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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发布时间:2013-7-12 9:22:4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2013年是“十二五”减排中期考核年,根据省政府《关于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意见》及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漳政办[2013]102号)部署,结合我县今年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污染物排放实际,特制定本年度减排计划。
一、2013年减排目标
按照市政府下达的“十二五”全县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减排10%;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减排0%的任务要求以及2013年度全县化学需氧量(COD)比2012年减少1.5%(其中工业加生活COD减排1.0%、农业COD减排2.5%以上);氨氮(NH3N)比2012年减少3.4%(其中工业加生活NH3N减排4.0%、农业减排2.5%以上);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与2012年持平。
2013年度我县减排目标任务表
项 目 COD(吨) NH 3 N(吨) SO 2 (吨) NO X (吨) 备 注
2012年 4891.5 694.8 240.8 49.3 工业和生活COD、NH 3 -N减排1.0%、4.0%;农业COD、NH 3 -N减排2.5%以上。
总量基数
减排比率 1.50% 3.40% 0 0
2013年 减排目标 73.4 23.6 0 0
其 中 工业 生活 农业 工业 生活 农业 工  业
2012年 587.4 3768.4 535.7 35.1 558 101.7 240.8 49.3
总量基数
减排比率 1.00% 1.00% 2.50% 4% 4% 2.50% 0 0
以上 以上
减排目标 6 37.8 29.6 1.4 22.3 2.5 0 0
二、2013年新增加量预测
1.工业COD、NH3N新增加量预测
工业COD、NH3N新增排放量按我县实际行业测算方法结果,预计新增COD100吨、NH3N25吨。
2.生活COD、NH3N新增加量预测
根据我县城镇人口统计数据,按2013年我县城镇化率提高4.0%计(我县2012年比2011年城镇化水平实际提高4.3%),2012年我县城镇人口数23.22万人,2013年新增人口数约0.93万人。COD、NH3N产生系数取全省城市平均值COD74克/人·日、NH3N8.7克/人·日,我县2013年预计生活COD、NH3N排放量将增加248吨、29.5吨。
3.农业COD、NH3N新增加量预测
按现有治理现状及年度增长率3%计算,预计我县2013年农业COD、NH3N排放量将增加63.2吨、3.2吨。
三、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分解
2013年全县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分解表
四、2013年可达性分析
经测算,我县2013年预计新增COD排放量411.2吨,其中:工业100吨、生活248吨、畜禽养殖业63.2吨;NH3N新增排放量57.7吨,其中:工业25吨、生活29.5吨、畜禽养殖业3.2吨。预计新增COD减排量596吨,其中:工业结构调整COD100吨、工业生活减排400吨、畜禽养殖治理96吨;预计NH3N新增减排量105.6吨,其中:工业生活减排95吨、畜禽养殖治理10.6吨。新增量与减排量互抵,预计可实现净削减COD184.8吨、NH3N27.9吨,因减排数据须经省环保厅核算,国家环保部核定,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预计年度COD、NH3N均可实现削减2.4%、3.8%目标。
综合上述分析我县2013年实际累计减排任务量为目标任务量加新增预测量,可达性分析结果见下表。
2013年可达性分析结果

项    目

COD (吨)

NH 3 N (吨)

SO 2 ( 吨)

NO X (吨)

名    称

工业 + 生活

农业

工业 + 生活

农业

工业

工业

2013 年可达减排量

500

96

95

10.6

136

23.5

累计减排任务量

391.8

92.8

78.2

5.7

0

0

预计余量

108.2

3.2

16.8

4.9

136

23.5

因此要求各有关部门要确实担负起齐抓共管的责任,按照我县减排计划要求制定本单位减排计划和实施方案。既要保证2013 年减排任务的完成,同时要预留空间为“十二五”期间我县经济发展和减排任务的完成打好基础。
五、各部门职责分工
根据总量减排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各乡镇(区)对本行政区域减排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是总量减排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我县将参照市环保局制定的《漳州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实施办法》,对总量减排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对减排措施不落实、完不成减排任务单位,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环保、经贸、建设、监察、发改、财政、物价、电力、国土、统计等部门要认真执行《福建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要求,按照各自分工,共同推进减排工作。确保减排政策落到实处、减排项目全面推进、减排成效充分展现,为实现“十二五”减排目标开好局、起好步。
县环保局负责监督《减排计划》的落实。负责监督排污企业落实减排项目、实施在线监控、完善中控系统,对未按期建成或不正常稳定运行治理设施的,要提出处理意见并依法查处。配合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各行业减排项目的实施。牵头开展并配合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市环保局对全县减排情况、重点减排项目进行核查核算。
县发改局负责组织制定重点区域发展规划,推动重大产业合理布局,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控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排放行业发展。协同有关部门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污水处理产业化政策。积极争取上级对我县重点减排项目的资金支持。
县经贸局负责指导督促工业企业落实环境保护相关制度,推动企业达标排放;负责制定并监督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措施,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提请政府关闭、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艺、装备和产品;组织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指导督促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污染减排,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配合做好工业减排计划制定和项目核查核算。
县外经贸局负责指导督促工业园区、金都工业集中区落实污染集中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行管理以及区内企业减排工作。
县城建局负责指导督促城乡生活污染减排,制定监督落实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推进管网配套和雨污分流工程,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进一步加快管网配套和雨污分流工作,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监管,全年平均负荷率要达到75%以上。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镇污水处理相关的减排政策并监督实施。配合做好生活污染减排项目核查核算。
县农业局牵头负责指导督促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工作,组织实施规范化畜禽养殖场全过程综合治理,确保实现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目标。
县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制定并监督落实水产养殖业减排措施。严格控制江河湖库水产养殖总量。
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机动车强制报废、淘汰的监督管理工作,向环保部门提供机动车相关数据,配合做好机动车减排项目核查核算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推进公共交通发展,严禁污染物排放不合格车辆进入运输市场,协助有关部门推进国四油品替代。
县财政局负责筹措必要的减排专项资金,加大减排监督管理体系和重点减排项目的资金投入。
县统计局负责协助环保部门开展污染减排核算和统计,提供经济社会发展、行业发展、能源消耗、人口增长等情况。
县供电有限公司执行对污染企业的限电、停电措施;配合有关部门监管电力行业减排措施的落实,加强对差别电价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管,配合经贸部门执行节能减排发电调度计划。
县监察局根据减排工作要求,对各职能部门的减排工作情况实施监督,对执行不到位、不得力、不落实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乡镇(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减排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是总量减排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减排项目在我县业务技术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实施总量减排工作,配合做好减排项目核查核算。(诏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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