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行业资料 >> 正文

洛宁县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7-29 9:27:2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监督管理,确保2013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完成,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3〕4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洛宁县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控制增量、削减存量、完成减排目标为目的,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立足点,以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社会参与为手段,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协调配合,确保实现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洛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减排目标
    2013年全县化学需氧量(COD)、氨氮、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490吨、263吨、1270吨、960吨以下。
    三、减排措施
    (一)继续加大投资,完善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大力实施工程减排。县污水处理厂要切实加强<a href="http://www.dowater.com/" style="text-decoration:none"><font color="#000000">污水</font></a>处理运行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网配套等基础设施建设。收水管网要有新铺设,收水量要有新提升,落实废水深度治理工程,提高处理效果,保证中控系统、在线监控设施建设满足减排核查要求。同时,要有专人负责日常数据的汇总和上报,保证污水处理厂减排资料的完整性和逻辑性。
    (二)以重点流域重点行业环境综合整治为突破口,实现结构调整减排。加快建立落后产能淘汰和退出机制,推进资源整合,拉长产业链条,关小放大,淘汰落后生产工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建设环保型矿山企业,实现结构调整减排。
    (三)加大环境执法查处力度,强化监督管理减排。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停产治理,违法必纠,违法必查;严禁偷排、漏排、直排现象,促使企业自觉履行减排责任,实行企业月报制,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实现监管减排。
    (四)控制新增排污量减排。一是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能耗”双高项目准入;二是严把总量控制关,落实总量预算管理制度,严格审批制度,做到增产不增污;三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强建设项目现场环境监察,做好“三同时”达标验收,实现可持续发展。
    (五)加强农村环保工作,大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县农业局、畜牧局以及各乡(镇)政府要抓紧制定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案,全面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减少畜禽养殖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加强集约化畜禽养殖粪便、废水收集和处理,推进全县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无害化处理,确保按时完成2013年农业污染源减排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减排联动机制。县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县的减排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协调推进2013年污染减排工作。县发改委负责研究和制定支持节能减排有关政策,完善县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减排重点项目计划和落实相关投资,督促污水、垃圾收费达到征收标准;县工信局负责根据国家和省、市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建立淘汰落后产能公布制度,明确淘汰内容、进度和主要责任单位,并督促落实;县财政局负责总量减排资金相关协调和保障工作,支持减排重点工程;县统计局负责建立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数据体系,根据污染减排工作需要及时提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统计数据;县住建局负责城市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县市政局负责城市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的监督管理,保证其稳定运行及达标排放;县商务局、公安局、发改委、环保局负责研究制定和落实老旧机动车淘汰计划,积极推进非绿标车的淘汰工作;县农业局、畜牧局和环保局负责农业源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县环保局负责制定全县总量减排计划及实施方案,与相关部门配合制定有关污染减排的指导性意见,建设完善全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三大体系”,负责对重点减排工程进行日常监督和现场检查。
    (二)严格落实减排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根据市政府下达我县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依托污染减排的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年度减排任务的监督检查,开展总量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评价考核工作,将污染减排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乡(镇)政府领导干部和各有关局委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对未能完成减排任务、在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中不作为或者未能完成减排任务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
    (三)综合运用环境经济政策。完善现行的财政、价格、税收等绿色经济政策;建立污染减排奖励和扶持机制。进一步推进排污权交易制度,加强排污许可管理;大力推行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地表水环境质量财政挂钩机制等环境经济政策,充分运用经济手段促进污染减排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宣传工作力度。电视台、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对污染减排工作开辟专栏,进行专题宣传,定期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提高公众对减排工程重要性的认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污染减排宣传,制定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教育部门要把环境保护、污染减排纳入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及教学中,从小培养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意识;各企业单位、社区要开展经常性的环保宣传,加强污染减排重要性及紧迫性的宣传。(洛宁县人民政府)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