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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2013年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

发布时间:2013-5-2 9:49:3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2013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环保任务的关键年,也是“办好青奥会、建设新南京”的攻坚年,更是创建国家生态市的决战年。为进一步明确2013年全市环保工作的目标任务,有效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特制定2013年南京市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坚持生态为基、环保优先的方针,围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紧扣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群众环境满意率这一核心,继续实施“三个最严”的环保制度,全力推进污染减排、蓝天清水、生态创建等各项重点工程,努力在控制煤炭消耗总量、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创建国家生态市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确保国家生态市创建顺利通过国家考核验收,确保各项环境指标达到亚青会承办要求,以良好的环境质量迎接2014年青奥会,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打造“美丽中国”的标志性城市夯实生态环境基础。

  二、主要环境目标

  (一)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8%(老标准),对照新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全年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不低于60%;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分别比上年下降5微克/立方米、3微克/立方米;降尘均值同比下降10%左右。

  (二)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72%;Ⅲ类以上地表水比例达到53%。

  (三)噪声功能区达标率保持在90%以上。

  (四)森林覆盖率28%,城镇绿化覆盖率44.8%。

  (五)群众环境满意率力争达到80%。

  (六)小康环境综合指数提升到87分。

  三、主要工作目标

  (一)总量控制目标: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分别比2012年削减4.2%、4.6%、4.5%和8.4%,分别控制在10.61万吨、1.67万吨、11.78万吨和16.54万吨,单位GDP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强度分别控制在1.55、0.27、1.8、2.34千克/万元以内。

  (二)污染治理目标:整治“三高两低”污染企业100家以上;煤炭消耗总量控制在3400万吨以内,存量项目削减不少于200万吨,扬尘控制区占建成区面积的比例达90%,淘汰黄标车3万辆;主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4%,镇街污水处理率达到54%,污泥规范化处理率达到85%;30条重点河道纳入“河长制”管理,完成20条黑臭河道治理任务;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5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危险废物、医疗垃圾得到安全处置。

  (三)生态创建目标:南京创建生态市通过国家考核验收;溧水创建生态县通过国家考核验收,六合区通过国家技术评估。创建国家级生态镇3个、生态村50个、绿色人居环境社区40个、绿色学校20个。江宁、高新开发区创建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

  (四)环境监管和能力建设目标:重点监管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善污染事件应急体系,确保不发生较大等级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开工建设环境监测和应急中心大楼,环境自动监测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四、重点领域与任务

  (一)污染减排工程

  1、推进脱硫、脱销工程建设。完成金陵石化炼油厂催化裂化装置等脱硫项目5个,削减二氧化硫5800吨;燃煤机组、钢铁烧结机脱硫工程建成率及30万千瓦以上机组烟气旁路拆除率达到100%;完成华能南京电厂1-2#机组等脱硝工程15个,削减氮氧化物26000吨;30万千瓦以上机组脱硝设施建成率达到100%。

  2、推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城东三期(15万吨/日)等9个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阳污水处理厂(4.5万吨/日)在2013年12月底以前建成投运,负荷不低于60%。全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8.7万吨/日,削减化学需氧量8100吨、氨氮600吨。完成578公里污水主次干管建设,其中:主城区完成309公里,三区两县共完成269公里。

  3、推进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中控系统升级改造及中水回用工程。实施南京桥北等2个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建设,新增一级A处理能力12万吨/日;完成南京城东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新增中水回用能力5万吨/日;完成江心洲等9个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升级改造,提高污水处理厂信息化管理水平。

  4、推进工业废水深度治理工程。推动重点工业企业治污设施提标改造,完成金陵石化炼油厂等5个重点工业企业废水深度治理工程。

  5、强化污染减排重点工程的监管。进一步完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工业企业脱硫脱硝等重点污染减排工程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强化监督管理。90%以上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重点工业企业综合脱硫效率90%以上,综合脱硝效率70%以上。

  (二)蓝天工程

  1、控制煤炭消耗总量。实施最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严格控制以煤为燃料和原料的建设项目,不再新批燃煤电厂。推进现有燃煤小热电、钢铁企业小高炉及2500吨/月以下水泥熟料生产线的关停,加快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控制电厂燃煤煤质和替代发电,减少钢铁企业焦炭产量,提高可再生资源和新能源比例,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完成煤炭存量削减200万吨的目标。

  2、加强扬尘污染防治。扬尘控制区扩大到540平方公里,占建成区面积的90%。推动文明工地创建,文明工地占全市工地总数的1/4。开展建筑工地、市政工地、城市房屋拆迁工地、交通工程工地的扬尘控制,落实敏感区域周边环境的从严控尘措施。强化工程渣土密闭化运输管理,提升密闭运输水平。推行道路保洁无尘化作业,提高城市道路机扫率和洒水频次。

  3、加强机动车排气监管。出台淘汰黄标车政策,淘汰黄标车3万辆。提高柴油车等新车准入标准,从2013年4月1日起,重型汽油车、3.5吨以下柴油车执行国IV标准。启动提前实施机动车国Ⅴ标准的申报工作。实施柴油油品升级,2013年7月争取实现苏IV柴油供应。加大联防管控力度,落实扩大高污染车辆限行区域的相关措施。发展绿色公共交通,推广使用新能源车,淘汰国Ⅲ(不含国Ⅲ)以下标准公交车达20%以上,深化冒黑烟车辆污染治理。

  4、加强工业废气治理。完成20个重点工业废气治理项目,开展100家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继续推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淘汰绕越公路和绕城公路之间区域燃煤锅炉20台,推进工业园区内燃煤锅炉的改造工程。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化工园完成省下达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试点任务,全市完成治理项目30个。

  5、加强餐饮污染防治。落实餐饮业环保区域划分规定,继续开展餐饮污染控制示范街区创建活动。实现环保、工商、食品监督等多部门联动,综合整治餐饮业油烟污染,切实解决餐饮污染扰民问题。整治餐饮污染集中片区13个。

  6、加强特定大气污染防控。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禁止秸秆露天焚烧,防止出现严重污染天气。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落实烟花爆竹禁放措施,控制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

  (三)清水工程

  1、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集中清理水源地环境违法设施,排除水源地环境隐患。健全水源地联动管理机制,完善水源地应急预案和水质监测体系。开展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燕子矶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完成省级达标建设任务。规划建设石臼湖、金牛湖两大备用水源地。加快建设溧水高淳长江引水工程。

  2、推进重点河流管理和黑臭河道治理。对30条重点河流实行“河长制”管理。实施雨污分流工程、小流域综合整治、引水补水等措施,将南湖北河、南湖东河等30条河道纳入年度黑臭河道计划,完成20条以上黑臭河道治理任务。

  3、推进主要水体水质达标与改善。综合治理29个不达标重点水环境功能区断面、9个不达标国控省控断面以及35个黑臭或劣Ⅴ类水体,并纳入各区县政府和园区管委会年度水环境目标考核。实施污染企业的关停并转,封堵沿河违法排污口,强化污水截流收集处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生态修复保护等综合措施,确保年度新增水功能区达标断面9个以上,新增Ⅲ类以上地表水断面1个以上。

  4、推进完成长江水污染防治和太湖水污染治理目标任务。继续推进12个长江水污染防治骨干项目的建设,确保年内项目完成率达到90%以上。太湖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由高淳、溧水两县扩展到秦淮、雨花台和江宁三区,年度项目完成率达到96%以上;强化入固城湖河道的污染治理和断面水质监测,确保胥河落棚湾断面水质得到改善提升,达到太湖流域考核要求。

  5、推进雨污分流工程。全面开展河西北部、城东地区等四大片区雨污分流工程,配套实施河道清淤、河岸整治、水系疏通和引水补水等治水措施,确保金川河、内秦淮河、河西中北部等水系的水质得到明显改善,逐步达到水功能区标准。

  6、推动郊区县水体综合治理工程。加强郊区县中小河流综合治理,采取河道疏浚、岸坡整治、水系连通、生态修复等综合措施,改善水环境质量。开展湖泊水库生态修复工程,保护湖泊水库生态环境。实施农村河道河塘整治,完成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土方3200万方。

  (四)污染企业整治工程

  1、整治“三高两低”污染企业。实施第三批“三高两低”污染企业整治,完成污染企业整治100家以上;同时完成全市第三轮化工企业整治任务。

  2、调整优化主城工业布局。全面推动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区域工业布局调整,加快主城区域工业生产类企业“退城入园”,启动第二批60家企业搬迁,完成主城区工业布局调整任务的70%以上。

  3、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淘汰水泥行业的立窑、干法中空窑、立波尔窑、湿法窑水泥生产线和钢铁行业的小高炉。开展化工、火电、冶金、建材等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淘汰落后产能。

  4、综合整治老工业区域环境。继续推进燕栖地区工业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梅山钢铁周边地区、金陵石化周边地区以及大厂地区工业污染综合整治,大力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五)生态创建工程

  1、深入开展各类生态创建。实施生态创建细胞工程,积极开展生态区(县)、生态镇、生态村、绿色人居环境社区、绿色学校、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工作,完成年度创建目标,夯实生态市创建基础。南京生态市创建通过国家考核验收。

  2、实施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加强郊野公园建设;实施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县乡公路绿色通道建设工程,重点改善干线公路红线范围内绿化;推动河道和湖泊生态涵养林带建设;加快“一园四带五片百个小游园”建设;实施绿道建设工程;推进生态隔离带建设。

  3、开展露采矿山生态修复。推进废弃露采矿区土地环境治理工程,启动并实施江宁青龙山西等10个露采矿山环境治理项目。全面推进南京麒麟科创园青龙山沿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国家示范工程。启动京沪沿线(南京段)矿山环境治理工程,力争完成京沪沿线(南京段)两侧的采石宕口治理和复绿工程。

  4、加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完成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划定方案的修编,加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保护、建设和管理。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占国土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

  (六)农村环境保护工程

  1、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实施和连片整治。继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组织实施市级年度考核,确保顺利通过环保部年度考核。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完成江宁、高淳年度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建设并通过考核验收,根据国家、省计划启动其他区域连片整治建设。

  2、推进种、养殖业污染治理。综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化肥和农药施用强度。重点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控制,积极推进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新建规模化畜禽场沼气工程30座,努力做到粪污就近消纳,废弃物循环利用。对固城湖等重要湖泊水体,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生活污染和水产养殖污染。

  3、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建设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区和示范镇,建成省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区(县)6个。建成“划片收贮、集中转运、规模利用”的秸秆收贮利用体系。全市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率达到86%以上。

  4、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以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村容环境整治、村庄绿化和河道沟塘治理等为重点,完成3089个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有效改善村庄环境。

  (七)固废、噪声和辐射污染控制工程

  1、加快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力争全市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55%,同步建设城市地区垃圾分类运输体系。建设江北垃圾焚烧厂、江南垃圾焚烧厂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项目,静脉产业园内配套建设厨余垃圾处理厂、危废焚烧处理厂等项目。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

  2、加强危废处置能力建设。继续推进化学工业园区、江宁铜井、浦口星甸静脉产业园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设,力争完成威立雅化工园危废焚烧处置工程一期。完成聚醚渣综合利用等危废处置工程。危废综合利用能力提高到36万吨/年,工业危废焚烧能力提高到3.5万吨/年。强化危废监管,建立国家、省、市三级联网的危废监督管理信息平台。

  3、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与土壤修复。开展涉重企业污染专项整治,完成重金属治理项目10个。做好关停搬迁企业、涉重企业污染场地生态修复工作,加强污染场地的环境监管,推进燕栖地区、晶桥观山地区等重点区域污染场地生态修复。实施污染搬迁企业土壤修复试点项目3个。

  4、推动生活污泥规范化处置。加强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安全处置的监管,实施“就近脱水、专业运输、混合焚烧”的处置。实施污水处理厂污泥深度脱水装置改造。实施深度脱水后污泥电厂、水泥窑混合焚烧处置工程,确保污泥规范化处理率达到85%。

  5、加强医疗废物污染防治。加强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和设施的监管,防范医疗废物相关环境污染事件。依法严查医疗机构违法转移医疗废物等行为。

  6、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二级审批、四级监管职责。完成电离辐射、电磁辐射单位的“三同时”环评、验收,辐射安全许可证新办证、换证,放射源转让,放射源省内、省外转移的审批,力争各类审批完成率达100%。

  7、切实改善噪声扰民问题。完成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工作,扩大噪声达标区范围。加强施工噪声、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防治,严格控制工业噪声。全市噪声污染投诉量下降5%以上。

  (八)环保能力建设工程

  1、强化工作推进。进一步发挥市环委会的环保工作组织协调作用,形成全市环保工作良性推进机制;加强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考核,强化污染减排责任追究,落实考核奖惩政策。

  2、强化依法行政。制定和修订有关环保地方法规,加强环保法规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园区和基层环保机构建设,完善工作网络。

  3、强化资金投入。加大公共财政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统筹安排和合理使用各类环保专项资金。研究出台污染减排、黄标车淘汰、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生态建设等相关激励和补贴政策。

  4、强化科技支撑。落实亚青会环境保障,确保环境质量达到亚青会赛事要求;有效实施“青奥会空气质量保障技术集成与应用”国家科技项目,开展PM2.5源解析、灰霾预报等科研工作,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5、强化监管能力建设。按照国家和本市环境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的要求,继续加强市、区县、园区环境监测、监察、信息、应急、辐射安全监管等能力建设。推进环境监测与应急中心建设。加快水、空气、噪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

  6、强化环境宣传。大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南京市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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