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服务科学发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确定的2011年环境保护工作任务目标,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确保环境安全,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科学发展”的总体工作思路,以“生态区建设年”活动为总抓手,以总量减排为主线,以巩固水污染防治成果和改善空气质量为重点,建立健全环保工作体系,形成职责明晰、部门联动的环境执法监管新机制。以严格依法、热情服务、提高环境监督管理能力为主要手段,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努力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体系,完成《兰山区〈生态市建设区长目标责任书〉(2008-2012)》年度考核各项指标要求;全年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低于总天数的80%;沂河北大桥断面、祊河沂蒙路桥断面水质达到COD≤30mg/L 、NH3-N≤1.5 mg/L标准,柳青河动植物园断面、陷泥河清河路桥断面、老龙沟龙头桥断面水质达到COD≤50mg/L 、NH3-N≤4 mg/L标准;主要污染物COD排放量削减5%、SO2排放量削减3%;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
三、工作要点
(一) 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体系。
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环境保护职责,基本建成职责明晰、机构健全、功能完善、运转高效、监管有力的环境保护工作体系;认真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区政府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签订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提高全区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使我区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二)扎实推进生态区建设,实现生态建设水平的新提高。
按照《兰山生态区建设规划》、《生态市建设区长目标责任书》(2008-2012)指标的要求,组织实施“生态区建设年”活动。一是加强生态保护,完成省级生态区申报工作。开展柳青河流域综合整治,恢复并保持柳青河灌溉、景观等基本生态功能及北涑河西部生态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继续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等创建工作。二是切实做好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三是全面整治规范畜禽养殖。沿柳青河、祊河、北涑河、陷泥河两岸200米范围内划定为禁养区,对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发现一家取缔一家。对禁养区外的养殖户,积极推广干法环保养殖技术,确保畜禽养殖场实现零排放。推行沼气站建设,实现畜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和秸秆的资源化利用。三是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全力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加强农村面源的污染治理工作,以重金属污染土壤为重点,积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加快对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的集中收集处理,逐步完善“村定点收集,镇街集中运输,区统一无害化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
(三)强化污染物总量减排,实现辖区环境质量的新提高。
科学规划“十二五”减排项目,突出抓好大气、水污染治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一是落实减排目标责任。将2011年减排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各镇、街道和工业园区以及各排污企业、单位,强化减排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二是实施结构减排。 落实国家关于钢铁、焦化、电力、建材等重点行业的调控政策,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三是实施重点工程减排。狠抓重点工业污染源的治理,完善城市排污管网,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率。加快义堂镇城镇污水处理厂、李官分散式污水处理工程、临沂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站)、朱保污水收集站建设进度。燃煤电厂必须按时完成二氧化硫减排任务,抓好10吨/时以上燃煤锅炉治理。四是加强管理减排。把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环境准入。强化巡查、联查、督查、突查等措施,对“十五小”、“新五小”和污染严重的小废塑、小生化、小淀粉,坚决做到发现一处,拆除一处,决不姑息迁就。
(四)严格源头控制,实现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的新提高。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企业环保准入门槛,全面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环保第一审批、一票否决制度,对未经环保审批的,区土地、发改、工商、经贸、规划等部门不予办理有关手续。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
(五)加大污染防治力度,确保环境安全。
1、突出抓好大气污染防治。落实《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的实施意见》和《兰山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力争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全年天数的80%以上。
(1)控制燃煤污染。燃煤电厂必须按时完成二氧化硫减排任务,保持脱硫除尘设施正常运行,脱硫效率达到80%以上,满足《临沂市“十二五”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指标要求。治理锅炉、窑炉污染,严格控制高灰份、高含硫量煤炭的经营和使用。根据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取缔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的通告》,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扩建、改建锅炉、窑炉等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或项目;现有工业燃煤锅炉、窑炉凡在城区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必须改用水煤浆、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现有民用取暖锅炉凡在城区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一律取缔拆除,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外的,必须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外,禁止新建、扩建、改建2吨/时以下的卧式燃煤锅炉,现有2吨/时及以上的卧式燃煤锅炉、窑炉必须安装高效脱硫、除尘装置,鼓励进行清洁燃烧技术改造。1吨/时(含1T/时)以下的燃煤锅炉、燃煤茶水炉、燃煤饮食服务大灶,限期改用清洁能源,逾期未改造完毕的予以关停拆除。
(2)严格按照《兰山区刨花板企业综合整治技术规范》,对刨花板行业实行全面综合整治。
(3)加强城区及交通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石子场、粘土砖厂等粉尘源的控制与管理,积极防治建筑、道路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
2、突出抓好水污染防治。
(1)印发《关于构建兰山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的实施意见》。严格责任分工,抓好督导考核,确保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建立重点河流即时掌控制度,抓好视频监控中心、2个河流水质自动站、2个特征污染物自动站维修运行,畅通预警渠道。
(2)保障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彻底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水污染企业,清理整顿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源。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建立饮用水源污染应急预案,确保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
(3)抓好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一是解决屠宰、食品、木片染色等造成的水污染问题,重点实施长青印染、龙雨食品、贝贝纸业、天宇纸厂、兴蒙肉禽加工厂污水处理再提高工程;二是实施金锣工业园污水处理再提高工程;三是实施铝型材含镍废水、废渣治理工程,对全区 20 家铝型材企业废水、废渣、废气进行综合整治。四是开展浸纸厂污染问题综合整治行动,在全面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整治标准,进行彻底治理,符合标准的企业补办环评和验收手续。五是实施科技木企业废水集中处理工程,建设恒瑞木业、益春木业污水处理厂,将全区科技木企业废水进行集中处理。六是对32 家化工企业完善环保手续和污染治理设施,扩大循环池容积,实现废水循环利用,建立高标准事故应急收集池,封堵排污口。七是对产生酸洗、碱洗废液和金属表面处理剂废液的企业进行整顿。八是开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计工作。
3、对辐射和放射源、危险废物实施重点监控。加强在用放射源安全监管,对放射源涉源单位的管理,做到管理现状清楚、管理手段严密,废弃源收储及时,确保安全。开展对铅酸蓄电池生产、拆解项目的执法大检查,发现一家,关闭拆除一家。
4、强化城市功能区噪声控制工作,努力提高噪声达标区建设水平。重点治理建筑、工业、交通、社会生活噪声。
(六)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
彻底封堵陷泥河、北涑河、祊河、柳青河、青龙河等沿岸点源直排口。
(七)严格依法行政,实现环境监管能力的新提高。
一是严格落实案件移交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对长期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实施挂牌督办。二是按照《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办法》要求,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三是抓好“土小”企业监控。四是搞好环境信访查处,对环境信访量长期居高不下或发生环境群体事件的单位进行通报。五是严厉打击偷排偷倒有毒、有害废水违法行为。深入排查有毒、有害废水产生企业,对废水的产生量、处理量、处理方式、存储设施,详细登记,建立档案。镇、街道和工业园区、村居(社区)、企业层层签订责任状,责任到人。对偷倒废水的车辆、人员,依法严厉打击,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八)加强环保宣传,实现公众环保意识的新提高。
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创建工作,全面开展环境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区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环境保护的新格局。
(九)做好环境统计、排污申报、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工作。
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数据,是确定“十二五”减排幅度的重要基础,也是核算年度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的重要参数,必须做到全面、准确。要充分利用污染源普查的成果,为进一步做好全区污染防治工作提供重要情况和数据。
(十)抓好队伍建设,实现执法水平的新提高。
继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执法服务水平,提升工作效率。同时,积极指导各镇、街道和工业园区环保所开展工作,争取在执法力量、执法力度上实现新的提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生态建设和污染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艰巨性,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要配备专职人员,确保工作到位。要严格实行责任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二)齐抓共管。环境保护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各行业、各方面,必须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全区环保工作体系中确定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各守一摊,各把一关,步调一致,整体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严格防控。坚持环保优先、环境至上,严格实行环保工作“一票否决”制和环保问责制,对控制指标完成不好、责任不落实的,特别是对存在违法、越权审批的部门进行问责。严禁未批先建环保违法行为的出现,所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都要实施终审问责制,做到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根据年度考核办法对各镇、街道和工业园区以及各相关单位环保工作完成情况,严格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四)加强宣传。充分发挥舆论主阵地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鼓励、支持群众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氛围。(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临沂市兰山区2011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1-10-12 14:10:5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