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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态市建设“十二五”规划

发布时间:2012-10-23 14:27:3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的历史阶段,经济、人口将保持快速增长,生态资源的占用更加明显,生态资源的短缺与社会发展对生态资源需求的矛盾更加突出,生态功能逐步锐减与人的生态意识觉醒之间的矛盾更加明显,是社会进程从快速增长到科学发展的重要转折阶段,也是天津市生态市建设的关键时期。天津生态市建设“十二五”规划的编制,旨在谋划好这个阶段生态市建设的发展战略、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对于巩固天津市“十一五”时期生态市建设成果、进一步改善天津市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区域社会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建设生态宜居高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十一五”回顾
“十一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全市的共同努力下,天津市全面启动生态市建设工作,编制完成了《天津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并通过了环保部批复和市十四届人大第39次会议审议批准,制定了生态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各区县均编制完成了生态区/县建设规划,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生态产业、生态人居、生态文化五大体系建设为主要任务,基本实现了天津生态市建设阶段性目标,迈出了以环境改善优化经济发展的第一步。
(一)自然资源得到基本保障。
“十一五”时期,多水源综合配置利用格局得到进一步强化,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丰硕成果。继续实施境外引水工程,建成引黄济津潘庄线路并通水,新增城市供水能力83万立方米/日;扩大再生水、海水淡化和海水直接利用量,北疆电厂海水淡化一期工程及大港新泉海水淡化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建成并投入运行,新增海水淡化能力20万立方米/日,新增深度处理再生水生产能力15万立方米/日;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与管网入户改造工程,解决了农村323万人饮水安全及管网入户改造问题,完成里子沽大型灌区节水建设工程,全市节水灌溉面积达到388万亩,占有效灌溉面积75%;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降至11.8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3%,节水器具(非居民)普及率达到95%以上,被授予“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市”称号。
“十一五”时期,在结构节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及政策节能等方面加强全市节能工作,清洁可再生能源利用量逐年增加,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2010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为0.826吨标准煤,较2005年下降21%,超额完成了“十一五”时期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0%的节能目标;实施了蓟县沼气与秸秆气混合集中供热示范工程、静海1200立方米大型秸秆沼气集中供气示范工程,开辟了秸秆综合利用的新途径;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并纳入行政许可事项;大力推广建筑节能,累计建成三步节能住宅6900万平方米。
(二)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逐步好转。
“十一五”时期,天津市环保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全市各部门共同努力下,以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生态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污染减排、水环境专项治理、工业污染专项整治等工作为抓手,环保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全面完成了市政府与国务院签署的总量减排目标,城市生态环境逐步改善。
2010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13.2万吨,较2005年下降了9.6%,二氧化硫排放总量23.52万吨,下降了11.2%。全市火电脱硫机组完成了94%,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和二级以上天数由298天上升到308天,占全年总天数84.4%。全市通过环保验收的污水处理厂37座,设计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05.85万吨/日,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5%。开展了40条河道综合整治工作,13个国控河流监测断面中,劣Ⅴ类水质的个数由4个下降至2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进一步推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
(三)生态产业体系建设初具规模。
“十一五”时期,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快速增长,产业结构与功能布局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全市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园区和城镇建设以及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成果突出,被列入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城市。产业生态化建设有力促进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2010年,服务业在全市产业结构中的比重达到46%,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全市工业比重达到30%左右,其中风力发电设备和绿色电池占据全国三分之一的市场份额,薄膜及聚光太阳能电池的研发和产业化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建成北疆电厂、子牙工业园、蓟县许家台乡等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园区和小城镇合计39个,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
(四)生态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
“十一五”时期,全市落实了四轮20项民心工程,开展了生态城市系列创建工作,中新天津生态城为生态宜居城区建设提供了典型示范,海河两岸综合开发改造等城市改造工程持续推进,城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市交通设施全面提升,城区路网、区县公路、高速公路以及轨道交通通行能力均显著提高。城市环境园林绿化面积扩大,城市及村镇文体、环卫等公共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条件不断改善,城市载体功能显著增强。
到2010年,全市共建成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和市级环境优美乡镇15个,建成市级文明生态村915个,原大港区通过国家环保部生态技术评估,西青区通过国家环保部国家生态区考核验收。全市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980公里,区县公路总里程达到13700公里,城市道路拓宽改造508条,建成了中心城区快速路,轨道交通通车里程71.6公里,轨道在建里程146公里。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超过2.2亿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32.1%,水上公园、南翠屏公园等市区综合性公园提升改造成效显著,相继免费开放,市、区各类公园成为市民群众休闲、娱乐、游憩的场所。全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56平方米;全市千人人口医院床位4.71张,较2005年增加了0.23张。
(五)生态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
“十一五”时期,围绕污染减排和生态市建设等环保重点工作,通过新闻报道、专题宣传片制作、环保电子屏展示、大型宣传组织等措施,对全市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不断深化环境教育,组织了大量大型环保宣传、公益活动,积极推进绿色社区和绿色学校创建,开展环境教育国际交流活动,提高了公众的环境意识和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生态道德水平显著提高。
截至目前,中央及本市各新闻媒体共刊播、转载反映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新闻稿件近7000余篇;完成了《亮点 天津》、《落实责任 守护津城蓝天》、《构筑生态宜居高地——天津市巩固提高“创模”工作纪实》和《生态文明的前奏》等环保影视专题片;全市共有838个社区设置了环保宣传电子屏;已有绿色学校(幼儿园)988所,市级302所,国家级34所;已有绿色社区714个,市级97个,国家级7个;我市先后被评为全国绿色创建优秀组织单位。
二、“十二五”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尚未建立起覆盖全市的生态安全格局。
“十一五”时期,“南北生态”的生态格局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基本生态用水严重短缺,河流廊道生态效益降低,天然湿地面积缩小、功能退化,重点生态斑块之间连通性较差并呈现破碎化趋势,还未形成支撑全市健康发展的生态安全格局。
城市化和工业区的高速发展使得河流沿线及河口、岸线地区的部分生态空间不断缩小,水生湿生植物数量减少、质量下降、候鸟栖息地受到干扰,受保护地占全市国土面积比例由14.87%下降到11.05%,生态服务功能下降等问题仍然突出。
(二)水资源严重短缺,生态用水问题亟待解决。
目前,全市生态用水量为1.22亿立方米,仅能满足城市河湖生态用水最小量值,缺口量达6亿立方米左右,无法保障维持地区生态系统安全的用水需求。同时再生水、海水淡化等利用效率较低,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相对滞后。“十二五”时期,全市工业、生活用水需求将继续扩大,虽然可供水量不断增加,但保证生态需水任务仍十分艰巨。
(三)能源结构不合理,能源需求总量持续增加。
2010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为0.826吨标准煤/万元,虽然超额完成了“十一五”时期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0%的节能目标,但仍高于北京和上海,而且重点单位产品能耗指标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十二五”时期,全市能源需求总量将继续呈增长趋势,能源结构方面,一次能源消费仍然以化石燃料为主,特别是煤炭所占比重较高。太阳能、风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所占比重偏低。
(四)污染物总量控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十二五”时期,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规划时期全市经济规模、人口规模均将大幅提高,同时必将带来重点污染物新增排放量,按照国家下达我市的总量减排任务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为较2010年下降9.4%、15.2%、9.2%(工业加生活)、10.4%(工业加生活),因此要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实现减排目标,全市污染物减排压力异常艰巨。
(五)地表水环境短期内难以明显改善。
2010年,全市入境河流断面中Ⅴ类、劣Ⅴ类断面占实际有效监测断面的60%以上。河道生态用水严重短缺,水体自净能力不足。市区周边区县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影响了污水处理设施的功能发挥。污染物末端削减能力不足,地表水环境改善任务艰巨。
(六)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难度较大。
能源需求量的持续增长,加之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将持续影响到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标。集中供热设施建设滞后于城镇化进程,采暖期二氧化硫污染防控压力进一步加大。
全市机动车数量快速增加,汽车尾气排放量显著增加,城市建成区将呈现煤烟型和汽车尾气复合型污染的特点,而挥发性有机物、多环芳烃和恶臭等污染防控将成为滨海新区石化、炼油等行业面临的新问题。
全市工程规模不断扩大,扬尘污染明显增加,2010年已达9000万平方米,原有一般除尘措施已难以维系大气中PM10达标的状态。
(七)冶金、石化产业扩张增加了资源环境的双重压力。
天津市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1.6:52.4:46.0,与北京(0.9:24.0:75.0)、上海(0.7:42.0:57.3)相比存在较大差距,现代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冶金、石化等是消耗全市资源环境容量的重要行业门类。
“十二五”时期,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石油化工等高耗能产业的快速发展将进一步增加能源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的双重压力,给水资源供给、能源供应、污染物总量控制带来严峻挑战。
(八)基础设施建设还滞后于城市化进程。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公厕等环卫基础设施,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和市民群众需求的不断增加尤显不足;城郊结合部以及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部分郊县及建制镇的污水收集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还有待完善,村镇生活污水大都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滞后,农村地区环境问题较为突出。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需加快进度,轨道交通通车里程71.6公里,与北京(350公里)、上海(420公里)存在一定差距。城乡文化、医疗、教育等设施服务质量距天津市“国际性现代化宜居城市”的功能定位尚有较大差距。
(九)生态文明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全市生态文明普及教育、生态文化宣传、生态环保意识、绿色低碳消费等生态文明建设行动尚不能满足生态市建设要求,生态法治体制不健全,缺乏对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方面的鼓励、引导和惩罚措施,全社会生态文明程度有待提高。面对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必须增强危机意识,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天津市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规划目标与指标体系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胡锦涛总书记“真正把天津建成独具特色的国际性、现代化宜居城市”重要指示精神,以构筑生态宜居高地重要战略部署为指导,以生态文明理念为引领,以《天津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为纲领,立足天津市的基本现状,求真务实,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理念、方法和技术,统筹谋划好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生态产业、生态人居、生态文化五大体系重点任务,促进绿色增长和低碳发展,努力营造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可持续状态,为全面建成生态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编制原则。
以人为本原则。以人类活动为核心,充分考虑人类居住、生活,建设宜居城市,完善各项保障措施,构建和谐天津。
协调发展原则。充分考虑区域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共赢”。增强生态环境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保障能力。
实事求是原则。立足天津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环境资源约束条件,科学合理地设置规划目标,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生态市建设。
(三)总体目标。
从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的战略高度,树立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理念,以环境改善优化经济发展,以生态建设打造宜居高地,通过生态安全、资源效率、污染物总量三条底线的设定,形成全市“五带、四廊、三区”的基本生态格局(一个基本格局、三条底线、五大体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为把天津建设成为独具特色的国际性现代化宜居城市打下良好基础。
(四)规划目标。
1.高效利用自然资源。
保障水资源与节水。构筑多水源优化配置体系,确保水资源供需平衡;实现引滦、引江双水源保障;继续推进海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达到20%;力争2.44亿立方米生态用水量,比2010年翻一番;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水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单位工业增加值取水量耗降到11立方米左右,整体节水水平处于全国较为领先水平。
优化能源结构与节能。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形成清洁可再生能源与传统能源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的利用模式;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推动高碳产业低碳化,严格限制高耗能产业发展;构建高效、可持续的能源消费体系。
高效利用土地资源与节地。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污染及退化土壤修复治理,提高土地集约化利用水平。
2.持续增强生态环境服务功能。
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以湿地、林地及各类受保护地区为重点,开展生态修复,遏制生态退化趋势。到2015年,全市湿地覆盖率大于15%,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高于12%。
划定基本生态控制线,构建覆盖全区域的“五带、四廊、三区”的生态安全格局。“五带”包括蓟运河、潮白新河、海河-北运河、独流减河、子牙新河五条河流生态带,“四廊”包括西部防风固沙生态廊道、津蓟高速生态廊道、唐津高速生态廊道、东部滨海生态廊道,“三区”包括蓟北山地生态功能区、大黄堡-七里海和团泊洼-北大港重要生态功能区。
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任务,加强重点行业污染全防全控,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全年好于或等于2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监测天数的比例大于等于85%,大气主要污染物(PM10、SO2、NO2)年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市水体消除黑臭、实现水清,主要河流水质达到功能区标准;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全力保障环境安全。
3.建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态产业体系。
加强清洁生产,推进重点行业生态化转型。围绕临港石化、重型装备制造业、冶金、电子信息等主导产业等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集群,实现产业的层次提升与闭合循环。到2015年,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验收的比例达到100%,重点行业资源环境效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促进北方环保科技产业基地新跨越,将天津市建设成为环渤海地区乃至全国生态产业发展的典范。到2015年,建成1个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推动3-5个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
4.创建生态适宜城市。
制定绿色低碳的交通发展政策,推进公共交通的建设,鼓励居民绿色出行;依托天津市双核发展廊道和滨海地区,建设绿色社区示范区,创建全市生态宜居社区的典范;以绿色建筑示范,打造全寿命周期内节能、环保宜居的绿色建筑,带动全市绿色建筑发展。到2015年,全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30%以上,市级绿色社区比例高于10%。
5.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素质。
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推进文化创新,促进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交互融合;普及生态文化教育,开展生态文化实践,鼓励绿色采购和绿色办公,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到2015年,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100%,市级绿色学校在中小学中所占比例高于25%。
(五)指标体系。
天津市生态市建设“十二五”规划指标体系由自然资源保护体系、生态环境保护体系、生态产业体系、生态人居体系和生态文化体系5大类,共38项指标组成。
天津市生态市建设“十二五”规划指标体系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国家指标值 2005年值 2010年现状值 2015年目标值
自然资源保护体系 1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 吨标煤/万元 ≤0.9 1.05 0.826 较2010年下降18%
2 ★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的比例 % -- -- 58.1 ≤60
3 ★天然气消费占一次能源的比例 % -- -- 5 8以上
4 ★可再生能源使用率 % -- 1 ≥3
5 ★基本生态用水量 亿立方米/年 -- -- 1.22 2.44
6 ★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 % -- -- 1.74 ≥20
7 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 立方米/万元 ≤20 24 12 ≤11
8 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 % ≥0.55 0.6 0.65 0.72
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9 林木覆盖率 % -- 21.3 ≥23
10 湿地覆盖率 % ≥15 14.4 20.87 ≥15
11 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 ≥17 14.87 11.05 ≥12
12 主要河流年水消耗量 市域主要河流 % <40 -- -- 40
跨省河流 不超过国家分配的水资源量 不超过国家分配的水资源量 不超过国家分配的水资源量 不超过国家分配的水资源量
13 地下水超采率 % 0 24 0 0
14 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 二氧化硫
化学需氧量
★氮氧化物
★氨氮 千克/万元
(GDP) <5.0
<4.0 7.08
4.67
--
-- 2.58
1.45
2.66
0.17 1.28
0.72
1.24
0.08
不超过国家总量控制指标
15 空气环境质量 -- 达到功能区标准 全年好于或等于2级标准的天数为298天 全年好于或等于2级标准的天数为308天,占全年的84.4%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全年好于或等于2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的比例≥85%
16 水环境质量 -- 达到功能区标准,且城市无劣Ⅴ类水体 -- 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45.01% 城区景观水体消除黑臭
17 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 100 100 100 100
18 ★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 -- -- 100
19 噪声环境质量 -- 达到功能区标准 达到功能区标准 部分达标 1~3类噪声功能区达标,4类噪声功能区昼间达标
20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 % ≥85 75 85.0 ≥95
21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90 71 93.02 ≥94
22 环境保护投资占生产总值的比重 % ≥3.5 2.59 2.57 ≥3.5
生态产业体系 23 农民年人均纯收入 元/人 ≥8000 7202 11801 ≥19000
24 第三产业占生产总值比例 % ≥40 42.5 46 ≥50
25 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验收的比例 % 100 -- -- 100
26 ★生态工业园个数 个 -- 0 1 建成1个、推动3-5个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
27 工业用水重复率 % ≥80 85 93 ≥93
28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 ≥90
且无危险废物排放 98 98.32 >98
生态人居体系 29 城市化水平 % ≥55 59.87 79.55 ≥90
30 公共交通分担率 % ≥30 18 25.7 ≥30
31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 -- 32.1 ≥35
32 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m2/人 ≥11 8.38 8.56 ≥10
33 采暖地区集中供热普及率 % ≥65 83.2 85.2 >92
34 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 % >90 92.2 60.29 >90
35 ★市级绿色社区比例 % -- -- 7.3 ≥10
生态文化体系 36 ★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 % -- -- 98 100
37 ★市级绿色学校在中小学中所占比例 % -- -- 18.8 ≥25
38 信息化综合指数 % ≥80 80 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备注:★为本次新增指标;第14项中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为工业加生活量。

四、重点任务
(一)自然资源保护建设。
1.加大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提高生态用水量。
统筹外调水、淡化海水和再生水配置,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南水北调通水前,继续通过潘庄引黄供水路线引入黄河水4-6亿立方米;加快南水北调中线天津干线工程及市内配套工程建设,尽早实现引滦、引江双水源保障。到2015年,引滦、引江水量达到15.23亿立方米。
扩大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积极发展海水淡化和海水综合利用,鼓励电力、石化、冶金、轻纺等重点耗水行业利用淡化海水,2015年,新建、扩建海水淡化工程3项,新增海水淡化能力26万吨/日,全市海水淡化生产能力达48万吨/日,海水淡化量达到1.44亿立方米;加快城市再生水厂和配套供水管网建设,新建、扩建再生水厂13座,新增深度处理再生水能力53.4万吨/日,全市再生水总供水能力达82.2万吨/日,按照“分质用水、就近使用”用水原则,农业灌溉、市政杂用、工业回用、景观环境等要优先使用再生水。到2015年,全市再生水回用量达到6.75亿立方米,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不低于20%。
提高生态用水量。逐步减少工农业用水比例,提高生态用水比例。“十二五”时期,将进一步加大污水处理厂出水利用,建立以人工湿地为核心的再生水净化与调节利用体系,通过水系连通,进一步补充生态用水,力争2.44亿立方米生态用水量。
2.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增强地区水资源承载能力。
工业节水。以火电、石油石化、钢铁、纺织、造纸、化工、食品等高用水行业为重点,积极发展节水型工业,严格控制高耗水产业;逐步对工业产品用水实行定额管理,鼓励企业进行节水技术改造。“十二五”时期,全市工业用水效率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11立方米左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保持在93%以上。
生活节水。继续实施旧居民生活小区用水器具改造工程,安装和普及节水型器具。加快供水管网改造。到2015年,全市城乡基本普及节水型用水器具,供水管网漏失率降低到12%以下;加强公共用水节水管理,重点加强城市绿化、学校、宾馆、医院、洗浴等公共用水管理,逐步完善公共生活用水户的二、三级计量设施。
农业节水。推广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开展灌溉节水配套工程建设以及灌区配套节水灌溉增效示范工程建设;建设农业用水计量设施,推进农业用水按计量收费;加大对中、低产田进行改造,北部山区发展微型集雨节水灌溉工程,中南部干旱地区开发利用浅层微咸水灌溉农田。到2015年,全市新增节水灌溉面积80万亩,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由目前的0.65提高到0.72。
3.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和低碳化战略,提高能源综合效率。
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益。天津市第二产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是服务业的3.1倍,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例,是降低污染物排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重要途径。“十二五”时期,天津市要重点发展金融、现代物流、商贸流通、科技服务、旅游、会展、文化及创意、人才教育等行业,提升服务业规模和水平,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到2015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例达到50%,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较2010年下降18%。
结合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建设,实施高碳产业低碳化发展战略,推动节能低碳产业发展。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遏制高耗能高碳排放行业扩张。推进冶金、热电、石化等重点耗能行业节能改造,加强对高耗能行业的节能监管,对重点耗能行业、耗能产品或工序提高能效标准,将节能审计纳入清洁生产审核。
发展清洁高效燃煤发电技术,以新建高效热电厂替代能效差、工艺较落后的热电机组,提高全市热电行业能效水平。规划期内,全市发电标准煤耗从目前330克/千瓦时下降至300克/千瓦时以下,单位发电量节电率达到10%。同时继续扩大热电联产比例,提高供热能效,降低煤炭资源消耗的同时实现污染物减排。
4.加大清洁可再生能源利用,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推广太阳能、地热能、风能、氢能等可再生能源使用技术。积极推动大神堂风电场完善工程、沙井子风电场二期工程、马棚口风电场二期工程等项目建设,风电装机达到70万千瓦;争取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达到10万千瓦,推进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示范工程,在城市楼宇和工业厂房推广30万平方米建材化太阳能集热设备。2015年,可再生能源在全市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达到3%以上。
加强无燃煤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分工作。开展以和平区为代表的老城区无燃煤示范区和以中新(天津)生态城为代表的新城区无燃煤区示范建设。
优化化石能源消费结构。提高天然气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例,严格控制煤炭需求总量。积极拓展燃气气源,争取天津港液化天然气、唐山液化天然气、内蒙古煤制天然气进津。继续拓展天然气应用,新建区域供气站35座;在公交和出租领域,鼓励更新使用天然气汽车,加快天然气加气站建设;新建北辰、武清等燃气电厂,天然气热冷电三联供及分布式能源装机达到2000兆瓦。
优化建筑供热热源结构。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供热以热电联产为主,清洁可再生能源为辅,同时加快城镇供热锅炉并网改燃;区县及小城镇以大型集中燃煤锅炉房为主,清洁可再生能源为辅;在武清、宝坻等地热资源丰富的地区推广采用地热供暖。提高热电联产和清洁能源在全市供热结构中所占的比例,到2015年,天然气供热面积达到4200万平方米,地热及其尾水、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供热面积累计达到4600万平方米。全市热电联产在供热系统中的比重达到42%,天然气和其他清洁能源供热比重达到23%以上。
5.开展土壤修复试点,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效率。
开展污染及退化土壤修复治理。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工业园区周边、乡镇企业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力度,定期监控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并制定土壤环境功能区划和土壤污染防治规划。逐步开展污染土壤治理修复,近期重点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区、菜篮子基地、重点污灌区、典型工矿企业废弃地等污染土壤的治理修复试点。在重度盐碱化地区,以生物技术为主进行生态恢复,逐步恢复土壤功能。
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制定节约集约用地的导向政策,建立节约与集约用地指标控制标准体系。加大单位土地投资强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强土地综合整治,推进土地复垦、整理、开发。科学规划填海造陆和盐田综合开发。以轨道交通站点和公共交通换乘枢纽为重点,加快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
(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
1.建立起覆盖全区域的生态安全格局。
打通东西向河海廊道,形成纵贯城市的生态网络,并依托天津市重要的生态廊道和节点,构建“五带、四廊、三区”的生态安全格局。
“五带”包括蓟运河、潮白新河、海河—北运河、独流减河、子牙新河五条河流生态带。以蓟运河沿河漫滩为基础,加强沿岸绿化,改善水体环境,把蓟运河建成连接山与海的生态廊道;加强潮白新河、独流减河、子牙新河河道疏浚清淤,确保河道畅通,发挥河道生态隔离和城市防洪功能;海河—北运河沿岸建设园林景观小品和生态公园,把北运河和海河建成串联中心城区和各主要城区的生态景观廊道。
“四廊”包括西部防风固沙生态廊道、津蓟高速生态廊道、唐津高速生态廊道、东部滨海生态廊道。西部防风固沙生态廊道建设依托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对沙化土地实行退耕造林植草,构筑天津西北部的生态屏障;加强津蓟高速、唐津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形成连接“南北生态”的生态廊道;东部滨海生态廊道建设在整合现有滩涂、盐田、河口资源基础上,通过廊道建设逐步扩展沿海滩涂湿地面积,同时加强永定新河、独流减河河口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南港、临港经济区沿岸的生态防护林带建设。
“三区”包括蓟北山地生态功能区、大黄堡-七里海和团泊洼-北大港重要生态功能区。作为天津市重大生态功能保护区,“三区”建设以保护和恢复林地、湿地资源为重点,禁止不合理开发和一切导致生态功能退化的人为活动。
2.严格保护重点生态功能区,划定基本生态控制线。
重点生态区域主要包括:维持南北生态完整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重要湿地,主要有蓟北山地生态功能区、大黄堡-七里海和团泊洼-北大港重要生态功能区;连接南北的道路廊道和连接东西的主要河流廊道;城市西部的防风固沙廊道,城市东部滨海生态廊道,滨海残存湿地滩涂及自然河口。
以重点生态区为基础划定基本生态控制线,落实天津生态安全格局,提高生态环境质量,防止城市无序蔓延危及城市生态系统安全。从强化生态建设和控制建设用地边界增长两方面入手保护基本生态控制线。重点加强对湿地资源的保护,沿海滩涂河口的生态恢复,以及干流岸线两侧生态缓冲区的建设。要以基本生态控制线为边界,严格禁止开发建设活动侵占生态空间。建立生态定位观测站,掌握了解生态系统变化情况及规律。
3.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保障总量控制目标实现。
继续对大型燃煤设施脱硫改造,对尚未开展烟气脱硫的燃煤发电机组进行治理,在冶金行业开展烧结机烟气脱硫。以火电行业为核心开展氮氧化物防治,对2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进行烟气脱硝治理,新、扩、改建机组必须配套烟气脱硝设施。
结合经信委淘汰关停企业名录,淘汰经济总量小,污染负荷大,治理难度高,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落后企业。
新城、示范小城镇和中心镇应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收集管网,各级开发区、各产业功能区和各示范工业园区必须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规划新扩建张贵庄等污水处理厂,到2015年,实现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
4.改善地表水水环境质量,保障饮用水安全。
城区景观河道消除黑臭现象。中心城区景观河道以沟通水系、水体流动、截污为重点,河道联通循环。环外区域推动城市地表水周边截污纳管设施建设,完善雨污分流系统。蓟运河沿线4个区县16个乡镇所在地完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实现全线点源零直排。“南水北调”建成后增加生态用水的总量,逐步改善地表水体环境质量。
实施于桥水库周边及上游污染综合整治工程,启动蓟县南部新城建设,有效削减水库周边污染负荷。开展引滦水源保护跨省生态补偿工作。完成全市饮用水源地规划。对引黄沿线的子牙河、南运河、马厂减河、洪泥河等实施截污、清淤等综合整治工程。定期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地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强化农村饮用水源环境综合整治,逐步加强农村分散式供水水源周边环境保护和监测管理,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
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中心城区消灭16片排水空白区,改造5片雨污水合流区,加快环外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逐步改造合流制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各污水处理厂必须安装进出口在线监测设备。
5.加强大气污染治理,保证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标。
优化区域工业布局,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及近郊严格限制新建、扩建重污染企业,外环线以内污染企业要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搬迁改造。完成一热电、陈塘庄热电厂、纪庄子污水处理厂的搬迁工程。
严格控制工业企业烟粉尘排放,逐步实施冶金烧结机袋式除尘改造,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焦化炉,加强对大型水泥粉磨站粉尘污染治理,符合产业政策的水泥企业的除尘设施全部改造为布袋除尘器。
加强开放源治理,加强施工场地扬尘污染控制,强化渣土运输和道路扬尘监管,适当控制工程规模。加强城区绿化,加大对裸露地面的覆盖力度,减少城区裸露地面。
适当控制机动车总量,强化在用车、机动车尾气治理。执行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推进相应标准油品替换。继续推进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机动车黄、绿标管理;开展城区长途客运车、班车、老旧公交车的更新、淘汰和改造;加强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和对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
加强工艺废气治理,降低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以化工、石化等工业为重点,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推进加油站油气污染治理;对距离居民聚居区较近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及市内垃圾转运设施开展恶臭综合治理或实施搬迁。
6.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水平。
提高生活垃圾综合利用水平。试点开展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综合利用。巩固提高现有垃圾焚烧厂处理技术和管理水平,加快汉沽、贯庄和大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建设,设计总处理能力为142万吨/年。完成和提升双口、大韩庄和蓟县等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深度处理设施,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逐步实现达标排放,消除安全隐患。到2015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不低于94%。
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加强冶金、电力、化工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和技术进步,降低工业固废产生量。以中日循环型城市项目-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建设为核心,加快废旧汽车、废旧电子产品等社会流通领域固体废物重点利用和处置企业的建设。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和交换信息平台系统建设,提高工业固废循环利用水平。到2015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8%以上。
在中心城区、环城四区及滨海新区范围内扩建咸阳路、大寺污泥处置场,新建城南、城东、城北等市政污泥处置场和密云路站、红旗南路站、洞庭路站、詹庄子站、真理道站、红星桥站、高峰路站、西横堤站等8座污泥转运站,实现市政污泥最终处置。
建设危险废物处理设施,提高危险废物利用和无害化处置能力,提升监管水平。推动滨海工业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拆解终端废物处理处置中心等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建立覆盖城镇的医疗废物收集运输体系。
加强POPs类物质重点排放源的管理,建立天津市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信息管理系统,实现POPs污染源、废物和污染场地的动态监管。
7.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保障环境功能区稳定达标。
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开展“安静居住小区”创建活动。重点查处噪声敏感区噪声违法行为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加强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在敏感目标稠密的地区设立噪声监控系统。对声环境敏感区,采取隔声屏障、建筑物隔声和限行禁鸣等综合防治措施,降低道路交通噪声污染对群众生活的影响。
加强工业噪声污染控制,严禁在1、2类功能区中新、改、扩建任何产生噪声的工业企业。1、2类功能区中必须存在的工业企业一律使用低噪声设备或对声源采取合理的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全面开展重点噪声源特别是位于1、2类功能区中工业噪声源的调查工作。
8.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加大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借助我市示范镇建设平台,推动环保措施的落实。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鼓励村庄因地制宜选择集中或氧化塘、氧化沟、净化沼气池、湿地处理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生活污水治理,到2015年,乡镇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45%以上,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农村行政村比例达到55%以上;继续实施辛口镇、王稳庄镇和石各庄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等一批试点工程,到2015年,乡镇建成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5%以上,开展生活垃圾处理的农村行政村比例达到60%以上。
推动农业面源和畜禽养殖污染控制。结合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促进现代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全面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和农作物病虫无害化防治技术,提高农药化肥使用效率,降低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
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积极推进秸秆还田、秸秆肥料化以及秸秆禁烧。推广一膜多茬、旧膜覆盖技术,减少大田用膜量。
推广先进的生态种养模式。积极引导畜禽散养户向养殖小区集中,加快现代畜牧业示范园区和优势水产品养殖示范园区建设。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污染治理措施,采用农牧结合、沼气化等方式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和污水治理。
(三)生态产业建设。
1.通过产业生态化建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功能布局优化。
严格控制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石油化工、化学原料和制品制造业等重化工业的规模,同时推进这些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重点行业和主要产品的资源环境效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通过环境优化促进全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合理调整城市功能布局。城区及其近郊发展无污染、占地少、能耗低、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都市型工业;南港工业区等重化工业园区内及临近区域不得作为居住用地,规避重大环境风险,促进城市功能布局优化。
2.延伸重点行业生态产业链,建立覆盖全区域的循环经济网络。
继续完善和延伸《天津市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实施方案》中提出的20条循环经济产业链。整合资源优势,优化功能布局,构建覆盖全区域三大循环经济发展带-京津塘高新技术产业循环经济发展带,重点建设电子信息行业、生物医药行业为代表循环经济产业链;沿海临港重化工业循环经济发展带,聚集了南港工业区、临港经济区、大港海洋石化区、北疆电厂等产业功能区,重点建设装备制造业循环经济产业链和化学工业循环经济产业链;西部城镇特色产业循环经济发展带,覆盖蓟县、宝坻、中心城区、西青和静海等,依托特色产业和资源优势,重点建设以装备制造业、旅游业、生态农业等为代表的循环经济产业链。
3.加强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从节能、节水、减排的角度,对电力、化工、钢铁、制药、食品等高耗水、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加强节水、节能和污染排放控制。通过生产工艺改造和末端治理,提高冷却水的循环率,发展海水淡化,提高非传统水资源利用规模;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加强废气脱硫脱氮治理,开展炉渣飞灰回收综合利用等工程。
进一步扩大循环经济、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实践。到2015年,深化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成果,推动华苑科技园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验收审核,正式挂牌为国家生态工业园区;推动空港经济区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评审,正式开展创建工作;推动临港经济区以装备制造、港口物流产业为主的生态工业园建设;推动南港工业区以石油化工、现代冶金及装备制造、港口物流产业为主的园区循环经济生态化建设;推动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国家级静脉产业生态工业园建设;选取一批有特色的区县工业示范园开展省级市级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工作,全面推动天津市生态工业园区建设。
加强关键技术的研发与系统集成,在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提升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环保问题的实力。在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利用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综合利用方面,保持国内领先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积极利用国外先进技术、资金、人才及管理经验,吸引国际知名环保公司来津发展。在环保装备制造、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培育4个优势产业集群,到2015年,把天津建成具有国家级水平的环保科技产业基地。
4.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
发挥天津港航运服务功能、国际中转功能、出口轻加工功能、航运研发功能,建设高效低耗的现代综合物流体系;发展以蓟县盘山为主的山野体验旅游、以滨海新区为主的海滨度假旅游、以中心城区为主的都市休闲旅游;用现代技术改造提升商贸流通业,依托东疆保税港区、天津港保税区、空港保税区和空港国际物流区,构建国际贸易中介服务体系,建成国际贸易中心;依托区域优势和特色产业,重点发展科技产业孵化和生产力促进、技术研发与科技咨询、技术交易与知识产权服务、工程设计咨询、科技风险投资、农业科技服务等六大领域。
5.发展现代生态农业,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规模化建设。
整合资源优势,优化现代生态农业发展布局。在北部山区,重点发展观光农业和林果种植等特色农业;西部和南部平原地区,重点发展设施农业、观光农业和养殖业;东部沿海地区,发展海水养殖业,海产品深加业和水产物流业。
构建优质、高效、安全的生态农业模式。对大型灌区进行节水改造,推进节水灌溉示范工程建设。推广高效低毒农药、生物农药,提高化肥转化率,降低农药残留量;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提高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
发展以绿色有机农业、设施农业、旅游农业为特征的现代高效生态农业,加大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基地建设,提高主要农产品中的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比重,完善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标准体系和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到2015年,建设一批高标准设施农业生产基地、现代化畜牧业示范园区和优势水产品养殖示范园区。
(四)生态人居建设。
1.构建“双核联动-多极贯通-绿网相间”的生态人居格局。
协调建设用地空间增长边界和自然生态空间的关系,依托基本生态控制线勾画天津城市发展方向和扩展边界,抑制城市发展对生态空间的挤压,构建天津市“双核联动--多极贯通--绿网相间”的生态人居格局。
“双核”即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以海河绿色生态廊道为依托加强双核之间的生态连通性,保留“双核”之间生态开敞空间,控制蔓延式城市空间扩展,防止城市空间无序扩张。在城市双核内打造一批高品质的绿色社区,建立天津市节能、环保、生态宜居的人居环境典范。
“多极”即天津市城市“双核”发展外围新城组团。构建交通便捷、职住平衡、设施完备的新城,疏解城市双核人口、交通、人居环境的压力,与城市双核产生自下而上的相互呼应,形成城市多级发展轴。
“绿网”即以“五带、四廊、三区”生态安全格局为基础的城市发展协调网。
2.建设慢行交通一体化的绿色交通体系。
打造公共交通(含轨道交通)、慢行交通一体化的绿色交通体系。2015年,建成地铁2、3、5、6、9号等线路,启动4、7、10号线,滨海新区B2、Z1、Z2、Z4号线等轨道交通线路,全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30%,电动和新能源公交车辆占公交车辆30%以上。
通过建设以步行交通和自行车交通为主的慢行交通体系,实现慢行交通与公共交通的无缝衔接,提高绿色交通网络体系的覆盖率和可达性。选择天津港南北向自然风光较好岸线构建滨海休闲步道区,满足居民沿海观光旅游的需求;选择历史文化古城(蓟县古城、杨柳青古镇、葛沽镇、市区历史街区)建立的历史城镇步道区,满足游人历史文化休闲观光的需求。
3.打造全寿命周期内节能、环保宜居的绿色建筑。
有重点、有选择的打造绿色建筑示范,将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津南新城、西青新城和武清新城做为绿色建筑示范区。示范区内新建建筑要符合绿色建筑标准,并逐步改造不达标老建筑。
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减少使用空调和人工照明;采用高效建筑供能、用能系统和技术设备,如太阳能、生物质能、热泵等,实现建筑在生命周期内节能低碳。
全面普及节水技术与节水器具。社区景观、绿地及公共浴室、公共厕所等重点公共设施要全部安装节水器具,并优先采用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全面提高建筑节水。
4.加强生态创建和示范工作,推动全市人居环境建设。
深入推进生态创建工作。到2015年,西青区、市内六区和滨海新区全部达到国家生态市标准,已获得命名的11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成国家级生态镇,市示范小城镇都要建成生态镇。60%规划保留村建成生态村,1/3规划保留乡镇建成生态乡镇。积极推进中新生态城建设,创新发展模式,成为“能实施、能复制、能推广”的宜居生态示范新城。在全市范围内统筹环境保护、资源配置和经济发展,开创天津市生态市建设新格局。
以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津南新城、西青新城和武清新城为绿色社区建设示范区,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绿色社区示范推广。规划绿色社区示范区内新建社区全部达到绿色社区标准,并逐步改造不达标老社区。到2015年,全市10%以上的社区达到市级绿色社区标准。
5.统筹教育、医疗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协调市内六区与其他区县中小学教育资源,培养优秀教育人才,继续提高高等教育普及率,推进天津市义务教育优质化、均衡化发展。围绕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重大项目建设,推进职业教育发展,形成顺应经济发展要求,有利于开展创新的人才培养体系。
完善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卫生信息化体系,到2015年,市内六区达到健康城市标准,全市基本实现人群普遍享有便捷可靠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以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促进充分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为重点,基本形成覆盖城乡、制度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救助体系。
(五)生态文化建设。
1.继承传统文化脉络,促进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交融。
重视历史文化街区的整体风貌保护,任何开发行为都要进行保护论证,凡存在破坏街区空间形态和历史风貌的,一律不予实施。推进“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计划”,对国家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濒危项目和项目传承人进行抢救性保护,鼓励各界人士参与天津市民间文学、传统舞蹈、曲艺、传统美术、传统医药、传统音乐、传统戏剧、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手工技艺与民俗的保护与传承。依托中心城区与滨海新区创意文化中心建设,塑造富有活力的现代城市文化形象,促进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交融。
围绕万国建筑博览、名人政要故居等文化主题,在五大道、意式风情街、1902欧式风情街、法式风情区、地中海风情街等历史租界区,加大建筑文化旅游项目的开发,扩大津门“小洋楼文化”在全国的知名度;中心城区依托海河丰厚的文化积淀和市内诸多文化和工业遗存,吸引更多文化创意企业落户,扩大6号院、3526创意产业园等在全国的知名度与影响力;滨海新区依托国家动漫产业综合示范园、亚洲文化产业园、天津滨海文化产业示范区等,加快动漫游戏、创意设计、数字传媒等新兴文化业态的集聚,着力打造环渤海地区文化创意产业高地。
2.全面推行生态文化教育,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素质。
将生态文化知识和生态意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和继续教育体系,编制生态文明教育教材,加强生态教育能力建设。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党政干部培训计划,提高领导干部生态文明素养和意识。纳入企业培训计划,加强对企业干部职工的生态文明知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法律法规教育,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和生态责任。重视农村地区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
开展生态体验教育。广泛开展环保志愿者行动、义务植树造林等环保公益活动,积极开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等实践活动,完善生态科技示范园、湿地公园等生态文化教育设施建设,发挥各类保护地和生态文化设施的教育和体验功能。
3.培育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开展绿色消费宣传和教育。在全社会提倡适度消费和绿色消费,鼓励购买和使用环境友好型产品,推广普及节水、节能产品和器具,拒绝过度包装,深入推进禁塑工作,逐渐形成崇尚节约、合理消费、绿色消费的良好社会风尚。
扶持和培育绿色市场的建立和发展。鼓励开设以“禁售公害产品、环保理念经营”为主题的“绿色商店”、“绿色超市”等绿色消费平台;推广绿色标志产品,扩大绿色标志产品的市场份额,建立绿色产品信息服务系统,设立绿色产品展销中心。
推进绿色办公,实施绿色采购。建设节约型机关,优先选用节能环保型车辆,实施办公楼宇的节水、节能改造,全面实现办公计算机化。优先采购再生材料生产的产品、通过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通过清洁生产审核或通过ISO14000认证的企业产品,发挥政府部门的表率作用,调动全社会节约能源、资源的积极性。
五、支撑保障体系建设
(一)政策法制保障。
将规划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作为全市重点工作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已有的生态市建设相关的政策和法规;实行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在项目审批阶段,对不符合生态市建设规划要求的建设开发行为予以否决;强化生态环境破坏的追究机制,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结合天津市地方特色,研究制定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生态补偿、循环经济、低碳经济、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与规章制度,作为规划实施及以后生态市建设工作的重要依据;优先制定天津市生态补偿、绿色信贷、环境价格机制等环境经济政策,深化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模式;研究制定生态市建设政策绩效评价机制,为政策调整和完善提供依据和奠定基础;定期评估生态市建设进展情况,及时查找不足,提出解决方案;研究建立天津市地方环境标准体系,重点开展大气、水、固体废物、环境噪声与振动等4个领域的环境标准和污染防治技术规范、指南、导则等研究,作为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以标准促进产业及技术进步,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
(二)组织管理保障。
生态市建设是一项跨部门、跨行业的系统工程,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机构,周密组织协调。天津市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相关责任部门和区县政府负责规划的具体实施工作,天津市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和监督工作,由相关领域高级专家组成的专家顾问组负责规划实施的咨询解疑工作。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目标责任制和监督考核机制,结合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评指标体系改革和生态市建设年度工作任务的考核,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部门,将规划实施情况作为工作绩效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体系,完善和切实抓好目标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奖惩分明。建立规划实施的协调机制,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各级政府和各行政管理部门协调共商、齐抓共管、通力合作的长效机制。
(三)科技与人才保障。
支持和鼓励生态环境领域的科学研究。围绕生态市建设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积极组织力量进行技术攻关,重点开展城市环境容量、城市生态体系、非传统水源利用、景观水体水质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天然湿地修复、环境预警应急体系等迫切需要的技术攻关与示范,为生态市建设提供科技支撑;对温室气体减排与生态安全等前瞻性问题开展预研究。
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加大对生态科研机构的基础投入,建设一批国家级、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提升科研仪器和技术装备的现代化水平,完善科技创新平台和体系;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使科技创新从引进技术为主向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转变,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发展。
引导和推广先进科技成果。对科技含量较高的生态产业项目和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的适用技术,予以享受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技术的有关优惠政策,积极开发、引进和推广应用各类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动生态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以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研究中心为依托,利用重大科技项目培养中青年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凝聚高层次专家和团队,打造包括领军人才队伍、学术带头人队伍、专业技术骨干队伍的高水平环保科研人才队伍;鼓励青年科技骨干参与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加强人才培养和交流合作,完善适合学科发展需要的人才结构,大力开发科技人力资源,加快高层次、多层面人才的培养。
(四)资金保障。
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将生态市建设资金列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逐步提高财政收入的比重,建立和落实生态市建设专项资金,加大政府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投入。
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运用市场化的手段,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综合运用财税、投资、信贷、价格等政策手段,积极引导和鼓励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向生态市建设。推进垃圾、污水集中处理和环保设施的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生态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对资源受益者依法征收资源开发补偿费和生态环境补偿费,在财政转移支付中进一步体现生态补偿的要求。
(五)公众参与保障。
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生态市建设科普宣传和媒体传播,全面深入宣传生态市建设的基本内涵、重大意义、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统一思想、明确任务。从而增强公众的生态意识,提高全民参与生态市建设的积极性;加强生态知识理论培训,开展生态实践活动,强化全体市民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生态文明意识,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生态综合决策管理能力。
建立完善的公众参与机制。建立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的开放机制,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生态市建设氛围;将生态建设科研队伍、社会团体及公众参与结合起来,积极组织和引导社会团体及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让生态市建设变成全体公民积极参与的行动;积极推行政府生态信息公开、企业环境行为公开等制度,扩大公民对生态建设和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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