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状况及“十二五”环境形势
第一节“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状况
一、环境监管
十一五期间,我县通过生态立县战略的实施,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有了很大的进步,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率年年提升,治理水平也有了较大的提高,区域环境质量也逐步得到改善。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全县污染物排放总量依然很大,加之部分企业经营者环境意识的淡漠,环境污染问题依然不能忽视,这些问题不仅威胁着我县环境安全,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制约我县经济发展。因此加强环境监管尤为重要,在“十一五”期间我县重点抓好总量控制和节能减排工作,加强了对环境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严格的环保目标责任制,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部门之间建立了三级管理网络体制,形成了齐抓共管机制。严格执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强化了现场执法检查和限期治理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及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等各项环境监管制度。全面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依法检查企业150多家,对34套重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了重点检查,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50家,清理 “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4家,取缔了砖厂8家,取缔淀粉厂126家。
切实加强对环境信访工作的领导,及时解决群众信访热点和难点问题。依法调查处理环境信访50多件,受理和处理率达到100%。
二、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基本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保护和建设好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我县经济发展的基础,“十一五”期间新源县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全面实施生态立县、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以生态保护工作为重点,全面推进生态保护工作,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努力改善我县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推进了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大力实施了“三北”防护林、平原绿化、退耕还林、退牧还草以及天然林保护天然草场保护工程。开展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加快推进巩乃斯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积极推广应用节能降耗新技术,切实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以新农村建设为依托,狠抓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及人居环境建设,积极争取申报中央农村环保专项奖金项目,不断加强村镇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及生态修复工程,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全面开展了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和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十一五”期间创建自治区级环境优美乡镇一个,申报生态村一个,完成了4个自治区级、10个州级、3个县级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完成2个自治区级、2个州级、6个县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旅游资源的开发依托着生态环境的保护,“十一五”期间我县开展了多项旅游资源开发专项治理工作,整合旅游资源,加强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十一五期间全面完成了景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使景区的污水能够得到集中处置,实现废水达标排放。在加快工业化进程的同时,全面开展了矿山开采企业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55号)和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新财建[2008]483号),编制完成了《新源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凡在我县区域内从事采矿活动的采矿权人,应当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用于矿山生态环境的恢复基金。
大力推进了环境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切实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了全县各族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三、总量控制
(一)水环境总量控制现状
“十一五”期间,新源县工业废水COD排放量主要来自于农副产品加工业和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行业废水中。“十一五”期间COD排放总量整体呈下降趋势。“十一五”减排目标是到2010年实现控制COD排放总量1616吨。2009年新源县COD排放总量为6391.37吨,预计2010年的COD排放量为3750吨。2005~2009年工业各行业COD、NH3-N排放情况见表3-1~3-3。
表3-1 2005~2009年化学需氧量排放情况
源县 |
年份 |
排放总量 ( 吨 ) | ||
COD 排放 总量 ( 吨 ) |
其中:工业 COD 排放量 ( 吨 ) |
其中:生活 COD 排放量 ( 吨 ) | ||
2005 |
4132 |
2579 |
1555 | |
2006 |
4896 |
1451 |
3445 | |
2007 |
9718 |
6260 |
3458. | |
2008 |
10506 |
8393 |
2113 | |
2009 |
6391 |
4278 |
2113 | |
2010 预计 |
3750 |
1600 |
2150 |
表 3-2 2005 ~ 2009 年 氨氮排放情况
新源县 |
年份 |
排放总量 ( 吨 ) | ||
NH 3 -N 排放 总量 ( 吨 ) |
其中:工业 NH 3 -N 排放量 ( 吨 ) |
其中:生活 NH 3 -N 排放量 ( 吨 ) | ||
2005 |
194 |
12.6 |
181.4 | |
2006 |
403 |
1.115 |
401.9 | |
2007 |
441.3 |
37.9 |
403.4 | |
2008 |
325 |
78.4 |
246.6 | |
2009 |
255 |
8.2 |
246.6 | |
2010 预计 |
258 |
8 |
250 |
表 3-3 2008 年 ~ 2009 年工业 COD 、 NH 3 -N 分行业 排放情况
行业名称 |
2008 年工业 COD 排放量 ( 吨 ) |
2009 年工业 COD 排放量 ( 吨 ) |
2008 年工业 NH 3 -N 排放量 ( 吨 ) |
2009 年工业 NH 3 -N 排放量 ( 吨 ) |
制糖 |
3904.9 |
3904.9 |
47.8 |
5.8 |
淀粉及淀粉制品的制造 |
3099.43 |
261.1 |
13.7 |
0.87 |
化学药品原药制造 |
90 |
2 |
0 |
0.22 |
麻纺织 |
14.7 |
9.41 |
1.47 |
0.8 |
液体乳及乳制品制造 |
7.3 |
7.55 |
1.32 |
0.21 |
食用植物油加工 |
0.19 |
0.04 |
0.042 |
0.0048 |
谷物磨制 |
58.06 |
0.243 |
(二)大气环境总量控制现状
“十一五”期间新源县废气主要来源于燃煤,主要污染行业为炼铁、炼钢工业、农副产品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等。“十一五”期间SO2排放情况见表3-4、 3-5。由于新源县燃煤烟尘及SO2污染治理工作力度加大,SO2排放量逐年下降。“十一五”减排目标是到2010年实现控制SO2排放总量2705吨/年。2009年全县工业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粉尘的排放量分别为2182吨、870吨、1358吨、4040吨。
表3-4 二氧化硫排放情况
用煤总量 (万吨) |
其中:工业用煤 |
其中:生活用煤 |
SO 2 排放情况 ( 吨 ) | |||||
用煤量 ( 万吨 ) |
硫份 (%) |
用煤量 ( 万吨 ) |
硫份 (%) |
排放总量 |
其中:工业排放量 |
其中:生活排放量 | ||
2005 |
30.2 |
3.2 |
0.78 |
27 |
0.78 |
4595 |
275 |
4320 |
2006 |
1.92 |
1.275 |
390 | |||||
2007 |
14.1 |
9.8 |
0.8 |
4.3 |
1.275 |
7137 |
6260 |
877 |
2008 |
29.36 |
8.36 |
0.8 |
21 |
0.8 |
4456 |
2456 |
2000 |
2009 |
12.82 |
5.62 |
0.78 |
7.2 |
1.275 |
3079.9 |
2181.9 |
898 |
2010 预计 |
/ |
/ |
/ |
/ |
/ |
/ |
/ |
/ |
表 3-5 工业 二氧化硫与氮氧化物 分行业 排放情况
行业代码 |
行业名称 |
2008 |
2009 |
2010 | |||
SO 2 排放量(吨) |
NOx 排放量(吨) |
SO 2 排放量(吨) |
NOx 排放量(吨) |
SO 2 排放量(吨) |
NOx 排放量(吨) | ||
3210 |
炼铁 |
1640.88 |
380.23 |
1682.7 |
450.4 |
||
1340 |
制糖 |
426.2 |
123.2 |
50.96 |
116.4 |
||
3131 |
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 |
201.64 |
99.6 |
156.3 |
71.4 |
||
4430 |
热力生产和供应 |
111.98 |
81.75 |
159.57 |
126.4 |
||
1521 |
白酒制造 |
28.16 |
16.5 |
17.69 |
12.9 |
||
1331 |
食用植物油加工 |
13.93 |
8.16 |
8.64 |
6.3 |
||
3111 |
水泥制造 |
10.97 |
27.5 |
9. 5 |
23.8 |
||
1730 |
麻纺织 |
10.2 |
6.12 |
6.12 |
3.7 |
||
1440 |
液体乳及乳制品制造 |
7.3 |
5.34 |
5.2 |
3.8 |
||
2710 |
化学药品原药制造 |
4.1 |
3 |
3.6 |
2.6 |
||
1391 |
淀粉及淀粉制品的制造 |
4.4 |
2.7 |
||||
1019 |
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 |
11.1 |
5.14 |
||||
1310 |
谷物磨制 |
1.1 |
0.68 |
四、环境宣传教育
环境宣传教育不断深入。“十一五”期间,加大了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县领导每年在“六五”世界环境日发表电视讲话,举办环保宣传活动;认真贯彻《全国环境保护宣传纲要》,在县党校开设环保讲座,在中小学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在乡镇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和绿色社区创建活动。把环保法律、法规纳入了“五五”普法内容,新闻媒体也加大了环保宣传,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不断深入到社会各方面,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成果。
五、环境保护投入
“十一五”期间,我县为改善县城空气环境质量、投资300万元,实现了集中供暖、并安装了脱硫设备和最先进的静电除尘设备,并投入使用。投资了600万,建设了城市污水排污管道,完成了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基础工作,完成了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的征地和选址工作并开工建设。各重点企业也严格遵照上级部门的整改要求完成了限期治理任务。我县8家规模企业都建设了废气和废水治理设施,并达标排放,其中个别企业的污水排放达到了零排放的目标。在新源县 “十一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中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明确了工作目标和重点,储备了一批环境保护建设项目。“十一五”是新源县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的时期,到2009年,新源县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0.8亿元。县委、县政府结合我县工业强县,生态立县的目标,不断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力度,完成环保投资累计达2.2亿元,其中: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000万元,工业污染防治投资2亿元,各种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费用832万元元,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投资120万元。
六、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十一五”期间我县认真落实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坚持环境保护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制度,较好的完成了于州党委、政府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各项指标,全面落实了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严格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政府每年召开一次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并与11个乡镇和15个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县直部门签订环境保护责任书,全面落实了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并进行年度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当中。
第二节“十一五”期间存在的主要环境保护问题
一、主要环境污染问题
(一)城镇基础设施不完善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
随着社会生产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城镇基础设施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城镇基础是否完善,将关系到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和环境质量的改善,目前存在的是基础设施低起点、低标准、低水平、布局不合理,配套不完善,势必影响城市功能的发挥和经济社会发展,污水和垃圾处理厂建设的滞后是污水和垃圾难以得到有效处理,污水通过排污管道排入了渗水坑,每天排水量1万立方,严重污染了地下水。垃圾填埋不规范,医疗垃圾没有专门的收集焚烧机构,有一定的环境风险,排污管到普及率不高,经常发生废水泄露现象。
(二)农业面源污染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县农业集约化程度的提高和养殖业的快速发展,化肥、农药使用量大幅度增加,畜禽粪便及污水排放成倍增长。农业面源污染问题越来越突出。
(三)畜禽养殖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县的畜禽养殖业呈现出稳定的增长态势,但也造成农村面源污染加剧,其中规模化畜禽养殖业造成的面源污染对河流、生态环境、人居环境的影响正上升为新的环境问题。因此,集约化、规模化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如何根据养殖规模,分阶段逐步控制实现生态养殖,减少农村畜禽养殖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已成为我县畜禽业生产和环保事业面临的挑战。
(四)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
近年来,机动车尾气污染对空气质量的影响越来越大,机动车尾气是城市大气污染中的主要来源,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成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高速发展,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汽车市场和第三大汽车制造基地,“十一五”期间,新源县居民拥有机动车的数量大幅增加,机动车大量应用给人民群众出行和交通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但机动车尾气大量排放,据测算,平均每辆汽车年排污量4吨,给城市空气质量造成严重的污染。
(五)、饮食服务行业污染问题
随着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从事饮食服务行业的人员越来越多,加之部分从业着环境意识差,未能很好的履行环境影响登记,而且城市街区的部分楼房设计规划不周全以及从事流动摊点的人员具多,造成不少新的水、环境噪声和油烟污染,形成许多环保新的热点难点投诉问题。
(六)白色污染问题
随着我县工农业生产及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发展和提高,白色污染问题也赿来赿凸显,居民一次性购物塑料袋的使用,农田农用薄膜的大量使用对土壤和环境产生了污染,这些白色污染不仅影响了我们市容景观也严重影响了我们土壤的特性,因此解决白色无污染问题也迫在眉睫。
(七)新建项目“三同时”滞后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
在贯彻执行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方面,部分企业新建项目未很好的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而且这部分企业往往治污设施建设滞后或设施不完善,也有一些企业就没有任何治污设施,大部分企业污染治理水平不高,管理不到位,存在超标排放的问题。
(八)工业布局不合理带来的环境问题
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城市化进程速度的加快,城市化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环境问题也愈来愈显现出来,如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等。造成这些污染的污染源主要是工业,因此,城市用地中工业布局是否合理,将直接关系到城市是否可持续稳定地发展。工业布局既要注意经济效益,又要注意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如果环境严重污染,生态遭到破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将最终丧失。目前新源县的工业布局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企业在城市规划区内,对城市环境产生污染,影响城市环境质量。
(九)电磁辐射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与科学技术的进步,电磁辐射设备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与发展。环境中的电磁辐射越来越强烈,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污染。 目前,人们已经被电磁波包围在生活空间里,各个电磁波的相互干扰,会对人们产生极其不利的影响。
(十)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困难重重
新源县“十一五”期间,水污染治理水平逐步提高,水体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改善了人居环境。但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缓慢;县城排水设施仍然存在排水管网系统建设滞后现状,排水设施水平落后。大气二氧化硫总量控制方面,我县片区供暖锅炉多,现有的集中供热面积小。
新源县GDP和人口增速较快,导致工业和生活化学需氧量新增排放量大,从而增加污染减排的难度。新源县结构调整项目在“十一五”期间已经发挥了大部分的减排效益,结构调整减排空间已经非常狭小。但是我县的城市化进程将不断加速,污染减排的的压力也不断加剧。
二、生态保护问题
(一)水土流失
新源县自然环境优美,降水较多,但随着工农业的发展,水土流失不断加重,生态环境对人民生产、生活开始造成危害,根据《2008年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水土保持公报》,新源县水土流失面积为2110.95平方公里,其中水蚀面积2044.28平方公里,风蚀面积66.67平方公里。近年来,我县自然灾害频发,洪水泛滥,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不仅影响的经济发展,而且危及人民生命安全。
(二)水能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人类社会在利用自然资源的过程中,必然会对自然环境产生影响,水能资源的开发利用也不例外。水能是清洁、可再生能源,有利于改善能源,在水电大开发、大建设的背景下,就要注重在开发利用中更好地保护好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既要达到发展经济、促进人类社会进步的目的,又要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使子孙后代能够永续发展和安居乐业。
(三)荒漠化
近年来,随着工、农业的开发以及毒害草、蝗灾、鼠害、超载放牧以及自然灾害等多重原因,严重影响到我县生态环境。造成部分草地裸露和沙化,过度开垦是天然湿地面积减少,湿地景观及其生态功能受到严重破坏。
(四)草场退化
新源县位于新疆西部伊犁河谷东端的巩乃斯草原腹地,素有“草原明珠”之美称。全县拥有天然草场面积761.66万亩,其中可利用草场为688.92万亩。近年来,由于毒害草、蝗灾、鼠害、过度放牧等多重原因,严重影响到我县草原生态环境。加强草原生物灾害治理工作,事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五)湿地及生物多样性保护
新源县是伊犁地区农牧业大县之一,又是第二大工业基地县。长期以来,随着农业开发的不断深入,范围不断扩大,农耕地在逐年增加,对天然湿地的破坏也随之加重。农耕地主要集中于巩乃斯河两岸,对两岸天然湿地破坏甚为严重,造成天然湿地的大面积丧失,湿地景观及其生态功能受到严重破坏。我县管护区湿地面积 39965.4h平方米,湿地类型以沼译湿地面节最大,面积21608h平方米,占54•07%,主要是草类沼译和灌丛沼译;其次尤河流湿地,面积18291.2h平方米,占45.77%,主要是常年性的河流;--人工湿地较少,面积仅65,3h平方米,占0•16%,主要是水田面积。管护区有湿地高等植物37科143种,其中有国家二级保护植物l种。另有水体浮游植物6门44个种属。水体浮游植物是湿地鱼类的重要饵料生物。沼译湿地植物群落以芦苇为建群种,芦苇高1,7一2•0m,伴生种有莎草、毛腊、水葱、三棱草等,盖度7硼一80%。主要植被为芦苇、石莒蒲、浮萍、蒲草、申亚泽芹等。管护区动物种类较多,包括脊椎动物以及底栖类和浮游类动物。脊椎动物有83种,隶属19目40科。其中鱼类14种,隶属3目5科;陆栖脊椎动物69种,隶属16目的科。在陆栖脊椎动物中,有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共计9种,占"湿地陆栖脊椎动物总种数的13•04%。底栖动物有1门3科;水体浮游动物有17个种属。底栖动物和浮游动物是湿地鱼类的主要饵料生物。
森林植被保护,森林是湿地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森林植被系统可以有效的防止水土流失、土地返化、减少自然灾害发生的频率等,也是野生动物的栖息地和生物多样性的基础。
(七)自然灾害频繁
新源县降水较多,随着工农业的发展,我县水土流失不断加重,自然灾害频发,洪水泛滥,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不仅影响的经济发展,而且危及人民生命安全。根据《2008年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水土保持公报》,新源县水土流失面积为2110.95平方公里,其中水蚀面积2044.28平方公里,风蚀面积66.67平方公里。
(八)旅游开发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
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旅游开发所带来的景区生态环境问题也赿来赿多,不仅破坏了生态,改变了景观结构,使次生环境与原生环境不协调,也影响游客观赏自然风景,不利于景区的长远发展。因此保护好景区,给游客营造良好的旅游氛围,使生态环境健康发展也是旅游管理的目标之一。
(九)矿产资源开发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
新源县境内矿产开发主要以铁矿为主, 可开发利用的铁矿资源约3400万吨,切实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中的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工作尤为重要,由于矿产资源的开发,对山体土层的剥离对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以及固废粉尘对植被和和水体的污染,为了恢复生态植被,新源县人民政府编制完成了《新源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凡在我县区域内从事采矿活动的采矿权人,应当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通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的实施,使我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
(十)自然保护区管理
新源县目前有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一个,位于新疆天山中部新源草地自然保护区,面积59860公顷。于1987年12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主要保护草地及野生动植物。由于人员和保护经费的缺乏以及超载放牧对保护区的管理带来一定的影响。
三、环境保护部门参与本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决策的能力问题
新源县委、县政府都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在“十一五”期间,结合全县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探索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实际问题。每年将全县环境保护主要控制指标正式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为有计划、有步骤地控制全县环境污染、保护环境资源,提高环境质量,促进国民经济发展而迈开了新的一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第三节“十二五”期间面临的环境形势
一、有利条件
(一)“生态立县、环保优先”战略的实施
2010年,新源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是: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突出富民强县、平安和谐两个重点;实施优势资源转换、科教兴县、生态立县三大战略;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坚持把节能减排降耗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关注环保事业,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积极争取项目、落实资金,力争启动一批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程。积极探索适合我县的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大城乡污染源整治力度,做好重点行业及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永葆新源碧水蓝天的自然本色。
(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召开和新一轮援疆工作的实施
2010年5月中央新疆工作会议的召开,新一轮的19省市的援疆工作开始,中央决定到2020年的新疆达到小康生活水平,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两次重要讲话,明确指出做好新疆工作不仅仅是新疆的事情,而是全党全国的事情,明确要求全党全国要坚定不移推动新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坚定不移维护新疆社会大局稳定,坚定不移推动新疆实现跨越式发展。中央新一轮援疆的政策、资金、项目陆续出炉,新一轮大投入、大开发、大建设的热潮已经到来,为我们抢抓机遇、乘势而上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
(三)自治区伊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的召开
自治区召开伊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是自治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谋篇布局整体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既是着眼于新时期新阶段对伊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研究部署,也是指导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一次重要会议,同时也是落实8月2日自治区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时提出的“两个可持续”( 资源开发可持续 生态环境可持续)理念的具体行动。
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内容:新疆生态环境脆弱。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事关现实生存,关系可持续发展、关系子孙后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环保优先、生态立区的理念,将资源开发可持续和生态环境可持续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作为一项最现实、最紧迫的工作,贯穿于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中。
伊犁是闻名遐迩的“塞外江南”,伊犁河是新疆水量最大的河流,流域内生态环境质量直接关系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和各族人民的生活质量。这些年来,伊犁州对伊犁河的环境保护非常重视,做了大量工作,从近年环保部门监测的情况来看,伊犁河水质量是稳定的。加强伊犁河流域保护,对推进伊犁州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对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和特殊重要性,对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关于伊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方向,首先是要采取最严格的措施精心保护那拉提自然风景区、伊犁河源头区域等生态功能区和著名的旅游风景区;要千方百计保护好现有的草原;保护好伊犁河的水质;保护好伊犁河两岸的生态植被;保护好生态林和现有的河谷湿地。
保护好伊犁河流域生态环境要做好七项工作:一是必须遵循先规划后开发的原则。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搞好整体规划,未经规划的资源不允许开发;二是资源开发要确保对生态环境不造成大的影响;三是工业项目一定要环保先行。要兼顾经济发展和环境的有效承载,不符合环保标准的项目不能上马;四是工业项目的布局一定要相对集中,利于环境监测;五是对伊犁河两岸已受影响的生态植被,自治区和伊犁州要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抓紧进行恢复;六是综合施策,解决草场退化问题,从根本上遏制草原生态恶化的趋势;七是要坚决做好城市污染防治工作。
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抓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工作就是抓经济、抓发展的观念,把环保优先、生态立区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来研究部署,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步调一致,齐抓共管,做到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两不误、两推进,让“塞外江南”大放异彩,确保新疆山川秀美、绿洲常在。
(四)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的不断改善,公众的环境意识不断提高,参与环境保护的自觉性日益增强,对环境质量的要求和参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将越来越高,公众将通过绿色文明、绿色消费,影响并促进企业生产更多的绿色环保产品,通过公众的参与将使环境保护具有越来越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不利因素
(一)工业化进程加快
新疆是一个欠发达地区,正处于工业化全面推进和经济快速增长过程中。工业化过程中的工业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城市化进程中的交通尾气排放和旅游业发展等都对新源县的环境造成影响,但新疆绿洲生态环境的基本特征决定了环境对经济发展的承载力相当有限。只有把发展和保护并举,才能实现新源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矿产资源开发
新疆地区地质构造独具特色,成矿地质条件得天独厚,矿产资源丰富多彩,但是近年来,由于对矿产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原本就脆弱的生态环境遭受到更加严重的破坏,而环境的恶化就会进一步影响其经济的发展。因而必须对资源开发区的生态环境实行强制性保护,对各类自然资源的开发实行监督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
(三)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严重阻碍环境保护
我县工业结构主要以资源、原材料为主,技术水平低,造成了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生产技术的落后,依然是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目前的环境污染治理水平不高,还远不能适应社会活动和经济发展的需要。
(四)环境管理能力差距较大
环境监察、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及机构设置不完善,人员配备有待加强,环境监察、监测素质人员缺乏,环境监测水平较低,仪器装备缺乏,在线监测还没有全面铺开,数据收集和处理,还很落后,没有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生态监测和信息系统建设正在申请筹建当中,环境执法人员不足,整体素质不高,环境监察现场执法装备不高,有待改进,执法经费难以保障,环境应急能力差,无法快速形成应急反应,严重影响环境管理水平的提高。
(五)环保资金缺口较大,筹措渠道不畅
长期以来,我县在环境保护方面一直投入较少,占国民生产总值比例偏低,目前我县还没有形成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多元化环保投资机制,在环保资金的筹措上有相当大的困难
第二章“十二五”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生态立县,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目标,以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和提高环境质量为宗旨,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污染防治,以削减总量,改善质量,防范风险为着力点,建立长效机制,积极推进污染防控。以重要的生态系统休养生息为方向,完善监管体制,强化环保能力建设,积极开展生态建设和修复。以推进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契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努力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改变。强化执法监督,提高环境管理能力,依靠科技进步,探索环保新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全面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努力实现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
第二节基本规划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的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继承延续与创新发展有机融合,在指标选择、技术路线、控制模式、规划主线等方面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从公众对环境的基本需求出发,夯实民生,解决与民生相关的突出环境问题,防范环境风险,促进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坚持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以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根本。牢固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加快循环经济建设为核心,依靠科技进步和机制创新,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改变,采用循环经济模式和清洁生产工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新源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并举的原则
污染防治要从源头抓起,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并举,要充分考虑区域和流域环境污染与生态环境破坏的相互影响和作用,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统一规划,同步实施,把城乡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城乡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努力提高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总体水平。
四、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
在经济建设、资源开发和社会活动前,应全面系统的科学分析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有针对性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坚持摒弃“先污染后治理”的模式,努力从源头控制污染。
五、坚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与农村环境保护并抓的原则
全面加快城市和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实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有效防治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力度。
六、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兼顾,综合决策原则
规划应根据本县的地理环境和经济条件,环境特征、功能定位,制定环境保护目标,目标要切实可行,对不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自然条件和功能区划,明确划定严格控制区,坚持环境保护规划与本县总体规划、各专项规划紧密衔接,兼顾需求,合理安排,全面考虑,综合平衡,科学决策,实现最佳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第三章“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目标
第一节总目标
到2015年,重点流域、区域的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削减,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明显下降;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和声学环境质量按照功能区全面达标;提高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农村饮用水水质达标率、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土壤环境污染和地下水污染得到基本控制;重要生态保护区、生态示范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功能保持稳定,村镇环境质量显著改善,生态环境初步达到生态城市的要求;确保核与电磁辐射环境安全;环境法规、政策体系和监督管理能力满足和谐新源发展要求。
第二节环境质量目标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
继续保持巩乃斯河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水质要求。巩乃斯河(则克台—伊犁河入口段)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水质要求。
城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目标。继续保持县城主要饮用水源卡普河水源地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要求。使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要达到100%。
二、地下水环境质量目标
合理开发和利用地下水资源,严禁地下水水质受到人为的污染。达到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水质要求。
三、城市环境保护目标
2015年,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小于0.1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年均值小于0.06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年均值小于0.08毫克/立方米;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56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小于68分贝;城市烟尘控制区覆盖率100%;城市噪声达标区覆盖率8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5%;其中危险废物处置率100%;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大于70%;汽车尾气达标率大于8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于80%;县城绿化覆盖率大于35%;城市集中供热率大于80%。
四、声环境保护目标
通过治理,我县声环境质量达到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规定的功能区要求。
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总体目标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坚持走工业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道路,促进经济协调发展,社会文明进步,生态良性循环,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深化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环境意识,突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提高环保管理水平,加大环保投入,集中解决生态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人为因素造成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趋势得到扭转,开展自然保护区建设、农业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与建设等,促进新源县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到2015年,完成巩乃斯河谷子190公里的生态恢复和野果林保护区的建设,规划、建设和管理好那拉提风景区、新疆天山中部巩乃斯山地草甸类草地自然保护区、重点草场和森林的生态保护和建设管理。把新疆天山中部巩乃斯山地草甸类草地自然保护区提升为国家级保护区。通过努力,坚决控制人为因素产生新的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是生态恶化的趋势开始减缓,重要生态功能区内的生态环境要有所改善,种类良好的自然、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系,使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得到有效执行。重点抓好资源开发中的生态保护,加强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建设,全县80%以上的乡镇基本实现生态良性循环。
六、大气环境质量目标
继续保持全县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二级标准。烟尘控制区范围覆盖整个新源县城区。
第三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科学合理预测污染物新增量是确定总量控制目标和制定减排规划的基础。主要污染物新增量指一个地区由于社会经济发展、城市化水平提高和资源能源消耗增长等带来的污染物增量,是该地区社会经济发展速度和方式、资源能源消耗水平、污染治理技术、环境监管能力等情况的综合体现。“十二五”期间,新源县预测的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应依据新源县“十二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资源能源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重大产业布局等,按照严格控制增量的原则,根据污染物排放标准、产业环保技术政策与污染治理技术要求等合理预测新增量。
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新增量预测包括工业、城镇生活、农业源三部分,预测口径以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后的口径为准。新增量采用排放强度法和产污系数法两种方法进行预测,其中工业化学需氧量和工业氨氮采用排放强度法预测,城镇生活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农业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采用产污系数法预测。
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新增量预测以宏观测算方法为主。冶金、建材等行业工艺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大,采用单位产品产量排污系数法预测。
一、社会经济发展预测
(一)国内生产总值(GDP)预测
国内生产总值(Gross Domestic Product,简称GDP)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一个季度或一年),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中所生产出的全部最终产品和劳务的价值,常被公认为衡量国家经济状况的最佳指标。它是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的核心指标,直接反映经济的增长或衰退。
“十一五”以来,新源县的每年持续增长,2005年GDP22.5998亿元、2006年增到24.4324亿元、2007年增到29.8956亿元、2008年增到40.1897亿元、2009年增到40.7969亿元,2010年预计增到46.3亿元。受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挑战和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的影响,“十二五”期间,新源县的经济将有一个复苏的阶段,新源县的国内生产总值将不断高涨。“十二五”期间国民经济GDP以13.5%速度增长,到2015年,新源县的国内生产总值将达到97亿元。
(二)城镇常住人口预测
截至2009年底,新源县总人口29.8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6.36万人。其人口包括11乡镇,11乡镇分别为:新源镇、则克台镇、那拉提镇、阿热勒托别镇、塔勒德镇、肖尔布拉克镇、阿勒玛勒乡、别斯托别乡、坎苏乡、吐尔根乡、哈拉布拉乡。
“十二五”期间,随着新源县经济发展规划及城市化建设,新源县的城镇人口将不断增加。按照每年人口增长速度10‰计算,预计到2015年底,新源县城镇人口达到17.37万人。
(三)能源消费量预测
能源是国民经济的命脉和社会生产的原动力,对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十二五”期间,新源县能源消费将有一个较快的增长。在能源发展方面也面临着大好机遇,随着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有效利用和新能源的大力开发,能源供应与消费结构都将有较大的改善。同时,加大节能力度,发展循环经济,将会抑制能源需求过快增长。
“十二五”期间,新源县的能源消费在“十一五”的基础上将会持续增长,2015年,新源县工业企业能源消耗总量为65万吨标煤。具体见表
表 : 新源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预测 单位:万吨
年份 |
2006 |
2009 |
2010 (预测) |
2015 (预测) | |
一 次 能 源 |
煤炭( 万吨 ) |
10.2643 |
5.62 |
9.5 | |
焦炭( 万吨 ) |
26.0874 |
35.74 |
|||
汽油( 万吨 ) |
0.008 |
0.0138 |
|||
柴油( 万吨 ) |
0.1481 |
0.262 |
|||
其它能源( 万吨 ) |
0.0251 |
0.004 |
|||
二次能源 |
电力(万千瓦时) |
6517.86 |
23414.07 |
||
能源消费总量(万吨标准煤) |
33.33 |
40.75 |
42.8 |
65 |
二、主要污染物新增量预测
(一)废水污染物新增量预测
1、工业化学需氧量新增量预测
“十二五”期间,工业化学需氧量新增量为2011-2015年各年度的工业化学需氧量新增量之和。工业化学需氧量主要来自农副产品加工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医药制造业等行业。“十一五”期间,新源县化学需氧量的总量控制目标为1616吨,截至2009年底,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4278吨。2010年预计工业COD排放量1978吨,2010年底新源县COD排放强度将为0.0043吨/万元。
预计“十二五”期间新源县工业化学需氧量新增量将会逐年递减,到2015年底工业COD新增排放量为2180吨。
2、工业氨氮新增量预测
“十二五”期间,工业氨氮新增量为2011-2015年各年度的重点行业氨氮新增量之和。“十一五”期间,氨氮未纳入总量控制目标中,根据新源县的环境统计数据可知,截至2009年底,新源县重点行业工业氨氮排放量为8.25吨。2010年预计工业氨氮排放量8吨。排放强度为0.00002吨/万元。
在“十二五”总量规划中,氨氮被纳入总量控制目标。预计“十二五”期间,新源县重点行业工业氨氮新增量为11.4吨。
3、城镇生活水污染物新增量预测
城镇生活水污染物新增量主要是指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源和餐饮、医院、服务业等污染源COD和氨氮的新增量。其新增量的预测采用综合产污系数法。根据新源县的2009年环境统计数据可知,2009年底,城镇生活污水中COD排放量为2113.35吨,氨氮的排放量为246.6吨。2010年预计COD排放量2150吨,氨氮排放量250吨。
“十二五”期间,生活源是控制污染物产生量的三个重点之一。城镇生活污水中COD和氨氮的新增量可根据县城人口发展规模进行预测,预计到2015年底COD新增量为258吨,氨氮新增量为28.4吨。
4、农业源水污染物产生量预测
“十二五”期间,农业源首次被纳入污染物控制目标中,本规划只对畜禽养殖业产生的水污染物进行预测。根据“十二五”总量控制规划编制技术指南的要求,对新源县“十二五”期间各类畜禽存栏量或出栏量进行预测。根据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数据新源县农业源水污染物中COD的排放量为433.2吨,氨氮排放量为4.7吨。
由预测可知,“十二五”期间,农业源水污染物中COD的新增排放量为265吨,氨氮新增排放量为3吨。
(二)废气污染物新增量预测
1、工业二氧化硫新增量预测
“十二五”期间,工业SO2新增量为2011-2015年各年度的工业SO2新增量之和。工业SO2主要来自钢铁行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医药制造业、供热等行业。“十一五”期间,新源县SO2的总量控制目标为2705吨。 2009年底,SO2排放量为3080吨,其中,工业SO2排放量为2182吨。
新源县“十二五”期间,二氧化硫的新增量为3966吨。
2、工业氮氧化物新增量预测
氮氧化物是“十二五”总量规划的大气污染物控制指标,首次被纳入总量控制指标中。其产生主要来自燃煤行业、钢铁行业及水泥行业。2009年底,NOX排放量为870吨。
根据“十一五”期间工业企业的燃煤情况和“十二五”期间新增项目情况,可预测“十二五”期间工业企业的燃煤新增量。由预测可知,“十二五”期间工业企业氮氧化物新增量为5548.4吨。
3、交通运输行业氮氧化物新增预测
“十二五”期间交通运输业NOx新增量测算以道路移动源为主,根据新源县的实际情况,主要以机动车为控制对象。通过预测不同类型的机动车的新增量,从而确定“十二五”规划目标。“十二五”期间,机动车辆尾气中排放的氮氧化物为163吨/年。
三、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
“十二五”期间在经济快速发展、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基础上,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的总量。以2010年实际排放总量为基准,依据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十二五”基本目标中提出的相关指标控制目标,初步确定“十二五”期间新源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详见表 。
表:“十二五”期间新源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估算表
指标 |
单位 |
2010 年预计 |
2015 年预计 |
增长率(%) |
化学耗氧量排放总量 |
吨 |
4561.2 |
5578 |
18 |
氨氮排放总量 |
吨 |
262.7 |
222 |
-15 |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 |
吨 |
900 |
6581 |
631 |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 |
吨 |
2705 |
6732 |
148.9 |
城镇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0%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得到安全处置。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80%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0%;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达到100%以上;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第四节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建立适应环保事业发展的管理体制,按“精减、效能”原则,深化环保体制改革,建立一支高效的环保队伍;加大投入,实现环境管理的现代化。环保队伍建设达到国家及省、自治区的要求,环境法规建设得到加强,环境监察、监测能力达到标准化水平。
二、分目标
1、2011年全县环保监测机构独立建制。
2、2013年环境监察大队达到国家西部二级标准。
3、2013年新源县环境监测站达三级站标准,2015年达国家实验室标准。
三、环境管理能力规划方案
1、加强环境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效的环保队伍。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职工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确保各项目标的实现。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强化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在环保系统形成一种团结、向上、勤奋的新局面。加强人员培训和知识更新,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2、加强办公自动化建设。建立机关局域网,实现信息共享;文件发送、传递运用网络,实现“电子政务”。
3、加强环境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全年重点污染企业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立12369举报诉系统和烟尘远程监控系统,实现污染控制监督管理现代化。
4、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建立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实现日报和预报;开展地表水质日报监测和饮用水源监测,为环境管理提供真实、可靠的监测数据。
第四章“十二五”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
第一节工业污染防治
新源县主要工业污染源为制糖、炼铁炼钢、亚麻制造和建材行业。根据各企业的实际,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力求经济、环保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一、巩固和提高工业污染源达标成果
实施水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工程,落实监控措施,重点水污染源实行在线监控。推行清洁生产,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手段,降低单位工业产值废水和水污染物排放量,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淘汰高耗水、重污染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在钢铁等重点行业和企业推广废水循环利用,努力实现废水少排放或零排放。制糖行业及其它食品加工业实施污水资源化工程。
二、推进结构调整,淘汰落后生产工艺
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产业政策,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园区发展规划要求的项目。对与环境保护要求不相适应的高污染、高能耗的产品实行关、停、并、转、迁,建立严格的产业淘汰制度。调整工业空间布局,推进工业企业“退城进园”,企业在搬迁中促进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换代。
三、全面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全面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确保完成国家确定的环保约束性指标,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改善重点区域的环境质量。
建立地方环境准入制度。加快制定冶金、建材等行业重点产品污染物排放强度指标,新建项目必须符合地方排放强度要求,在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水源头地区等环境敏感区以及污染物排放超过环境容量要求的区域,严格控制新建污染项目。及时制定重点行业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源强标准,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和提升管理水平。
四、推行清洁生产,严格控制新污染
重点抓好冶金、建材等关键行业清洁生产,培育一批废物综合利用、污染物排放强度低的环境友好企业,创建一批废水、废气、废渣“零排放”企业。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和提升冶金、建材等传统工业,加快发展节约资源、环境友好的产业。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降低单位产品的能耗、物耗和污染物排放量,创建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并探索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促进产品的生态设计,推动工业领域循环经济的发展。对超标或超总量控制指标、或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要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降低单位工业增加值的能耗、物耗和废物排放强度。
五、抓好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工作
加快县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强化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推进雨污合流管网系统改造,加强排水管网末端接入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城镇污水收集的能力和效率。统一规划,协调好污水处理与供水、节水、污水资源化设施的建设,建设污水资源化和再生水利用工程。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企业化、产业化,构筑面向市场的环保技术服务体系和良好的市场运行机制,制定引导环保产业发展的标准和配套政策,加强环境保护关键技术和工艺设备的研究开发。重点发展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烟气脱硫、餐饮油烟废气治理、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工业窑炉和中小锅炉改造技术与设备;支持生态建设产业化发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有机农业等技术推广;积极开展环保产业示范工程建设,逐步形成具有新疆特色和优势的环保产业体系。
第二节 城市环境保护
一、城市(城镇)水污染防治
城镇水污染主要分为工业水污染、城市水污染和农村水污染。对各类水污染防治应分别采取不同的防治对策。
(一)加强水源地污染防治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法》,保护城市地上和地下水源。要按照有关规定和城市总体规划的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污染防治规划,划分水区功能,确定污染物排放容量,实行水污染物总量控制,要组织编制饮用水源保护规划,依法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严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进行各项开发建设活动和一切排污行为,切实保护好城镇饮用水水源地。
(二)加强工业水污染的防治,
城市工业水污染防治必须采取综合性对策,从宏观性控制、技术性控制以及管理性控制3个方面着手,才能受到良好的整治效果。首先要加强对污染源的治理,优化产业结构与工业结构,合理进行工业布局。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量,推行清洁生产、节水减污。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工业污染的防治是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要促进工业废水与城市生活污水的集中处理,加大执法力度,严格限制废水的超标排放。健全环境监测网络,按国家要求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工业污染物必须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工业废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的,要符合工业废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的水质标准。排入河流水体的要符合有关标准,严禁工业污染物污染城市水源,已造成污染的要停产整顿,整顿后仍达不到标准的,要予以关闭。
(三)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加快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加大对排水和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的投入,千方百计筹措建设资金。要利用国家对小城镇及西部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给予资金倾斜的政策,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基本建设资金的资金补助。积极引入市场机制,拓宽资金渠道,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投向城市污水处理和回用设施项目的建设,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步伐。普及和健全城市排水管网系统,尤其是污水管网,以便有效地发挥污水处理设施的作用。“十二五”期间完成县城及重点乡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处理率达70%以上,排水管网服务面积达90%,重点乡镇的排水管网服务面积达70%。积极推动城市居民养成节约用水和循环用水的习惯。提高水的利用率,加强水危机的宣传工作,使循环用水的意识深入人心,形成人人爱护水,时时处处节水的局面。
(四)加强农村水污染防治
农村水污染最常见的是各类面污染源,如农田中使用的化肥、农药,会随雨水径流流入到地表水体或渗入地下水体;畜禽养殖粪尿及乡镇居民生活污水等,也往往以无组织的方式排入水体,其污染源面广而分散,污染负荷也很大,是水污染防治中不容忽视而且较难解决的问题。应采取的主要对策如下节约灌溉用水,发展节水型农业不仅可以减少农业用水量,减少水资源的使用,同时可以减少化肥和农药随排灌水的流失,从而减少其对水环境的污染,改善灌溉方式和施肥方式,减少肥料流失,大力推广生物肥料的使用;加强造林、植树、种草,增加地表覆盖,避免水土流失及肥料流入水体或渗入地下水;开发、推广和应用生物防治病虫害技术,减少有机农药的使用量,做好畜禽养殖业的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控制发展规模;加强畜禽粪尿的综合利用。对乡镇企业的建设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并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实施废物最少量化;限期治理某些污染严重的乡镇企业,对不能达到治理目标的工厂,要坚决关、停、并、转,以防治对环境的污染及危害。
二、城市大气污染防治
大气污染与水污染相比,有污染来源更多、影响范围更广、治理难度更大等特点。大气污染不仅来自可见的烟尘、粉尘污染,更来自于不可见的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的污染;大气污染不仅来自矿山开采、餐饮服务等行业的污染,更来自钢铁、水泥等高耗能工业企业的污染;大气污染不仅来自厂矿等固定场所的污染,还来自周边污染源、汽车尾气等流动性污染。
加强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提高城市清洁能源比例,改善能源结构,继续扩大烟尘控制区建设成果,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95%以上。加快城镇供热建设和供热管网覆盖面,提高集中供热率,逐步取代分散的小锅炉房
(一)控制工业污染源
在目前大气污染严重的情况下, 必须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生产技术水平,控制污染源, 合理布局工业企业,合理规划城市绿地,提高城市绿化水平。
首先应加强检测预报工作,进行公众舆论监督。城市的空气质量采取每日一报制度,一是唤醒全民对生命之气大气质量的关注,另一方面,对主要大气污染源的工业企业增加压力。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促使企业进行工艺改造,加大环保投资,对那些耗能大、污染重、效益差的企业,依据环保法规及行政的、经济的调控手段,坚决实行关、停、转,对污染大户要强制执行环保处理措施,促使其达到国家规定级别的排放标准。再则,即使达到国家规定的废气排放标准的工业企业,其气体排放物仍对大气有一定的污染。在工业企业选址时,从大气影响方面考虑,应注意以下三点:一、根据县城的主导风向,厂址应选在下风向;二、厂址应选在空气流畅,利于废气扩散和稀释的地方;三、与居住区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距离的大小,根据卫生部颁发的防护级别标准执行。
(二)控制交通污染源和生活污染源
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对入我县运输车辆的管理,强化机动车年检、抽检和定点抽测,强制报废不合格车辆;加快双燃料汽车改装步伐,并配套建设机动车加气站,减少尾气排放量。鼓励和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从根本上解决车辆尾气污染问题。
(三)控制扬尘污染和饮食服务行业烟雾污染。
要制定防治各类扬尘污染的环境管理规定,建筑施工现场要全部实行围挡作业,严格控制扬尘;对道路及两侧裸露地面要实施硬化、绿化和美化,控制交通道路扬尘;所有易撒尘的运输车辆要全部进行遮盖封闭运输,避免扬尘污染;凡位于县城区的煤场、矿场、料堆、灰堆必须做到密闭、半密闭堆放或喷洒覆盖剂。同时要及时清除城郊城乡结合部垃圾,依法取缔露天烧烤,解决县城及周边畜禽养殖污染问题。饮食服务业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防治油烟污染,排放的油烟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禁止在居民住宅楼的底层新建、扩建、改建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服务业经营场所;不得将居民住宅楼中的住宅用作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服务业经营场所。现有饮食服务业经营场所污染扰民的,由环保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治理或者停业。
(四)搞好县城绿化、改善大气环境
搞好县城绿化是防治县城大气污染的重要生物措施。利用植物杀菌、滞尘、吸收有毒气体、调节二氧化碳和氧气比例等特性,减少城市大气污染,提高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绿色植物特有的生态功能,可以起到吸收、吸附空气中的CO2等污染物,放出O2,降解、转化有毒气体,减轻空气污染和防尘杀菌、降温增湿、调节气候、减弱噪音、防止沙尘等作用。加强城市道路两侧绿化,选择耐污染且净化效果好的植被,同时加大商业区及生活区的绿化治理。要严格执行车辆的排放标准并限制运载车辆在住宅区运行,加强生活区和商业区的规划建设,加宽商业区的道路通行能力,适当缓解交通对区域空气的污染程度。
三、城市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对固体废弃物实行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95%。对于一般生产固废,通过总量削减、清洁生产,从源头加以控制,使之减量化。在妥善处理固废的同时,积极推广固废循环利用,对废物实行交换和集中利用处理;热源及(热)电厂产生的煤渣及粉煤灰送建材厂综合利用。
建立医疗废弃物、化学废弃物等有毒有害固废的申报制度及台帐,加强全过程的监控和管理,建立应急预案制度。完善危险固废集中收集系统,加强全过程监测、监控和管理,实行专业收集、专线清运和集中处置。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县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在指定地点倾倒、堆放县城和乡镇生活垃圾,不得随意扔撒或者堆放。贮存、运输、处置县城和乡镇生活垃圾,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县环境卫生的规定防止污染环境。县城和乡镇生活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并积极开展合理利用和无害化垃圾。生活垃圾应当逐步做到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县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改进燃料结构,发展县城和乡镇煤气、天然气、液化气和其他清洁能源。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净菜进城,减少县城和乡镇生活垃圾。县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安排收购网点,促进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工作。应当配套建设县城和乡镇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处置设施。建设县城和乡镇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必须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环境保护和城市环境卫生标准。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提倡绿色消费、绿色生活方式,从源头减少垃圾发生量。推广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资源化综合利用系统,以市场化经营方式鼓励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企业的发展。合理布局垃圾收集点和生活垃圾中转站,完成各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并逐步将垃圾收集系统延伸到各个自然村。
至2015年,新源县日均生活垃圾产生量将达到60吨,全年生活垃圾产生量可达到2.2万吨。为达到处置要求,可考虑在“十二五”期间建设垃圾焚烧厂。
四、治理城市噪声污染
加强城区环境噪声的污染整治,继续扩大城区噪声达标区建设。力争到2015年城市规划区环境噪声达标区的覆盖率达到建成区面积的80%以上。
加强工业噪声管理。加强工业区内各类噪声源的控制和管理。引进项目时,应将具有噪声污染的企业布置在远离居住区一侧,以减轻生产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加强工企业自身的噪声治理。采用低噪音设备,加强厂区绿化,以进一步削减噪声源对厂区外环境的影响。
实施社会生活噪声治理。加强对娱乐场所、街头大排档、马路市场的管理力度。卡拉OK厅、舞厅等噪声超标娱乐场所必须采用隔声减震等方法进行噪声治理,在审批新的娱乐场所时要控制与居民住房的距离,并征求附近居民的意见。要加强对城市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高音设备的控制。
规范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建立施工噪声申报登记制度。严格控制高噪声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除紧急抢修及工程需要必须进行连续施工的以外,不准在夜间22点以后进行作业。
强化交通噪声污染控制。城镇交通噪声污染普遍比较严重,要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加强机动车辆噪声的控制。不符合《机动车辆允许噪声标准》的车辆禁止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加快城市道路网络的建设,车辆尽量行走绕城公路避开主城区,以降低交通噪声对城市环境的影响,做好道路两侧绿化工作。到2015年,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小于55dB,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小于70dB。
五、城市生态保护
加强城市生态环境保护首先要加强县城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比重,今后,我县新建的工程项目的选址都要先经过环境影响评价,一定要合理,尤其是工业建设项目和重大的基础设施建设,都要有合理布局。这样不仅可以充分发挥功能、效益,又能减轻污染,改善城市风貌。
努力做好城市工业布局调整规划,积极开展小城镇环境规划,合理规划城镇。城镇近郊和乡村建设用地,要切实保护好各类重要生态用地,并确保一定比例的公共绿地和生态用地,深入开展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加强城市公园、绿化带、片林、草坪的建设与保护,大力推广庭院、墙面、屋顶、桥体的绿化和美化。继续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加快调整和工业污染防治、城市(城镇)水污染防治 。
六、积极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全县总动员,全民共参与,力争用三年的时间,集中主要力量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到2014年全面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各项指标要求,争取2015年上半年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考核验收。因此,必须强化以下工作:
一是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完成州下达给我县的“十二五”期间污染物排放总量计划指标,重点抓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和工业固体废物的总量削减。
二是确保自然保护区覆盖率全面达标。“创模”要求自然保护区覆盖率>5%。我县现有自治区级的自然保护区共1个。风景名胜区一个,森林公园一个,以及正在申报的巩乃斯河谷和野生果林保护区,由于我县以上的自然保护区及森林公园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必须保证规划到位、资金到位、建设到位和管理到位,才能确保全面达标。
三是全面加强县城和各乡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县城和各乡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较为薄弱。因此,县城和各乡镇必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并全面提高环境管理和污染控制的能力和水。
第三节农村环境保护
一、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促进种、养业废物资源化,
农业面源污染是农业环境主要的污染类型,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农药、化肥、地膜等农用物资的不合理和过量使用,以及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的任意排放而造成的水体、土壤和大气的污染。因此,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是确立和认真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合理利用农业资源,推广生态农业,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促进农村生态经济的发展,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要积极开发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减轻农业生产的污染。实行积极的经济扶持政策,鼓励畜禽粪便的资源化,综合利用。随着我县畜牧业大县的强势推进,畜牧业呈现出持续、快速发展,畜牧业已经成为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蓄禽饲养规模迅速扩大,为农民的增收、农村经济的壮大开辟了新途径的同时,大量的废弃物也造成了环境的严重污染。因此加大对城镇周围已有的大中型畜禽和水产养殖厂(场)以及新建的畜禽养殖厂(场)的粪便和废水污染限期治理和全面落实治污措施,应用畜禽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技术对畜禽废弃物进行科学处理有利于保护环境、有利于资源的循环利用,变废为宝。做为生产有机作物的重要环节,有机肥的使用将必然由过去过度依赖化肥而转入重点使用无公害的有机肥,这为畜禽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带来了很好机遇。同时,随着能源的日趋紧张,使用清洁、便宜的燃料替代煤炭和电能已是广大农民所期昐的。综上所述,畜禽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技术,以其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为自身打开了前景广阔的市场。积极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秸秆收集饲料、秸秆还田施肥、秸秆能源沼气、秸秆生物转化食用菌、秸秆炭化、活化生产活性炭、秸秆原料加工生产工业天然纤维素纤维等废物综合利用资源化。秸秆综合利用从源头上控制农药残留,引导和鼓励农民合理施用农药、化肥和使用农膜。要大力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开发和推广生物防治技术,减少农用化学品对环境的污染。大力提倡使用有机肥,积极推广科学测土配方施肥。要加强农膜的再利用,积极推广可降解地膜,减轻农村环境污染,防止土地退化。同时,加强对生态农业和生态村、乡镇建设的指导,建设一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示范区。
二、防止农作物污染,确保农产品安全
发展生态农业,搞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是发展循环经济,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需要;是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新源县建设生态县,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要努力保持和发挥好新源独特的生态环境优势,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治,促进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引导和鼓励农民合理施用农药、化肥和使用农膜。要大力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开发和推广生物防治技术,减少农用化学品对环境的污染。大力提倡使用有机肥,积极推广科学测土配方施肥。要加强农膜的再利用,积极推广可降解地膜,减轻农村环境污染,防止土地退化。同时,加大对土壤、农作物污染监测力度,逐步完善监测体系。加强对生态农业和生态村、乡镇建设的指导,建设一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示范区,大力开发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提高了农产品安全水平及人民生活质量,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为此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大宣传,增强生态保护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让全体公民充分认识到生态环境对我们每一个人的重要性,加强面源污染危害和原因的宣传,增强全民生态环境意识与参与意识,必须从每个公民自身做起,才能从源头到各个环节有效地控制和减少污染。
2、加强培训,提高科技素质。一方面要加强科技培训,提高广大农民科学使用农药、肥料的技能,增强科技素质;另一方面,要抓环保法律法规的培训,增强广大农民的环保意识。
3、加强引导,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要在继续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化体系的前提下,积极创办示范基地,引导农民推广使用病虫害抵抗能力较强、品质较优的农作物品种、推广使用可降解的农膜和营养盘、营养杯,倡导使用生物农药和农家肥等。
4、注重科学,合理使用化肥。提倡科学施肥、配方施肥,减少化肥使用量,增加有机肥用量。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程,针对表施和撒施现象普遍、肥料流失严重的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改变传统的施肥观念和方法,大力推广成熟的施肥和施药技术,提高化肥和农药的效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5、科学养殖,保护环境。在不破坏当地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的前提下,根据在保护基础上可持续开发的原则,开展生态养殖的研究及推广。树立起消费者对我县养殖业的信心,最终实现新源县养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由粗养向精养的转弯,由分散到集中的转变,将现有的普通养殖区改造成高标准生态养殖区。采取政策引导、典型引路、高标准生态养殖示范区的方法,减少或甚至避免养殖业对周围带所造成的污染和破坏。在管理上,要加大对畜禽养殖项目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力度,积极调整养殖结构和布局,合理控制养殖密度和面积。
6、推广立体模式,发展畜禽业。推行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通过沼气池的厌氧、消化、降解作用,畜禽粪便由迟效性肥料转化为速效性肥料,肥效更高,植物吸收更快,有利于土壤改良;同时沼气又是清洁能源,使个工艺流程形成了无污染和高效低耗的良性生态运行模式。
7、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加强检验检测。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做到田头检测和市场检测相结合。同时,要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对检举不合格的农产品不准进入市场销售。
8、加强执法力度,依法治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力度,要组织农业、国土和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整合力量,对故意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和取缔。
9、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将此项工作列入各有关部门的议事日程,明确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人员具体抓,制订长远规划和长效机制常年抓
三、乡镇工业污染防治和小城镇环境保护
(一)乡镇工业污染防治
乡镇工业对环境污染严重的行业主要有造纸、采矿、冶炼、砖瓦和选矿等。和城市工业相比,乡镇企业虽然就总体来说,规模小,“三废” 排放量少,但是,乡镇企业数量多,分布广,加上生产工艺比较落后,普遍缺乏环保设施,“三废”大多直接排入环境。因此,对农业环境和农民健康的污染危害更为直接和明显。乡镇企业排放的“三废”,已经成为当地环境污染的一个重要来源。乡镇企业除了污染问题外,如采矿、挖土制砖瓦等行业,还对矿产资源、土地资源等自然资源造成破坏。随着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必将推动乡镇企业的蓬勃发展。因此,重视和加强乡镇企业的污染防治,对搞好我县的农业环境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防治乡镇企业污染的主要措施有:一是坚持乡镇企业优先发展无污染或少污染产品生产的方向,严格控制乡镇企业从事有污染、或污染严重的产品生产;尤其是对环境污染严重的“十五小”和新“六小”的企业要依法取缔和关闭;二是合理布局乡镇企业,使有污染的企业远离住宅区、水源地、农田,尽量减轻在同样治理条件下对环境的污染;三是积极治理“三废”,使乡镇企业逐步达到排放标准要求,对严重污染环境、严重危害农民健康的企业,要限期治理或采取转产或停产等措施;四是加强乡镇企业污染防治技术和设备的使用,使之高效率、低能耗、经济和便于普及推广;五是加强宣传教育,向农民广泛普及环保知识,提高乡镇企业人员的环保意识。
(二)小城镇环境保护
小城镇因环境基础设施严重不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较普遍和严重。小城镇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主要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乡镇企业。乡镇企业数量多、规模小、涉及行业广、技术水平低、管理较为落后,加之治污投入少,生产中排放的污水、废气、废渣大多未经处理,对小城镇的生活环境和农业生态环境产生直接影响。二是小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我县乡镇没有市政排水管网,产生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和地渗;大部分城镇的垃圾收集营运跟不上小城镇的发展,而且没有标准垃圾处理厂。三是面源污染日渐突出。化肥和农药的过量和不合理使用,畜禽养殖产业的快速发展,导致小城镇环境逐步恶化。四是监管能力跟不上。五是小城镇领导存在重经济轻环保意识,忽视生态环境保护。尤其是对小城镇环境保护重要性认识不够,各项工作责任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六是环境规划滞后于小城镇的发展。大部分小城镇发展规划中没有将环境保护列入其中,有的即使列入其中,其内容大多过于简单,不具备可操作性和长远性。有些小城镇环境规划的实施,未与城建规划同等水平、同步进行。没有环境建设硬指标,未能与较大范围的规划有机结合起来。同时,小城镇环保机构不健全,是全县环境管理的薄弱环节。
改善小城镇生态环境要做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面向决策者、面向企业、面向青少年、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教育,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广泛开展增强环保意识和环境道德宣传、生态环境警示教育活动,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和小城镇居民保护环境的自觉性、积极性和责任感。二是加强对小城镇环境规划编制的指导和实施的监督。环境主管部门敦促各地编制与小城镇其他专业规划平行的环境规划,并在其他专业规划中有机渗透环境保护的内容。在规划编制过程中,不仅要根据当地生态环境特点,充分考虑环境保护设施的用地要求,与城镇建设发展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交通规划等相互补充和衔接,而且还要有具体的工程项目作为支撑。三是加快小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小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加快小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步伐。研究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小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投融资和运营管理体制,走产业化和市场化的路子,鼓励民营企业投资环保。加快建立和完善小城镇污水处理和垃圾收费制度,逐步解决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经费问题。四是切实抓好小城镇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切实抓好水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小城镇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设施建设与运营的管理,全面加强水质保护,重点加强乡镇饮用水源保护的力度。加强小城镇生态保护的分类指导与管理,深入开展优美乡镇创建活动。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努力防治面源污染,着力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特别要抓好巩乃斯河流域的小城镇污染防治工作,提倡区域或相邻城镇共建共享污水处理及垃圾处理设施。五是加强小城镇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应统一认识,协调各部门共同抓好城镇建设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因地制宜,在具备一定经济条件下,在环保任务重的小城镇设立环保派出机构,配备工作人员,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环境保护统一监管水平,逐步建成城乡一体化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系。六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坚决打击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运用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着力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坚决关闭和取缔对环境污染严重的“十五小”和“新六小”企业,建立环境保护问责制,依法追究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干扰环保执法的责任,逐步完善多部门联合办案制度。认真执行《环评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禁止新上污染项目,从源头上控制污染。七是制定小城镇建设标准,严格奖惩制度。应制定出台综合的、统一的小城镇建设标准文件,使各地有较规范的执行、考核标准。坚持引导和限制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区别对待政策,建立小城镇环境保护补助专项基金和奖励基金,对小城镇建设中“有作为”、“不作为”和“乱作为”分别给予奖励和处罚,有效地促进和保障小城镇建设中的环境保护。
四、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发展绿色产品和有机食品
在建设新农村进程中,要积极创建农村生态示范区,以示范区的建设来引导和改善农村的生态环境,与此同时,我县要积极建设生态农业示范区,利用生态农业示范区的各项优势,带动村民增收致富,并取得实效。要积极引进新技术、新经验,谋划新路子,充分依靠项目资金来带动建设生态农业示范区,搞生态农业示范,不仅让村民们学到了技术,增加作物产量,最重要的是要起到生态示范效应,促进生态农业的发展,引领农民发展绿色和有机食品,最大限度地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持续发展的目的。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工作,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水平,切实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大力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首先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直接关系到生产发展、消费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让百姓食用安全放心的农产品,是政府履行监管职责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基本要求,也是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 是提高农产品质量水平,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扩大农产品市场占有率,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途经;也是推进农业优质化生产、专业化加工、市场化发展的有效途径,更是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和推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的战略选择。因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都要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认真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要加快发展步伐。近几年来,我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认证率还偏低,有机食品的认证还是空白。因此,要务必增强紧迫感,充分发挥各自的农业资源优势,积极培植申报企业,加快认证步伐,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加快发展绿色食品、因地制宜发展有机食品。
三要健全工作机构,做好服务工作。要建立相应工作机构、配备人员,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法,要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者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为目标,实施生产全过程管理,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提高生产水平和产品质量,确保产品适销对路和实现优质优价。促进我县“十二五”期间绿色产品和有机食品的全面发展。
第四节生态环境保护
一、建设生态功能保护区
进一步加强我县自然保护区建设,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及珍稀野生动植物,实现区内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生态功能保护区的 建设其目的是保护森林生态系统,保护珍稀植物和珍稀野生动物资源,促进自然引种和自然繁衍,保护森林生态景观和自然人文景观,促进生物多样性的发展,科学开发,合理利用。尤其是要加大阿吾赞自然保护区、巩乃斯河流域湿地、次生林以及野果林自然保护区的建设,要以新疆伊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的精神为契机,加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积极申报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编制好巩乃斯河流域湿地和次生林以及野果林保护区专项保护规划,积极申报国家和自治区的生态保护项目,实施全面封育。申报建立巩乃斯流域国家级湿地、次生林自然保护区和野果林自然保护区,恢复原有生态功能面貌。在国家批准建立保护区之前,新源县畜牧局和林业局应借助现有的国家和自治区政策,实施全封育,促进野果林自然修复、湿地的全面恢复和次生林的保护,加快野果林苗木的自然更新和湿地生态功能的全面恢复。
二、提高保护区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保护生物多样性
提高保护区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必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规定,禁止在自然保护区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正在建设的设施,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可能造成生态环境不利影响的项目,必须做到“三同时”建设,对可能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坚决禁止。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不断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保护与建设力度,在管理手段上要建立高科技手段的自然保护区环境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加强生态系统监测和研究,以便及时掌握自然保护区内的生态变化情况和生态破坏状况,对外公布生态信息。对毁林、毁草开垦的耕地和造成的废弃地,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限期退耕还林还草。加强森林、草场防火和病虫鼠害防治工作,努力减少林草资源灾害性损失;加速自然保护区内生态环境的恢复和生态功能的提高,促进保护区内资源物种的增长。
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宣传教育,使全县人民的自然生态保护意识得到全面提高,并通过新闻舆论监督,表扬先进典型,揭露违法行为,完善信访、举报和听证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民间团体参与自然生态保护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使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系统和物种资源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和合理的利用。
三、加强自然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
(一)合理利用和保护水资源
新源县自然环境优美,境内水土资源丰富,水质优良,气候适宜,具备一定的自然资源的优势条件。境内有巩乃河、卡普河和过境的特克斯河,巩乃斯河自东向西贯穿全县,巩乃斯河是伊犁河三大支流之一,发源于新源县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交界处的那拉提山东端,流域在海拔800m~4000m之间,流域面积为7677km2,属雨水、冰雪融水型河流。其主要支流恰普河在出山口以下自东南向西北穿越新源中部地区,同时还有乌拉斯台沟、坎苏沟、吐尔根沟、则克台沟、铁木里克沟等十七条常年流水山沟。全县可以利用的地表水资源总量65.065亿立方米。地下水总储量6.4亿立方米,可开采量3.2亿立方米。因此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需坚持开源、节流和保护并重的原则,实现水资源的有偿、高效利用。
“十二五”期间将继续加强节水工作,推行农业节水、工业节水、生活节水措施,推广节水器具,鼓励再生水回用。任何水力项目的开发都要本着“谁开发、谁治理”的原则。建立社会化用水机制,加大农业水利建设投入和工业用水治理,合理开采地下水。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大地表水和地下水的保护力度。、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中的环境管理,大力发展节水型工业,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积极发展节水灌溉,节约农业灌溉用水。禁止向水体倾到垃圾和建筑、工业废料。除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和工业水污染控制外,乡镇还要通过减少化肥施用、控制农田径流、加强畜禽粪便处理、垃圾管理等措施,削减入河污染物量。实施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保证监测控制断面水质达标。
(二)加强国土和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
土地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必须统筹规划,合理安排。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明确土地承包者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强生态用地保护,冻结征用和开发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草地、林地、湿地。开发建设项目中确需占用生态用地的,应严格依法报批和补偿,并实行“占一补一”的制度,确保恢复面积不少于占用面积。加强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生态环境监管,严禁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铁路、公路沿线易导致景观破坏的区域取土、挖沙和采石。建设线路和施工场址要科学选址,尽量减少占用林地、草地和耕地,防止生态破坏、水土流失和土地沙漠化。
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需落实好生态保护措施,严禁在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采矿。严禁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易导致自然景观破坏的区域采石、采沙、取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必须严格规划管理,开发应选取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工期、区域、方式,把开发活动对生态破坏减少到最低限度。矿产资源开发必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防止次生地质灾害的发生,尽量避免和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凡矿业开发中造成的生态破坏,必须限期进行生态重建或复垦,并按照国家规定加以补偿。积极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55号)和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新财建[2008]483号),和《新源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认真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保证金专项用于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产开采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必须按照国家污染控制要求加强治理,限期达标。排弃的表土、尾矿、废渣,必须按水土保持和污染防治的要求进行处置。已停止和关闭的矿山、坑口,必须及时做好土地复垦。
(三)维护和恢复森林、草原的生态功能,防止荒漠化
我县东中部山区、须对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林区、草场,应划为禁垦区、禁伐区或禁牧区,严格管护,已经开发利用的,要退耕退牧、育林育草,使其休养生息。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最大限度地保护和发挥好森林的生态效益;切实保护好各类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护林、特种用途等生态公益林;对毁林、毁草开垦的耕地和造成的废弃地,要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限期退耕还林还草。加强森林、草场防火和病虫鼠害防治工作,努力减少林草资源灾害性损失;加大火烧迹地、采伐迹地的封山育林力度,加速林区生态环境的恢复和生态功能的提高。大力发展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减少林草植被的破坏。发展牧业要坚持以草定畜,防止超载畜量限期压减牲畜头数,采取保护和利用相结合的方针,严格实行草场禁牧期,禁牧区和轮牧制度。切实保护好森林、草场植被,恢复和发挥它们以有的生态功能。
(四)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
旅游资源的开发必须明确环境保护的目标与要求,确保旅游设施建设与自然景观相协调。要科学确定旅游区的游客容量,合理设计旅游线路,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加强自然景观、景点的保护,限制对重要自然遗址的旅游开发,从严控制重点风景名胜的旅游开发,对不符合规划要求建设的设施,要限期拆除。旅游区的污水、烟尘和生活垃圾处理,必须与旅游开发同步进行,实现达标排放和科学处置。加强旅游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提倡文明旅游,促进生态旅游的健康发展。
(五)生物物种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
生物物种资源的开发应在保护物种多样性和确保生物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依法禁止一切形式的捕杀、采集濒危野生动植物的活动。严厉打击濒危野生动植物的非法贸易,严格限制捕杀、采集和销售益虫、益鸟、益兽。鼓励野生动植物的驯养、繁育,加强野生生物资源开发管理,逐步划定准采区,规范采挖方式,严禁乱采滥挖,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对引进外来物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加强引进物种检疫工作,防止外来有害物种的入侵和蔓延。
第五节 放射和辐射环境监督管理
一、加强放射环境管理
实施放射源的全过程管理,重点加强对γ辐照、移动探伤、含源仪器销售和废源暂存库等安全隐患较大的涉源单位的监管。协同有关部门加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单位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完善安全防护和事故应急措施,防止放射性污染和伤害事故的发生,使公众照射水平控制在国家标准限值之内。
实行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管理和放射源编码身份管理等制度,加大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使用单位的监管力度。禁止无证经营,做到涉源单位合法、安全使用放射源及射线装置。
防治重点地区放射性污染。开展全县放射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调查全放射源污染现状,加大监管力度,促进我县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防治电磁辐射污染
组织开展伴有电磁辐射单位申报登记、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和污染防治等工作,对伴有电磁辐射相关行业进行监督检查,全面加强电磁辐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力度。通过加强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严格电磁辐射设施选址和建设的环保要求,控制和降低县城,尤其是社区、学校和工作场所的电磁辐射污染。协同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规范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和布局,对不符合要求的移动通信基站进行拆除、搬迁或整改,防止移动通信基站产生电磁辐射影响。
第六节 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一、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一)环境空气环境质量监测能力
全面适时反映重点区域、县城和重点城镇空气环境质量状况,特征空气污染因子得到监控。
(二)水环境质量监测能力
全面反映辖区80%以上地表水体环境状况,适时动态掌握主要国际河流主要污染因子的变化;初步掌握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情况,基本掌握所有城镇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全面反映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主要地下水源保护区水质受到监控。
(三)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能力
全面掌握和适时反映辖区、敏感区域和流域废气、废(污)水及其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所有污染源受到监控,80%以上排放主要污染物的污染源实现在线监控。
(四)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能力
全面反映全县5年际生态环境质量变化和主要生态功能区年际生态环境质量状况,重点资源开发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得到监控。
(五)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能力
能够现场及时、准确提供各类污染事件的污染程度、污染范围和污染趋势,且对重大污染事件能够远程适时提供污染状况和景象。
(六)环境监测站标准化能力建设
达到全国环境监测站西部地区三级标准。环境监测业务用房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人员编制不少于10人,业务经费一人一年不少于3万元,每个大气自动监测子站运行费用10.0万元/年(中央那拉提农村环境背景监测站),每个水质自动监测子站运行费用20.0万元/年(伊犁巩乃斯河流水质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购置费不低于1 0.0万元/年,仪器设备维护费按上一年仪器设备总值的10%计万元/年。
(七)声环境质量监测能力
全面掌握县城声环境质量状况,敏感点声环境得到适时反映,90%以上城镇声环境质量得到监控。
(八)放射性和电磁辐射监测能力
建立放射性和电磁辐射监测实验室,配置监测设备和监测车,建设环境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和放射源数据库系统。培训放射性和电磁辐射防治专业人员,添置必要的专用设备。
(九)土壤环境质量及农村面源污染监测
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开展土壤污染普查工作,重点监测项目为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逐步建立农村面源污染监测体系,开展农田径流监测、农田土壤农用化学物质残留与流失监测。
二、环境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
到2015年,新源县环境监察大队人员增加到20人,同时环境监察人员参加国家、自治区、自治州级的能力培训分别达到8、10、30人次。
按照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要求,根据新源县经济发展水平、污染状况和环境监察需求,合理配置环境监察人员,达到新的国家一级标准。
想要打造一支高素质和强有力的环境行政执法队伍,必须要把住入门关,根据环境执法工作的实际需要吸收一批熟悉法律和环保知识的人才,加强环境保护专业知识培养和思想品德教育,把好环保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关,在环保行政执法人员的录用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考,把那些既懂法律又懂环保专业知识,具有一定学历,德才兼备的人才选拔到环保行政执法队伍中来。
同时《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中也提出了,要加强环保队伍和能力建设,强化培训,提高素质,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的环保队伍。因此我们也必须加强对现有的环境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考核,合格的持证上岗,在职大队监察人员进行轮训,至少每5年接受一次国家或每三年接受一次自治区组织的培训,并且每年至少接受一次支队组织的培训,以提高环境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切实把队伍建设抓出成效来。
对环保行政执法人员中不适应环境监察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应责令退出环境监察队伍,对违法违纪的环境监察人员应严肃处理,直至辞退。
三、环境信息系统建设
加强环境信息标准化建设,建立和完善环境信息网络,建立服务于社会和大众的环境信息政务网站,开辟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正当渠道。
1、加强环境信息标准化建设。集中力量建设“环保内网”、“环保外网”和“互联网”并用的环境信息网络平台、环境管理业务应用平台和环境信息资源服务平台,实现环保数据的时时查询,加强应用系统整合和环境信息资源整合,基本建成涵盖全县环境信息的中心数据库,实现环境数据和相关文件、资料、成果共享。
2、加强环境信息网络安全和系统安全建设,加快实现环境管理信息化,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高行政和业务管理质量和效率,增强监管和服务能力,提升整个环境管理的水平。
3、推行政务公开,强化电子政务,提高环境信息的透明度。环保部门统一、定期发布城市空气、流域水质、饮用水源水质和城市噪声等环境信息。
4、加大基础信息网络建设力度,完成区、州、县环保部们三级联网的环境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初步建立电子政务综合平台、环境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环境管理辅助决策系统以及质量管理体系程序系统。加强环境统计、规划、信息队伍和相关基础能力建设,提高环境信息采集和传输能力,确保全面、及时、准确提供环境综合信息。
5、集中力量建设实现网上信访及投诉,建设项目网上申报及审批,重大项目及重大环保决策网上调查,实现政务公开。
6、建立具有环境信息采集、处理、发布和决策支持功能的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为环境管理工作提供可视、及时的技术支持,提高环境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四、环境宣传教育能力建设
继续完善环境宣传教育体系,增加环境宣传教育投入,建立环境信息中心,增加人员编制3一5名,按照标准化建设考核标准,完善设备和场地,通过自身建设能力的提高,创新环境宣传教育方式,提高广大群众环境意识及法律意识,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强化环境宣传教育手段和能力的建设,加大环境宣传教育投入,提高环境宣传教育的现代化水平。
2、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特别要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法人发展循环经济的意识。
3、传播绿色文明,创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及开展其他领域的创绿活动。
4、开展以各类环境执法为主题的环境法制教育活动,增强全民的环境法制观念。
5、加强农村的环境宣传教育。
6、加强环境文化建设,推动环境宣传教育社会化机制和公众参与机制的建立。
第五章“十二五”环境保护的重点区域
第一节工业园区
新源工业园区位于新源县城的北部,则克台镇的南部,218国道以南,东道吐尔根大坡,西到则克台彩门,南到巩乃斯河。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3°16′32″,北纬43°32′8″。主导产业为钢铁、建材循环经济园区,远期2025年用地规模为18.5km2。现有人口1万人左右,远期2025年人口达到7.5万人。
一、环境敏感目标与保护要求
1、空气环境保护目标为园区规划范围及园区临近区域。空气环境目标为阔克英村、则克台村、阿克其村等大气环境控制指标应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限制要求。
2、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为巩乃斯河。巩乃斯河在阿热勒托别镇至则克台镇为III类水体,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巩乃斯河在则克台镇至71团12连为IV类水体,为工业用水区。
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为园区范围内及园区可能影响到的区域地下水,水质应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的III类标准限制要求。
3、声环境保护目标为则克台镇居民区及学校等。园区临近的城区及居民区应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功能区要求。交通干线和园区内主干道两侧符合4类功能区要求;其它区域均符合3类功能区要求。园区内各企业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III类标准限制要求。
4、生态环境与社会环境保护目标为现有生态资源,维护生态自然活力和生态功能,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具体保护要求为:保护天然植被、水环境及鱼类等水生物;保护巩乃斯河湿地生态环境;保护人群健康、农业生态系统的野生动物;保护巩乃斯河谷生态景观与旅游资源。
二、区域环境质量标准
1、空气环境质量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
2、水环境质量标准:园区范围内的巩乃斯河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
园区范围内的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III类标准。
3、声环境质量标准:园区内声环境根据区域功能要求分别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3类和4类标准。
三、污染物排放标准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园区涉及的行业,有行业排放标准的,首先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排放标准或行业排放标准中没有的污染因子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园区建设二级污水处理厂,以接纳入园企业生产生活排放的废水。园企业废水排入园区下水管网,送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企业工业废水排放,有行业污水排放标准的优先执行行业污水排放标准。
3、噪声排放标准:园区内企业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制》(GB12523-90),园区内企业运行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III类标准值。
4、固废污染物控制标准:园区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
第二节巩乃斯河主干流及恰普河支流
新源县水资源按发源地与径流大小划分,流经新源县范围的主要河流分为大河与南北山沟水系两大部分。大河有巩乃斯河及其主支流恰普河、过境河特克斯河,以及坎苏沟、吐尔根沟、则克台沟等大小17条山沟水系。
新源县水利资源充足,境内的巩乃斯河、恰普河和过境的特克斯河年径总流量达25.1亿m³,地表水资源量约65.06亿m³。
一、水质目标
巩乃斯河是伊犁河三大直流之一。依据《新疆水环境功能区划》,恰普河和巩乃斯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
巩乃斯河全长280公里,其中巩乃斯河天山积雪站以上63.3公里为Ⅰ类水质,积雪站至则克台镇站114.7公里为Ⅱ、III类水质,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则克台站到种羊场站102公里为Ⅲ类水质。其中则克台镇至71团12连段为IV类水体,为工业用水区。恰普河全长130公里,恰普河站以上99公里为Ⅰ、Ⅱ类水质,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恰普河站至入河口站31公里为Ⅱ、Ⅲ类水质。
保持巩乃斯河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水质要求。巩乃斯河(则克台—伊犁河入口段)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水质
二、“十二五”期间巩乃斯河、卡普河水污染综合整治措施
加强巩乃斯河、卡普河等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首先要加强流域内工业排污的管理,尤其是加强重点工业污染源的整治,重点污染源要进行污染治理,建立污水处理、循环回用系统,禁止污水排入巩乃斯河。对流域内的“十五小”企业,政府应采取强硬措施,彻底关闭。
1、要按照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要求,在资源开发利用中实行生态环境优先的政策,遵循自然规律,按照不同区域的资源禀赋和环境功能,划定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确定适宜的发展方向和政策,优化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
2、加快环保基础工作步伐。加快制定新源县“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和巩乃斯河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工作进度,依法进行各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完善环境功能区划,提高环境分区分类管理水平。
3、进一步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建立良好的环境保护治理结构,利用多种手段,加大企业污染治理力度,制定限期治理计划和污染物削减计划。要督促现有污染企业,限期治理污染,逾期不达标排放的要采取强制措施,一律关停。加强企业日常监管,保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要依法严格新建项目审批,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新建工业项目要合理选址,严格控制水污染,造纸等重污染项目不得向河流排放污水。严禁高排放量、重污染项目在水环境敏感区域建设。企业要实行清洁生产,提高管理水平,减少污水排放量。
4、加快县城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城镇生活污水含有大量的氮、磷及耗氧有机物,它对流域污染贡献率仅次于工业污染源。对城镇生活污水的治理采取统一规划,集中处理的措施。制定相应政策,降低污水处理厂运行成本,督促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县城、城镇和工业园区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5、农业面污染源的治理从三个方面进行。一是合理规划流域经济,促进农业结构的调整。发展生态农业,促进农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协调和持续发展。二是推广农村清洁能源———沼气技术,采取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农业和养殖废弃物,可以有效削减养殖污染。三是提倡科技农业,指导农民科学种植,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对农作物病害虫的防治,要大力推广生物制剂,减少高残留化学农药的用量。政府也可以通过经济手段来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量。
6、进一步加大生态保护和建设力度,加强流域矿产资源和旅游资源开发环境管理,落实生态保护和植被恢复措施;加快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步伐,严格实行以草定畜,治理水土流失,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对河流水质的压力。
7、环保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环境执法人员要学会用法、科学用法和善于用法,要敢于执法、敢于碰硬,加大处罚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杜绝行政不作为现象。
8、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提高各级领导和企业负责人的环保意识。
第三节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
一、巩乃斯河、卡普河流域生态功能保护区
新源县地处素有“塞外江南”之美称的新疆伊犁河谷东端的巩乃斯草原腹地,巩乃斯河为伊犁河的源头水之一,而伊犁河又是一条国际河流,为此,首先保护好巩乃斯河等源头水才能保证伊犁河不受污染。而我县大部分企业坐落于巩巩乃斯河流域,为此,加快对巩乃斯河流域的生态恢复和污染治理将是“十二五”期间我县环境治理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建设目标
完成巩乃斯河谷190公里的生态恢复和野果林保护区的建设,规划、建设和管理好那拉提风景区、新疆天山中部巩乃斯山地草甸类草地自然保护区、重点草场和森林的生态保护和建设管理。使其休养生息,发挥最大生态效益,实现区内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建设其目的是保护森林生态系统,保护珍稀植物和珍稀野生动物资源,促进自然引种和自然繁衍,保护森林生态景观和自然人文景观,促进生物多样性的发展,尤其是要加大阿吾赞自然保护区、巩乃斯河流域湿地、次生林以及野果林自然保护区的建设,要以新疆伊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的精神为契机,加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积极申报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编制好巩乃斯河流域湿地和次生林以及野果林保护区专项保护规划,积极申报国家和自治区的生态保护项目,实施全面封育。申报建立巩乃斯流域国家级湿地、次生林自然保护区和野果林自然保护区,恢复原有生态功能面貌。
(二)主要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坚持走工业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道路,促进经济协调发展,社会文明进步,生态良性循环,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深化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环境意识,突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提高环保管理水平,加大环保投入,集中解决生态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人为因素造成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趋势得到扭转,开展自然保护区建设、农业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与建设等,进一步加强我县乃斯河流域湿地、次生林以及野果林自然保护区的申报建设,把新疆天山中部巩乃斯山地草甸类草地自然保护区提升为国家级保护区。通过努力,坚决控制人为因素产生新的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是生态恶化的趋势开始减缓,重要生态功能区内的生态环境要有所改善,种类良好的自然、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系,使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得到有效执行。重点抓好资源开发中的生态保护,加强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建设,保护好自然生态环境及珍稀野生动植物,实现区内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维护生态平衡,促进新源县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天西林区水源涵养林保护区
(一)、基本概况
天西林区新源林场天保工程区位于北疆西部,伊犁地区东段、新源县境内,伊犁河支流,巩乃斯河中上游山区。地理坐标:东经82°52′—84°16′30″,北纬43°6′—43°37′30″,东西长约200公里,南北宽约40公里。林区地处西天山腹地,地势总体为东高西低,坡度在15°至60°之间,林区海拔在1500米至2800米之间,云杉为优势树种,土壤由灰褐色森林土和黑钙土两大土类构成。林区内河流纵横,水资源丰富,主要有贯穿巩乃斯各地的巩乃斯河和位于南部林区的卡普河,是伊犁河的主要源头之一。
天保工程实施之初,工程区总面积为3896520亩,林业用地面积为1038390亩、有林地面积为756660亩、疏林地57105亩、灌木林地79200亩、未成林造林地3255亩、苗圃地150亩;活立木总蓄积为11406730立方米,其中林分蓄积11119080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19.90%。工程实施至2009年底,工程区实现了森林面积、蓄积量、覆盖率同步增长,林业用地面积为1643042亩,其中:有林地858660亩,疏林地65000亩,灌木林地214000亩,苗圃地150亩,灌丛地59103亩,宜林地446129亩。
(二)林区资源的保护与恢复
自天保工程实施以来,在管护过程中,没有发生滥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等情况。每年完成了1038390亩的森林资源管护任务,保证了森林资源面积不减少,实现了森林面积、蓄积量双增长,真正确保了国家森林资源在本工程区内安全有效,管护成效显著。
近几年加大了森林资源保护力度,积极开展公益林建设(封山育林、人工造林、森林抚育、人工促进天然更新),调整优化林区经济结构,大力发展多种经营,使的森林资源得到了切实有效保护和恢复,通过天保工程12年的实施,使我县的天然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森林得到了休养生息,森林植被逐步恢复,本地区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遏制了本地区生态环境继续恶化,森林的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能力得到加强。据有关研究,每公顷森林的水源涵养能力在300—500立方米,则我县林区56510公顷山区森林的水源涵养能力在1717~2862万立方米,局部小气候条件得到改善,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逐步减少,天然林的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水土流失面积减少,河流径流量增加。由于森林植被盖度的增加使得河水泥沙量明显减少,新源县人民生活用水从源头上得到了有效净化,确保了新源县农牧业稳定增长;同时林区内野生动植物得到了恢复,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现在多年不见的野生动植物再次被发现,狼、野猪、北山羊、马鹿等野生动物又开始出现在人们的视野范围内。
三、重点草场的保护区
(一)基本概况
新源县位于新疆西部伊犁河谷东端的巩乃斯草原腹地,素有“草原明珠”之美称。全县拥有天然草场面积761.66万亩,是新疆乃至全国最好的优质天然草场,其中可利用草场为688.92万亩(牧民定居点草场38.86万亩,春秋草场89.81万亩,冬草场221.23万亩,夏草场281.19万亩,天然打草场28.5万亩),草场以山地草甸为主,包括高寒草甸、山地草甸、低平地草甸、草甸草原等类型。天然草场植被丰富,有蕨类植物和有花植物共84科,452属,1243种,以中生类植物为主,并伴有旱生植物生长。
(二)重点草场管护
把草原生态环境建设做为可持续发展战略,依托国家退牧还草项目,加强草原建设和保护,自退牧还草工程实施至今,退牧还草项目建设区内天然草场退化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同过采取综合措施建设和保护草原:一是发展人工草地置换天然草场,实施退牧还草、休牧育草、减牧增草和推行以草定畜、划区轮牧、围栏封育、自建公助等措施,从根本上保护和改善了草原生态环境;二是积极开展草原鼠害、虫害和毒害草的调查防治;采取了生物防治和人工防治办法;三是稳步推进生物治蝗工作;四是强化草原防火,加大草原执法力度,全面开展草场核定载畜量工作。
(三)自然保护区的保护
自然保护区是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动植物基因不流失,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载体,对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作用。是实现可持续发展,造福子孙后代的大事。近年来通过加大对乱采滥挖、乱捕乱猎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及广泛宣传《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环境法》、《草原法》等法规,提高了农牧民对草原的保护意识。同时采取禁牧、休牧、划区轮牧、实施草畜平衡和清查草原使用权证等措施,不断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保护与建设力度,使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系统和物种资源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和合理的利用。自然保护区对保护草原生态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发挥作用明显。经过近几年对核心区围栏内外调查数据的对照显示:围栏内优良牧草占85%,干草产量每亩达到350-400公斤,白喉乌头等毒害草占0.04%。围栏外优良牧草占50%,干草产量每亩达到200-250公斤,白喉乌头等毒害草占35%-40%。由此可以看出自然保护区的建立保护了现有植被,特别是有些珍稀濒危植物的正常生长,进而可以减少草原退化,改善生态环境。因而正确认识自然保护区的生态地位,依法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不断提高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管理水平,科学合理利用自然保护区的自然资源,解决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尤为重要。
四、那拉提旅游区
旅游资源的开发必须明确环境保护的目标与要求,确保旅游设施建设与自然景观相协调,合理规划是景区发展的命脉。在那拉提旅游风景区的开发建设上,州人民政府委托中国城市设计研究院编制了《那拉提草原旅游风景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规”)。“总规”将那拉提景区划分为四大功能区,即:草原生活体验区、森林峡谷观光区、休闲旅游度假区和原生态环境保护区。同时,那拉提景区其他建设性详细规划也相继同步实施,加大投入,大力建设、完善景区内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提升景区的核心竞争力和吸引力。年内,景区污水处理厂项目要建设完备力争投入运营。从严控制重点区域的旅游开发,对不符合规划要求建设的设施,要限期拆除。旅游区的污水、烟尘和生活垃圾处理,必须与旅游开发同步进行,实现达标排放和科学处置。加强旅游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提倡文明旅游,促进生态旅游的健康发展。
第六章“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投资分析及重点工程
第一节“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投资及筹资分析
一、新建项目环保投资
我县针对新建项目环保审批,坚决提出“三不”原则,即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不以发展经济碰撞环境法律,不以突击治理取代长效管理,并明确了环保第一审批权和“一票否决权”。上马项目必须先经过环保评审,所有新建项目在申请立项前,所有企业在改建、扩建前必须先办理审批手续。
企业环保投入主要包括:环保设备投资+绿化投资。环保设备中主要包括废水处理设备、废气处理设备、固废处理设备(一般不需要)、噪声处理设备等。这些投资加起来就是环保投资,因为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造价的不同会造成投资的不同,要求新建项目环保投入在10%以上。
二、污染源治理投资
1、老企业工业污染治理的投资。在生产中产生污染物的老企业,都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利用现代科技兴建污染处理设施和改善生产技术水平,使得排出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
2、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这部分投资主要用于改善城市的污染治理控制能力,如兴建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集中供热、提高燃气率、修建垃圾运输处置系统等。
3、资金渠道。环保资金筹集渠道是:(1)新建和改扩建项目中保障“三同时”的污染防治资金;(2)老企业更新改造投资中的7%必须用于企业的污染治理;(3)排污收费用于企业的污染治理补助资金;(4)企业综合利用利润留成中用于治理污染的投资;(5)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环保投资;(6)银行贷款用于污染治理的投资;(7)环境污染的专项治理基金;(8)环境保护部门用于自身建设和科技三项及环保事业费投资。
三、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十二五”期间,新源县要积极学习疆内外城市在环境建设和环境治理方面的先进做法和经验,继续加大环保投入,2015年环保投资总额累计达到2.94亿元。
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2011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万吨/日。加快管网建设步伐,共建成污水管网长度30公里,2015年,全县城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90%以上。加快热网建设,扩大集中供热范围,县城集中供热面积已达到30万平方米,2015年,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率达到70%以上;建成全县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处置系统,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95%。实现城市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
四、生态环境保护投资
生态环境建设属于社会公益事业,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作保障。为此,我们要多方筹措资金,借助西部大开放及国家援疆政策的实施,全面加强和改善巩乃斯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大力推进新源县生态保护事业的良性发展和县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五、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投资
(一)建立健全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组织机构,加强对环保能力建设工作的领导
设立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将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的各项工作逐级分解落实,进一步完善环保部门各项基础建设,提高环保管理和执法水平。
(二)确保各级环保机构经费落实到位
首先必须确保监察、监测人员经费及业务经费全部纳入县财政预算安排,改变与排污费挂钩预算的做法,预算经费额度按人员编制情况和经济总量状况核定,并逐年按10%增长。以满足环保部门与时俱进的发展需要,保证环保系统执法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
环境管理能力建设重点工程预算投资474万元,采取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各项工程按期实施。一是向上一级环保部门争取扶持资金,预计430万元;二是县财政安排,预计44万元。
第二节 重点工程项目
“十二•五”期间新源县环境保护的重点工程项目涉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综合整治、生态建设和环保能力建设四大类共12项,总投资万元。
一、水污染防治工程
水污染防治工程:新源县县城区、那拉提镇等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设计日处理能力为5万吨污水和则克台镇工业园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工程。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集中供热2期工程烟气脱硫脱氮项目和新源县生产500万吨钢项目污染治理工程。
三、固件废弃物防治工程
固体废弃物防治工程:新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重点乡镇垃圾填埋和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四、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生态保护工程:十二五期间争取完成个生态乡镇的创建、近1万平方公里区域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长远规划、伊犁国防河流源头之一巩乃斯河190公里长沿线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风景名胜区和重点草场保护项目。
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项目
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项目:监测能力建设、监察能力建设、宣教信息能力建设。第七章“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第一节 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保证规划实施
继续推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各部门认真履行,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职责。坚决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将环境保护列入主要的议事日程并纳入重大事项督察范围,层层建立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定期研究环保工作重大决策,保证环保目标的实现,建立起环境保护工作的例会制度,经常听取环保工作的汇报,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为群众办实事、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评价各部门工作和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主要内容,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权”。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工作考核机制,重点考核部门领导任期内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总量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关停并转和限期治理项目实施情况、环境保护投资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运行情况等,考核结果做为干部任免和晋升职务、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不重视环保工作,造成严重环境问题的,要追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第二节健全环境保护法制,依法保护环境
各级政府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根据各自权限和职责范围制定并完善适合我县实际情况的环境保护具体规定措施和实施办法。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
坚持依法行政,认真执行国家及自治区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合理简化投资项目和行政审批程序。加强执法监督和监察工作,逐步建立具有我县特色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督体系,将经常性环境监督检查与开展执法检查紧密结合起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果,依法查处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实行重大环境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改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重点查处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和新六小”企业、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依法加强环境管理,强化环境保护监管手段。
第三节依靠科技进步保护环境
积极引进环境高新技术和污染防治技术,提高环境基础与科技支撑能力,重视新型环境问题预防,推广最佳实用技术,加快科技成果向实际生产力的转化。通过建设示范工程,推广先进可行的环境治理新技术,加强环境规划、监测、统计、标准、评估、信息队伍和能力水平建设,充分运用各种现代知识和高科技手段,为环境治理和环境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和科学依据。
第四节 加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完善环境监督管理体系
“十二五”期间,要切实加强我县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进一完善环境监督管理体系,提高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的标准化、现代化水平。加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步伐,努力提高我县的环境监测和环境管理水平,在我县重点污染源逐步推行在线监测系统的同时,继续扩大在线监测的范围,及时掌握污染源排放动态,建立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防范和监测预案,提高应急监测能力,为环境管理提供高效、优质服务。提高环境监督执法装备水平和管理队伍现场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快和完善我县环境信息网络建设,提高环境保护信息管理现代化水平。
加强环境保护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环保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适应新时期的需要,不断完善我县环境保护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环境管理效率。
第五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增加环境保护资金投入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 逐步建立多元化、多渠道、政策保证的环境保护投资新体制。要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工作的优惠政策,吸引社会各方面的资金投入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业污染治理、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实施污染物总量收费制度,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开展排污交易权试点工作。逐步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建立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拓宽筹融资渠道,增加资金信息量和储备量,利用社会闲散资金解决环境保护建设经费不足问题。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引导和调控社会上的各类投资主体向环境保护建设投资。
第六节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境意识
继续全面贯彻《全国环境宣传行动纲要》,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环境宣传教育力度,把提高全民环境意识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首要任务,通过党校和行政学院的培训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党政干部、企业管理人员的环境保护培训,普及环境保护知识和法律知识,提高决策者和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环境保护干部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环保队伍素质;努力开辟多种渠道,鼓励公众自觉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抓好中小学生的环境基础知识教育,在原有的环境教育基地的基础上,继续扩大中小学环境教育基地数量,开展"绿色学校"活动,积极开展农村环境宣教活动,鼓励新闻媒体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
建立和完善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参与监督机制和环境保护决策机制、加强对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的监督。各级环保部门应建立环境保护重大事件报告制度,以及定期向政府报告环境质量、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并定期向社会发布环境质量和环境污染信息,完善环境信访制度,为公众提供参与监督的反馈机制和信息渠道。(新源县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