、突出环保调控,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四)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按照分类指导、有保有压的原则,继续严把项目审批关,特别是在重金属重点防控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容量不足或环境敏感的地区实施更严格的准入门槛。对重点项目及民生项目继续开辟“绿色通道”,提前介入,提高审批效率;对高污染、高耗能以及国家宏观调控的产能过剩、重复建设行业的项目从严把关。实行主要污染物总量前置审批和总量动态调节。切实强化环评机构管理,抓好环评报告质量关。

(五)继续推进规划环评。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完善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继续抓好交通、港口、火电、矿产资源开发、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的规划环评,加强各类行业或区域规划环评的研究及审查工作。

(六)加强对产业转移园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指导。严格按照园区准入条件审批产业转移园区及所引进的项目,防范污染转移。督促都杨、新成两个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督促云浮循环经经济工业园、罗定双东环保工业园、郁南大湾工业园等园区和基地污水处理厂加快建设进度。

(七)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监督管理。健全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管理机制,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督促落实环评审批要求,推进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建立重点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加强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管理,严格执行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制度。

三、强化污染减排,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八)全面部署污染减排工作。制定实施全市“十二五”污染减排实施方案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业锅炉整治、水泥行业脱硝等重点专项减排方案。根据国家、省下达的减排任务,制定实施2012年污染减排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减排措施,并下达各县(市、区)控制目标和任务,将减排责任落到实处。

(九)加快重点减排工程建设。重点推进云城河口、罗定附城、郁南县城二期、郁南连滩、云安镇安及其他有关中心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已建成项目的管网配套和厂区改造升级。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推进西江(云浮段)沿岸及其主要支流沿线重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贯彻实施《广东省火电厂降氮脱硝工程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在役30万千瓦以上燃煤火电机组降氮脱硝设施改造,推进燃煤机组脱硫设施取消烟气旁路工作。加强造纸、印染、建材等重点行业企业的污染整治和大型燃煤工业锅炉烟气的治理,推进日产能2000吨以上水泥厂脱硝工程的建设。

(十)扎实推进结构减排。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总量指标前置审核制度;加大小锅炉和造纸、印染、化工、建材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

(十一)大力推进农业污染减排和机动车污染减排。联合农业部门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污染整治、生态养殖和固废综合利用试点示范,积极推广畜禽生态健康养殖模式,着力推进重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加强畜禽养殖业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工作。调整优化畜禽养殖区域布局,鼓励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适度集中。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积极开展黄标车淘汰和环保标志发放工作。全面实施工况法对在用机动车实施排放污染物检测。继续实施《云浮市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推进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十二)强化监管减排。加强对减排工程的监管,加大对污水处理厂、火电厂脱硫工程、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等重点减排项目的监管力度,从严查处超标超总量排污及违法处置污泥的行为。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形成常规检查机制和报告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完善减排工作台账。

(十三)加强减排“三大”体系建设。制定实施我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考核办法。抓好2011年污染减排考核和环保责任考核工作。实施“十二五”污染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规划,加快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积极推进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按时完成氨氮和氮氧化物等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工作。完善污染减排统计体系,做好2011年环境统计工作。

四、深化环境整治,促进宜居城乡建设。

(十四)加强水污染防治。认真落实《云浮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9-2020年)》,切实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开展专项行动,坚决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排污口,清理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农业种植、畜禽养殖、渔业养殖、河道取沙等影响饮用水源水质行为。重点加强西江饮用水源保护,提高水质监测能力,增加有机类和生态类指标监测,定期发布监测信息,建立健全预警制度。配合开展全省饮用水源地和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抓好新兴江、南江河、南山河及其支流综合整治,加大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力度。对重污染企业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

(十五)加强大气联防联治。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会同建设、公安(交警)、交通、公路、城管等部门,重点抓好市城区和云安县城粉尘污染治理工作。按照省的统一要求,全市水泥企业全部安装高效除尘设备,加油站、油库及油罐车基本完成油气回收治理任务。提前做好准备,制定方案,配备监测仪器设备,积极应对PM2.5监测工作,并按上级要求适时向公众公布有关情况。

(十六)切实提高工业污染防治水平。重点强化对印染、化工、电力、建材、电镀等重污染行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监管,督促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企业实施深度治理,实现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整体提升全市工业污染防治水平。大力开展石材企业废渣污泥污染整治,严厉查处石料厂周边无证无照石材厂,推进市城区石材企业搬迁。

(十七)全面推进农村环境保护行动计划。通过生态示范、宜居创建、以奖代补等平台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落实“以奖促治”政策,重点加强农村饮水安全、污水垃圾处理、畜禽污染治理工作,着力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加快农业面源污染的控制和治理。会同农业等相关部门开展农业面源污染调查,掌握农业面源污染现状。加强污染源头控制,加强与农业、林业、国土、畜牧等部门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指导,制定规划,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树立温氏治理模式为典型,加强宣传和技术推广,全面深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十八)强化固体废物与重金属污染防治。推进省重点监管企业的危险废物全过程规范化环境管理,加强对进口废物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的监管。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印染污泥、焚烧飞灰、电子电器废物处理处置工作。印发实施《云浮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抓好年度计划及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开展重金属排放企业的污染监测和环保情况调查,完成重金属防控重点企业的名单发布及审核工作。选择典型污染矿山、农田开展土壤污染综合治理和修复示范。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企业排查,落实污染防控措施,确保不因重金属问题引发环境污染事件。

五、加强环境监管,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十九)健全污染源长效监管机制。落实污染源排污申报和许可证制度,推动企业主动公开环境信息,依法强制重点污染源公开环境信息。深化重点污染源环保信用管理,推动开展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的环保信用评级工作。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公众检举、揭发、曝光环境违法行为。以规模化畜禽养殖业和乡镇污水处理厂为重点,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环境监管体系。

(二十)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不断强化对重点区域流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源的执法监管,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推进重点环境问题综合整治。开展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和电镀行业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加强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整治。加强环境执法监督检查,严格实施行政处罚查处分离和集体审议制度,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加强“两法衔接”以及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二十一)强化环境安全保障。加强核与辐射环境管理,严格辐射项目审批和辐射安全许可证换发、颁发工作,开展核技术应用与辐射项目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强化环境应急工作。按照国家、省的部署,开展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和管理制度,对危险废物等环境高风险物资实施全过程监控,督促企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增强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配备,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加强环境应急演练。开展环境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做好党的十八大和省党代会召开期间的环境安全保障工作。

(二十二)加强环境信访工作。进一步畅通信访投诉渠道,加大力度做好网民反映环境问题的处理。健全信访督办、通报和考核制度,推动解决重点环境信访案件。加强环保舆情监测和应对工作。研究解决群众反映较多的城市噪声、餐饮油烟、机动车尾气污染等突出问题。做好党代表建议、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六、加强能力建设,夯实发展基础。

(二十三)全面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编制实施我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大力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全面推进环境监测、监察、应急、信息、宣教、固废、辐射等能力建设。加快推进环境监察和监测机构标准化建设,重点推进市环境监控中心建设。

(二十四)加快部署实施空气环境质量新标准有关工作。落实国家、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全面监测,适时发布”的总体部署,积极抓好实施新标准的仪器配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十五)加强资金申报工作,充分发挥环保资金效益。深入开展项目调研,分析资金项目形势,充分把握上级资金补助重点,以饮用水源保护、污水处理、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重金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标准化建设等方面为重点,积极争取上级环保专项资金。会同财政等部门严格把关,督促资金规范使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二十六)加强环境宣教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推进环境文化建设的意见》,举办世界环境日系列活动和环境文化周活动。做好环境新闻报道和环保公益宣传,进一步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通过网络、媒体等形式,定期发布环境信息。以增强企业社会责任和公众环境意识为重点开展环境教育,继续开展绿色学校、社区创建。积极倡导绿色消费和环保生活,增强全民环保自觉。

(二十七)加强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突出抓好廉政风险防范建设,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继续开展争先创优、纪律教育学习月等主题活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法纪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加强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切实提高执行力。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队伍业务水平。抓好机关工青妇工作,开展健康的文体活动。进一步做好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广东云浮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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