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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专项规划

发布时间:2013-2-27 9:20:4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第一章 “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回顾及规划总则
一、“十一五”环境保护回顾
(一)“十一五”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工作的主要成效
1、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水平
南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为“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以污染物减排为主线,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的,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全面推进环保规划的实施,基本完成了规划阶段性任务: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水平;地表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整治继续强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效控制;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工程建设取得较大进展;生态保护工作稳步推进,各类资源开发监管得以实施,环境监测、监察、应急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基本得到控制,全面实现了主要污染物“十一五”减排COD3.8%、SO211.2%的目标,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规划实施总体进展情况良好。
我市积极开展区域性、流域性、行业性污染综合整治,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城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通过监测表明,2010年各县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其中武夷山、建阳环境空气质量为一级;全市3条主要水系水质状况良好,I-III类水质达标率为99.4%,与2005年比提高了9.1个百分点;全市大部分县(市)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与2005年比分别提高了2到4个百分点;全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2.8dB,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II类标准;生态环境状况总体良好,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4项基本条件和26项指标全部达标,达到了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考核验收标准的一类标准,已通过省考核组的初验,并上报国家环保部复核命名,是福建省唯一以设区市为单位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2、 污染减排持续推进
根据国家和省上的部署要求,“十一五”期间,我市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组织、计划、协调、监督和落实。结合本市实际,陆续出台了COD和SO2减排措施,减排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污染减排工作机制逐步建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所控制,减排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2010年度,我市全面完成了省上下达的年度目标减排任务,COD和SO2继续保持“双下降”,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十一五”减排目标。
(1)COD完成情况
2010年国家认定的COD减排项目16个(其中污水处理厂6个,削减COD 1231吨、工业废水治理项目3个,削减COD 1766吨,结构减排项目7个,削减COD 212吨),合计共削减COD 3207吨,新增COD 2830吨,2010年COD的排放量为4.37万吨,比2005年下降3.86 %。
(2)SO2完成情况
2010年SO2的排放量为3.129万吨,比2005年下降12.6%。
3、 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初见成效
“十一五”期间,全市已建成投产污水处理厂13个,污水处理厂总规模20.5万吨/日,实现县县建有污水处理厂的目标。全市配套管网设计总长492.55公里,截止2010年底已建成管网365. 85公里,已完成投资5.65亿元。
“十一五”期间,我市完成《南平市规模畜禽养殖发展规划》、《南平市规模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规划》编制工作,重新划定了闽江干流(闽江、建溪、富屯溪、沙溪)沿江两岸1公里、支流沿江两岸500米范围为禁养区,划定禁建区和适度养殖区范围,严格要求各县(市、区)根据“禁养区、禁建区、适度养殖区”划分和土地资源可载畜量来规划发展养殖业,并规定各县(市、区)、各乡(镇)生猪出栏量不得超出修定的生猪最大出栏量,特别是延平区对重点畜禽养殖乡镇应严格把关。截至2010年底,全市禁养区规模养猪场和养禽场整治已基本完成,其中112家生猪养殖场已完成拆迁关闭,涉及生猪12.1万头、养殖面积16.83万m2;完成拆除养禽场2家,面积0.12万m2 、0.52万头;奶牛场已搬迁2家,面积2.84万m2 、0.268万头。全市禁建区规模养殖场503家,拆除15家,开展治理488家,全面完成了治理任务。
南平市列入最小下泄流量在线监控安装的水电站共18家,电站的数据采集与数据终端都已顺利实现了对接。停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原已审批(核准)但尚未动工的水电项目,一律不得开工,收回开发权;已开工但未经土地、环评等相关审批的,一律停建。此外,积极开展重点水电站生态环境影响后评估。
4、 工业污染源治理情况
(1) 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010年,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总量 3.129万吨,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3.019万吨,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0.11万吨;烟尘排放量2.182万吨,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2.062万吨,生活烟尘排放量0.120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0.686万吨。工业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85.1 %,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85.9%,工业粉尘排放达标率78.0 %,均比2005年有所下降。
(2)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010年,全市废水排放量为16859.8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9398.5万吨,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7461.3万吨。废水中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43745吨,其中工业废水中COD排放量15354吨,生活污水中COD排放量28391吨;氨氮排放量3018 吨,其中,工业废水中氨氮排放量942吨,生活污水中氨氮排放量2076吨。全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1.59%,比2005年下降约5%。
(3)工业与医疗废物排放量
2010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409.42万吨,其中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 0964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为311.14万吨,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为74.44万吨。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4.2 %,与2005年比下降了1.3个百分点。
全市年产生医疗废物1275吨,其中县级以上医院医疗废物统一收集全部运往南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集中处置,年集中处置量1020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80%。医疗废物的处理实现了零的突破。
(4) “十一五”期间工业污染治理情况
①造纸、制药及化工企业:南平市深度治理的造纸企业24家,制药企业4家,截止2010年底,造纸行业完成深度治理验收的有南纸股份有限公司、邵武华光特种工艺有限公司、邵武中竹纸业等21家,关闭或停产3家。制药行业:3家完成深度治理验收,1家停产。化工行业:严格控制污染,加强监督管理,特别是氟化工企业,依法关闭浦城县3家氟化工企业,邵武已关闭1家氟化工企业。
②促进清洁生产,有计划地安排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并通过验收。“十一五”期间完成19家企业清洁生产。已完成审核验收16家,另3家正在实施中尚未验收。
③建筑饰面石材:经公示、甄别和督查我市建筑饰面石材矿山企业和加工企业共55家,其中矿山企业21家,加工企业23家、矿山/加工企业11家。拟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共41家,其中矿山企业21家,加工企业9家、矿山/加工企业11家;已建成石材加工集中区2个,上报执行差别电价的有41家;不执行差别电价14家,其中关闭4家,加工企业10家。
(5)“十一五”期间重点污染源监控情况
“十一五”期间,南平市已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企业28家,其中12家企业安装大气重点污染源监控,监测项目14项;25家企业安装水质重点污染源监控,监测项目34项。实现防治设施运行在线监控、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及数据传输。
5、生态建设不断加强,生态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状态
“十一五”期间,我市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开展生态乡(镇)村建设活动。截止2010年底,全市有国家级生态乡镇3个,生态村3个,省级生态乡(镇)25个,省级生态村29个,均超额完成了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规定的任务。同时,我市结合“四绿工程”建设,积极推进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全市已建成绿色社区(小区)74个,其中国家级绿色社区2个,省级绿色社区(小区)7个,市级绿色社区(小区)27个,县(市)级绿色社区38个,绿色社区建成区超过30%的目标要求。此外,我市还创建了国家级绿色学校2所,省级绿色学校39所,市级绿色学校172所,省级环境教育基地1个,市级环境教育基地6个。南平是全国重点林区,现有林业用地面积3259万亩,占区域总面积82.6%,其中林地面积2916万亩,占全省有林地面积的23.4%,森林覆盖率71.14%,绿化程度93.1%,活立木蓄积量11837万立方米,生态公益林836.6万亩,占林地面积25.7%。
6、环境能力建设不断增强
(1) 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不断加强
“十一五”期间,我市对重点企业、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环境隐患排查、整改,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的储备,为应急处置工作积累经验。我市各级政府及环保部门均制定了相应的《环境应急预案》。成立了由市政府领导挂帅,环保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市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并组织了以环保部门及相关专业队伍组成的专项环境应急救援队伍,投资了200多万元,配备了环境应急指挥车与应急监测车辆等应急救援设备,开展了环境应急事故处理人员培训和模拟演练,有效提升了环境应急能力。五年来,我市范围内发生了9起环境污染事件,我们启动了环境应急预案,及时上报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信息,因为环境应急救援处置得当,人员及时到位,未发生1起人员伤亡事故,未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2)环境监管能力提升
一是严把项目审批关,积极做好环保工作与服务企业相结合,对市委市政府拟引资的项目提前介入,进行环保预审;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项目,及时向政府提出环保专项意见和建议,避免盲目引进;对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新上项目,积极支持。同时在布局和配套环保设施建设上,积极主动配合;对没有明确禁止的非重大污染项目,加强沟通,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或环境规划的项目坚决给予否决。
(3)环境自动监控与自动监测体系得到完善。
首先,全面完成了南平市环境监控分中心的建设任务。我市环境监控中心从2004年开始建设2008年正式投入运行,累计投资了约260万元,面积100平方米,包括网络机房35平方米和监控室65平方米,形成了包括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监控、交通噪声显示、音视频会议、网络等五大监控系统。邵武市、建瓯市的自动监控分中心也已相继建成并投入正常运行。建阳市的监控分中心建设,2009年9月完成。此外,我市邵武、建瓯、建阳、武夷山等四个市按照责任书的要求,完成了空气自动监测站的建设任务,并通过了省环保部门的验收,实现了环境空气质量日报的工作任务。
(4)全市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核发排污许可证
全面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核发排污许可证以及排污口规范化管理,不断完善监控手段,落实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措施。至2009年,市本级完成排污申报登记、审核共计144家,发放《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及《临时许可证》共计144本,建立以环境容量为基础,以排污许可证为主要管理手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的污染防治管理体系。
(5)切实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十一五”期间每年由市政府牵头,由市环保局、发改委、经贸委、安监局、监察局、司法局、工商局、电业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先后在全市开展了溪河倾倒弃土弃渣,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建设项目环境违法,矿山、钢铁、涉铅、造纸行业环境安全专项检查等十多项执法专项行动。5年来,共出动人员13963人次,查处违法企业191家,罚款280.53万元。特别是对82家环保问题严重的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制度,全面完成了挂牌督办企业的整治任务,有力地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整治了一批老大难环境污染问题,解决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
(6)环保机构建设有效完善。
第一,全市环境监测站建设得到加强。市、县两级环境监测站工作环境、人员编制、仪器设备显著改善。按照责任书要求,到2009年底,我市10个环境监测站全部通过省级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南平中心城区、邵武、建阳、建瓯、武夷山、顺昌等六个环境监测站通过了省级标准化验收。市环境监测站增设辐射监测室,增加财政核拨事业编制2名。2010年4月南平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经费渠道由自收自支改为市财政核拨。第二,全市环境监察机构得到强化。全市环境监察机构工作环境、人员编制、监察仪器设备得到明显改善,南平中心城区、邵武、建阳、武夷山、建瓯、顺昌等六个环境监察机构通过了省级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
(二)“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表一 南平市“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名 称

单 位

南 平 市

2005 年情况

“ 十一五 ”

指 标

2010 年

完成情况

完成指标

情 况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

元 / 人

12065

23600

25129

完成

农民年人均纯收入

元 / 人

4070

5580

6759

完成

城镇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

元 / 人

9859

14500

17332

完成

单位 GDP 能耗

吨标煤 / 万元

1.45

1.18

完成省

下达任务

完成

森林覆盖率

%

74.7

74.7

71.14

未完成

二级大气环境

质量达标率

%

95.3

100

100

完成

水环境质量

功能区达标率

%

90.3

100

99.4

基本完成

环境噪声噪声

平均值

LAeq : dB

54.4

< 60

53.6

完成

交通噪声噪声

平均值

LAeq : dB

69

< 70

67.7

完成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COD

4.55

4.37

完成

SO2

3.58

3.18

完成

城市生活污水

集中处理率

%

16.73

城市 60

县城 50

82.14

完成

城市生活垃圾

无害化处理率

%

26.28

城市 90

县城 60

35.21

未完成

工业固体废物处

置利用率

%

-

≥90

76

未完成

城镇人均公共

绿地面积

m2/ 人

5.9

8

11.11

完成

旅游区环境达标率

%

100

100

100

完成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

卫生合格率

%

91

100

100

完成

村镇饮用水卫生

合格率

%

-

100

100

完成

南平市“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指标大部分可以完成,其中,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基本完成指标要求,并且相较于2005年有明显的改善。
1、 “十一五”规划期间工作完成情况及分析
(1) “十一五”规划实施成效
环保各项任务大部分按期完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得到控制,总体环境质量良好,局部区域和流域污染严重现象仍存在。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同时,环境质量相对稳定,制定的环保规划目标基本完成。同时,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生态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的状态。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完成“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压力:
① 环境污染仍较严重。
目前我市环境污染还以水污染为主,存在工业集中区域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偏大现象,企业污染环境违法现象仍较突出,主要表现在局部流域个别河段有时水质较差,水质未能达到环境功能区划标准;部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仍存在污染型企业,给饮用水源安全带来隐患;中心城市环境污染压力仍然很大,环境功能区划不分明,商住和工业区混杂,商业和工业噪声、废气给居民造成影响。餐饮油烟、娱乐场所和金属作坊噪声污染成为群众关心、投诉的热点问题。大部分工业园区配套的污水处理厂未建成,对园区的建设造成审批障碍。
② 污染减排任务较重。
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依然较重。污染物排放单位工业增加值仍处在较高的水平,削减存量的空间有限,企业环保治理设施投入积极性小;排污管网配套建设滞后,部分城市大部分城镇生活污水未完全接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或已建污水处理厂处理率低。禁建区规模养殖场整治,禁养区规模养殖场拆迁关闭有待加强。
③ 环境安全隐患依旧存在。
随着“十一五”期间环境应急处理体系的完善,处理环境安全隐患的能力得到加强,但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仍有可能对局部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体系还不够完善,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各项能力仍需加强。
④农村环境面源污染问题依然突出。
随着农村连片整治的开展,农村面源污染问题得到一定的控制,但是主要问题依然突出,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继续污染流域水质;农业生产中的化肥、农药过量使用,随降水影响地表水水质;农村垃圾、人畜粪便等固体废弃物随意丢弃现象仍然严重,农村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有待加强。
⑤ 生态环境仍较脆弱
生态环境存在开发与保护的矛盾,工业发展侵占大片土地和农田,加剧了水土流失;相当多的“三废”未经治理排入环境造成污染;由生态环境破坏引起的纠纷日益增多,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部分涉铅、氟化工企业的周边土壤、植被已受到一定的污染。水葫芦等外来物种对局部流域和区域生态系统造成的危害仍然存在,危害农村生态环境和饮用水安全。
⑥ 规划实施的制度建设滞后
环境规划实施过程当中,存在明显滞后的现象,部分任务仍无法达到规划指标的要求。污染减排长效机制和环境保护新机制有待建立,监管能力和执法能力建设还须进一步落实和加强。专业园区的建设亟待加强。
2、 小结
“十一五”规划实施的一些经验需要在“十二五”期间进一步继承和发展: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工作,促进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是通过总量核查、目标责任状及“区域限批”等措施,努力从源头上控制好污染源。
三是大工程带动大治理,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为未来发展奠定基础。
四是以总量控制约束性指标为核心,兼顾目前开展的环境质量考核,带动全面工作。
五是环保登报承诺制度的实行和“绿色信贷”政策的落实,有效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
二、环境形势分析
(一)环境质量状况
1、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1)总体状况
2010年,全市10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良好水平,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酸雨污染仍然存在。
2010年,各县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其中武夷山及建阳空气质量保持一级“优”水平;其余各县市空气质量为“良”。
(2) 南平市区环境质量现状
2010年南平市区环境空气总体为二级、“良”,主要受可吸入颗粒物的影响; 平均空气污染指数(API)为64.1( 05年59)。
(3)南平市区环境质量变化趋势
2005~2010年南平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比较稳定,其中,空气质量良好。
2010年南平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指标: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为0.071 mg/m3;二氧化硫年均值为0.055 mg/m3;二氧化氮年均值为0.029mg/m3。总体分析,2010年南平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略有下降。硫酸盐化速率年均值为0.130毫克SO3/100平方厘米碱片·日(去年为0.115毫克SO3/100平方厘米碱片·日);降尘年均值为4.64t/km2月(去年为2.94 t/km2月),均可达国家或省相关标准。
(4) 各县(市)环境质量现状
2010年武夷山、建阳市的空气环境质量为一级;邵武、建瓯市的空气环境质量为二级。各城区的空气环境质量主要受可吸入颗粒物影响(PM10);光泽、政和二县的空气环境质量为一级,松溪、顺昌、浦城三县的空气环境质量为二级,主要受总悬浮颗粒物(TSP)影响;各县(市)环境空气质量分别按功能区要求稳定达标。
(5)各县(市)环境质量变化趋势
2005~2010年各县(市)环境空气质量比较稳定,空气质量良好,均可达国家或省相关标准。其中,武夷山市空气环境质量始终保持在一级,邵武、建阳、建瓯、松溪、光泽、政和等县(市)始终保持在二级以上,顺昌、浦城两县由07年开始保持在二级。
(6) 城市降水
2010年南平、邵武、建阳、建瓯、武夷山市均出现酸雨,其中南平酸雨频率大幅度上升,由05年的42.5%上升到92.8%,上升了50.3个百分点, pH值年均值为4.15,为重酸雨区(pH<4.50);邵武、建瓯、建阳为中酸雨区(4.50≤pH<5.00),与05年比较,其中邵武酸雨频率有所下降,建瓯、建阳酸雨频率有所上升;仅武夷山为非酸雨区(pH≥5.6)。总体来看,全市酸雨频率明显增加,表明酸雨污染呈加大趋势。
2、水环境质量状况
(1)总体状况
全市3条主要水系水质状况良好。I-III类水质达标率为99.4%,全市大部分县(市)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2) 地表水水质
全市辖区内建溪、富屯溪和闽江南平段3条水系共设置水质控制断面26个,其中国控断面4个,省控断面22个;交界断面4个。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9.4%;水域功能达标率为 99.4%,与05年90.3%相比有明显提高。
(3) 建溪
建溪的水质状况较好,水域功能达标率为98.9%,比05年上升2.5个百分点,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8.9%。主要是9月份建阳洪尾(建5)断面溶解氧、氨氮超标。
(4)富屯溪
富屯溪水质状况良好,Ⅰ-Ⅲ类水质比例为100%;水域功能(富2执行II类,富3执行IV类,其余执行III类标准)达标率为100%。
(5) 闽江南平段
闽江南平段水质良好,Ⅰ-Ⅲ类水质比例为100%;水域功能(全部执行III类标准)达标率为100%,比05年上升33.3个百分点。
(6) 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
浙江与我市的交界断面建8,连续5年I-III类水质比例为100%;
三明金溪与我市交接断面金3,连续5年I-III类水质比例为100%;
我市闽江与宁德交接断面闽4,连续5年I-III类水质比例为100%;
三明沙溪与我市交接断面沙12,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1.7%,较05年33.3%有大幅度的提高,2010年仅1月份石油类超标。
(7)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南平市区共有三个自来水厂,分别为安丰水厂、新建水厂、西芹水厂,水源分别取自建溪、西溪、西芹溪。南平市区生活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8.3%,与05年相比上升1.6个百分点;松溪县生活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83.7%,与05年比略有下降;邵武、建阳、武夷山、建瓯等其他市(县)生活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与05年持平。
(8)南平市地下水监测
根据《福建省水环境监测技术规定》第三版要求开展地下水监测,每年监测2期。监测结果河圣桑拿地下水取水井水质达GB/T14848-9〔地下水质量标准〕III类,与05年持平。
3、声环境质量状况
(1)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
2010年全市区域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3.6分贝,呈“较好”水平,与05年相比有所下降。全区以浦城区域噪声最好,为49.7分贝,属于“好”水平;以建瓯值最大,为55.6分贝,属于“轻度污染”水平;其余各县市噪声值均属于“较好”水平。与往年相比,浦城噪声值虽低于06年,但较07-09年有所上升;光泽噪声值较09年上升,但较06-08年有所下降;其余各县市噪声值基本持平。
(2)城市道路交通噪声
2010年全市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7.7分贝,呈“好”水平,与05年相比略有上升。南平与政和噪声值属于“较好”水平;其余各县市均达到“好”水平。光泽噪声值有明显下降。
2010年全区交通噪声超标率为16.8%,与05年相比下降16个百分点。南平、邵武、光泽超标率有所下降,尤其以光泽下降了68.6个百分点,交通噪声状况明显改善;建瓯、建阳、武夷山、松溪交通噪声超标率增加,其中松溪噪声超标率上升37.5个百分点,交通噪声状况有所下降;顺昌、浦城、政和交通噪声超标率持平。
(3)功能区噪声
2010年全市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为100%;功能区噪声夜间达标率为98.1%;全市仅南平市功能区噪声夜间达标率为87.5%(南平市环保局点位上半年夜间噪声超标)。
邵武、顺昌、政和昼夜噪声连续5年达标率为100%;建阳、武夷山、松溪昼间噪声连续5年达标率为100%;浦城连续5年夜间噪声达标率为100%。从昼夜噪声全市达标率看,昼间噪声达标率较夜间噪声达标率高。
4、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生态环境状况总体良好。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4项基本条件和26项指标全部达标,达到了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考核验收标准的一类标准,已通过省考核组的初验,并上报国家环保部复核命名。是福建省唯一以设区市为单位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二)“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
1、“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趋势
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央实施了一系列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保民生的政策并取得明显成效,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总体回升趋好。2009年5月,《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出台,使海西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中央政府赋予我省对台先行先试政策以及各项扶持政策,为福建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带来新的机遇。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全面提速,两岸交流合作的加快推进,为南平开辟了更广阔的科学发展空间,提供了更强大的发展动力。因此南平面临的机遇前所未有,面临的挑战也前所未有。
(1)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平均年均增长12%以上,预计到2015年,全市GDP总量将突破1400亿元,比2010年翻一番,人均GDP达4.75万元以上。财政收入增速继续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速,财政总收入达到123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77亿元,均比2010年翻一番;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8%以上,到2015年突破1350亿元。
(2)结构调整成效显著
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取得明显成效,三次产业发展更加协调,三次产业比重调整为14.0:48.5:37.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4%以上;先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贡献率进一步提升,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23%,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15%。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10%,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2.2%。城镇化率达到57.5%。
(3)民生水平全面提升
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度增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1%,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1%;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常住人口控制在295万人以内;城乡居民住房、交通、文化、卫生和环境等条件有较大改善。价格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
(4)社会建设明显加强
基本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2.37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8%,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五年累计新增城镇就业12万人以上。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重大21%,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13.3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8%。文化强市建设成效明显,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会公平正义得到保障,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5)改革开放不断深化
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新突破,市场主体活力充分显现,政府职能加快转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广度深度不断拓展,外贸增长方式加快转变,利用外资水平不断提高,外贸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5%,实际利用外资(可比口径)年均增长10%。
(6)生态环境持续优化
生态市建设基本达到国家考核验收标准,生态文明理念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资源利用率明显提高,经济增长和资源环境承载力更趋协调,生态环境质量、森林覆盖率继续保持全省前列,林分结构进一步优化,森林蓄积量1.34亿立方米,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35.28万亩。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综合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省下达基数内。
2、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南平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是进行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时期,也是减轻环境污染和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时期。紧紧抓住新的历史机遇,下大力气解决南平市突出的问题,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十二五”时期环境保护工作重要而又艰巨的任务。目前,产业转移、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推进、消费规模的扩大和消费结构的转型、经济的快速发展对环境的压力不断增大使得“十二五”环境形势及环境保护面临着严峻挑战。未来五年潜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是:
(1)结构减排压力大
“十二五”期间,南平市仍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加速发展的阶段,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的优化调整还需要较长时间,消费规模的扩大及消费结构从生存型向小康型和发展型过渡,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的压力持续加大。开发建设导致的环境压力不断加大,新建项目增排与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矛盾更加突出,污染治理难度不断加大,同时,国家在原有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基础上,计划将氮氧化物、氨氮纳入“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对减排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2)环境风险隐患日益凸显
长期以来,污染的不断积累已使得环境问题变得越来越复杂,污染介质已从大气和水为主逐渐向大气、水和土壤三种介质共存转变,污染物来源从以工业和生活污染为主不断向工业、生活和农村并存转变,污染范围从以城市和局部地区为主向涵盖区域、流域转变。污染物类型从常规污染物向常规污染物和新型污染物的复合型转变,在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等常规污染物尚未得到全面根治的同时,持久性有机物、重金属污染等问题在局部地区存在隐患;在生活垃圾未得到有效处理的同时,危险废物、废旧电子电器、生活污泥等固体废物污染接踵而来。其中一些问题在现有的经济技术条件下难以解决,环境污染治理的难度进一步加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难以得到全面解决,环境改善的滞后性与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要求日益提高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园区环保设施建设进展缓慢,也制约了经济发展,存在对环境的严重影响。
(3)城市环境问题更加突出
“十二五”期间,我市城乡居民收入大幅提高,城市居民住房消费需求将持续加大,住房更新速度加快,将拉动住房施工面积不断增加,挤占宝贵的建设用地和城市绿地,增加固体垃圾;私人交通工具拥有量持续增加,将加重机动车尾气污染及噪声污染;无线通讯设备大量使用、家用电器加速更新换代及农村居民家用电器消费量增长,由此产生的电磁辐射污染和电子垃圾污染问题将日益突出。
总之,“十二五”期间,南平市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既要努力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旧帐,维持基本的环境稳定,又要面对经济社会快速增长所带来的环境压力,防止新形势下可能出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新问题。因此,如何运用好有限的资源和环境容量,以较低的资源环境为代价促进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是南平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面临的最大挑战。
三、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跃升发展为主线,围绕“先行先试、加快转变、民生优先、党建科学”,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充分发挥南平在海西纵深推进中的前锋作用,顺应全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深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保障均衡发展,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强城乡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强化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积极探索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境保护新道路,增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推动跃升发展、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资源环境支撑。
(二)基本原则
优化发展,民生优先。统筹兼顾,同步改善。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多还旧账,不欠新账。创新机制,强化监管。
(三)规划目标指标
1、规划目标:
到2015年,工业污染防治水平进一步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防范环境风险能力明显增强,环境安全得到保障。城镇污染扰民问题切实解决,城乡饮水安全得到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生态建设全面推进,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建设全面启动,区域生态安全体系基本形成。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明显增强,现代化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基本建成,初步建成人居环境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生态环境支撑体系。城市和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政策体系和监督管理能力进一步得到加强,基本满足小康社会的要求,基本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2.规划指标
表2 南平市“十二五”环境保护与
生态建设规划指标体系及其目标值
序号 规划指标 2010 十二五 规划目标值 指标属性
一、环境质量指标
1 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99.1% 95% 预期性
2 国控、省控以上断面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99.4% 95% 预期性
省控以上断面水域I-III类水质比例 99.4% 95%
3 中心市区和各县(市、区)城市空气质量符合2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的比例 100% 95% 预期性
4 城市功能区噪声达标率 100% 昼间:90% 预期性
98.1% 夜间:80%
二、污染防治指标
5 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 化学需氧量 4.37万吨 完成省下达任务 约束性
氨氮 1.05万吨 完成省下达任务 约束性
6 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二氧化硫 3.18万吨 完成省下达任务 约束性
氮氧化物 1.93万吨 完成省下达任务 约束性
7 城市(含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82.14% 80% 预期性
8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76% 80% 预期性
9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35.21% 95% 预期性
三、生态建设指标
10 森林覆盖率 71.14% 73.54% 约束性
11 受保护地区占土地面积比例 - 14% 约束性
12 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面积比例 6.55% 完成省下达任务 预期性
13 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m 2 ) 11.11 10 预期性

(四)规划年限和规划范围
规划年限为2011~2015年,基准年为2010年,指标参考2010年数据;规划范围为南平市辖区。
 
第二章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重点任务
 
“十二五”期间应把握好三个方面的着力点:一是通过总量控制实现宏观层面环境形势基本面持续趋好,促进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二是以环境要素为切入点,大力推进区域层面环境质量改善,通过解决好主要环境问题,促进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善。三是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切实抓好环境安全风险防范与应急的调查研究,提高环境风险的识别能力,加强对重大环境风险源的动态监控与风险控制。
“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应抓好以下八个方面任务: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加快生态市建设步伐
1、夯实生态市建设的基础工程
全面开展生态市建设,以生态市创建为重要载体,以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为细胞工程,扎实构建自然和谐的城镇人居环境体系,积极推进生态市建设,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1)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十二五”期间,加快推进县(市)污水处理厂和城市联盟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美化城镇生态环境。加强城市规划,注意城市景观建设,狠抓市容环境整治,推进城乡结合部、旧城区的环境综合整治,改善以城市片林、城边林带、城郊森林为主的城市绿地建设。
(2)建设生态绿色社区,“十二五”期间,建成一批符合标准的生态住宅小区,推广应用生态环保建材。推行以人为本理念,制定生态绿色社区建设规划和标准,加强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普及生态文化,全市50%的社区达到绿色社区的要求。
(3)建设生态村镇,“十二五”期间,全市重点镇规划得到进一步修编,试点村镇住宅区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达到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镇。至2015年,全市行政村基本普及自来水,全市确定的重点中心镇建成区平均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25%左右,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20%,启动小城镇污水处理工作。在每个县(市)选择1-2个村镇作为试点,加强村镇污水、垃圾和河流污染治理力度,逐步完善村镇污水、垃圾处理系统;积极开展创建省级村镇住宅优秀小区活动,推行住宅小区建设方式,推广使用环保建材,至2015年,各县(市、区)内80%的乡镇建成环境优美乡镇,各乡镇内80%的村建成生态村。
(4)继续“绿色学校”的创建,把生态环境保护溶入中小学课堂教育,继续在我市中小学校中开展创建“绿色学校”的活动。在我市开展保护环境的宣传和教育,举办环保宣传教育讲座、环保知识问答竞赛、环保绘画比赛、环保表演活动等多形式的环保宣教活动,为儿童的成长营造“环保、绿色、节约”的环境和氛围。到2015年,我市“绿色学校”数占全省学校数的30%。
2、加大生态修复力度
(1)落实生态功能区划。认真实施分区保护,各级各部门要把生态功能区划作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根据生态功能区划,制定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明确区域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目标、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项目,把区划提出的任务在规划中予以落实。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管理和建设,各级政府要根据生态功能区划确定的重要生态功能区,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一批生态功能保护区。对全市生态安全具有重大作用的生物多样性丰富区、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监督区、重要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特大型水库水环境保护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制定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规划,按规划进行建设管理。
(2)建设生态廊道,科学调整林种树种结构,提倡营造阔叶树及混交林,建设以生态公益林为生态廊道相连接的自然保护区群网,保育好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维护森林生态系统的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维持的功能。加强水土流失治理,严格控制新开发耕地和园地,逐步把现有土层薄、自然坡度大(25°以上)的耕地和园地有计划地分期分批退耕退园还林。
(3)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治理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全面建立市、县(区)矿产资源规划体系,科学划定矿产资源禁采区、限采区和可采区。统筹规划矿产资源开发,推广先进适用的开采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采矿回采率、选矿和冶炼回收率,推进尾矿、废石综合利用,大力提高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率。到2015年,开展综合利用的矿山比例提高到75%以上,采区回采率与选矿回收率在2010年基础上各提高1~3%,综合利用率在2010年基础上提高1~3%。全面落实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补偿机制和企业责任机制,健全矿山环境保护和污染排放监测体系,运用网络、遥感等先进技术,加强对开采金、铅、锌等易造成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的矿种以及其他大中型矿山企业排污的实时监测,保证矿山企业的“三废”达标排放。严格执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强化矿山地质环境的恢复治理。到2015年,新(扩)建、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得到全面治理,开采破坏土地得到全面复垦利用;历史遗留的矿山(闭坑、无主矿山)开采破坏土地复垦率达到40%,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40%。
(4)推进土壤修复和水土流失治理。在全省土壤污染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清全市土壤污染类型、分布、范围、程度,以及污染物种类、来源,建立土壤污染状况数据库,制订土壤污染防治对策。抓好土壤污染修复,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督促搬迁的污染企业做好废弃厂区的土壤修复,重点治理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污染;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耕地应依法调整用途。严格执行各类资源开发和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申报审批制度,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加快重点水土流失区的综合治理步伐,全面开展重要水源地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和水生态修复,加快实施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工程和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示范工程,有效防治水土流失。完善水土保持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加强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和水土保持科技推广。到2015年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初步建立,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
3、加强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监管
(1)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坚持保护与治理并重,改善重点流域水质,确保流域行政区域交接断面的水质达标。着重抓好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巩固闽江流域综合治理成效,加强规范化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确保重点流域污染物排放稳定控制在排放标准内。
(2)提高水资源利用率。通过加强对城市生产、生活的节水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十二五”期间,开展1-2个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万元GDP耗水量下降到170立方米,每年建成1-2个市级现代化节水灌溉示范园区。
(3)加强蓄水调水工程的建设。坚持以蓄水调水工程建设为依托,以水资源优化配置为中心,抓好大中型水库和调水工程的规划工作。加快武夷山、光泽大型水库建设的前期工作。建设浦城王家洲等具有综合调蓄功能的中型综合利用水库。加强山地水利工程建设,新建一批小一型和小二型水库。严格小水电站建设审批,加强水电站用水调节管理,保证生态下泄水量,下游水闸严格控制蓄水位。开工建设引水工程等城市及开发区引水工程,不断提高水资源调控能力,逐步解决区域性、工程性缺水问题。
4、强化林业生态系统的保护与建设
有效管护生态公益林。深化林业分类经营体制改革,努力完善公益林业和商品林业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政策措施,建立有效的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和监督机制、生态公益林监测体系和评价体系,切实管护好划定的生态公益林,有效保护闽江、建溪、富屯溪、崇阳溪、松溪、麻阳溪、沙溪和南浦溪等流域,以及大中型水库等重要水源地;在主要江河流域继续建设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十二五”期间,道路两侧基本绿化,村庄绿化率达25%。强化森林防火体系建设,林地发生火灾率控制在0.1%以内。
二、持续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全面推进污染减排
1、强化污染减排源头控制
(1)建立污染减排倒逼传导机制。建立污染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完成情况与新建项目相结合的机制,实施“等量淘汰(置换)”或“减量淘汰(置换)”,对电力、钢铁、造纸、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采取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促进优化产业结构。把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性条件,对超过总量指标的地区,暂停环评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加快研发推广高效绿色适用技术,大力发展绿色产品,积极培育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绿色经济发展。
(2)全面淘汰落后产能。淘汰皮革、造纸、印染、食品、化工和制药企业等废水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线;淘汰小火电、冶金、建材、有色、石化和焦化、小型燃煤锅炉等高能耗高废气污染排放的落后生产线。
(3)着力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加强能源开发利用的环境管理,推进煤炭洗选加工等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逐步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例,探索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促进资源能源节约,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建立健全新建项目管理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逐步推行和实施主要行业单位增加值或单位产品污染物产生评价制度。严格落实限制“两高一资”各项政策,强化项目“区域限批”和“行业限批”,遏制盲目重复建设。
2、“十二五” 减排目标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思路
(1)减排目标
“十二五”规划污染物控制指标皆为约束性指标,即完成省下达任务。
(2)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思路
①推进重点行业结构优化调整,严格控制新增量。
②加快县城和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大力提高治污设施环境绩效。
③把农业污染源纳入总量控制管理体系,着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3)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思路
①推进能源结构持续优化,严格控制新增量。
②巩固电力行业减排成果,推进二氧化硫全面减排。
③推进电力行业和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控制,突出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减排。
3、继续坚持以结构减排为主
“十二五”期间,仍应继续坚持以结构减排为主,综合采取可控可管的减少污染排放的措施。
(1)加强污水管网配套雨污分流工作。“十二五”期间,用好污水管网中央增投、地方债券、“以奖代补”等资金,同时,全面排查整改污水管网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提高各污水处理厂负荷率和进水COD浓度,重点抓好南平塔下、南庄、建阳、建瓯、邵武污水处理厂负荷率和进水浓度的提高工作。
(2)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水平。“十二五”期间,切实加强污水处理厂业务管理和培训指导,对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建设的要求,督促污水处理厂完善中控系统和在线监控系统,规范运行管理,及时、妥善处理处置污泥,持续发挥减排作用。严格落实各污水处理厂管网覆盖范围内工业企业的接管水质规定,对未处理达到接管标准或存在偷排现象的企业要严肃查处;对不能接入污水处理厂的工业废水,要责成排污单位自行处理达标排放。
(3)严格脱硫设施监督检查。“十二五”期间,把规范脱硫设施运行管理作为二氧化硫减排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脱硫设施稳定运行、持续减排,杜绝因不正常运行而产生异常增量的现象。南纸股份、武夷味精、正大生化等公司要切实加强脱硫除尘设施运行管理、维护,按规定添加脱硫剂,确保稳定运行、达标排放,脱硫设施投运率应达100%。邵武中竹纸业、顺昌榕昌化工等企业的脱硫设施要按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中控系统或烟气连续监测系统、自动添加脱硫剂系统,要抓紧根据实际进行必要的技术改造。
(4)推进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水集中治理项目。“十二五”期间,大力推进开发区环境整治,完成南平工业园区、南平工业园江南新区、闽北经济开发区、邵武经济开发区、光泽工业园区、建瓯工业园区、浦城工业园区、武夷山国家旅游度假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达标排放。
4、推行全过程核查监管
(1)深化工业企业减排工作。各县(市、区)应结合本地实际和需要,深入挖掘减排潜力加大环保执法监管力度,强化减排工程检查,严肃查处不正常运行减排设施的企业,坚决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继续清理整治制浆造纸、制药、化工、食品、纺织等工业企业,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排污处罚并责令停产整治。全面清查辖区内工业开发区,对未建污染集中治理设施、区内企业未实现达标排放的,要依法处理,明确整治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已完成深度治理的南纸、邵武中竹等造纸企业,要加强监管,使治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废水达标排放。
(2) 加强减排监测体系的建设。国家在考核减排目标任务完成的同时,同步考核减排指标、监测、考核“三大体系”能力建设情况,重点考核监测体系建设情况。
(3)强化减排项目调度制度和完善减排项目档案台帐。重点减排企业每月按时在减排系统上向所在地环保局报告该企业减排项目的进展情况,各县(市、区)环保局每月按时审核汇总本辖区重点污染源和年度减排项目进展情况并上报市环保局。排污单位严格按要求,建立并完善减排工作档案、台帐,进一步完善、规范现有生产报表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台帐。
5、抓好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综合整治
(1)持续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增加结构关停项目减排量。加强涉水行业整治,结合实施水源保护和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淘汰能耗高、污染重、效益低的落后产能,按计划关停小水泥、小冶金、小造纸、小化工、小漂染、小制革等企业(生产线),增加结构关停项目减排量。
(2) 加快污染治理设施的维护和技术改造。“十二五”期间,加快污染治理设施的维护和技术改造,确保稳定运行,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和联网工作,实现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测监控。推进工业污染集中控制区建设,做到污染物集中控制、集中治理、达标排放。
三、深化以饮水安全为重点的水环境整治
1、突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1)从严控制污水排放“十二五”期间,应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对废水排放量较大的制浆造纸、制革、染料、纺织等行业及高耗水行业要严格审批,进行循环经济试点,鼓励得推行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加强流域涉水重点排污单位持证排污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监管,监督中小企业加快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大运营投资力度,严格要求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十二五”期间,应加快和完善10个县市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脱氮脱磷、污泥处置等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和污水处理率。落实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政策,确保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加快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确保稳定运行。加快南平工业园区、南平工业园江南新区、闽北经济开发区、邵武经济开发区、光泽工业园区、建瓯工业园区、浦城工业园区、武夷山国家旅游度假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推广集中式污水处理模式。
(2)引导畜禽养殖业有序发展。合理确定全市生猪养殖规模,全面禁止在禁建区内新、扩建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对生猪散养户聚集地村庄、区域,建成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鼓励采取利用沼气和粪便生产有机肥等循环经济模式,推行生态立体种养或零排放养殖技术,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各重点流域禁止投饵类、施肥类网箱养殖,引导重要库区及水源地上游水域削减网养殖规模。
2、 完善流域综合管理
“十二五”期间,建立健全流域整治工作机制。完善整治考评,加强执法监管和监测监控,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加强跨流域、跨区水质信息沟通,构建流域上下游水质水量综合监管系统,加强突发性污染事故的水量水质综合调度,提高水污染风险预警能力和防控水平。应完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健全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清理整顿水电开发项目,严格河道采沙监管,强化水源地保护,完善闽江等流域生态补偿具体实施办法,推进生态环境跨流域、跨行政区域的协同保护。河流型水源地,强化入河排污口管理,加强水电站下泄流量监管;湖库型水源地,加强水体富营养化防治工作。
3、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切实保护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对农村人口聚居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建设并完善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建筑物,防止水源受到污染;凡未划定水源保护区的,要依法划定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同时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监管,完善各类标示牌、界桩及警示标示;对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源必须依法限期整改或搬迁,确保饮用水安全。健全和完善饮用水源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贮备,增加应对藻类暴发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加强对藻类暴发应对措施的科学研究,加大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力度,不断提高藻类暴发应急处置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完善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报告制度。辖区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饮用水水源污染事件,一经核实要及时上报,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行为。对可能影响饮用水安全的污染事故要按程序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并及时向当地城建、卫生、水利等部门和自来水处理厂通报有关信息,加大自来水厂处置力度,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
四、加快工业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1、加快工业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
优化生态工业经济的空间布局。根据南平市的城镇发展布局要求,依托市本级的闽北产业集中区、南平工业园区和荣华山产业组团等三大组团,以及邵武经济开发区、建瓯中国笋竹城、浦城工业园区、光泽金岭工业园区等县(市)工业平台,加快工业“退城进园”步伐,引导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完善生态工业经济的空间布局。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以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推进产业整合,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集中力量提升机械(装备)制造、食品加工、林产加工、纺织服装、冶金建材等传统产业,着力培育旅游养生、生物、创意等新兴产业。制定和执行环境准入制度,限制和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产业,积极发展资源节约、生态友好型的低碳产业。
2、加大新能源开发利用的力度
“十二五”期间,资源瓶颈是工业发展中必须引起重视并着力解决的问题,按照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产出、高效率、高效益、可循环、可持续、可再生的原则发展低碳经济。我市新能源开发利用相对滞后,缺少针对性、系统性的财政补贴政策、税收减免政策、专项资金制度等,我市应从实际出发,把握全省新能源发展趋势,结合我市新能源开发利用的自身特点与存在的问题,开拓一条适合我市新能源开发利用的道路,为加快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和其他能源相比,核电的成本比较低,而且不受地域和其他条件的限制。尽管“十二五”期间,我市并未有建设核电站的计划,但在现有的能源结构中,核电是最有可能对传统能源形成大比例替代的。我市应当在“十二五”期间积极参与我省核电前沿技术的学习与研发,逐步降低碳素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实现能源结构低碳化。
3、大力推进低碳发展综合实践
大力推动环保节能低碳产业的发展,积极引导工业走绿色发展的道路,把低碳绿色工业的发展,纳入到我市工业发展规划和城市规划,引导、支持社会树立绿色发展和低碳发展的理念;支持节能减排技术、低碳技术的研发,对相关领域企业的生产经营给予鼓励和扶持;加快节能环保和装备的推广应用,从多方面帮助新兴产业开拓市场需求,尤其是来源于民间的市场自发需求,推进绿色、低碳标准的制定和应用。
4、推进循环型工业建设。
依据物质循环原理,建设大规模、高标准、高环保的生态循环型工业园区,建立生态工业链,发展低碳、绿色工业,努力创建环境友好企业。加快市本级的闽北产业集中区、南平工业园区和荣华山产业组团等三大组团和县(市)工业平台建设,打造生态工业园区。加大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力度,提倡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大力推进企业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程,构建生活垃圾发电、工业固废生产建材产品等循环型产业链,保持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处于较低的水平。
5、推行清洁生产审核
重点行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挑选行业龙头企业参与国家清洁生产审核技术规范的制订。全面推行重点工业企业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至2015年,全市重点工业企业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大力扶持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尤其是农产品加工的龙头企业通过ISO9000认证。加大对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和环境监管力度。积极发展有机食品,建设有机食品生产基地。
五、提升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水平
1、营造生态宜居城市
科学编制城市规划。构建协调发展的生态效益型经济体系、永续利用的资源保障体系、自然和谐的城镇人居环境体系、良性循环的生态环境体系和稳定可靠的生态安全体系,控制城市人口密度、建筑物密度,保护并适当扩建城区绿地、水体面积,把我市建设成为经济高效、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城市。推进绿色社区与绿色学校创建。
2、建立大气联防联控机制
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建立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监管、统一评估、统一协调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环保部门同有关地方和部门确定并公布重点企业名单,开展区域大气联合执法检查,集中整治违法排污企业。逐步减少酸雨等大气污染出现频次。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禁止新建小型燃煤锅炉。加强油烟污染治理,引导餐饮业合理布局,最大限度减少油烟对居民的影响。加强建筑施工及道路运输环境管理,有效抑制扬尘。通过推广使用环保型公共交通车辆、控制道路和施工扬尘等手段,降低空气中汽车尾气、PM10等污染物的含量,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3、加强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完善垃圾收集和运输系统,对垃圾箱和垃圾集中回收点的位置进行合理布局;提高垃圾回收和运输的频率,减少垃圾的堆积数量和时间,避免出现二次污染现象。做好垃圾转运配套系统建设,确保垃圾转运体系与垃圾焚烧发电厂同步建成。加强对辖区内工业固废进行规范化管理,开展执法检查。鼓励工业固废回收利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基础环保设施的建设。
4、加强各类噪声监督管理
合理规划城市布局。城市各类功能小区在规划建设阶段,主干道临街住宅要考虑声学环境布局,禁止在居民楼和以居民为主的综合楼新(扩、改)建产生噪声、振动污染的娱乐业,对混杂在居民区、文教区中的小加工厂实行搬迁。
重点整治交通、施工、娱乐等扰民噪声。改善路面和道路结构,新(扩、改)建城区道路时应选用低噪声的沥青材料,减轻车辆行驶噪声,声环境严重超标的交通路段两侧安装隔声屏障,沿城市交通主干道、高架桥、两侧的近距离居民楼统一安装隔声窗。加强建设项目土方施工、结构施工阶段的噪声监管,推广使用低噪声机械。文化娱乐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隔声与减震措施。
控制城镇噪声污染。制订合理、长远的城镇布局规划,从整体上解决噪声污染问题。严格执行汽车噪声控制标准法规,加强交通建设与管理,加快降低城市交通噪声的步伐。对声环境严重超标的交通路段,采取隔声屏障和隔声窗等降噪措施,控制噪声污染,及时解决建筑施工噪声及社会生活噪声扰民问题。
六、切实加强农村环境保护
1、深化“以奖促治”,加强农村环境保护
切实抓好“以奖促治”政策全面落实。把“以奖促治”作为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硬抓手和突破口,深化政策措施,设立专项资金,推进项目实施。筛选一批群众积极性高、基础条件较好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闽江流域村庄以治理工业、畜禽养殖和城市生活污染为重点。根据我市的重点,选准存在群众反映强烈、媒体关注、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的农村环境问题的重点村庄,重点扶持开展整治。延平区西芹水厂水源地周边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片、建阳市第二水源地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片等水源地污染问题严重的环境保护综合整治项目。
2、提高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
落实全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依法限期整治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源。对农村人口聚居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源,依法划定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监管,确保饮用水安全。环保部门会同卫生、水利等部门,对镇、村的集中式、分散式饮用水源种类、环境质量状况、保护区划分状况等进行详查,摸清底数,制订应急预案、编制保护规划。
3、深入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深入开展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全市综合整治片区5个,受益人口22.24万人,涉及县(市、区)5个,整治乡镇20个,整治村庄112个,总投资达1.08亿元。实施以保护农村饮用水源为重点的“水源清洁”工程,以整治集中连片村庄生活污水和垃圾为重点的“家园清洁”示范工程,以整治农村畜禽养殖污染和面源污染为重点的“田园清洁”示范工程,争取到2012年示范区内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5%以上,整治村庄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养殖废弃物做到无害化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率达到90%以上。
4、加快农村生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
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因地制宜地采用农家堆肥或减量填埋,实现资源化利用和低污染排放,以房前屋后基本没有零星垃圾,村间集镇基本没有散放垃圾,河塘基本没有漂浮垃圾,穿村铁路公路基本没有散落的塑料垃圾,废弃农药及其包装物基本没有乱丢弃为目标要求,组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试点示范工程。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重点加强在闽江、建溪、富屯溪、崇阳溪、松溪、麻阳溪、沙溪和南浦溪等流域两岸、农村饮用水水源上游镇(乡)村等水污染治理重点流域。在人口密度较低,环境容量较高的农村地区,可采用净化沼气池、小型人工湿地等方法进行分散处理;在人口相对集中的乡镇,根据排放的生活污水的水质与总量状况,采用沉淀池处理或通过沼气池净化处理,也可将乡镇生活污水并入附近的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实行农村净化沼气池建设与改厕、改厨、改圈相结合,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开展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试点及示范。
推广农村清洁能源。把农村污染治理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同发展清洁能源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综合利用作物秸杆,推广“猪-沼-果”、“四位(沼气池、畜禽舍、厕所、日光温室)一体”等能源生态模式,逐步改善农村能源结构。鼓劲农民将菜叶、菜根和谷皮果壳等有机物用于沼气和沤肥原料,将建筑垃圾、灰渣等用于村庄平地、修路或再生利用。
5、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十二五”期间,全面拆除“禁建区”划定后“禁建区”内建设的畜禽养殖场,畜禽养殖污染较严重的村庄,可结合流域治理,遵循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加快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技术改进与污染治理。推广健康养殖技术,发展养殖小区;鼓励支持畜禽粪便产业化利用,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进生态发酵舍“零排放”养殖技术。优先在重点流域、区域和畜禽养殖环境问题较为严重的地区,建设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
6、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十二五”期间,开展农村面源调查,推进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方式,积极配合农业部门,发展生态农业,建立高效、持续、良性循环的生态农业系统,鼓励发展有机农业和绿色农业生产。
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农用化学品。积极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农用化学品,降低农药、化肥、农膜污染的影响。以饮用水源和水源涵养为主要生态功能的区域,氮、磷污染严重的水域、土壤,以及农产品中农药等污染物残留量超标的地区,严格施用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用化学物质。
7、积极防治农村土壤污染
(1)涉铅涉氟企业土壤调查。“十二五”期间,开展涉铅涉氟企业土壤调查,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做好搬迁企业废弃厂区土壤修复工作,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污染超标耕地实行综合治理,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耕地依法调整用途。加强生产基地灌溉水源、农药和化肥使用的监督管理,加强生产基地土壤、水、大气环境质量监测。
(2)土壤重金属污染的生物修复。重金属污染的特点是不能被降解而从环境中彻底消除,只能从一种形态转化为另一种形态,从高浓度变为低浓度,能在生物体内积累富集。
(3)土壤中氟污染的防治。防治土壤的氟污染,其主要应立足于“防”,应加强含氟废气、废水、废渣的治理。若土壤环境已经遭受氟污染时,对于酸性土壤可以施用适量石灰;对于碱性土壤可以施用适量石膏,以减轻氟污染的危害。因此,在氟污染的土壤中,可以考虑改种棉花,以减轻污染危害,并降低土壤中的氟含量。
8、增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
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地、村庄河流(水库)水质监测,建设农村背景站或区域站,加强流动监测能力建设,统筹城乡,提高农村环境监测覆盖率。启动农村环境质量调查评估。在全市经济相对发达的乡镇设立环保专职机构或环保员,充实农村环境保护监察力量,到2015年,全市所有乡镇均设立环保专职机构或环保员。
七、切实加强环境风险管理
1、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保障体系
(1)完善环境应急运行机构与队伍建设。构建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协调有力的环境应急管理机构。认真做好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和处置,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典型案例分析制度和处置后评估制度;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处置的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开展环境应急管理人员队伍培训。
(2)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预案与急响应体系。全市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行业、医药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皮革制品业、重金属企业以及涉及含有尾矿库的所有采选业、橡胶制品业等企业,要制定完善企业环境应急管理预案。对于危险化学物品等高环境风险物资的存储、运输、使用,实施全过程监控。建立健全企业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和应急处理制度、特征污染物监测报告制度,全面加强企业防范突发环境事件能力。对重点风险源、重要和敏感区域定期专项检查,对高风险企业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或搬迁,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坚决关停。
(3)建立环境风险源信息数据库。定期对全市重点环境风险源和环境敏感点进行全面调查与综合评估,摸清环境风险的高发区域和敏感行业。对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废物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等企业,进行深入调查排查,建立环境风险源分类档案和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更新、分类管理。
2、治旧控新防治重金属污染
(1)削减重点行业和区域的重金属排放。以铅为重点减排目标,以深入开展皮革、电镀、氟化工、涉铅电池加工等行业综合整治为抓手,着重防控金属表面处理加工(电镀)业、皮革鞣制加工业、铅锌矿采选业等行业的重金属排放。强化对重金属污泥、废铅酸蓄电池等固废的综合利用。到2015年,全市重金属排放量应保持在2007年水平。
(2)建立完善重金属监控体系。排查企业及其周边区域环境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实施方案。加密重点规划单元监控,逐步将耕地、农田、食品等易受重金属污染影响的敏感区域和领域纳入常规监测体系。加大对重点排放源的监督性监测力度,建立全市重金属排放和风险源清单。
3、积极推进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十二五”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强化危险废物的防治工作,建立并完善危险废物监控报告制度,准确核准危废产生量,督促企业建立危险废物产生量、含危废污染因子原材料的使用量等生产指标的日台账,推动现场检查顺利进行。加快无害化处置危废进度,明确危险废物最长贮存期限。加强污染损害评估,严格危废违法责任追究。
4、加强工业风险防范
(1)抓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认真抓好全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排查的行业和领域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矿山、化工、造纸、电镀、油气贮存库站等行业,以及环境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集中饮用水源地、居民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敏感区域,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构成威胁的危险废物堆放场所。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环境安全隐患集中的工业园区。下游有居民居住,建设不符合要求,存在溃坝、泄漏隐患的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事故隐患。我市重点流域周边的排污企业。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单位。其中环境重点监管区域如:邵武氟化物企业和浦城边远山区应急监测。
(2)加快工业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进一步推进化工、轻工、纺织、建材等行业的结构调整工作,依法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生产能力,治理结构性污染。推动工业布局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基础设施共享和污染物集中处理,构建循环型产业链。大力发展污染少、消耗低、效益高的高新技术产业。着力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淘汰能耗高、污染中、效益低的落后产能与非法企业,关停小造纸、小化工、小漂染、小制革等小企业(生产线),以减排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调整,降低行业排放强度,提高总体治污水平。
5、加强化学品风险防控
定期开展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物处理处置领域的环境监察执法,完善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价技术规范。从严控制新上石油、化工、冶金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项目,确定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环境安全防护距离,严格限制在环境敏感地区新增涉及高风险化学品的项目,逐步搬迁改造或关停并转环境敏感区内的现有企业。
八、以保障环境安全核心,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1、提高环境监管监测能力
加强环境监测现代化建设,实现从传统到现代、从粗放到精准、从分散封闭到集成联动。加强以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技术装备为基础的常规监测和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改善监测实验和行政用房条件,全面推进各级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力争2015年达到《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要求。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提高监测队伍的专业素质。
完善水质自动站和大气自动站能力建设。到2015年,计划在现有已建设的4个水站(南平水汾头站、顺昌富文站、建阳将口站、建瓯蓬敦站),5个空气自动站(南平、建阳、建瓯、邵武、武夷山)的基础上,再建设4个水站(邵武、顺昌、松溪、建阳),5个空气自动站(顺昌、浦城、光泽、松溪、政和)。
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对我市的大气、水环境、噪声功能区的监测计划进行调整完善,确保监测结果能及时反映我市的环境质量现状,为环境管理和环境整治提供充分、可靠的依据。
2、建立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
推进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十二五”期间,环境监察机构必须达到全省对应的标准。全市环境监察机构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全市所有的乡镇设立环保专职机构或环保员。继续推进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平台)建设,实现对辖区内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实施连续在线监控监测, 。
抓紧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建设全市县级以上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平台),实现对辖区内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实现连续在线监控监测,并传输到各级环保部门监控中心。2013年前,全市各县(市、区)完成10个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平台)建设。
3、提升环境科研为环境管理决策服务的能力
围绕环境热点问题开展研究。围绕为减排服务和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规定的“循环经济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清洁生产技术”、“酸雨控制”等科技重大专项, “闽江流域综合整治与环境安全”、“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研究”等涉及全市、全省范围内的或影响比较大的环境问题开展科学研究,以提升我市环境基础性问题研究的层次和深度。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科研基础条件,进一步加大对环境科研实验室的投入,继续充实完善必须的仪器设备,维护和改建科研用房。同时安排部分资金,用于鼓励企业开展小试、中试,充分发挥重点其作用,加速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污染治理和节能减排的现实生产力。
拓展对外合作交流。积极主动与其它地市、台湾地区、国际环境组织等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交流和人员培训等合作,建立和完善合作机制,共同申请国际合作项目。特别要加大闽台环境科技交流合作力度,充分利用欧盟-福建环境项目科研成果,通过“6.18”等平台,推进生态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4、建设高效的环境信息体系
提升环境信息与统计的支撑能力。改善环境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条件,提高环境信息开发利用和资源共享水平,完善环境统计体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完善环境信息管理机构和人才配置,提高环境管理人员信息化素质。
加强市、县级环境信息中心能力建设。构建连接省、市、县三级环境信息网络与网络安全体系,建立统一管理,资源共享工作机制。2012年前,完成省-市-县三级信息传输网络、数据库系统、应用系统、基层环境统计硬件基础建设;完成市、县环境统计数据采集、存储与应用,县级配套有关环境统计软件;成立南平市环境信息中心,跟上全省其它设区市脚步。2015年前,全市环保系统环境信息机构规范化,完成信息专用交通工具的配备,整体机构建设达到一个新水平。
5、加强环境宣传教育
逐步推进环境宣传教育机构标准化建设。按照《全国环保系统环境宣传教育标准化建设标准》,结合我市实际,从人员编制与构成、经费、设备配置和业务用房等方面逐步加强标准建设。力争2011年前,市本级成立宣教行政和事业的专门机构,20%的县市配宣教专职人员;2013年前,全市60%的县市基本达到规定标准;到2015年,全市各县市均达标准化要求。
提高环境宣传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提高环保宣传教育的总体水平,制定完善环保宣传教育政策,建立健全社会公众参与环保有效机制。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加大环保宣传教育力度,加强新闻宣传的策划与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建立环保信息通报制度和环保舆情监控体系。
推进全民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扩大全民环境宣传教育,加强环保基础教育,不断提高全民环境意识,让公众更加关注环保、认识环保、支持环保和参与环保;着力弘扬生态文化,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宣传生态文明的思想内涵、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


第三章 健全完善保障措施
一、实施严格的环保准入
1、把生态功能区划作为发展布局重要依据
区域经济发展与开发规划、建设项目在环境决策咨询、项目选址、环境影响评价和环评审批时,必须把生态功能区划作为重要依据,按照不同地区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环境容量、生态功能,合理规划生产力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细分总量控制标准、各项污染物排放标准,使区域内的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2、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
深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充分运用环保部组织开展的海西重点产业发展战略环评成果,推进规划环评。制定各类重点发展区域和“十二五”专项规划时,要开展规划环评,根据资源和环境承载力,合理空间布局,明确主导产业,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布局性和结构性风险。“十二五”期间,在全面完成开发区规划环评工作基础上,继续推进其他各类开发区的规划环评编制工作。
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工作,强化环保“三同时”检查,把好环保准入关口。在全市范围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技术支持体系,加强环评专家队伍和技术单位的管理。“十二五”期间,要强化对化工石化、皮革、印染、氟化工等可能产生在重大环境影响的行业的环评管理,对这些行业的项目环评,凡没有开展规划环评和排污总量指标不落实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要高度重视卫生防护距离的划定和搬迁落实工作,认真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保部门要加强对有关重点行业环境后评估及环保准入的指导。全面推进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对生态、化工等存在较大环境风险的项目,以及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开展环境监理试点。健全环保系统内部各部门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的联动机制,形成现场检查和管理的合力。
二、落实环保监管“一岗双责”
1、强化企业、政府、部门监管的责任
一是强化企事业单位环保主体责任,建立重点排污单位环保主体责任自查自纠制度,实施环保工作持续改进方案,并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环保“一岗双责”责任,每年由监察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督查、通报,对没有完成年度环保工作目标,或发生环境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实行行政问责,并在干部提拔任用和评先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三是强化环保部门责任,环保部门是环保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四是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发改、经贸、监察、国土、建设、农业、林业、水利、海洋与渔业、外经贸等相关部门要对各自职能范围内的环保监管工作负责。建立部门间协调联动,建立案件移送和联合执法制度,对不及时移送和移送后处理不及时,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追究责任人责任。
2、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
建立实施相关程序和制度,保障环境保护参与审议对环境具有重大影响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决策。在制定产业政策和进行产业结构、产业布局调整时,保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参与,充分考虑环保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三、健全环境保护体系
1、完善环境执法监督机制
建立完善内部信息交流和沟通协调制度、重大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上下互动、部门联动,建立和完善巡查、直查、稽查、后督察和年度考核制度,加强相关执法部门、司法机关的配合与协作。扩大公众参与环境执法监督渠道,加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相关核准文件的社会公开力度,研究制定环境损害赔偿政策,健全区域流域协作机制。
2、拓展环境执法监督领域
转移执法重心,突出事前和事中执法监督,变被动的末端执法为主动的全过程执法监督,加强农村环境执法监督。建立和完善后督察制度,积极探索长效机制,规范后督察工作程序,把后督察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3、促进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以公共化为取向,以均等化为主线,以规范化为原则,改革和完善环境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投资体制,提高公共财政投资效率和基本公共服务质量,鼓励和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管理和监督。
四、推进环境政策创新
1、健全环境管理政策
一是生态补偿政策,完善受益地区财政补偿办法,探索建立跨区域污染赔付补偿机制,建立以跨界水质改善情况为考核指标的流域生态转移支付制度;二是绿色信贷政策,优先为环保升级改造企业发放贷款,对违法企业停发贷款,直至其整改到位;三是绿色保险政策,利用保险机制和市场手段转移污染事故风险,缓解污染事故纠纷引发的矛盾。先期选择环境危害大、污染事故易发生和易定损的行业、企业和地区;四是重污染行业退出机制,支持污染企业治理、改造、搬迁、转产或关闭;五是循环经济发展扶持政策,鼓励环保型产品开发、有机肥推广、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废弃物综合利用;六是环保前置审批制度,将违反环保法律的项目作为工商登记的重点审查对象。
2、建立节能减排专项资金
各级政府统筹各类资金,优化政府投资支出结构,加大环境保护的政府投入。积极运用市场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环境保护。建立健全资金补助机制,对于能够产生较大的污染减排效益、使用清洁生产技术、改善和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保护区域生态安全等方面的项目优先给予资金补助支持。完善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提高下游对上游生态建设的补偿标准,实行环境保护“以奖代补”政策,将资金补助与生态环境改善挂钩。
3、完善农村环保投入机制
制定出台有利于农村环境保护的相关经济政策。各地应逐年增加农村环境保护的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并安排一定比例的排污费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环境保护。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重点支持饮用水源地保护、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治理和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及生态示范创建活动的开展。
五、建设高素质环保队伍
1、完善人才培训机制
分类别、分层次进行多种形式的培训。抓好党政领导干部环保知识培训工作。做好各类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加强科学技术交流,拓宽人才培养渠道。
2、健全人才激励机制
探索研究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方式、方法,有效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建立奖励机制,大力宣扬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3、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重点提高管理干部依法行政素质、科学管理水平和服务公众能力;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和具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的人才充实到管理机关;突出培养重点,注重提高环境法律、规划、标准、科技、宣传等方面的素质。
4、加强专业人才培养
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采取选拔引进,承接国家和省部级重点课题等形式,在环境科研、环境监测等领域分别培养1-2名在有一定影响、对环保工作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学术带头人。不断调整优化专业结构,针对新时期环境保护需求,加强对湖库富营养化、自然生态保护、核与辐射监管等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确保重要技术岗位有专家型人才、一般技术岗位有专业人才。
六、营造生态文明建设社会氛围
1、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组织机制
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监督。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合力。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的综合决策机制,以生态文明的理念指导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环保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与协调,建立完善部门协作制度、信息通报制度、联合检查制度。完善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的新机制。完善生态文明的法律法规,建立有利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法规体系,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2、推进环境宣教标准化建设
按照《全国环保系统环境宣传教育标准化建设标准》,结合我市实际,从人员编制与构成、经费、设备配置和业务用房等方面逐步加强标准建设。力争2011年前,20%的县市配宣教专职人员;2013年前,市级宣教机构达到环保宣教机构标准化建设要求,全市60%的县市基本达到规定标准;到2015年,全市宣教机构均达标准化建设要求。
提高环保宣传教育的总体水平,制定完善的环保宣传教育政策,建立健全社会公众参与环保有效机制。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加大环保宣传教育力度,加强新闻宣传的策划与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建立环保信息通报制度和环保舆情监控体系。
扩大全民环境宣传教育试点,加强环保基础教育,不断提高全民环境意识,让公众更加关注环保、认识环保、支持环保和参与环保;着力弘扬生态文化,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宣传生态文明的思想内涵、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
七、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1、强化约束性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
本规划提出的主要污染物减排等约束性指标,是市政府必须履行的重要责任,要及时分解落实到各市、县(区)和各有关部门,并纳入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落实责任、明确进度,确保完成任务。
2、实行规划实施责任制
市政府要将本规划确定的任务分解到各个部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是环境保护的执法主体,要负责对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管,切实加强环境监测、监察、信息、科技、标准、宣传教育能力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科技等政策,依法做好各自领域的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普及环保知识。(南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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