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行业资料 >> 正文

潮州市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发布时间:2012-9-7 15:00:5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确保实现我市2012年和“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根据《广东省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要求,制定本减排计划。

一、2012年总量减排目标

根据省“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要求,结合我市经济发展速度、城镇人口增长等预测结果以及重点环保工程建设进度,统筹考虑“十二五”各年度减排工作,拟定我市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2011年下降1.9%,减排1000吨;氨氮排放量比2011年下降1.5%,减排100吨;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11年下降1.5%,减排300吨;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1年下降5.0%,减排1700吨。

二、现状

1、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体情况
根据环境统计,2011年我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5.16万吨,其中工业COD为0.5万吨、生活COD为3.74万吨、农业源COD为1.4万吨;氨氮排放量为6500吨,工业氨氮100吨、生活氨氮为5840吨、农业氨氮为460吨;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8万吨,其中工业SO2为1.1万吨,生活SO2为0.1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2.34万吨,其中工业NOx 排放量为1.84万吨、机动车NOx排放量为0.5万吨。

2、存在的问题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市总量减排工作的难度和压力也在逐年加大,主要表现在:一是随着经济高速发展,城镇人口不断增长,新增排污量持续增加。据初步测算,我市城镇化率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就必须新建2.5万吨/日的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才能够削减其所带来的人口COD增加量。二是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展缓慢,已建成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不完善,实际运行效率低。三是我市工业以陶瓷、服装、不锈钢制品为主,污染排放水平低,深度治理减排量有限,工程治理减排空间越来越小。四是农业和机动车污染减排工作基础较为薄弱。

3、减排战略和重点分析

(1)我市工业结构比较简单,工业源COD排放总量所占比例较小,要实现污染物减排目标,必须在做好造纸、食品加工、印染废水治理的基础上,加快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减排的重点措施为:一是着力推进已建成投运的生活污水处理厂的配套管网建设和脱氮除磷改造,大幅提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二是因地制宜,开展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是逐步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减排工程建设,大力削减农业源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四是加大工业结构减排工作力度,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五是把好项目环保审批关,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新增量。

(2)我市陶瓷企业绝大多数燃用液化石油气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电力燃煤占全社会用煤量的95%以上。因此,二氧化硫减排重点是加强大唐国际潮州三百门发电有限公司的监管,封闭脱硫烟气旁路,确保脱硫装置的正常运行,进一步提高综合脱硫效率;同时着手推进火电厂脱硝设施的建设,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做好氮氧化物的总量减排。

三、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预测

  1.化学需氧量新增量预测。全市2012年化学需氧量新增量预计为1460吨。

(1)工业化学需氧量新增量预测。
  在计算2012年增量时以GDP增长率12%为依据,预计全市2012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加50亿元,以2010年我市工业增加值COD排放强度为12吨/亿元计算,工业化学需氧量新增排放量600吨。

(2)生活化学需氧量新增量预测。
  预计2012年城镇人口增长率为1.2%,全市新增城镇人口为2万人。在计算生活COD新增量时,按排放系数63克/人•日进行测算。预计全市生活化学需氧量新增排放量460吨。

(3)农业化学需氧量新增量预测。
预计2012年畜禽养殖增长率为2%。预计全市农业化学需氧量新增排放量400吨。

   2.二氧化硫新增量预测。全市2012年二氧化硫新增量预计为890吨。

(1)电力工业SO2新增排放量预测。
潮州大唐三百门发电厂预计2012年新增燃煤60万吨。按燃煤含硫率0.6%,脱硫效率90%(灰石-石膏法脱硫),得出电力工业SO2新增排放量为:
60×0.6%×1.6×(1-90%)×10000=540吨。

(2)非电力行业SO2新增量预测
2011年非电力SO2排放量0.7万吨,2012年按能源消费量增长5%计算,预计2011年非电二氧化硫增长350吨。

  3.氨氮新增量预测。全市2012年氨氮新增量预计为75吨。

(1)工业氨氮新增量预测。
  在计算2012年增量时以GDP增长率14%为依据,预计全市2012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加50亿元,以2010年我市工业氨氮排放强度0.2吨/亿元计算,工业氨氮新增排放量10吨。

(2)生活氨氮新增量预测。
  预计2012年城镇人口增长率为1.2%,全市新增城镇人口为2万人。在计算生活氨氮新增量时,按排放系数8.0克/人•日进行测算。预计全市生活氨氮新增排放量60吨。

(3)农业氨氮新增量预测。
  预计2012年畜禽养殖增长率为2%。预计全市农业氨氮新增排放量5吨。

  4.氮氧化物新增量预测。全市2012年氮氧化物新增量预计为1125吨。

(1)工业、生活氮氧化物新增量预测。
  在计算2012年增量时以煤炭消费量增长率为依据,预计2012年全市燃煤增量为60万吨,全市2012年工业、生活氮氧化物新增量预计为1000吨。

(2)机动车氮氧化物新增量预测。
  预计2012年机动车增长率为10%,但新增车型氮氧化物排放量不足原有车型平均排放量的1/4,因此机动车排放量增长率按2.5%计,预计全市机动车氮氧化物新增排放量125吨。

    四、主要任务

(一)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新增量
严格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把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把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保试运行和验收的必要条件。实施区域、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对未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的地区,暂停该地区所有新增该项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对电力、造纸、印染、畜禽养殖等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二)加强结构减排
结合产业结构调整,落实国家有关产业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等国家产业政策,依法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水污染严重的企业和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设备与产品,落实节能降耗措施。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加快实现由末端治理向污染预防和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对超标、超总量排污企业以及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一律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通过清洁生产实施源头减排、生产过程减排。

(三)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加快推进潮州市桥东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的建设,确保工程能于9月底建成投入运行。因地制宜,抓好文祠、归湖等乡镇生活污水人工湿地处理系统的建设。推进已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和升级改造,切实提高污水处理水量和进水浓度,进一步发挥减排效益。加强生活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和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确保数据完整、准确。

(四)推进火电厂脱硫脱硝工程建设
把潮州大唐三百门发电厂的脱硝设施建设作为我市氮氧化物减排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力争今年完成3#、4#机组脱硝工程建设。大力推进火电厂燃煤机组脱硫设施烟气旁路取消工作、结合脱硝设施改造工程,力争今年完成3#、4#机组脱硫设施烟气旁路的封闭,使综合脱硫效率从2011年的88%提高到90%以上。

(五)推进工业废水深度治理
要加强督促和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工业污染治理力度,对已上治理设施的减排项目,必须加强监管,确保减排设施的正常运行;对列入减排计划的污染治理项目要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对未能按时完成污染治理任务的企业,要实施停产治理,并依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对污染严重,无法治理的企业,要实施关停并转。

(六)推进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
2012年底前,完成全市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的划定工作,并将相关情况报送省农业厅和省环保厅备案。重点推进年出栏量5000头以上的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工程建设,要采取“干清粪、粪便生产有机肥或粪便沼气处理,污水采取厌氧—好氧—深度处理达标排放”等国家认可的治理模式进行治理。年出栏量5000头(不含)以下的要采取“建设治污设施、无污水排放口,且生产的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完全农田利用”等治理模式进行治理。规模化养鸡场(小区)要采取“干清粪方式、粪便全部生产有机肥且无废水排放”的治理模式进行治理。各地应以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为契机,推动有条件的村镇建设集中的粪污处理场地,对养殖专业户畜禽粪便进行集中收集和处理,降低养殖专业户排污强度。

(七)推进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工作。
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应出台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的经济政策,合理制定机动车淘汰补贴奖励标准,对使用满15年的运营车辆依法强制淘汰,及时注销并公告;对使用满10年不足15年的运营车辆,在一个检验周期内环保尾气检测三次不合格的予以淘汰,环保尾气检测合格的,鼓励其提前淘汰。

加强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提高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发放率。全面落实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测与维护制度,定期检测应当与机动车安全性能检验同步进行,未通过排气检测的车辆,检验机构不得出具排气污染检验合格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污染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明确部门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加强部门协作。环保部门要加大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监测与考核体系建设;发展改革部门在核准或审批项目时要从严把关;经信委要加大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水务部门负责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设施生产运行监管;农业部门要加大畜禽养殖污染的管理,督促规模化养殖场进行污染治理;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机动车管理,加大老旧车辆的淘汰力度;交通部门要加大营运黄标车的淘汰力度;电力监管和公共事业部门负责配合对关闭、停产的违法排污企业进行停电限电和停水处置;监察机关负责加强纪律监督和减排工作中违法违规案件的责任追究。各部门要明确分工,强化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明确重点,落实减排具体措施
对列入减排计划的项目,各级政府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各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减排项目的落实与检查,及时调度项目的进度,定期通报项目的进展情况。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执行国控重点污染源和减排项目月巡查和季核查制度。加强对污水处理厂、造纸行业、印染行业等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严厉查处超标超总量排污的行为。加强火力发电厂脱硫脱硝设施运行、旁路铅封等情况的核查监管,定期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停放地专项检查和道路抽检工作。贯彻落实《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加强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的监督检查,确保数据准确稳定传输至各级污染源监控中心。

(三)深化减排统计和监测体系建设
建立发改、经信、公安、农业、环保、水务、统计等部门统计数据互相衔接、互相联动工作机制,严禁高污染、高排放行业主要产品产量、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虚报、瞒报,确保用于环境统计和减排核算的统计数据合理准确。认真组织做好减排季度信息调度工作,不断完善重点工业污染源和新建项目数据库,及时掌握新老污染增减动态变化情况。进一步强化减排台帐和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核算资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加强各级环境监控中心建设,提高数据储存、传输和共享的信息化水平。科学配置污染源现场采样和监测仪器装备,提高污染源日常监督性监测能力。完善国控企业新增氨氮、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和运行。

(四)健全减排预警考核机制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减排形势分析和预警预测,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及时分析减排形势,对减排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预评估,并视情及时启动预警预案。严格实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情况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对年度考核结果通不过的,暂停该地区所有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该地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对工作不力和职责不到位的地区或职能部门提出预警,对有关县区或职能部门领导进行约谈,督促落实整改。(潮州市环境保护局)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