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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吉沙县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发布时间:2013-3-1 9:00:5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党的十七大,将环境保护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提出要增强发展的协调性、转变发展方式,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实现人均GDP到2020年比2000年翻两番,有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在保护环境的基础上。要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实现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的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的观点在全社会牢固树立,这些重要的战略决策表明,环境保护进入了国家建设发展的主干线、主战场和大舞台。如何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是当前中国政府关注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怎么处理这个问题呢?党中央、国务院反复进行了研究,在我们召开的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温家宝总理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在这个会议上就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阐述和精辟的论述,提出了要处理好这个关系,当前关键是要加快实现三个转变,这三个转变的主要内容是:

第一,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向经济增长、环境保护并重转变,这是总结了我们过去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的经验教训。

第二,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向环境保护、经济发展同步转变。温家宝总理说,我们研究经济问题就要同时研究环境问题,这样把环境保护的问题提高到前所未有的程度。

第三,从过去主要行政办法来保护环境逐步转向,既依靠行政手段,又依靠政策、法律、经济、技术等综合手段来保护环境。这三个转变是方向性、战略性、历史性的。因此,后来人们把它称之为环境保护工作的历史性转变。这也是当前我国政府在环境问题上最重要的政治主张和指导思想。

  通过积极推行三个转变,我们也叫历史性转变,目的是把环境保护融合到经济发展之中,坚持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增长,这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必由之路。从此,环境保护事业,应该说当前的中国环境保护已经进入全新的发展时期。这个时期,我们的战略目标是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战略任务是加快推进这三个转变,直至到环境保护完全融入经济发展之中。

党的十七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这是“生态文明”第一次在阐述党的治国纲领的政治报告中正式出现。生态文明从性质上来讲是一种环境伦理观,是用于指导全社会尤其是执政者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意识形态。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是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是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县经济社会实现“追赶型、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时期。为加快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实现经济与环境双赢突破,在各项经费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历时半年多,编制了本规划及远景目标。

第一章“十一五”环境保护概况(十一五回顾)

第一节 “十一五”工业环境保护

一、工业污染物的排放

“十一五”期间是我县经济迅速发展壮大的五年,尤其是,水泥行业及机制砖制造等建材工业的发展迅速。新疆屯河英吉沙果业有限责任公司、冠农天府食品果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相继建成投产,成为我县经济新的经济增长点。而生态环境破坏、环境污染等问题也愈加严重。依据2009年环境统计结果,该年度工业废气排放量为129811万标立方米,粉尘排放量为3680吨,COD排放量为450吨,氟化物外排17.16吨,每年排放固体废物尾矿超过10万吨,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为162万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0.128万吨。

目前,我县重点污染企业,主要是:建材、集中供暖等行业及屠宰、饮食娱乐服务等第三产业。大气污染以建材行业为主,尤其是距康赛依水库很近的海洋水泥厂、浙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业粉尘、SO2污染特别严重;其次是城区居民生活燃煤所排放的SO2和烟尘污染。全县废水主要来自果品加工业,其次是城区第三产业及城区居民生活污水未经彻底处理而直接外排或进入城市下水管网。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0.01%,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是尾矿、炉渣和机制砖产业废料,其处置率分别为60%和85%。

二、工业污染的防治

“十一五”期间是巩固环境保护“一控双达标”的五年,也是我县经济飞速发展的五年,为确保“一控双达标”的巩固,县政府下发了县人民医院医疗污水限期治理的通知,地区行署已下发了海洋水泥厂、浙兰水泥厂的限期治理的通知。“十一五”期间,为了进一步巩固“一控双达标”目标,国家投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下水管网改扩建)资金累计400万元,企业投入治理资金累计40万元,工业废气处理量200万标立方米。预计到2010年底,全县工业废水处理率达到100%,处理达标率100%,工业废气处理率100%,累计投入治理资金达114.8万元。

第二节 “十一五”城市环境保护

一、城市环境污染物的排放

与城区经济高速发展相对的是城区环境污染也日益严重。2009年底城区生活污水排放量达100万方,年燃料煤燃烧排放废气14300万标立方米,烟尘排放量260余吨,生活垃圾年产生量己达到4万吨。生活污水未经深层处理直接排入户外和城市下水管网,城区大气环境,由于海洋水泥厂、浙兰水泥厂、饮食娱乐服务行业及供热管网未覆盖的生活锅炉7家和零星燃煤灶的存在,致使城区工业粉尘、烟尘污染严重,其中TSP(悬浮物)严重超标。城区生活噪声环境基本得到控制,城区交通干线噪声未超过国家标准,受执法权限制约,临时性噪声及商业宣传噪声扰民现象时有发生。

二、城市环境污染的治理

城市生活垃圾在县城喀拉克南麓山坳处进行简易的焚烧、填埋处理。生活污水受条件限制一般采用化粪池进行初级处理或直接排入城市下水管网,属未处理直接排放。总之,“十一五”期间城市环境污染还比较严重,由于治理资金不足及治理设备的缺少,导致污染治理基本上停留在小规模、低层次,深度不够的状况。

第三节 “十一五”自然的环境保护

“十一五”期间,全县自然生态环境基本上是总体稳定、局部恶化,生态环境破坏得到有效遏制。十一五,全县继续广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加大天然保护力度,使我县森林资源得到稳定壮大,英吉沙县现有森林资源577976亩,森林覆盖率为9.7%。

第四节 生态环境建设

“十一五”期间,英吉沙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工代赈),苏盖提乡4村湿地保护工程的实施,龙甫乡4村红枣生态修复工程的实施使我县的生态环境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综上所述,十一五期间全县环境污染、破坏问题仍然存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增长率相对过去明显减缓,但受公众环境意识不强、部门环保意识不高、环保资金投入不足、加上环保力量薄弱的影响,今后全县环境保护形势十分严峻。

第二章 “十二五”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依据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紧把握中央将生态环境的建设和保护作为西部大开发的根本和切入点的良好机遇,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实行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贯穿到区域经济、城乡建设和产品生产中去,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以最小的资源环境代价谋求经济、社会最大限度的发展;以最小的经济、社会成本保护环境和资源,走上一条科技先导型、资源节约型、生态保护型的经济发展之路;强化统一监督职能,加大环境法制、宣教投入力度,全面推行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谐、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 编制原则

1、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三统一的原则,实现环境、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2、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充分考虑区域和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的相互影响和作用,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统一规划,同步实施,把城乡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

3、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决策、合理开发原则,正确处理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经济发展必须遵循自然规律,近期与长远统一,局部与全局兼顾。

4、坚持实现两个根本转变的原则,实行排污总是控制和全过程控制。

5、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要明确环境保护的权、责、利,充分利用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保护环境。

6、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并举的原则,在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力度的同时,必须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彻底扭转一些地方边建设边破坏的被动局面。

7、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

第三节 编制依据

1、《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

2、《中国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

3、《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

4、《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5、《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7、《英吉沙县城总体规划》

8、《英吉沙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英吉沙县资源详查与“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第三章 “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与期限

第一节 规划的目标

总而言之,到2015年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做好污染源治理再提高工程,搞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巩固城区环境按功能区达标的成果,逐步实现蓝天、碧水和绿地的目标;到2020年,全县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建设取得良好成果,真正实现山川秀美、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目标。具体讲:

1、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力度,使城区及村镇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质分别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Ⅰ类、Ⅱ类、Ⅲ类水质,保证饮用水的水质安全。

2、污染控制目标

(1)大气环境质量各类污染物的指标对SO2、烟尘和粉尘要求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所规定的标准,对TSP和NOX要求工业区控制达到Ⅱ级标准,其它区域控制达到Ⅰ级标准。

(2)各类工业废水污染物排放严格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及其行业标准。

(3)城市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废弃物要集中处置,不得随意堆放,到2015年建成城区生活垃圾处置场。

(4)生活污水基本治理,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生活污水治理后应达标排放,到2015年建成英吉沙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改变直排现象。

(5)依据《城市区域环境保护标准》(GB3096-93)及相应行业标准,对噪声源实施综合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噪声排放量,保障城区居民的生活声环境。

3、环境监督管理目标

按照中、省、地区的有关规定,把环境业绩与各乡镇、各部门的单位业绩相挂钩,做到考察干部,首先考察其环境业绩,使乡镇及部门领导真正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从而使环境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使全社会各方面都来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

4、环境建设目标

全面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场;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搞好生态示范乡(镇)及生态示范村建设,实施小流域治理工程、天保工程、能源改造工程等绿色工程计划,从根本上遏制并解决我县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环境破坏的问题。

第二节 规划期限

规划从2011年起,以2009年为环境状况基准率,2010年为环境趋势预测率,2015年及2020年为环境趋势规划年、长远计划年,即“十二五”规划期限为2011年至2015年,远景目标期限为2016年至2020年。

第四章 “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

第一节 工业企业环境保护

一、工业企业污染分析

当前,重点污染企业主要是建材、果品加工等行业,规划期间,工业企业的发展将以建材和果品加工等行业为主。因此,要加强对烟尘、工业粉尘、SO2、COD、医疗废水和工业固体废弃物等污染因子的控制。

二、污染防治措施

1、将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贯穿到区域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和产品生产中去,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以最小的资源环境代价谋求经济、社会最大限度的发展,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加快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步伐,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消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3、企业在进行技术改造过程中,应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工艺和设备替代资源利用率低、污染物产生量多的工艺和设备;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水和余热等进行综合利用或者循环使用。

4、矿产资源的勘察、开采,应当采用有利于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和防止污染的勘察、开采方法和工艺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水平。

5、严把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对使用的原料、资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以及污染物产生与处置等进行分析论证,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以及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

6、加强放射源的监督管理,保证十四枚放射源合法性和完整性。

7、协调城区各医疗单位集资购置医疗废物焚烧炉,集中处置医疗废物。

8、把污染严重的工业迁出城区,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备对其进行改造。

第二节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一、城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

1、治理城区燃煤型污染,调整城区能源结构,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等清洁燃料,扩大集中供暖范围,减少各家各户的零散用煤量;继续推广无烟煤的使用范围,提高城区集中供热面。

2、控制建筑扬尘污染,加大对建筑工地的管理力度,防止建筑扬尘污染环境,争取在建筑工程招投标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把环境部门的监管落到实处。

3、控制汽车型污染,大力推广使用无铅汽油,禁止含铅汽油的销售和使用;维修车辆出厂时,尾气排放必须达标,对未达标排放又符合报废条件的汽车,坚决予以报废;加大汽车尾气检测、治理力度,加强路检和年检,不达标者不得上路。

二、城市声环境综合整治

1、加强社会生活噪声管理,随着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家庭影院、空调等电器所产生的噪声将会加剧。加强政策宣传,开展“争做文明市民”等活动,禁止燃放鞭炮等规定,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格控制社会生活噪声。

2、加强交通噪声管理,实行对机动车辆喇叭音量的检测,依法设立禁鸣区和限量区,实行限段、限量、限时排放,由公安、交通等部门协作。

3、加强服务行业噪声污染的管理,通过限定作业、营业时间,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隔音降噪措施等行业规定,严格控制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和木器加工、铝合金加工、建筑工地与室内装饰装修等服务行业的噪声排放量,杜绝商业活动中使用高噪声音响招揽顾客等固定和流动污染源,些项工作应由公安部门协作。

三、加强城市环卫管理

1、以县城总体规划为指导,紧抓实施“绿色长廊工程”的契机,大力开展植树种草活动,加快城市绿化、美化步伐。

2、在城市化进程中,要与城市规划、设计及建设单位通力合作,加快城区排污泄洪等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建设。

3、以创建“绿色文明学校”、“花园式单位”为契机,大力宣传绿色文明,发展一批绿化美好庭院,改善城区人居环境。

4、同水利、城建环卫部门协作,加大资金投入,规划期内将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置场及工业固体废弃物填埋处置场等污染治理工程,实现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业固体废弃物及时全面清运并妥善处理。

5、协同卫生部门,在规划期内建成城区医疗垃圾集中焚烧工程以及各医院医疗废水的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工程,确保不发生医疗废物的二次污染。

第三节 自然生态环境保护

一、生态示范区建设

(一)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环境保护

1、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

2、对生态功能保护区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停止一切导致生态功能继续退化的开发活动和其他人为破坏活动;停止一切产生严重环境污染的工程基础上建设;严重控制人口增长,县内人口已超出承载能力的应采取必要的移民措施;改变粗放生产经营方式,走生态经济型发展道路,对已经被破坏的重要生态系统,结合生态环境建设措施,认真组织重建与恢复,尽快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

3、建立各类生态功能保护区

由县环保部门同有关部门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生态功能保护区的管理以县人民政府为主,政府对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建设给予积极扶持;农业、林业、水利、环保、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生态功能保护区管理、保护与建设的监督。

(二)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

切实加强对水、土地、森林、草原、矿产、旅游等重要自然资源的环境管理,严格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类自然资源的开发,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执行“三同时”制度,资源开发重点建设项目,应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否则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1、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

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要统筹兼顾,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综合平衡,合理配置,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节流优先,治污为本,科学开源,综合利用。建立高耗水项目管理制度,逐步调整高耗水产业,停止新上高耗水项目,确保生态用水。流域水利工程的建设要兼顾上、中、下游用水,坚决遏制和杜绝河流断流,确保流域生态用水。生态用水措施应与主体水利工程做到“三同时”,否则不得投产使用。合理控制地下水开采,做到采补平衡;抓紧清理不合理的抽水设施,防止出现大面积的地下漏斗和地表塌陷。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大气水资源;通过科学的监测评价和功能区划分,规范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排污口管理制度严禁向水体倾倒垃圾和建筑、工业废料,进一步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垃圾集中自理设施建设。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力度,鼓励畜禽粪便资源化,确保养殖废水达标排放。

2、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明确土地承包者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强生态用地保护,冻结征用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草地、林地。建设基础上确需占用生态用地的,严格依法报批和补偿,并实行“占一补一”的制度,报上级有着主管部门进行审批,确保恢复面积不少于占用面积。加强对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建设线路和施工场址科学选比,尽量减少占用林地、草地和耕地,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加强非牧场草地开发利用的生态监管。

3、防风固沙林生态环境保护

切实保护好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特种用途林等生态公益林;对毁草开垦的耕地和造成的废弃地,按照“谁批谁负责,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限期退耕还林还草。努力减少林草资源灾害性损失;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减少樵采对林草植被的破坏。发展牧业坚持以草定畜,防止超载过牧。积极开发秸杆饲料,逐步推行舍饲圈养办法.因地制宜调整粮畜生产比重,大力实施种草养畜富民工程。在农牧交错区进行农业开发;发展绿洲农业,不得破坏天然植被。

4、生物物种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

生物物种资源的开发应在保护物种多样性和确保生物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依法禁止一切形式的捕杀、采集濒危野生动植物的非法贸易。鼓励野生动植物的驯养、繁育。加强野生动植物的资源开发管理,规范打挖方式、严禁乱采滥挖;坚决制止滥挖具有重要固沙作用的各类野生药用植物。加强进口检疫工作,防止国外有害物种进入我县。

5、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

严禁在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采矿。严禁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和易导致自然景观破坏的区域采石、采沙、取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严格规划管理,开发选取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区域和方式,把开发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减少到最低限度。在开采矿产资源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已造成破坏的,开发者必须限期恢复,及时做好土地复垦。

6、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

旅游资源的开发必须明确环境保护的目标与要求,确保旅游设施建设与自然景观相协调。科学确定旅游区的游客容量,合理设计旅游线路,使旅游基础建设与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加强自然景观、景点的保护,提倡“景区内旅游、景区外食宿”,限制对重要自然遗迹的旅游开发,从严控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旅游开发,对不符合规划要求建设的设施,要限期拆除。对旅游区的污水、烟尘和生活垃圾处理,实现达标排放和科学处置。

(三)生态良好乡、村的生态环境保护

1、生态良好乡、村的生态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区域,特别是物种丰富区,要采取积极的保护措施,保证这些区域的生态系统和生态功能不被破坏。在物种丰富、具有自然生态系统代表性、典型性、未受破坏的乡、村,特别是对郊区荒漠生态系统和典型荒漠野生动植物区,抓紧抢建自然保护区,分期规划建设。要努力提高我县农田耕地的综合利用,充分发挥乡、村现有绿洲耕地的效益。要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的生产、示范、推广工作在乡村大力推进无公害生产基地建设。要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的同时,要教育和指导农民科学合理施用化肥、农药等。加强对白色污染和农用化学品污染的防治,积极发展农用有机肥,防止土地退化。要积极控制乡、村面源污染,加大秸杆焚烧的执法力度,加强畜禽养殖废物排放和乡镇企业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力度,依法保护农民的环境权益。

2、重视城市生态环境保护

在我县城镇化进程中,要切实保护好各类重要生态用地。确保一定比例的公共绿地和生态用地,实现绿化覆盖率达30%。同时开展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加强城市公园、防护林、绿化带、片林、固沙林、草坪的建设与保护,大力推广庭院、墙面、屋顶、桥体的绿化和美化。禁止随意填占河、渠。继续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治理,切实加强城镇建设基础上和建筑工地的环境管理,积极开展环保模范城市和环境优美城镇创建工作。

3、加大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乡镇建设力度

鼓励和支持生态良好地区,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发挥示范作用。进一步加快我县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乡的建设步伐。努力推动地级生态示范区的建设。

第四节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一、人居环境建设

做好集镇绿化、美化、净化,全面开展全县集镇建设及园林绿化建设,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建设一批精品工程,彻底改变集镇“脏、乱、差”现象;积极推广集镇生态型住宅小区建设,推广应用综合成套住宅建设技术和节能、节材、节地建筑新技术,利用清洁能源,推广太阳能资源;积极发展农村生态型村庄,结合农村居民点改造,加大改水、改厕力度,提倡家畜和家禽圈养,推行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生活污水定点排放,改善农村居住卫生环境,大力发展庭院经济,绿化、美化居住环境,加快农村电网的建设与改造,因地制宜发展液化气、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逐步减少薪柴的使用。

二、生态农业发展

大力发展高效农业,积极向生态农业方向转变,充分发挥各地的区位优势,将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有机农业技术相结合,全面规划,合理组织农业生产,促进农业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实现农业高产优质高效持续发展。发展生态农业的突破口是推行精准农业,重点推广以节水的精准灌溉,以配方施肥为主的精准平衡施肥和以培育优良品种为主的精准育种和播种,推广应用低残留高效、低毒农药和生物防治,禁止使用有机磷农药,尽可能减少施化学农药;积极推广秸秆、粪便沼化还田,加快有机废弃物的资源化处理;推广使用可降解农膜,减少农业的白色污染;规范高位池养殖;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生产基地。

三、对我县30个行政村进行农村环境保护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后,可实现村庄道路干净和垃圾定点收集,村庄整洁。对农作物秸杆和人畜粪便进行沼气处理,为人们生活提供洁净的能源和农业增收提供充足的有机肥料。

第五章 实施“十二五”环保规划的保障措施

第一节 环保目标责任制

加强领导,夯实责任,确保环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对环境保护实现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把环保工作列入党政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并将考核情况与职务晋升和奖惩的依据之一。认真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乡(镇)长对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各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对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的环保目标负责,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抓落实。建立干部考核晋升和评佳树优机制,首先考核环保目标责任制。

环境保护是一项跨区域、跨部门、跨行政的庞大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环保部门要加强对环境保护的统一监督管理,严格执法,严格管理;计划部门要将环保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综合平衡,协调工作;建设部门要加强城区道路、供气、绿化、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区综合防污治污能力;各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企业的污染治理,确保企业实现污染达标排放;农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行业指导和工程管理,并协调环保部门将环境保护监管工作落到实处,避免新的污染。总之,各部门要在县委、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齐抓共管,通力协作,确保环保规划各项目标的如期实现。

第二节 环境法制建设

一、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并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一些管理办法及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二、严格控制新污染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未能》的有关规定,所有建设项目及规划都必须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使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做到“横到边,竖到沿”,使广大群众的环境保护得到提高。

四、严格依法监管,使矿山、水利、林业、农业等的环境意识加强,把环境保护监管落到实处。

五、严格依法监管,坚持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坚持对所有污染源及治理设施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污染问题。

第三节 环境宣传教育

进一步深化环境宣传教育,围绕“6.5”世界环境日等重大节日,通过广播电视和报刊等媒介,举办 “环境警钟”专题,开展 “小公民在行动”、“珍惜环境、爱护生命”万人签名和“送环保下基层”以及环保座谈会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环境理念,积极倡导绿色文明,提高公众参与意识,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使环境保护真正成为自觉行动。

第四节 环境科技

大力推广清洁生产,促进环保工作上台阶,积极开展环保科技知识普及活动;以促进《清洁生产法》颁布实施为契机,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清洁生产管理体系和实施机制,引导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使清洁生产成为企业的自觉行动,搞好环保技术的引进和推广,为企业提供成熟、可靠、先进、实用、经济的污染治理技术;加大干部队伍的培训力度,把单位的年青干部送出去培训,掌握先进的技术和专业职能,为环保事业提供知识支撑。

第五节 自身建设

搞好自身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抓好干部队伍的政治业务学习,提高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制定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内部管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工作条件,壮大环保力量。力争2015年内,建立达到国家三级标准的县环境监测站,承担全县常规环境监测任务,定期向社会发布环境公报,建立几个重点乡(镇)的环境监察机构,实现全县环境监察机构、人员、工作三到位,实现我县环境的改善。

第六节 项目建设

为保障我县生态环境保护计划及《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各乡村生态环境资源利用及开发的实际,综合各方面的因素,到2020年前,要以政策推进和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下大力气解决环境保护长期存在的投入不足问题,在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和公众参与下,以重点项目的实施带动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的全面开展,把我县确定的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目标落到实处。

到2020年前,我县计划投入环保资金17735.5万元,具体重点工程项目见附表。其中:

一.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投资276.2万元。

1、环境监察三级标准化能力建设

按照国家环境监察标准化三级建设标准,需购置环境监察执法车辆、执法取证设备和现场监测仪器等监察监测仪器,共需申请上级全部拨款解决资金60万元。

2、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我县应建立三级环境监测站。拟申请建设购置仪器设备53台(套),资金总额216.2万元。

二、各乡环境保护机构编制:投资180万元,全县十三个乡镇应成立环保所,需配备环保工作人员30人。

三、区域生态环境修复项目:投资3200万元,我县总面积4109平方千米,其中:戈壁、沙漠为1543平方千米,占39.57%。为防止沙漠化进一步扩张,保护绿洲,逐步改善我县生态环境,结合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可申报英吉沙县区域生态环境修复项目。

四、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及污染防治示范项目:投资约441万元,在全县个别乡镇建立规模化的畜禽养殖场,粪便及污水采取无害化处理,项目实施后将有效防治粪便对大气、水体、土壤的污染,减少疾病的传播,保障群众的身心健康。

五、集中供热脱硫减排:投资5500万元。建设新能热电厂热脱硫减排项目工程,年可削减SO2 200吨。

六、新建污水处理厂:该项目总投资约2600万元。设计日处理污水1万吨。

七、新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该项目总投资为2478.3万元,近期生活垃圾清运处理量:90吨/天,生活垃圾累计处理量:21.63万吨;远期工程生活垃圾清运处理量:115吨/天,生活垃圾累计处理量60.19万吨。

八、10万亩有机基地认证项目:总投资约60万元,到2020年,争取认证有机巴旦木面积达3万亩;色买提杏有机认证达7万亩。

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将对30个典型行政村进行环境综合整治。(英吉沙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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