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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发布时间:2013-1-9 8:41:5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一、环境形势

(一)“十一五”环保工作概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大力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将其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较好地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许多方面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总量减排任务超额完成。2010年,全市总量控制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SO2)排放量分别为14314吨和52050吨,比2005年分别下降22.91%和11.57%,超额完成减排任务。

环境质量状况持续改善。“十一五”期间,全市主要河流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保持100%,2010年主要河流监控断面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平均浓度比2005年分别下降15%和2%。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和近岸海域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连续5年保持100%。2010年,威海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于二级标准以上的天数达到347天,占全年总天数的95.1%。

生态环保工作成效显著。“十一五”期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指数始终保持优级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先后3次被省政府授予“生态省建设先进市”。荣成市建成全省第一个国家级生态市,文登市生态市创建通过国家考核验收,乳山市生态市创建通过国家技术评估,为威海市争创全国第一批国家地级生态市奠定了基础。把农村环保融入新农村建设和生态市建设总体布局,统筹规划,全面推进,建成全国环境优美镇43个,国家级生态村2个,市级生态村682个。

环境监管能力全面提升。威海市及所辖三个县级市的环境监控中心全部建成并通过省环保厅验收。全市完成110家企业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工作,国控、省控和市控企业全部纳入日常自动监测监控管理范围。在全省率先开通了环保系统电子政务网和机动车环保检测网络监控系统。

(二)“十二五”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生态市建设,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将其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措施。省委、省政府将“建设生态文明山东,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作为“十二五”的重点工作之一,着力从战略层面推进环保。我市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环保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人民群众环保意识不断提高,将为环保事业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证。

“十一五”以来,我市环保工作取得了一系列重大进展,但必须清醒地看到,经济发展和城镇人口膨胀带来能耗和污染增加,环保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一是总量减排压力巨大。我市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不会发生较大变化,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仍需较长时间,因此经济持续增长带来能源消耗量不断增加,能耗增加导致主要污染物新增量加大,总量减排压力越来越大。二是海洋生态环保压力加大。随着蓝色经济区建设的持续推进,人口、产业将向沿海快速集聚,区域生活、生产污染随之叠加,海洋生态环保压力进一步加大。三是农村环保形势严峻。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相比还比较落后,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农业废弃物和畜禽养殖污染、农药化肥的不合理使用等问题日趋突出,亟待解决。工业不断向农村转移,进一步加剧了农村环境污染。四是环境安全防控和环境质量改善任务艰巨。随着社会消费的不断升级,电子电器废物、机动车尾气、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新污染呈迅速上升趋势,形成新旧污染交织的复杂态势,保障环境安全,改善环境质量面临的任务更加艰巨。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生态立市,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着力点,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服务科学发展三条主线,深化治污减排,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切实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着力推进城乡协调发展,为建设现代化幸福威海提供有效的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科学发展,强化保护。坚持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改善民生,促进和谐。坚持以人为本,将喝上干净水、呼吸清洁空气、吃上放心食物等民生问题摆上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切实解决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积极推进环保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海陆统筹,全面推进。以蓝色经济区建设为契机,按照环境承载力要求整合资源配置,优化产业布局,实施海陆污染综合整治。有效解决近岸海域、重点流域、区域和行业等环境问题,形成全面推进、多措并举的环保工作长效机制。

——科技引领、创新驱动。通过科技引领和市场开放,为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提供技术和物质支撑;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为环保投入和能力建设提供政策和资金保障。

(三)总体目标。

到2015年,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指标,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城乡环境基础设施配套基本完善,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监管能力显著增强,建成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构建低碳经济城市框架。

(四)规划指标。

——全市主要河流及水库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100%;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近岸海域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100%;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6%以上;

——辐射环境质量水平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

——声环境功能区达标率100%;

——总量控制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10年削减13%;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0年削减15.5%;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2010年削减11.6%;氨氮排放量比2010年削减11.7%。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切实转变总量控制思路,以结构减排为重点,加快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以污染物减排倒逼“转方式、调结构”。严格控制资源、能源消耗过度增长,建立总量控制污染物限制和交易制度,禁止上马“两高一资”和低水平产能过剩、重复建设项目,全部淘汰关停“小火电”、“小电镀”、“小化工”、“小造纸”等落后产能,鼓励新上高新技术、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和清洁能源项目,限制燃煤发电等重点能耗行业发展规模,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十二五”期间,高技术、高效益、低消耗、低污染产业比重要明显提高,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比重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到2015年,万元GDP能耗比2010年降低17%。

坚持以科技进步为依托,大力发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通过加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管理制度。积极推动企业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和创新,集中精力研发重点行业共性、关键节能减排技术,推广节约、替代、循环利用和治理污染的先进适用技术,加快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对造船、造纸、电力、化工等重点行业进行技术改造。

进一步拓宽减排途径,深挖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潜力。科学推进企业实施污水治理再提高工程,确保重点企业稳定达标排放。主要工业废水污染源要力争实现废水循环利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以上,实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加快城镇和农村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进度,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脱氮除磷效能,完善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方式。继续增加电厂烟气脱硫、脱硝治理投入,加强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营监管,切实保证电厂如期完成减排目标。着力加强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控制,提高新车准入门槛,推进公共交通工具使用清洁燃料,加大在用超标排放车辆的淘汰力度,力争到2015年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的“黄标车”。到2015年,全部机动车使用国Ⅳ油品。

(二)加强流域污染治理,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全面落实“治、用、保”并举的流域污染综合治理策略,按照目标、任务、项目、投资四位一体的做法,稳步推进小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坚持各流域统筹规划,综合防治。到2015年,全市主要河流及水库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要保持100%。全面开展沿河环库大生态带建设,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2%。推广流域人工生态湿地工程,逐步恢复和改善流域生态环境功能。

重点抓好饮用水水源地环保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威海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有关要求,科学防治流域内工业、生活和农业面源污染,落实治污项目,严格控制开发建设活动,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体系,确保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饮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继续抓好工业污染源的综合防控。从解决环境瓶颈问题的角度,解决重点行业、企业,特别是“两高一资”企业的污染问题;对电镀、印染、化工等重点污染企业采取迁入集中园区管理、限期淘汰关停落后及不达标工艺、废水再提高治理等一系列污染综合治理措施,确保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杜绝污染事故。

加快城镇和农村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建设进度,进一步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完成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等工艺升级改造,同时集中建设一批中水回用工程。到2015年,城市建成区要实现污水管网基本覆盖,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2%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率达到100%,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20%以上。

(三)多措并举,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控制。

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积极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从源头上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十二五”期间,要加大太阳能、核能、沼气等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提高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使用率,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要达到50%以上,威海市区范围内的燃煤小锅炉一律拆除或改造为使用清洁能源,城乡居民区改造集中供热设施要优先考虑采用以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为燃料的方式。传统大气污染企业和火力发电(热电)企业要注重燃料结构调整、资源节约和技术改造,确保完成达标排放和节能减排任务。

继续增加建材、冶金等重点大气污染企业和燃煤电厂的烟气脱硫、脱硝治理投入,加强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营监管,同步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并实现与环保部门联网。到2015年,火力发电(热电)企业脱硫项目建设普及率达到100%,综合脱硫效率达到90%以上;重点火力发电(热电)企业脱硝项目建设普及率达到100%,脱硝效率达到70%以上。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建成率达到100%。

进一步加强对机动车尾气的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健全网络化、标准化、规范化的机动车排放检测和监控体系,实行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制度,机动车年审排气污染物同步检测率达到100%,对环保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全面推进城市区域联防联控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道路运输扬尘、环卫清扫扬尘、秸秆树叶焚烧、饮食业油烟、露天烧烤、工业粉尘、工业有毒有害废气等大气污染控制。加强大气污染过程的综合观测和研究工作,进一步了解大气污染天气成因,制订污染防治预案。新增细颗粒物(PM2.5)和能见度监测项目,重点解决以可吸入颗粒物为首要因子的大气污染,减少阴霾天数,努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四)抓好试点,强化土壤污染防治。

深化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客观评价土壤环境质量,开展土壤环境功能区划,明确分区控制原则和措施。建立土壤污染、工业场地和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动态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强化土壤污染的环境监管,通过风险评价和污染评估,有针对性地采取污染防治对策,形成完善的土壤污染防控体系,不断提高土壤污染防治能力。

加大土壤污染修复技术的研发力度,增强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支撑能力。按照“预防为主、突出试点”的总体防控思路,选取典型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重金属污染及工业污染土壤开展污染土壤修复试点示范工程,科学评价污染修复成果,提出具有可复制性的污染土壤修复技术方法,由点及面,逐步推广实施。

(五)坚持海陆污染统筹防治,加大海洋环保力度。

以近岸海域污染防治为重点,实施陆海污染统筹整治。通过科学规划海域环境容量,实行陆源污染物排海的总量控制。全面综合治理河流入海口的生态环境,削减入海河流的污染负荷。对直接排海的废水污染源要实施治理再提高,加强港口、养殖、水产品加工等行业的污染防治,特别要重点解决沿海修造船业的污染综合治理问题,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到100%。通过实施最严格的环保制度,从严控制填海、挖沙、清淤、毁林、侵占湿地等生态破坏项目,保证近岸海域的科学开发和永续利用。

以蓝色经济区建设为抓手,科学规划和发展海洋产业、临海产业和涉海产业,坚持海洋生态保护优先原则,处理好海洋开发建设与环保的关系,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完善海岸带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形成海洋特色鲜明、区域布局合理、产业结构优良、生态环境美好的蓝色经济体系,实现千公里海岸线科学发展。

制定海洋生态环境预警制度,建立海洋环保科技支撑体系。进一步加强海洋特别保护区、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沿海防护林、湿地、岛礁及渔业种质资源保护区等的建设,科学划定保护区范围,设置标志,制定保护方案,落实管理措施。

建立健全海洋突发污染事故及海洋预报减灾应急工作体系,通过制定应急预案,配备监测设备,装备应急物资,着力提高应急反应能力,使事故污染防范和防灾减灾工作有制度、有措施、有保障、有分工,以减少海洋突发污染事故,最大限度减轻事故损失。

(六)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全面推进生态和农村环保。

深化生态威海建设工作,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原则,力争在全省率先建成国家生态市。以生态市创建为载体,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建成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防治结合、统筹兼顾、综合决策、合理开发、分类指导、分区推进、重点突破的方针,加强和规范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与管理。严格限制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活动。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评估,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的保护力度,加强生物物种资源出入境管理。

强化对资源开发及其造成的生态破坏的环境监管,加强对矿山、渣场、荒地等生态脆弱区和退化区的生态修复和保护,遏制人为破坏。

以“连片整治”工作为抓手,试点先行,切实解决农村环境问题,充分展现我市作为全国唯一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地级市示范区的示范效应。坚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建设并举,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解决“三农”问题与加强农村环保结合起来,加大农村环保投入和支持力度,促进城乡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突出抓好农村饮用水安全。把保障饮用水安全作为农村环保工作的首要任务长抓不懈。认真组织实施饮用水水源地环保规划,加强农村地下水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使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逐步完善基础设施配套。鼓励农村地区采用“村镇连片治理”或“分散建设区域小型污水处理站”等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地加强农村生活污水的集中处理。采取“村收集、镇运输、市(区)处理”的模式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有效控制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污染。

积极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大力推广生态农业,提倡和引导农民科学施肥,增施有机肥,合理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鼓励建设生态养殖场和集约化养殖小区,加快发展沼气、秸秆综合利用和无害化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农村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构建农村循环经济体系。

(七)规范管理,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依法推行“双超”、“双有”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通过降低能源和原材料消耗,促进废物减量化。到201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固体废物产生量比2010年降低15%左右。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建立规范的固体废物回收利用体系,不断拓宽综合利用产品市场,大力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以污水处理厂污泥、含重金属污泥、脱硫石膏、餐饮废物、化工废渣等为防治重点,积极推行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率达到95%以上。规范电子电器废物的回收处置活动。

建设完善的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提高处置利用技术水平。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所有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和集中处置率达到100%。加强处置利用设施的有效运行和监管,建立和完善区域性固体废物交换信息平台和管理网络体系,逐步实现固体废物收集、运输和处置利用产业化,城乡生活垃圾全部实行分类收集和无害化处置。

(八)完善环境安全防控体系,保障环境安全。

以重金属、危险废物、涉核行业等风险源管理为重点,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防控体系,保障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高度重视重金属污染物综合防治,到2015年,重点防控区(文登)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降低15%,非重点防控区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2007年水平。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落实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制度,把危险废物全部纳入规范化处置范围,防止因违法转运、倾倒和利用,造成环境污染事故。对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单位全部进行规范化管理。

建立涉及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危险化学品等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估制度,落实环境隐患定期排查制度,加强剧毒物质、重金属污染物的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全过程的应急监测与预警系统。开展警示宣传教育,提高环境风险源单位和社会公众的环境安全意识。

建立环境安全防控多部门联动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由应急队伍、应急处置技术、应急装备、应急预案、应急演习、应急专家、污染事故后评估、警示教育等各要素构成的环境安全体系,建立以环境安全监控、环境风险预警、环境应急处置为核心的环境监管技术支撑体系,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反应能力。

大力加强重点放射性密封源的监督管理,初步构建全市放射源在线视频监控网络。废旧放射源安全收贮率达到100%,实现对放射源全寿期无缝隙监管。建设完成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的外围辐射环境监测监控系统,提高核事故预警能力。加强对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行业的辐射环境监管,防治电磁辐射污染。

(九)重视环保能力和队伍建设,提高现代化监管水平。

进一步增加环保能力建设投入,逐年加大财政对环保的支持力度。按照国家标准化建设的要求,配置装备、设备和车辆,建成系统、全面、先进的环境监测、监察、信息、宣教体系,保障运行经费,尽快提高环保监管的科技手段和技术支撑,加强环保数字化、电子化、网络化、信息化、自动化、现代化工程建设,高标准建成一流的环境信息化基础设施,形成完备的环境信息化业务应用体系,基本构建威海“数字环保”、“智能环保”体系,切实提升环境监管和决策服务能力。

全面加强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形成一整套环保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的管理机制,重视专业素质和技能培训,建立并完善环保领导干部、环境管理人员、环保专业技术人员、环保上岗人员、企业(社会)环保人员培训体系,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不断提高环保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管理强的环保队伍,适应时代发展和环保监管责任的要求。

(十)依靠科技引领和机制创新,大力发展环保科技与产业。

加强环保国际交流与合作,重视国内外先进环保科学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加快与国内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之间的合作,建立环保高科技孵化基地和环保科技产业示范园区,开展涉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环境瓶颈问题研究与突破。加快新能源、新技术等方面的环保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开展技术评估、示范和成果推广,为我市生态环保、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产业升级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持。

加大环保科技与产业发展资金投入,推动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积极推广小规模、集成式、分散型污水处理装置、膜生物反应器处理污水新技术和秸秆工业化沼气生产和工业化利用工程,加快实现我市环保产业的高新技术化,逐步形成一个技术先进、市场竞争力强、覆盖环保科技产业各领域、布局合理、独具特色的环保科技产业体系。

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制定环保产业促进政策,形成环保产业特有的政策驱动和保障机制,引导和扶持环保产业健康发展。

(十一)积极推动低碳和绿色经济发展,构建低碳经济城市框架。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提倡低碳交通,积极推进公共交通工具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提高交通运输的能源效率,改善交通运输用能结构,优化交通运输发展方式,发展多元化交通运输手段。

建设节约资源的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加大对低碳、环保、节能绿色建筑的宣传力度,强化建筑设计中低碳、环保、节能指标体系,逐步完善建筑环保、节能标准,提高太阳能热水器及LED灯普及率,优先发展节能、环保建筑材料。

建立二氧化碳等主要温室气体市级排放清单。推进低碳政府机关示范、低碳技术创新、低碳产品认证和低碳社区建设,广泛开展低碳经济试点,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构建低碳经济城市框架。

四、重点项目

“十二五”期间,要把规划工作重点落实到项目上,实施重点项目带动战略。坚持目标、总量、项目、投资四位一体的原则,突出抓好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并根据规划的具体实施情况,不断调整完善项目组成。全市共设置九大类重点项目240个,总投资2644182万元,可削减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54874吨,氨氮排放量4575吨,二氧化硫排放量19655吨,氮氧化物排放量18685吨。重点项目预计投资占“十二五”期间环保总投资的40%以上。

(一)流域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包括工业废水治理和循环利用、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共计62个,总投资278724万元。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包括工业废气及异味污染治理、落后产能淘汰、城市扬尘和油烟污染控制、秸秆综合利用、集中供热、清洁能源利用和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项目,共计57个,总投资1685757万元。

(三)土壤污染防治项目。主要是土壤农业污染综合整治项目1个,总投资20000万元,治理土壤面积120万亩。

(四)海洋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包括海洋生态环保项目4个,总投资32000万元。

(五)生态建设和农村环保项目。主要包括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农业面源综合治理、农村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养殖业污染治理、生态恢复和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和植树造林项目,共计78个,总投资445279万元。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和医疗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污水处理污泥资源化利用和综合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综合处置项目,共计12个,总投资75416万元。

(七)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建设项目。主要包括辐射安全监管体系、监测体系和辐射事故应急响应体系建设项目,共计7个,总投资7400万元。

(八)环保能力和队伍建设项目。主要包括环境监测能力、环境监察能力、环保宣传教育能力、环境信息能力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共计16个,总投资34606万元。

(九)环保科技与产业发展项目。主要包括环保设备制造和环保高科技产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共计3个,总投资65000万元。

五、综合保障

(一)巩固和完善环保工作大格局。以蓝色经济区建设、总量减排、环保模范城创建、生态威海建设等重点工作为抓手,继续巩固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负责、政协评议、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各部门齐抓共管、企事业单位各负其责、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环保工作大格局。进一步建立健全环保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继续推行党政干部环保工作目标责任制,完善符合我市市情的地方政府环境绩效评估激励约束机制,把落实规划,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纳入环保责任书,形成严厉的制度约束。建立健全重点区域及流域环境风险防范机制、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问责机制、城乡环保工作协调机制、节能减排倒逼传导机制,确保预期性的GDP增长要以环境安全、环境质量改善、节能减排目标实现为前提。

(二)完善环保管理规范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环保、生态、资源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完善环保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形成完善的环境管理规范体系。研究制订威海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企业环保信用等级管理办法、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循环经济促进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三)理顺环境政策体系。通过机制、政策创新,进一步拓宽环保投入的投融资渠道,有效增加环保投资。按照生态威海建设要求,“十二五”期间,环保投资指数达到3.5%以上。建立健全有利于环保的价格、信贷、土地和政府采购等政策体系,出台和落实有利于中水回用、机动车报废、电力行业脱硫脱硝、固体废物交易等相关的价格和补贴优惠政策,以经济杠杆推动污水、固体废物资源化和水、气主要污染物减排。按照“产权股份化、投资社会化、治污集约化、运作市场化、管理企业化”的模式,推进污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置、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进一步发挥好排污收费、生态补偿、“以奖代补”、“以奖促治”等政策和资金的作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环保科技资金的投入和政策支持。逐年增加政府财政预算中的环保投入。

(四)加强环境科技支撑和引领作用。结合国家和省污染防治重大专项的实施,组织开展威海市社会经济若干重大环境瓶颈问题解析和科技攻关,为污染减排和行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加强农村环保基础性和应用性技术装备研究,建立健全农村环保适用技术科技支撑体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进步为基础,以企业为主体,加大环保产业培育和支持力度,提升环保产业整体技术水平和竞争力,加快威海环保产业研发基地及公共创新平台建设,探索建立“政产学研金”创新联盟合作模式。积极开展环保国际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好威海与日本宇部等城市间的环保合作机制、绿博会等交流平台,跟踪借鉴、引进吸收国内外先进环保科技成果和技术,加速关键环保产品设备的研发,加快环保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提高科技进步对环保的贡献率。重视并做好ODS(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POPs(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控制、二氧化碳减排等环保国际履约工作。

(五)提高环保行政监管水平。严格执行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确保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规划环评执行率、“三同时”执行率均达到100%。以环境质量改善为导向,完善审批制度,坚持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确认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的前置条件,提升环境管理宏观调控能力。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证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完善环境信访与环保执法监督联动机制,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实施最严格的环保制度,逐步推进排污许可证制度,继续推行“双超、双有”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六)注重发挥环境文化和舆论监督作用。多形式、多方位、多层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的浓厚氛围,提高公众环保意识,确保公众对城市环保的满意率高于80%。完善环保新闻发布会制度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及时公布环境质量状况、污染减排等情况,推进重点污染源环境信息公开,保障社会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环保舆情监测体系,实施全方位动态监控,做到正确甄别筛选,科学分析研判,确保及时处理反映属实的突出环境问题,并积极做好正确的舆论方向引导,积极化解舆论危机。倡导绿色生产、绿色流通和绿色消费。加强舆论监督,发挥环保民间组织作用,建立公众监督机制,落实环境污染公众举报制度,引导鼓励公众参与环保,促进环保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六、规划实施与评估考核

地方人民政府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把规划目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规划执行情况作为地方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完善体制机制,加大资金投入,推进规划实施。要建立和完善规划评估修订机制,2013年年底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并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对规划的目标和任务进行相应调整。2015年底对规划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考核情况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威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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