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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2013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3-6-5 9:44:3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2013年是实施涪陵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关键的一年,也是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重要的一年。我区环境保护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和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和市、区第四次党代会精神,把环境保护与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污染减排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环境治理与保障改善民生更加有机地结合起来,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积极探索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境保护新道路,切实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把涪陵建设成为长江上游经济快速发展、环境优美宜居、生态良性循环的“双百”现代化大城市。

一、工作思路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具体“围绕一个目标、处理好三个关系、解决四个突出环境问题、实现四个确保”的“1334工作思路”,即围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目标,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总量与容量、执法与服务三大关系,着力解决好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蒿枝坝及城区环境污染、农村畜禽养殖及榨菜污染、重点区域及工业企业环境安全等四大环境问题,确保我区重点区域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落户涪陵的重点项目有环境容量支撑、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区内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零发生。

二、工作目标

1.环境质量目标:城区空气质量满足优良的天数达到315天以上,长江、乌江干流和黎香溪等次级河流水质控制在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以内。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建制镇(乡)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85%以上。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56分贝以内,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68分贝以内。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42%,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全区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2. 总量控制目标:全面完成市上下达的2013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比2012年分别减少0.9%和2.2%,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12年分别减少0.6%、0.3%。

3. 污染防治目标: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9%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98%以上;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3%以上;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达80%以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合格率达10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90%以上;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保持100%;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实现稳定达标,工业、医疗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废物依法安全处置。

4.环境安全目标: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防范化工等行业环境风险;不发生或引发重大、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不发生重大、特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和环境污染事件,不发生由环境污染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5. 创模工作目标: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并提升市级环保模范区创建成果。按照全市构建“9+6+X”环保模范城市体系要求,加快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步伐,全面提升全区环境保护能力和水平。

三、主要任务

第一、精心编制创模规划,全面启动国模创建工作。在进一步巩固市级环保模范城区创建成果的基础上, 3月前完成国模创建规划编制,力争8月前通过市环保局初审,10月前报国家环保部审批,年底前印发实施。

第二、大力实施总量减排,加快全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一是强化结构减排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关于部分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性文件,积极探索落后产能退出机制,依法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企业,分期分批淘汰一批落后生产能力。年内完成华康榨菜厂等榨菜企业关停,启动龙桥热电厂3、4号炉机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关停中化涪陵化工矿制酸2号系统。二是严格环境准入,控制污染物增量。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深化“批项目、核总量”制度,尤其是对新、扩、改建项目,严格核算污染物新增量,对没有总量替代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三是深挖减排项目,完成渝扬、国色食品等2个榨菜废水治理项目和双福、泰升等15个养殖场的污染治理;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确保李渡大耍坝、龙桥园区、百胜榨菜废水集中处理等3个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分别达到10000吨/日、6000吨/日、400吨/日;完成华新水泥厂脱硝项目,为重点项目上马提供足够的环境容量支撑。四是加强环境监管,督促建峰、蓬威石化等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五是深入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制定污染防治和清洁生产审核年度计划,加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督促企业提高生产水平、减少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大力实施重金属深度治污,推进电镀入园方案的实施,完成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削减目标,严防重金属污染事件的发生。

第三、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着力推进宜居涪陵建设。一是强力实施蓝天行动,稳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进一步强化PM10、NO2、SO2治理,采取针对性措施逐步开展PM2.5、O3、VOC防治,完善区域和部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提升空气污染预警预控及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加大燃煤污染整治力度,强化对现有燃煤设施的排污监管,深入推进煤改气工作,提高控煤区内的清洁能源使用率,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巩固基本无煤区、无煤街道建设成果,防治燃煤反弹。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控制,强化对工地扬尘污染控制的标准化管理。加大蒿枝坝片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深入开展车辆带泥、冒装撒漏、施工扬尘整治,加大道路清扫和柔性沥青路面改造力度,减少扬尘污染;加大餐饮业油烟治理,减少油烟污染及投诉;建成机动车简易工况法检测站并投入运行,提高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加强重点企业监管,启动中化涪陵化工涪蔺公路线以下磷酸一铵、二铵三套系统的淘汰关停工作,逐步对企业生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二是扎实推进宁静行动,防止噪声扰民。继续深化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成果,力争创建安静居住小区1个。严格文化娱乐场所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加强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机动车违章鸣号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整治,重点开展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专项治理。

第四、大力开展碧水行动,保护库区水环境安全。一是推进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区、三大园区和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乡镇的配套管网,提高污水处理集处理率,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深化污泥处置利用,落实生活垃圾及餐厨垃圾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加强渗滤液处理设施监管,确保污泥、垃圾渗滤液处置达标。建成百胜、义和、石沱三个乡镇污水处理项目,开工建设武陵山、马武等乡镇、白涛氯碱片区污水处理项目,以及涪陵污泥处置工程、焚烧发电项目、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长江干支流漂浮物清理及处置工程,推进蒿枝坝片区和沙溪沟片区污水管网工程建设,完成青羊、龙潭、焦石、白涛4个乡镇街道垃圾收运系统项目建设。二是推进城乡饮水工程。完成城区糠壳湾码头搬迁,深入开展公共集中式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市政污水、水产养殖和工业及船舶排污口整治工作,建立完备的饮用水源应急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农村及城区饮水安全问题。三是全面启动《三峡工程后期扶持规划》项目的实施。四是拓展医疗废物收运网络建设,实现26个乡镇街道医疗废物处置全覆盖。五是加强排污口整治。各类新建改建入河排污口(含工业企业排污口和城乡污水处理厂及设施)应严格按《水污染防治法》、《水法》、《排污口设置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排污口设置审查;已建排污口应补办相关手续;严格执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能力的规定,对水功能区纳污已达到或超过限制标准的水域,不得新建或改扩建项目。

第五、深入开展田园和绿色行动,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一是大力实施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程,完成义和镇、蔺市镇、大木乡3个乡镇18个村的连片污染整治项目。二是以养殖减排为抓手,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完成15家规模化养殖场的污染治理,结合猪→沼→果(草、菜、林)的生态养殖技术,大力推广小规模移动式猪场发展。三是继续推进榨菜集中池建设,推广榨菜废水集中治理示范项目建设,关停一批小榨菜企业。四是大力开展绿色创建活动。围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区活动,深入开展生态乡镇(村)、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小区创建活动,力争创建区级绿色学校2所、区级绿色社区1个、市级生态村1个。五是继续推进国土绿化,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打造环境优美宜居的生态家园。

第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一是加强辐射环境监管,预防辐射安全事故;二是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确保区内工业危险废物安全转运处置率100%,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处置率100%;三是加强环境安全防范,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园区-企业四级应急管理和和污染事故联防联控体系建设,明确各级各部门应急管理职责,将环境风险防范融入到环评审批、建设管理、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辐射安全许可、监察执法、环境监测等各项环境管理环节,强力推进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机制。完成环境监控中心主体工程,加大尾矿库、危化品企业等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与整治力度,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与整治长效机制,力争龙桥、白涛两大化工园区环境应急指挥中心开工建设,加强园区和重化工企业环境应急演练,确保环境污染事故零发生。

第七、完善监管机制,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一是建立和完善“蓝天、碧水、绿色、宁静、田园”环保五大行动和总量减排日常监管及后督查机制,强力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加强对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建设,加大排污费稽征力度,依法核定征收排污费,开展乡镇排污费征收工作的稽查。二是加快项目审批程序的创新,健全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管理服务制度,创新重点项目环保审批绿色通道,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努力为重点项目落地涪陵创造宽松快捷的服务环境;推行区域限批制度,从源头控制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三是严格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进一步落实环保齐抓共管机制,坚持环委会调度会和专题会,强化部门联动执法、沟通协调、责任追究等督查机制。四是深化环保监管体制,加强各街道乡镇、村社和企业的环保机构建设的指导和环保人员业务素质及水平的培训工作。

第八、夯实环保工作基础,扎实做好环境监测工作。一是抓好空气自动站管理,认真做好环境空气质量的自动监测和日报发布。二是抓好总量减排、污染源监督、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饮用水源水质等监测,为总量减排、排污申报核定、环境执法等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三是加强环评队伍建设,拓展环评业务范围,助推涪陵建设项目健康、快速发展。四是加强三峡工程175米蓄水后长、乌江及珍溪河、黎香溪等次级河流水质现状监测,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第九、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环保能力建设。结合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大环保宣传力度,重点围绕国模创建、污染减排、库区水环境保护等中心工作,扎实开展环保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全民环境教育,提升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加大党政干部环境教育力度。推进环境文化的建设和繁荣。加强环境保护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大力开展环境保护网络宣传舆情监控和舆论引导工作,强化公众环保知情权和参与权,为涪陵“双百”大城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加强环境宣教能力建设,推进我区环境宣教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全面推进环境信息化建设,建立以企业排污许可核发及监管为核心,以排污权交易管理业务为支撑的业务体系,完成环境信息能力达标建设。

第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队伍素质。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深化思想、作风、组织、业务和制度五大建设,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环保队伍,提升环保队伍整体形象和素质,增强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涪陵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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