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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发布时间:2012-6-6 11:56:0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确保全面完成我县与市政府签订的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和《环保部关于“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指南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把减排目标的完成情况作为检验经济发展成效的重要标准;坚持“治旧控新、监建并举”的工作方针,突出抓好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减排,层层落实污染减排责任,控制增量,调整存量,依靠科技,加大投入,健全机制,完善政策,落实污染减排各项措施;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引导、以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污染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和政策支持体系,强化污染减排激励和约束机制。

二、2012年度总量减排控制目标

根据市政府与我县签订的2012年度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在2011年的基础上,化学需氧量削减1.5%,氨氮削减1.5%,二氧化硫削减0.8%,氮氧化物削减0.4%。我县2012年化学需氧量应削减190.81吨,排放总量为12529.94吨;氨氮应削减20.85吨,排放总量为1369.26吨;二氧化硫应削减21.57吨,排放总量为2674.6吨;氮氧化物应削减5.9吨,排放总量为1468.41吨。

三、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

(一)指标分解

2012年度各部门四项减排指标分配计划表

责任单位

COD (吨)

NH3-N (吨)

SO2 (吨)

NO× (吨)

县经信局

?

?

27.125

?

县住建局

348.9

55.67

?

?

县畜牧兽医局

1245.62

2.244

?

?

县环保局

197.9

?

281.18

?

合 计

1792.42

57.914

308.305

?

(二)项目支撑

1、污水处理厂完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减排量。蕲春县兴龙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日处理能力2万吨)于2010年5月正式运行。2012年由于污水管网的完善,进水浓度增加,可以实现COD减排量348.9吨,氨氮减排量55.67吨。

2、加大企业工程治理力度。李时珍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在7月31日前投入试运行,实现COD减排量197.9吨。赤东陶瓷工业园5家陶瓷企业于6月30日前建成煤气站脱硫设施,实现二氧化硫减排量281.18吨。

3、加强对在用机动车尾气的监督管理。加强对机动车尾气的监测,对尾气监测不达标的,要求安装排气净化装置,对超期服役、污染严重的机动车,实行强制淘汰。

4、加强对规模化养殖环境监督力度。对全县畜禽养殖业规模化的养殖场和养殖小区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按时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确保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所有规模以上的养殖场必须配套完善固体废物和污水贮存及处理设施,完成农业源的减排指标。2012年两家奶牛场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实现COD减排量1245.62吨,氨氮减排量2.244吨。

5、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加大淘汰造纸、漂染、电镀、酿造、化工等行业落后生产能力。对我县三家小型地条钢予以关停,通过结构减排,实现二氧化硫减排量27.125吨。

6、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实现污染从末端治理转向从源头上全过程控制。依靠科技进步和管理优化,结合技术改造,一批规模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将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做到增产减污,节能降耗,实现产业升级,逐步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充分发挥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的统一监督管理作用,经济综合部门要发挥统一协调作用,定期组织召开减排例会、通报节能减排工作进度,将节能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部门工作实绩考核中。“十二五”期间国家新增氨氮、氮氧化物两项减排指标,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将减排工作纳入到部门日常工作中,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积极落实减排计划和各项减排措施。

(二)优化产业结构,严把项目审批关。在招商方面,招商局及有关部门要以“择商选资”为核心,做好项目前置把关工作,积极引进高新技术项目,对“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在项目审批方面,要严把项目审批关,严格遵守建设项目总量前置性审批制度,没有总量来源的项目不予审批,控制高污染、高耗能项目;在建设方面,按审批要求加快项目建设,未经验收或达不到节能减排要求的项目,严禁竣工投产。

(三)狠抓重点工程,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扎实有效推进重点减排工程,重点是实施市确定的我县第一批12个重点减排工程,全面推进重点减排工程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确保完成全年减排目标任务。

(四)强化环境监管,提升区域环境质量。加强日常对区域环境的监管,认真梳理有关环境污染问题的投诉、举报、信访案件,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超标排放、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闭。重点对辖区内环境问题突出地区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小炼铁、小塑料等“十五小”企业, 保障群众健康安全。

(五)严格考核问责制,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县政府与各责任单位签订责任状,将减排任务层层分解,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责任落实到人,制定具体计划,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完成目标任务;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统一监管职能,协调管理日常节能减排工作;减排办公室要强化监管,定期组织督查,召开例会,发布工作进度简报,督办通报各有关部门减排工作进度;考核部门要严格考核制度,并将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部门工作实绩考核内容,对不能如期完成任务的部门,严格兑现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六)信息互动,防范金融信贷风险。环保、金融部门建立环境信息通报制度,将企业环境违法信息纳入有关的企业征信系统。各级金融机构在审查企业信贷资金贷款申请时,对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应采取措施,加强授信管理,严格控制贷款,防范信贷风险。

(七)加强宣传广度和深度,形成全民减排氛围。 宣传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倡导健康、文明、节俭、适度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污染减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使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生态环境成为企业和群众的自觉行为,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污染减排工作的良好氛围。(蕲春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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