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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发布时间:2013-1-10 8:37:1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一 、“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回顾和环境保护现状
(一)“十一五”社会指标完成情况
1、城乡人居环境质量状况保持优良,生态环境质量良好。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情况良好,主要水系漳江水质总体优良,“十一五”期间水质达标率均为100%,能达到“十一五”规划值。近岸海域海水水质得到继续改善, 2010年达标率为100%,达到“十一五”规划值(45%)。
城市空气质量情况保持优良水平。县城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水平,全年符合二级标准的天数比例为100%,且大部分符合一级标准。
县城区域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基本符合各功能区要求。
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有较大提高,云霄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于2009年10月建成投产,2010年污水处理厂负荷可达60%以上。县城生活垃圾基本上日产日清,2010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
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7%,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0.1%,保持较好的水平,2008年水土流失面积占县国土面积比重为11.69%,以后逐年下降。
2、工业污染防治水平提高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市政府下达指标以内,我县“十一五”期间完成结构减排关停项目,云霄县禾兴洒厂、云霄县永德冷冻有限公司、云霄县金艺人造花有限公司、云霄县再生纸厂、云霄县云美制砖厂、云霄县达发机砖厂等作为结构减排项目予以关闭。工程减排项目:云霄县长隆造纸实业有限公司被列为省级减排项目,2009年11月完成废水深度治理并实现在线监控与市联网,12月份通过设施竣工验收,正式投入运行。县污水处理厂于2008年11月17日开工建设, 2009年10初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2009年11月-2010年12月共减排COD467吨。2010年全县COD排放量2623吨,SO2排放量258吨,较好完成“十一五”市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COD 和SO2控制目标。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逐步提高。2010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100%。
3、环境管理和自身能力建设取得成效
2009年底,云霄县环境监察机构通过省级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监测站已增加人员编制达标准化建设要求。环境管理和自身能力建设取得进展。
(二)“十一五”期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重点水源地保护
加强饮用水源和漳江流域环境整治工作,拆除禁养区内网箱养殖和蓄禽养殖场,调整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切实解决水环境污染突出的问题,有效遏制水环境的恶化趋势,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2、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项目
“十一五”期间,省级重点污染源——云霄县污水处理厂、长隆造纸实业有限公司均安装在线监控,县级重点污染源——云霄县印美油墨有限公司、云霄县丽西食品有限公司、漳州鲜之味冷冻食品有限公司、漳州鲜品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等均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3、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立足于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充分运用产业政策,吸纳社会资金投资环保基础工程,建设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构建比较完善的污水垃圾处理系统,
4、农村小康环保行动项目
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弘扬生态文明为主要内容,重点实施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创建工程。
5、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示范项目
重点加强推行清洁生产和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提高工业生产技术水平和污染防治水平,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已有2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6、生态功能保障项目
重点实施矿业清理整顿,“青山挂白”和水土流失治理,生态林建设与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功能区建设,推进生态农业示范项目,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基地建设,提高生态农业发展水平,维护生态良性循环。
7、生态安全体系建设项目
以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强环保自身能力建设为立足点,重点落实环境监测体系工程和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建立环境应急监测和处理处置机制,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和改善办公条件,提高环境管理现代化水平。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水环境存在污染隐患
水环境的污染隐患依然存在,饮用水源和漳江虽然水质保持III类,但沿途受村庄和农业面源影响,氮、磷指标较高,对水质构成一定威胁。
2、工业结构性污染依然严重
在“十一五”期间,我县经济处于高速发展期,工业化进程中,节能光电、食品、制造业等行业持续发展。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和以能源、原材料为主的工业结构尚未得到根本性转变,单位产值能耗和水耗与国际先进水平之间还有一定差距,原材料、能源需求进一步增加,污染物产生量也随之增加,资源与环境的压力持续加大,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难度大。
3、农村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农村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生活污染加剧,面源污染加重,部分村镇的居民生活污水基本直排溪流江河,农村环境状况令人堪忧。农业生产方面生态农业的种养殖模式尚未普及,畜禽、水产养殖、农药、化肥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土壤污染问题逐步显现。农村卫生环境差,环保基础设施缺乏,危及农村生态环境和饮用水安全。
4、环境基础设施仍较滞后
县城污水管网建设和截污纳管工作严重滞后,污水处理厂由于管网建设不配套,导致污水处理率不高。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处置设施不配套,严重滞后,已成为一大环境隐患。
5、环保监管能力建设任务繁重
环境的监督管理及环境保护工作的综合协调需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能力薄弱,环境监测、监察、宣教等能力建设离国家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机制有待完善,公众参与渠道不畅、能力不强。
(四)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环境保护形势分析
1、经济社会发展趋势
“十二五”期间,面对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闽台经济互动和产业对接等一系列重大机遇带来的经济高速发展,综合经济实力将显著提升,城市群、港口群、产业群发展壮大,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在海西中的骨干支撑作用更加凸显。
2、环境保护面临的挑战
快速的开发建设导致的环境压力不断加大,新建项目增排,尤其是大型重点项目建设与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矛盾更加突出,对减排工作提出更高要求,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压力加大。“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面临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带来的巨大压力。我县“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基数小,可实施工程减排和结构减排的项目逐步减少,完成减排任务较为艰巨。部分企业减排设施配置和维护不到位,超标排放现象时有发生。基层环保执法力量比较薄弱,环境监管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同时,氮氧化物、氨氮纳入“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持续减排压力不断增大。此外,临港产业的发展,将导致局部海域生态功能下降。
城市化进程加快将使城市人口、资源与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我县的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工作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统筹城乡发展逐步解决农村面源污染的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日益迫切,面临着严峻挑战。较好较快发展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城市布局带来的路网建设和汽车带来的尾气问题,迫使环境监管能力、执法监管水平面临着更大的挑战。
二、“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根本出发点,以削减污染物总量、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为着力点,统筹推进城乡环境建设,将环保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推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有机融合,构建自然和谐的城镇人居环境体系,把云霄县建设成为经济高效、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生态县。
(二)基本原则
优化经济,民生优先。紧密联系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总体部署,妥善处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资源利用、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从公众对环境的基本需求出发,坚持以人为本,重点解决与民生相关的突出环境问题,防范风险,保障安全,促进社会和谐。
统筹兼顾,同步改善。统筹推进城乡环境保护。注重城乡现有环境问题的差异性和改善的同步性,把城市环境和农村环境作为有机整体,坚持城乡环境保护协同推进,稳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促进城乡环境质量全面改善。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云霄山海区域环境的差异性,强化环境保护措施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突出规划与主体功能区划的相衔接,合理调整产业布局,实施“东移南扩,北联西接”发展规划,优化县城中心区,扩大工业开发区,建设滨海经济区,辅射带动腹地山区,繁荣国道经济线,开发疏港公路经济线,形成“四区两线”的多方位、多层次、多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
防治结合,重在预防。适应发展的要求,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严格环保监管,在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三同时”制度方面努力做到不欠新帐,在污染整治、生态恢复方面要还清旧账。
创新机制,强化监管。落实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规定,创新环保工作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环保监管的责任主体、监管原则和责任要求,联手推进环境保护,共同解决环境问题。
(三) 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率不低于漳州市平均水平,流域和县城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全县工业污染得到全面、有效控制,县城和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状态;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监督管理能力进一步加强。在保持云霄县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发展的同时,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经济、社会和生态复合系统向良性循环转变,并全面推进云霄县生态县建设。
2、规划指标
环境质量指标:
(1)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5%以上、建制镇达90%以上。
(2)漳江流域省控以上断面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5%,Ⅰ-Ⅲ类水质
比例达90%。
(3)近岸海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60%以上。
(4)城区空气质量符合2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的比例达100% 。
(5)县城区域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90%。
污染控制指标:
(6)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7)全县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控制在市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8)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市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9)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县城90%,农村75%。
(1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县城100%,农村75%。
(11)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100%。
生态建设指标:
(12)森林覆盖率:不低于61.28%。
(13)陆域受保护地区占土地面积比例达到14 %,海洋生态保护区占近岸海域面积的比例达到11%。
(14)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面积比例:比“十一五”下降1个百分点。
(15)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5m2。

           “ 十二五 ” 云霄县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指标体系及其目标值

序号

规划指标

2009

2010 年(预计)

十二五期间

一、 环境质量指标

1

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县(市)

100%

95% 以上 

95% 以上

建制镇

100%

95% 以上 

90% 以上

2

漳江流域省控断面水域功能达标率

100%

90% 以上 

90% 以上

Ⅰ 类 ~ Ⅲ 类水质比例

98%

90% 以上

90% 以上

3

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比例

80%

80% 以上

75%

4

城市空气质量符合 2 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的比例

100%

100%

100%

5

城市功能区噪声达标率

昼间

100%

90% 以上

昼间: 90%

夜间

100%

90% 以上

夜间: 90%

6

环境陆地 γ 辐射水平,环境电磁辐射,核电站环境中的放射性核素含量

环境正常水平

环境正常水平

环境正常水平

二、 污染防治指标

7

水污染物

化学需氧量

2608 吨

2623 吨 

市政府下达的指标内

氨氮

209 吨

199  吨

市政府下达的指标内

8

大气污染物

二氧化硫

141 吨

258  吨

市政府下达的指标内

氮氧化物

1122 吨

96  吨

市政府下达的指标内

9

城镇污水处理率 ( 含县城 )

30% (县城区)

89% (县城区)

90%

10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89.40%

90%

75%

11

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

85.37%

85% 以上

75%

三、生态建设指标

12

森林覆盖率

59.7%

60.1%

61.28% 以上

13

受保护地区占土地面积比例

20.5%

20.5%

18%

海洋生态保护区占近岸海域面积的比例

22.12%

22.12%

22%

14

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面积比例

11.69%

 

12%

15

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m 2 )

13

15

16

三、“十二五”环境保护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
(一)优化调整区域产业空间布局 1 、按照主体功能区划,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 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以环境承载能力为依据,以生态功能区划为基础,按照漳州市主体功能区划,明确云霄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优化产业布局。在环境容量有限的区域实行优化开发,加快产业和产品的升级换代;在环境仍有一定容量、发展潜力较大的区域实行重点开发,科学合理利用环境承载能力,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在生态环脆弱的区域和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实行限制开发,确保生态功能的恢复和保育,逐步恢复生态平衡;在自然保护区和资源环境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区域试行禁止开发,依法实施保护,严禁不符合规定的任何开发活动。 充分发挥云霄沿海优势、区位优势和后发优势,大力实施四大主体功能区战略(县城中心区、工业开发区、滨海综合新区、小城镇综合改革试验区)。通过实施“东扩南移,北延西接”规划,突出做大做强县城中心;集中打造节能光电科技产业园区和高铁物流商贸园区为核心的工业开发区、滨海综合新区两个经济新增长极,在“十二五”期间,形成“一城两区”的重点区域发展格局,推动县域经济协调快速发展。
县城中心区:在实施县城区32平方公里建设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拉大城市框架,建设超20万人口中小城市,发展壮大县城经济,增强县城区域对经济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以云陵、莆美为核心,通过“东扩南移”,做大做强县城中心区,加快县城“三旧”改造步伐,大力推进新行政中心区建设,争取在两年内建成新行政中心区,五年内建成6平方公里的县城新区;以规划建设东环城路和佳洲岛大桥建设为契机,将高塘、向北、中柱、阳下、佳兜、山美等纳入县城区规划建设,加快开发佳洲岛,打通县城出海口,增强滨海城市特色。通过“北延西接”,拓展县城外延区,结合火田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的实施,打通联接县城的“开漳大道”,推动县城向北面延伸拓展;加快发展享堂-下河工业集中区,完善区内功能配套,在县城西面形成工业发达的新型社区。同时,加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合理布局居住小区、学校、医院、商贸中心、专业市场、绿地公园等,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把云霄县城打造成为漳州最具活力的新兴小城市。
工业开发区:加快光电信息产业核心基地建设。充分发挥节能光电科技产业园聚集和辐射作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引进并支持一批重大龙头企业和较高层次的科研机构,主要引进基材、外延片、芯片、封装、制备、重大应用企业,以及太阳能光伏电池及电池板、中小尺寸LED面板生产线等项目;引导企业注重自主创新,打造自主品牌,不断做大企业规模,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培育一批光电企业成为行业内知名的品牌企业,迅速做大园区产业规模。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配套,加快省级商检实验室升格为国家级实验室,努力将光电科技产业园申报为国家级节能照明产品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打造成为特色突出、国内领先、世界知名的光电科技产业园。加快商贸物流区建设。利用建设中的厦深高速铁路贯穿光电产业园区、并在园区内建立客货站埠的优势,规划建设1000多亩的高铁物流商贸园区,争取用三年左右时间,建成集光效体验、光电产品集散、光电产品贸易、光电物流和光电工业旅游为一体的现代化市场,形成与光电产业相互配套、功能齐全的海西大光都,使之成为驱动产业发展的新引擎。
滨海综合新区:以沿海大通道和疏港公路为轴线,形成T字型框架,规划建设滨海综合新区。加紧规划建设万亩临港工业园区,加快漳州核电储备项目建设,大力发展钢构、石化、船舶修造以及新能源项目等临港工业,加快云霄港区规划建设,推进陈岱海水温泉度假区、漳江口红树林生态旅游区、东山湾陈岱游艇码头,国家级陈岱避风锚地、列屿山前国家一级渔港及水产品加工配套园区建设。充分利用交通、港口、旅游资源等优势,建设集临港工业、清洁能源、物流配送、度假休闲、生态旅游为一体宜居兴业的滨海综合新区。
小城镇综合改革试验区:凸显“低碳环保”理念,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全面推进火田镇市级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的实施,建设400亩的低碳生活示范小区,力争在3-5年内基本建成布局合理、特色明显、配套齐全、生态良好、具有一定辐射带动力的新型宜居小城镇;积极申报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努力把火田打造成为“开漳文化第一镇”。通过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建立健全有利于发挥小城镇特色优势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并向相邻地带的农村延伸,使小城镇居民基本享有与城市居民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形成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宜居城市综合体。同时,按照“整合资源、配套完善、功能互补、提升发展”的思路,统筹推进其它区域建设发展。
 2、全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构筑现代产业支撑体系
瞄准国际前沿产业发展的趋势,以节能环保、低碳减排为发展方向,着力构建“3+3”产业发展格局,调优做强“节能光电、机械装备、旅游观光”三大主导产业,培育做大“清洁能源、现代物流、品牌农业”三大重点产业,构建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链条完善、高度集聚的现代产业体系
提升做强节能光电产业。举全县之力发展光电产业,以云霄县节能光电产业园为核心基地,临港工业集中区、火车站台周边控制区为核心区,优化光电产业布局,建设企业发展区,研究开发和人才培养区,生活居住、商贸服务区,在引进上游龙头项目的同时,重点引进产业链中的关键环节项目及重大应用企业,大力提高光电产业发展的层次。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加强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合作,联合进行技术攻关,加快技术成果转化,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提升云霄光电产业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加大激活民资创办光电企业力度,鼓励光电企业创造条件上市,通过市场融资,促进一批光电龙头企业迅速做大做强。不断发展壮大云霄光电产业,到2012年左右引办光电及配套企业300家,产值超过100亿元;到2015年光电及相关配套产业总产值达到300至400个亿,基本形成在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光电产业集群;最终形成产值超千亿横跨节能灯照明、LED应用、太阳能光伏等光电领域的多个行业,形成集光源制造、光源展览、光电人才培养、光源信息平台、光源产品检测、光源技术研发、光源出口贸易、光源物流配送为一体的光电产业综合配套基地。
发展壮大机械装备产业。充分发挥我县机械装备产业的基础优势,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步伐。加大对机械企业扶持力度,积极鼓励企业向上争取资金补助,进行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研发自有的专利技术;引导企业加强产品研发设计,打造独立品牌,提高产品科技含量与品牌附加值;鼓励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先进装备技术加强改造、创新管理,扩大投资和生产规模;加强与国内外大型机械装备企业深度合作,积极引进重大龙头项目和上下游企业,不断延伸产业链,提高产业集群协作配套能力,做强做大产业规模,着力建设大项目、培育大企业、发展大产业、打造大基地、塑造大品牌。
加快开发旅游观光产业。有效整合云霄“五地”(漳州文明发祥地、漳江口红树林国际重要湿地、闽南革命根据地、天地会发源地、秋瑾诞生地)等旅游资源优势和独特的田园风光,按照统一规划、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合理利用的指导思想,进行合理利用与优化配置,建立各具特色的旅游功能区,形成点线面结合的精品旅游线路,并引进有影响力的旅游开发公司,大力开发旅游产品,延伸旅游产业链。重点发展温泉休闲度假游,做大做强旅游温泉产业,打造国际性的温泉旅游品牌;加大生态旅游开发力度,在保护资源与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漳江口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资源,精心打造海峡两岸具有影响力的生态旅游胜地;加快申报将军山景区为国家4A级景区,加大乌山风景区的整体开发力度,提高生态旅游的综合效益,提高云霄旅游业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培育发展清洁能源产业。以漳州核电项目为龙头,加快列屿山前和青径风力发电场、陈岱曾江风力发电场、火田镇坪水洋抽水蓄能项目的规划建设,推动云霄光伏产业区光伏发电示范项目投建,形成以核电、风电、太阳能光伏、抽水蓄能发电为重点的清洁能源产业,将云霄打造成为闽南新能源基地。
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产业。围绕着服务产业发展的需要,大力扶持发展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外包服务业、金融业、会展业和商务服务业等。以建设“海西大光都”为载体,以云霄港区规划修编为契机,加快物流商贸基地的建设,打造区域性光电产品的现代物流中心;依托临港工业、产业集群和台资企业集中区,围绕原料供应、半成品和成品仓储配送,建设物流配送或专业配送中心。加快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新型流通方式和经营业态,推进流通业现代化步伐。
积极发展品牌农业。大力实施农业创新工程,加大对枇杷、杨桃、淮山、茶叶、巴非蛤、泥蚶、锯缘青蟹、河豚等特色农产品的扶持力度,进一步扩大种养规模,实施农业标准化,积极推进农业特色品牌良种的地理标志认证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抓紧为我县特色农产品注册集体商标,加强对外宣传,做强做大特色农业品牌,提高云霄特色农产品的在市内、省内甚至国内的知名度。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加快枇杷、淮山、杨桃等特色农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形成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地方特色品牌,加强品牌的保护、整合和宣传推介,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3、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优化城乡布局,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布局合理、协调发展的城乡空间体系。促进跨行政区的产业协作配套和重大基础设施、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的共建共享,加强生态协同保护,加快欠发达地区发展,实现区域共同繁荣。
坚持规划先行,统筹县城、工业区和物流园区发展,推进县城区规划调整修编,编制县城区五年建设规划和全县城镇体系规划。继续做好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工作,加快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推动小城镇建设上新水平。
继续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健全农民培训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继续做好家园规划、家园整理、家园清洁、家园绿化工作,扎实推进村容村貌整治和新农村建设。
(二)发展循环经济,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
1、继续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
抓住云霄县创建生态县的机遇,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清洁生产工艺,实现稳定达标排放。贯彻落实环保部《关于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在造纸、化工等行业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审核。大力推进农业生产生态化、工业生产清洁化、资源使用减量化、废物处置资源化、垃圾处理无害化、生活消费节约化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和企业建设,建立和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促进重点行业废弃物再利用和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促进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2、强化环境综合整治
工业园区环境整治。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全面开展云霄县云陵工业开发区、列屿工业集中区、下河工业集中区环境整治工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升工业园区发展水平,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又好又快发展。
严格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相关规定,限期淘汰造纸、食品等行业落后产能、生产工艺和设备,促进开发区优化产业结构;对我县重点等重点行业企业如福建奕全电子有限公司、漳州华威电源科技有限公司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列屿工业集中区、下河工业集中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查;云霄县污水处理厂要进一步配套管网,完善清污分流系统,特别是旧城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加快云陵工业开发区与云霄县污水处理厂的对接,实现云陵工业园区废水全收集、全处理,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强化漳江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沿江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强化工业污染企业的治理和监管。深入开展漳江流域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确保流域水质达标。控制畜禽、水产养殖和农业面源污染,加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开展鱼类增殖放流活动。加强水土流失治理、生态林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落实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要求,加强漳江流域水葫芦及漂浮垃圾的清理工作,大力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推动生态村生态乡镇的创建工作。
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加大力度整治城镇内河、社会生活噪声、餐饮业油烟、机动车尾气、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扬尘等污染。建立和完善包括环境预警、环境应急响应、环境修复在内的区域环境安全危机防范体系,提高环境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和应对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围绕农村饮用水源、人居环境、生产环境三大类问题,不断增加投入,强化农村环境治理与监管,控制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4、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全面推进节能减排。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完善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对新上项目要在产业政策、资源消耗、环境保护上等严格把关。健全节能奖惩机制,实行差别电价、替代发电、以奖代补、区域限批等相关政策。大力推进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节能降耗,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推动重点耗能行业的节能技术改造和污染减排。有效利用财税、价格、投资政策等手段,推进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实行环境标识、环境认证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加强节能减排新产品、新装备的研发引进,积极推行节油节电等技术,推广节能照明;实施云霄天然气(LNG)工程,大力发展洁净能源、替代能源、可再生能源,提高工业和生活清洁能源使用率。努力在核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潮汐能等可再生能源和垃圾焚烧发电方面取得新突破,积极跟踪推进漳州核电、海上风电场等大项目的落地建设。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切实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加强海域使用、港口岸线资源和后方陆域管理,保护好天然岸线和发展空间。有序规范采砂采矿,推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大力提倡节约用水。积极推进水权制度建设,提高水资源配置效率;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加强供水管网漏水检测,降低管网漏失率;推进污水处理、再生利用和分质供水;全面开展农业节水工程建设,推进节水灌溉,减少农田化肥流失;通过产业结构调整,限制和禁止高水耗行业发展,做好工业企业节水工作,推广节水新工艺、新技术和节水器具,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特别要加强造纸等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降低单位产量新鲜水用量和废水排放量。
(三)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推进污染减排
1、突出重点指标削减,采取总量减排和全面控制相结合
巩固“十一五”减排成果,突出重点指标削减,着力抓好若干指标的总量减排工作。同时,以重点指标带动相关污染物指标的控制与削减,在对COD、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等指标实施总量削减的同时,对总磷、总氮、烟粉尘、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重金属等重点指标实施重点控制。
2、继续坚持以工程减排为主,综合采取可控可管的减排措施
推进减排工程,特别是技术上可行、经济上许可、管理上可控的工程措施。继续推进云霄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及二三期的建设,强力推进云陵工业开发区管网建设,尽早接入县污水处理厂;氨氮减排要以云霄县污水处理厂完善脱氮措施、以及规模化养殖场废水治理为重点;以工程推进为主,并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加强环境监管力度全面推进减排工作。
3、实施全过程管理,整体推进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
推行全过程核查监管。统筹环境准入、环评审批、清洁生产、环境监察等多方面力量,由末端治理向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整体防控监管体系推进。加强排污许可证工作,开展申领、核发、换发、撤销、吊销等信息网上动态公示制度试点,探索排污许可、排污收费、减排核查等数据的关联协同。做好新建项目的源头把关。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满足总量调剂要求、达不到行业治理平均水平的不予以项目核准、环评审批。督促排污单位切实履行环保“三同时”,规范建设环保治理设施。对未按要求建成环保治理设施或试生产期间运行不正常的,予以暂停试生产并限期治理。
(四)水环境治理控制
1、加强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护,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
严格水源保护区内土地控制和管理,将主要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土地征为国有,并进行隔离管理;按照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严格限制水源保护区内的开发建设活动;重点进行水源保护区污染源的整治,拆除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内生产性、经营性排污口及违章建筑,取缔开矿、采砂及一级保护区内捕捞、旅游、垂钓、游泳等活动,搬迁或关闭一级保护区内排污单位,对来自饮用水源地以外的污染源实施建设截污工程。
加大饮用水安全监察执法力度,建立全封闭防护和全天候监察体系,全面清理养殖场并严防回潮;制定饮用水源地污染预警与应急预案,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置机制,防范和应付污染事故发生。
加快推进峰头水库引水工程工作进度,认真开展峰头水库、车圩溪流域环境保护与整治工作。
2、完善云霄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
加快流域内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十二五期间加快云霄县污水处理厂二三期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快云陵工业开发区管网对接工程,大力推进现有雨污合流管网系统的改造,实行雨污分流,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最大限度减少入河排污量,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
3、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十二期间,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以水环境承载能力为依据,以生态功能区划为基础,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优化产业布局,实现从末端治理向综合治理方向转变,从源头上防治结构性污染、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
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低污染,无污染、节水和综合利用资源的项目,从严审批新建与扩建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淘汰工艺落后、耗水高、污染严重的企业,切实监管重点水污染企业,加强对漳州华威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漳州奕全电子有限公司、云霄长隆造纸实业有限公司、福建省丽西食品有限公司、漳州鲜品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的重点监管。
4、近岸海域污染控制
以陆源污染防治为重点控制近岸海域污染,强化东山湾的环境污染控制,保护海洋生态环境,重点加强漳江口国家级红树林保护区的污染防治。加快云霄县生活污水处理厂二三期建设和继续加大力度开展漳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削减进入海域的污染负荷。持续全面开展趋势性海洋环境监测,对重点涉海工程实施污染排海控制;同时,完善海洋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严格防范和妥善处理由于港口物流业和石化产业迅速发展而带来的船舶污染和海上污染事故的发生。
(五)大气环境治理控制
优化能源结构,建立以电力、天然气等优质清洁能源为主的能源供应体系,积极发展核电、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高能源的使用效率,降低能耗;加强以燃煤锅炉废气和机动车尾气为重点的大气污染综合整治;严格各类大气污染源的环境监督管理。
1、主要大气污染源治理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新建、改建和扩建燃煤锅炉要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装置。实施重点废气污染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逐步实施排污许可制度,进一步审核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确定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并核准排污量,对被列为重点排污单位,要制定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方案和实施计划。对长期不能稳定达标的单位,要进行限期治理,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大气污染控制能力建设。重点加强大气污染控制监控能力和监测能力建设。完善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增设县城区大气自动监测点位,开展建设云霄县大气环境预警系统。
2、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
加大机动车辆排气污染的治理力度,按期淘汰二冲程燃油机动车和排气超标车辆,严格执行摩托车使用10年报废制度。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加强在用机动车排气的检测,强化在用车监督管理。提高机动车排放水平,禁止不符合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车辆的销售和注册登记。完善机动车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对排放不达标车辆进行专项整治。推进公交优先发展,加强场站、站台等配套设施建设,更新和增配公交车辆,优化公交线路,鼓励发展电车、燃气车等绿色公共交通;严格执行《轻型汽车和重型柴油机(发动机)达标车型目录》,实行新车准入制度。
3、扬尘、烟尘等污染控制
以“让城乡居民呼吸清洁的空气”为目标,全民动员,巩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各阶段成果,深化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和措施,加强对建筑、拆迁和市政等施工管理、道路和运输扬尘污染的控制。
(六)声环境治理控制
1、合理规划布局,预防噪声干扰
在县城建设规划时,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区域开发及改造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用科学合理的布局避免噪声干扰,避免出现居住、文教区与噪声源混杂现象。
明确县城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分区,调整城镇环境噪声功能区的不合理布局,县城各类功能小区在规划建设阶段,主干道临街住宅要考虑声学环境布局。整顿县城区现有沿街一层带状分散布置的商业网点,县城区中心合理布置大型百货购物中心,购物广场,县城区周边合理布置仓储式大型商品物流中心,减轻城区道路拥挤,有效控制县城社会、交通噪声污染。
2、加强管理,最大限度控制声源影响
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强化区域环境噪声管理。环保部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公安、城建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别对交通、社会生活、建筑等噪声源进行具体管理,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建立群众监督网络,实现部门联动、全民参与。
加强交通噪声控制管理,合理规划建设城区道路,完善城镇道路系统,改善路面状况,优先发展城区公共交通,保证道路畅通,从源头上降低交通噪声污染。严格执行县城中心区禁鸣喇叭的规定;提高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交通法规意识。加强道路两侧的绿化建设,在人口密集区及学校、医院等敏感对象地点的路段设置隔声屏障。
加强第二、三产业噪声管理,加强第二、三产业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禁止审批在居民小区和居民楼内建设的产生噪声污染的娱乐业、饮食业、加工、修理厂;所有在城镇人口集中区内兴办娱乐场点和排放噪声的加工厂采取相应的防噪减噪措施,限制夜间经营时间,达到所在辖区内的噪声功能区标准,并使附近居民满意;实施长效管理,确保企业厂界噪声达标100%。限期治理整改噪声严重扰民的企业,不能达到整改要求的企业要搬迁或关停。
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噪声排污申报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强建筑工地管理,倡导文明施工,开展“绿色工地”创建活动。
加强城镇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县城区环境噪声管理,防治环境噪声污染,加快创建生态县步伐,应积极开展县城区环境噪声达标区创建工作,并逐步将噪声达标区的覆盖范围由县城区向乡镇中心区发展。至2015年,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80%,区域噪声达标率达100%。
完善县城噪声监控区域,按照县城总体规划布局和国家噪声布点规范要求,优化调整城区噪声监测点位。
3、强化噪声治理
建设低噪路面,新(扩、改)建城区道路时应选用低噪声的沥青材料,在噪声扰民的路段开展建设减噪路面示范工程的基础上,在每年的道路建设中铺设1%的吸声路面,并根据实际效果逐年推广,争取在源头上减少道路交通噪声。
限期治理噪声扰民单位,要求影响周围居民的噪声超标单位进行限期治理,并对治理全过程进行监督控制,保证治理进程和治理效果,并不定期进行抽查,确保不再发生噪声超标和扰民现象,逐年减少噪声超标单位的比例。
(七)固体废物综合处置
1、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
积极提倡居民绿色消费、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带头推行办公自动化,推广电子政务,从源头减少垃圾发生量和减缓垃圾增长速率。建设完善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系统,分阶段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设立农村地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标准,推广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户分类”经验,尽可能将灰土和可堆肥有机物就地处理,积极探索农村地区资源循环利用模式和激励机制。
2、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
工业化的迅猛发展必然要求云霄县必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模式等措施,对云霄县现有传统污染行业进行技术改造,采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节能降耗、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3、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以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按照“重点控制,以点带面”原则,通过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行政代处置制度,加强工业企业、社会服务业、实验室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处置、综合利用单位的环境监管,从源头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逐步提高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促进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强化重点危险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置,做好漳州华威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漳州印美油墨有限公司、福建奕全电子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工业危险废物的集中处置和规范管理,同时做好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和规范管理,对于农村小型医疗单位,尤其是偏远地区小型医疗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由县医院定点收集。所有的危险废物统一送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八)生态环境保护
1、构建云霄生态安全格局
从全县生态安全角度出发,根据区域发展功能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布局,构建区域生态安全体系,全面实施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工程,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维护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与平衡,形成漳州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建设以指以火田镇、马铺乡、下河乡、和平乡等山区乡镇为主体的西北生态环境保护片,构建云霄县的生态屏障;建设以漳江口红树林保护区和东山湾西岸构成的生态环境保护带,保护生态敏感的海陆交接带和全县生态环境的门户屏障,以保障沿海地区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夯实生态县建设的基础工程
以生态乡镇创建为重要载体,以生态村创建为细胞工程,推进生态县建设,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认真组织修编并实施《云霄生态县建设规划》,推进生态保护和建设。“十二五”期间,云霄县要加速推进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完成生态县建设任务,力争通过省级生态县考核验收。
3、持续推进自然生态保护与建设
强化生态功能区划的实施和管理,充分利用生态功能区划成果,促进地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把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的实施,纳入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管理,切实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和效率;推进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通过严格的生态环境管理,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从根本上预防和控制各种不合理的开发建设活动导致生态功能的退化,保障生态安全;继续推进自然保护区建设,不断提高自然保护区的管护能力与建设水平;强化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与建设,优化森林资源结构,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强化森林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
4、加强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监管
防范和规范各类资源开发活动。加强对矿产、林业、水利、旅游等资源开发活动的监管,对生态破坏影响较大或污染较严重的项目,要制定该行业项目环境审批管理办法或规定,规范项目环境审批,遏制新的人为生态破坏。各乡镇均要确定本辖区重要生态功能区域或生态敏感区、脆弱区域,实行生态环境监察,并建立监察制度,对这些区域的开发建设活动实施全过程的跟踪监察,切实防范可能因开发活动产生的生态破坏。
(九)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1、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
按照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要求,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以水利为重点,大幅增加投入,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推进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快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搞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完善农村小微型水利设施,全面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继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公路、沼气建设,继续改造农村危房,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深化“以奖促治”,加强农村环境保护
切实抓好“以奖促治“政策全面落实。要把“以奖促治”作为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硬抓手和突破口,积极落实和实施“以奖代补”政策,深化政策措施,设立专项资金,推进项目实施。
 “十二五”期间,要通过申请国家及省级补助资金对漳江流域相关乡镇及峰头水库沿岸农村环境开展连片整治工作,筛选一批群众积极性高、基础条件较好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
到2015年,环境问题突出、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村镇基本得到治理,环境监管能力明显加强,环境意识明显增强。
3、加大乡村工业污染防治力度
开展乡镇环保规划编制工作。要立足本地实际,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紧密结合,按照环境功能区划和工业企业相对集中的原则,与当地村镇布局和村庄建设规划紧密结合合理规划村镇工业企业布局,统筹推进实施,从决策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加强对农村工矿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环境准入,禁止不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在农村地区立项,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地区转移。建立生态恢复责任制,对已造成生态破坏的矿区逐步采取生态修复措施,切实维护矿区农民的环境权益。对沿海乡镇企业发达地区和内地的矿山优先进行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整治。
强化农业园区的环境保护措施。实施农业园区的生态保护与建设,开展循环经济示范,推行清洁生产,完善基础设施,实现污染“零排放”。农业园区建设要以集约化、规模化、循环化为原则,从区域农业产业特色出发,基本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建设乡镇生态工业小区,促使乡镇工业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4、加大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力度
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有条件的小城镇和规模较大的村庄应建立垃圾站,对生活垃圾实行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运,提倡资源化利用或集中处理。边远地区近期宜采用农家堆肥或减量填埋,实现资源化利用和低污染排放;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部分有条件的山区,建设垃圾焚烧处理设施;以房前屋后基本没有零星垃圾,村间集镇基本没有散放垃圾,河塘基本没有漂浮垃圾,穿村铁路公路基本没有散落的塑料垃圾,废弃农药及其包装物基本没有乱丢弃为目标要求,组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试点示范工程。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重点加强在漳江两岸、峰头水库沿岸、饮用水水源上游的村庄,重点中心镇等水污染治理重点流域和区域生活污水的收集与处理。开展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试点及示范。重点加强对“农家乐”的污水治理监管力度。
5、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实施畜禽养殖发展规划和污染治理规划。协调促进农业(畜牧)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畜禽养殖发展规划和污染治理规划,全面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全面拆除“畜禽养殖禁建区”划定后“禁建区”内建设的畜禽养殖场,以及划定前建设但在限期内治理未达标的畜禽养殖场;可结合漳江流域治理,遵循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加快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技术改进与污染治理。推广健康养殖技术,发展养殖小区;鼓励支持畜禽粪便产业化利用,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行生物发酵舍“零排放”养殖技术。优先在重点流域、区域和畜禽养殖环境问题较为严重的地区,建设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
加强水产养殖污染的监管。加强水产养殖污染的监管,防治湖库污染。控制水库、湖泊网箱养殖规模。禁止在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围栏养殖;禁止向所有饮用水源库区及其支流水体投放化肥和动物性饲料。
6、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开展农村面源污染调查。全面开展农村面源污染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提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措施。选择重点区域,开展土壤污染修复示范工程建设。推进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方式。发展生态农业,建立高效、持续、良性循环的生态农业系统,鼓励发展有机农业和绿色农业生产。
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农用化学品。积极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农用化学品,降低农药、化肥、农膜污染的影响。以饮用水源和水源涵养为主要生态功能的区域,氮、磷污染严重的水域、土壤,以及农产品中农药等污染物残留量超标的地区,严格施用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用化学物质。
积极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知识教育宣传。通过环境保护生态建设教育和培训,使农民通过各种措施自觉投身到防治农村面源污染中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勤劳和智慧,积极开展群防群治。
7、积极防治农村土壤污染
建立土壤污染状况数据库。在全省土壤污染调查的基础上,查清漳州市土壤污染类型、分布、范围、程度和污染物种类、来源等,分析污染成因,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土壤污染状况数据库,制订土壤污染防治对策,改善土壤环境质量,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做好土壤污染修复试点工作。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搬迁企业必须做好废弃厂区土壤修复工作,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污染超标耕地实行综合治理。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耕地应依法调整用途。
积极推广生态农业。加大对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和环境监管力度。加强生产基地灌溉水源、农药和化肥使用的监督管理。积极发展有机食品,建设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加强生产基地土壤、水、大气环境质量监测。
8、大力加强农村环境监督管理
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监测体系。积极推进县监测站的监测能力建设,提高农村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重要农产品产地的环境监测。开展 “菜篮子”基地环境监测工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建立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共同解决农村环境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要充分发挥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的作用,加强对农村协管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把国家、省相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规定送到他们手中,以便把农村环保工作落到实处。
(十) 其它污染控制和防治
1、核与辐射管理
目前我县核辐射管理水平尚处于发展阶段,“十二五”期间,首先,加强辐射防护能力建设,加大仪器设备投入,完善管理与监测手段。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辐射管理和监测人员的整体能力。
第二,依法加强辐射环境管理,保障辐射环境安全,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完善辐射安全资格许可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竣工验收制度和放射源登记管理制度,建立放射源计算机登记系统,实现监管部门信息共享。强化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开展清查放射源行动,严格放射源的管理,废源上缴收贮率达到100%。开展放射性废物贮存的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做好宣传教育,增强社会与公众的安全文化意识,利用宣传媒体,采用各种形式开展辐射环境基础知识的宣传教育,倡导科学的安全文化,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做好涉源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法人的安全责任意识和职工的安全文化素质,倡导企业安全文化。
2、持久性污染的防治
“十二五”期间,应制订针对以二噁英为主的POPs排放源及其环境污染状况的监测行动方案,全面贯彻落实NIP和国家、省相关政策,削减旧源、预防新源、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综合防治、持续减量,全面推动云霄县POPs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保护生态环境安全和人体健康。依据《福建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十二五”污染防治规划》要求,到2015年基本控制二恶英类POPs的增长趋势,重点行业单位产量(或者处理量)二恶英排放因子与2008年相比降低10%以上,重点行业新源二恶英排放达标率为100%,以环境无害化方式收集、处置已识别高风险的含PCBs类废物。
(十一)环境保护能力建设
“十二五”期间,加大环境保护现代化装备的投入,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机构和队伍,加强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科研和环境教育能力建设,不断加强干部队伍素质教育与培训,提高环境管理的效率和现代化水平。
到2015年,全县环保队伍要在编制范围内增加总量,不断改善队伍结构,在提高质量上下功夫,提高环保队伍的学历和中青年的比例。
加强公务员综合素质培养,普及更新法律知识、提高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水平,增强依法行政、宏观决策、工作协调和工作创新能力。
深入开展环境行政执法培训,不断提高环境执法能力和水平,改善执法人员文化结构,形成以环保、法律为主,专业结构合理,能适应现代化管理的执法队伍。特别要加强放射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
通过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改善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和专业配置,鼓励在职学习,建设学习型监测站、研究所和专业管理机构,提高专业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
加强人才培训和引进工作;全面完成县级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更新老化设备,重点加强在线连续自动分析、微量有机污染物、辐射监测和生态监测仪器设备的配置,力争2015年达到《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要求;加强监测能力建设,拓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流域生物监测、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近岸海域环境监测、大气背景值监测及温室气体监测能力建设。完善农村环境监测体系,建立健全监测指标体系;自动和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计划,加强和完善全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城市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和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并实现联网,形成实时监控全县环境质量、污染源排放现状的自动监测体系;应急监测能力,加强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形成响应快速、技术先进的应急监测网络。
加强环境监察队伍能力建设,全面完成县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按标准设置监察机构、配备人员和执法装备,尤其加强对危险事故应急手段及安全防护设备的建设,提高快速反应、联合行动和应急处理能力,增强云霄县的环境现场执法能力。加强信息化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在线监控网络,建立与企业互通的业务信息网络,建立上下互通的信息网络。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不断创新执法方式和方法,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能力、污染事故和纠纷处理能力。开展生态环境监察,重点对农村生态环境、畜禽养殖、饮用水源保护进行监察。
严格执行培训考核制度,对环境监察人员加强环境标准、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定期考核,实行持证上岗,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水平。
按照标准化建设的要求,配置环境管理和环境监察车辆和器材。
十二五期间,应基本建立适应新时期环保工作需要的环境信息化体系,形成统分结合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的机构、充实完善的队伍,不断提高业务和技术能力,满足环境信息化发展的要求;环境信息基础设施整体完备,安全保障和运维体系相对健全;信息技术与环保业务紧密融合,重点核心业务全面实现信息化;环境信息资源得到有效开发、共享和利用,环境信息服务满足社会公众需要。实现环境政务业务信息化、环境管理信息资源化、环境管理现化代和环境信息服务规范化。按照《全国地方环保系统环境信息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建立健全各级环境信息机构,加强专业人员的配备和资金投入。
逐步推进环境宣传教育机构标准化建设。按照《全国环保系统环境宣传教育标准化建设标准》,结合我县实际,从人员编制与构成、经费、设备配置和业务用房等方面逐步加强标准建设。力争到2015年,达到达标准化要求。
完善地方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在国家、省环境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的条件下,充分发挥地方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的作用,为云霄县的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政策、法规支持。
健全环境法制机构,增加环境法制专职人员,进一步充实环境法制力量。
全面提高环保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审批等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化水平,严格遵守执法程序。
“十二五”期间,云霄县经济将迎来一个跨越式发展的千载难逢的机会,但也可能由此对云霄县环境带来更大的影响和压力,因此,必须不断地创新云霄县环境监督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并建立一套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需要相适应的高效管理体制。
快速壮大环保产业规模。将环保产业建成为转变我县经济增长方式、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新兴绿色产业,为环境监管提供有力支撑。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形成环保产业聚集区。
大力发展重点领域。重点发展环保设备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具体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噪声与振动防治设备及环境监测仪器与监控系统设备。大力推进包含环保工程服务和环保咨询服务在内的环保服务产业的发展。
四、“十二五”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根据云霄县“十二五”规划,结合云霄县环境保护工作实际,云霄县 “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领域重点开展包括流域综合治理、城市污水处理及回用、城市垃圾处理及资源化、生态环境保护、环保系统自身能力建设、海洋环境保护等七大方面,共13个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7.7 5亿元,见表5-1。这些项目是实现云霄县 “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目标的重要支撑,是改善县城环境、提高环境质量、实现总量控制的有力保障,对实现县城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一)   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重点开展漳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云陵镇防洪堤及护岸河道整治工程以及漳江县城区防洪工程等3项,投资预计24054万元。
(二)   城市污水处理及回用工程
主要有云霄县二期污水厂及云霄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共2项,投资估算5800万元。
(三)   城市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工程
主要有云霄县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工程,该工程投资估算4.79亿元。
(四)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主要有云霄县城南湿地公园和乌山旅游区规划及开发共2项,投资估算40000万元。
(五)   环保系统自身能力建设工程
主要有云霄县环境应急监测体系及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工程,投资估算242万元。
(六)   海洋环境保护工程
主要有云霄县漳江口湾海洋环境生态修复和漳江口红树林湿地恢复工程工程共2项,投资估算700万元。
(七)   其他工程
主要有云霄县饮用水源峰头引水工程及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工程共2项,投资估算6250万元。
五、规划实施的保障体系
(一)落实环境监管“一岗双责”规定
1、明确企业的主体责任
必须按照《福建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要求,牢记职责,尽职尽责。必须监督各有关企业不折不扣负起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把环保工作做到位。对于不落实环保要求,整改措施不到位的,必须切实予以严厉查处,该处罚的处罚,该整治的整治,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绝不能再出现企业赚钱、污染转移、政府埋单、群众受害的状况。
2、明确属地管理的责任
各级政府是本辖区环保工作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辖区环境监管出了问题,就要承担责任。各级政府“一把手”要亲自组织、亲自协调、亲自督查,确保不出差错。整治目标未实现、任务没完成,唯第一责任人是问。
3、明确部门监管的责任
各级部门都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本部门范围内环保工作。分管环保工作的负责人对环保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环保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会商、及时移送、及时查处,形成整体的合力。要将政府及部门环保监管职责纳入政绩考核,作为干部评价、提拔和任用的重要依据。
4、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
通过建立并实行一套程序和制度,使环境保护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审议有关对环境具有重大影响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决策过程。在制定产业政策和进行产业结构、产业布局调整时,保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参与,并充分考虑环保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二)强化环境法制手段
1、构建高效环境执法监督机制
有序协调内部执法监督,突出建立和完善内部信息交流和沟通协调制度、重大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上下互动、部门联动,建立和完善巡查、直查、稽查、后督察和年度考核制度,加强与其他相关执法部门、司法机关配合与协作。研究扩大公众参与环境执法监督的渠道,研究提出环境损害赔偿政策机制。健全区域流域协作机制,遏制发生跨辖区、跨流域污染事件。
2、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要加强环境监测、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切实提高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在经济较发达的、污染较严重的乡镇级政府要有环保机构和环保专职人员。要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改善工作条件,完善执法手段,增强执法能力。巩固和发展全县环境监测网络体系,逐步完善全县环境监测站的规范化建设。在“十二五”期间,要建立和完善县级环境信息中心,实现环境信息处理、传输和办公自动化。初步建立全县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环境数据收集、处理、加工、传输的计算机化和网络化。到2015年,实现全县重点大气、水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为实现区域和流域的污染物总量控制奠定基础。
初步建成对突发性污染事故实施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快速监测和应急处理,又能对污染隐患进行监控和警告的应急响应系统。
3、拓展环境执法监督领域
转移执法重心,突出事前和事中执法监督,变被动的末端执法为主动的全过程执法监督。建立和完善后督察制度,积极探索长效机制,规范后督察工作程序,把后督察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三)严格执行主体功能区的环境政策
1、健全完善主体功能区环境政策
各类功能区在制定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等重大决策时,必须充分进行环境影响综合评价,使环境与发展之间形成一种利益协调和相互制衡的机制。同时,应根据不同区域的环境问题特性以及环境问题产生的背景差异等多种因素,按照不同地区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环境容量、生态功能等进一步细分总量控制标准、各项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收费标准等等,按照不同区域不同的主体功能要求,严格执行不同的环境标准,更好地促进有关环境政策在不同区域的落实,以有利于推进主体功能区的形成。
2、改革现行的排污收费制度,逐步引入排污权交易制度
在推进主体功能区形成的过程中,由于不同功能区环境特征不同,污染治理的成本存在显著差异,不同地区由于其主体功能的不同,环境标准也应有所不同。为了保证政策的公平性,以及激励引导各级地方政府和企业加大环保投入,亟待改革目前的排污收费管理制度,一方面要提高排污收费标准,使其能充分抵消污染者所造成的社会成本,尤其是要在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引入更严格的禁排制度,加大违法惩处力度。另一方面要逐步引入排污权交易制度。
3、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政策
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有关的生态补偿政策,是促进主体功能区形成的重要保障措施。以流域环境要素的生态补偿为基础,有针对性的开展本区域生态补偿政策的研究、制定和实施。从流域水资源的角度,可考虑征收流域生态补偿税、建立流域生态补偿基金、实行信贷优惠等;从森林资源单个要素的角度,可考虑政府对已有森林生态工程投入的连续性并增加支付强度,培育发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多元化融资渠道,并酝酿建立“生态税”制度等。
(四)推进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促进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制化
在正视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水平存在一定差距的前提下,从我省省情出发,坚持以公共化为取向,以均等化为主线,以规范化为原则,改革和完善环境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投资体制,提高公共财政投资效率和基本公共服务质量,鼓励和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管理和监督,促进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制化。明确实现全省环境保护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时间表、实施进度,制定环境保护公共服务全省最低标准,使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到全体社会成员。
2、强化各级政府公共环保投入责任
明确各级政府在环保投入中的责任,强化政府公共环保投入主体地位,合理划分环境保护事权、财权,建立环境保护投资稳定增长机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作为重要因素予以考虑,促进全省不同区域、流域环境基本服务均等化。调整环保资金支出结构,把更多资金投向环境保护公共服务领域。对因财力不足等原因难以达到设定的基本的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标准的困难地区倾斜。让全体百姓都能享受环境监测与评估服务、环境监管服务、污水垃圾处理服务、环境信息知情服务。
(五)推进环境经济政策创新
1、推行绿色金融政策
试行绿色信贷政策,促进企业开展污染治理和升级改造。将环保诚信企业和环保违法企业的信息纳入金融机构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信贷调控作用。环保部门定期向银行提供企业名单,在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允许的前提下,金融机构优先为环保升级改造企业发放贷款;对环保违法企业停发贷款,直至其整改达标。
2、推行绿色保险机制
建立绿色保险的县场信用机制,促进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利用保险机制和县场手段转移污染事故风险,有效缓解污染事故纠纷引发的矛盾。试点先期选择环境危害大、最易发生污染事故和损失容易确定的行业、企业和地区,环保部门提出企业投保目录以及损害赔偿标准,保险公司开发环境责任险产品并确定责任范围和分类厘定费率,保险监管部门进行县场监管。
3、建立能减排专项补助资金
建立专项补助机制,鼓励企业开展污染减排和优化升级。加大对节能减排项目财政支持,建立重点耗能企业、重点污染源企业节能减排考核制度。对于能够产生较大的污染减排效益、使用清洁生产技术、改善和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保护区域生态安全等方面的资金给予优先补助。
4、建立环境权益交易市场
开展环保和排放的技术交易、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碳排放交易等,为平衡环境责任提供平台。探索建立环境基金和碳基金,谋划资金渠道,基金要严格用于资助低碳项目、低碳技术研发和技术商业化。
5、逐步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投入机制
制定出台相应政策进行扶持,并推行有利于农村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各地应逐年增加农村环境保护的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并安排一定比例的排污费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环境保护。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重点支持饮用水源地保护、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治理和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及生态示范创建活动的开展。(云霄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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