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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7-15 9:34:1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按照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联合印发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环发[2012]32号)文件,为了贯彻落实好黄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水质目标、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治污工程建设目标要求,为全面改善我县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环保优先战略,以保障饮用水安全、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提升水污染治理水平、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节水、治污和水资源优化配置为重点;按照产业结构调整、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污染源治理、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各极政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协调作用,鼓励、调动相关企业的治污积极性,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综合治理。全面完成我县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各项目标任务。

二、工作范围和重点

洛川县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范围涉及全县16乡镇,涵盖黄河的主要一级、二级支流。工作重点是落实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重点污染源治理,限制新建水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坚决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的项目;加快重点流域排污口流量、水质自动监控体系建设;加强环境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擅自拆除、停运污染防治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

三、主要目标

(一)洛川县界断面控制目标。北洛河界断面(洛川县永乡乡陈家洼村)水质稳定保持在地表水IV类标准。

(二)饮用水源地水质控制目标。洛川县境内拓家河,两水河、吴家河、安生沟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要达100%。

(三)重点企业废水排放控制目标。延安炼油厂、延安石化厂、伊天果汁厂等重点企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

(四)洛川县界断面控制目标。洛川县境内有河流5条,包括仙姑河、黄连河、沙家河、界子河、北洛河。要严格按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确保境内河流水质入北洛河口水质达到IV类标准。

四、重点任务

(一)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一是严格落实各项水源保护措施。坚决取缔一级保护区内的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项目,加快实施水源保护区移民搬迁工作,禁止在二级保护区建设排放污染物的项目,从根本上解决水库安全问题。二是加强水源地的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水源地的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全面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及上游地区的污染源,对可能影响饮水安全的污染源,建立风险源名录,强化防范措施。三是强化水质监测预警工作,建立和完善水源地监测、监控、应急体系,及时掌握水质变化趋势,有针对性地制定环境监督管理计划,确保水源水质安全。

(二)全面推进工业污染治理项目。一是严格环境准入,强化项目审批。严格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禁止污染物排放强度大、浓度高的项目进入我县,严禁在饮用水源地周边、河流两侧等环境敏感区新建化工、果品加工等污染项目。二是加大工业污染源治理力度。所有工业企业必须按要求建成污染防治设施,保证稳定运行,实现达标排放;已有的污染防治设施要逐步提高工艺水平,提高排放标准,减少排放总量。三是着力提升石油企业的开发技术水平。大力推广油井管输、优化注水等先进技术,进一步树立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理念,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排污环节,提高综合利用率。

(三)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提高运行管理水平。一是继续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结合我县城乡统筹工作,在7个重点镇建设中逐年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使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由县城拓展到乡镇,同时加快交口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确保年底投入试运行。到“十二五”末全县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万吨/日。二是加快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2013年完成洛川县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工作、增加除磷脱氮工艺,提高污水处理率,实现达标排放。三是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水平,县财政局必须安排专项资金,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把水污染防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经常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支持和推动防治工作顺利进行。要认真落实流域水污染防治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政府主要领导是辖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积极推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环保部门第一审批权和一票否决制度,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大投入,多方筹措资金。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投入,加强环境监测、应急能力和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各企业要按照治理要求,分项目、分年度制定资金投入计划,落实治理资金,加大对污染防治设施的投入,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积极吸引外来资金,鼓励各类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县经发局、财政局、环保局等部门要积极帮助项目实施单位争取国家和省、市资金支持,认真做好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的资金申报和争取工作。

(三)加大督查,依法追究责任。县政府将把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作为各乡镇政府工作考核和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各乡镇出入境水质断面考核奖惩制度。按年度从组织领导、资金投入、措施落实、治理进度、水质状况等方面进行检查考核。对治理工作突出的乡镇予以表彰奖励,对不能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乡镇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宣传力度,定期通报重点工程进展情况,建立和完善环境信息共享和公开制度,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积极支持、热心参与的良好氛围。(洛川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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