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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2011年度河池市主要污染物

发布时间:2011-10-31 14:02:5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十二五”时期是继续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时期,国家已经确定将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4种主要污染物减排作为“十二五”约束性指标。做好“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对于我市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改善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实现“富民强市”新跨越目标具有重要意义。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为做好我市2011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做到早计划、早落实、早实施、早见效,为完成“十二五”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打好基础,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编制本计划。

一、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考核、强化重点减排工程监管,控制主要污染物新增量,确保年度减排任务目标的完成,推动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结合2011年我市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的测算结果以及减排项目形成的减排量情况,确定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化学需氧量减排3188.67吨、氨氮减排651.8吨、二氧化硫减排14013.7吨。

二、2011年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项目及预计减排量

(一)化学需氧量。

2011年,全市化学需氧量减排计划项目12项,预计减排化学需氧量3188.67吨。其中,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11项,预计减排化学需氧量2840.67吨;工业企业治理工程项目1项,预计减排化学需氧量348吨。

(二)氨氮。

2011年,全市氨氮减排计划项目12项,预计减排氨氮651.8吨。其中,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11项,预计减排氨氮441.8吨;工业企业治理工程项目1项,预计减排氨氮210吨。

(三)二氧化硫。

2011年,全市二氧化硫减排计划项目5项,预计减排二氧化硫14013.7吨。其中,非电行业工程减排项目4项,预计减排二氧化硫13595吨;非电行业结构减排项目1项,预计减排二氧化硫418.7吨。

(四)氨氮化物。

2011年,自治区未给河池市下达减排任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污染减排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和本部门减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的污染减排工作负总责。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协调衔接和对各县(市、区)工作的指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污染减排工作机构,统筹开展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于2011年5月28日前向河池市人民政府书面报告落实《2011年减排计划》的实施方案,并抄送河池市节能减排办。

(二)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本计划确定的减排目标任务,制定污染减排具体实施方案,分解工作目标,逐项落实工作任务,各项工作要有具体的项目支撑、具体的单位实施、具体的人员负责、具体的进度安排、具体的目标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污染减排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各项任务能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三)着力抓好减排项目建设。完善重点工业企业的治理工程项目,使之稳定达标运行;完善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工程,提高处理负荷,充分发挥减排效益;采取有力的措施确保关停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落实。

(四)严格控制新增排放量。严格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从源头控制污染,坚决遏制高能耗、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将污染物总量指标作为审批项目环评的前置条件,作为审查规划环评的必要条件,推动污染物减排任务的落实;切实抓好“三同时”验收,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作为环保验收基本要求,确保污染减排措施的落实。

(五)加强监督管理。强化污染治理设施的环境监察和监督性监测,及时掌握国控重点污染源排污和设施运行情况,对设施运行不正常的及时予以纠正并责成其整改,对偷排、超标或超总量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确保设施连续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稳定排放。

(六)实行问责制。将污染减排计划完成情况纳入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进行考核。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监管不到位,造成减排任务不能完成的县(市、区),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对完不成减排任务的企业坚决采取停产整改等制裁措施,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在减排考核工作中瞒报、谎报情况的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

(七)实行月进度报告制度。各县(市、区)每月3日前要将上月本县(市、区)减排计划项目实施情况书面报送河池市节能减排办、河池市环保局。(广西河池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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