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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专项规划

发布时间:2013-11-4 10:45:0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实施“十二五”环保规划,对于推动落实科学发展观、探索环保新道路,改善环境质量,积极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十二五”环保专项规划是清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清流县“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清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始终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经济与环境双赢”的原则,以“发展循环经济、生态经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为切入点,把环境保护与区划调整、产业布局调整、经济结构优化、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等工作结合起来,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1、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
2009年,城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平均值为0.009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为0.048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平均值为0.013毫克/立方米,空气污染指数为48,酸雨率为0,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标准,空气质量评价为“优”;全县主要6条河流地表水水质达到国家Ⅲ类水标准,全年监测达标率为100%。城区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均值为55.8分贝、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均值为65.8分贝,属较好等级;城区饮用水源地严坊溪水库水质监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应标准,全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2、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推进
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制定了辖区流域整治计划,建立了定期通报制度和流域整治工作考核制度,全面推动闽江流域清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饮用水源保护不断加强。强化县级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切实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先后投资700多万元,对嵩口、嵩溪、长校、灵地、田源、李家、里田7 个乡镇饮用水源进行污染整治,并全面完成乡镇集中式地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经省政府划定的乡镇集中式地表水源保护区共12个,并完成了县、乡饮用水源环境保护规划编制与乡镇饮用水源地调查;同时乡镇水源地保护设施逐步完善,完成4个建制镇水源保护区5块标志牌的设立。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一是重点实施城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建设工程,该项目总投资4369万元,设计日处理污水近期规模5000m3/d(远期规模10000m3/d),同时配套建设了17公里的污水管网,并于2010年初竣工投入试运行;二是完成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建设并投入使用,项目总投资3645万元,工程设计规模为150吨/日,总占地面积168.82亩。填埋区有效库容约80万立方米
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大。县政府重新划定了辖区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适度养殖区方案,对辖区内1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建立了台帐,并制定了畜禽养殖业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县政府对处于禁养区内的华利种猪繁育基地下达了限期搬迁决定,目前新址的猪舍及配套工程已基本竣工,2010年10月可完成搬迁工作。同时对其它畜禽养殖场进行污染整治并实现达标排放,使我县畜禽养殖业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稳步推进。突出城区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全面改善城区环境质量。先后完成了闽山化工、鸿伟木业刨花板厂、鸿翔化工整体搬迁工作,同时强化城区饮食业油烟污染治理和“三厅”、建筑工地、冷作店等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3、工业污染防控取得新突破
抓好重点污染行业环境整治,着力解决了萤石选矿、化工行业企业的污染整治、关停了帅风水泥有限公司和建明水泥有限公司两家水泥企业。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排污申报制度,全县核定排污申报25家,核发排污许可证42个,实现排污许可证规范管理。强化环境监督管理和限期治理,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实施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完成3家重点企业的废水在线监控设施建设,有效提高污染防治设施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运转效率。
严格项目审批,强化环境准入和总量控制,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强化源头把关。加强环保“三同时”监管,对2000年以来已审批未验收的项目进行专项清理,完成48个建设项目的环保验收工作。大力推进规划环评,完成了清流经济开发区的规划环评,煤炭规划环评也已基本完成,为区域产业合理发展布局发挥重要作用。
4、污染减排取得明显成效、污染源普查圆满完成
积极推进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认真落实减排目标责任制,全县共完成减排项目14项,其中COD工程减排项目   9项、结构调整项目2项,SO2工程减排项目5项、结构调整项目  4项。至2009年底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净削减37.81吨,二氧化硫SO2净削减245.5吨,提前一年实现“十一五”减排任务。
圆满完成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全县共调查工业企业199家,其中重点工业源42家,农业源21家,生活源1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家。
在重点工业源废水中化学需氧量产生2636.44吨,排放760.03吨;氨氮产生182.19吨,排放164.05吨。废气中二氧化硫产生量2111.378吨,排放1915.902吨;氮氧化物产生量429.053吨,排放427.117吨。固体废物产生729836.97吨,综合利用383299.41吨,,摸清了主要污染物产生、处理和排放情况。
5、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继续加强
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全面实施《清流生态县建设实施意见》和《清流县生态功能区划》,生态县建设稳步推进。首先,自然生态保障体系基本建成,全县现有森林面积210万亩、森林覆盖率77.5%。划定生态公益林62.6万亩、占森林总面积的29.8.0%,其中国家级54.6万亩、省级8.0万亩。全县现有省级莲花山自然保护区1个;省级大丰山森林公园1个,风景名胜区5个;其次,生态创建工作取得可喜成绩,已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6个、省级生态村2个,龙津镇申报国家级生态镇工作也已开展,同时完成13个乡镇、81个建制村的“家园清洁行动”,12个建制村的“家园清洁行动”正在进行中。通过创建活动推进了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提升了农村生态文明水平,加快了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对流域生态保护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第三,流域生态保护持续深化,完成县矿产资源规划修编和河道采砂规划修编工作,严格矿山开采和规范河道采砂。完成首批水电站最小生态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设施的安装。
6、环境监管能力和环保宣传工作得到提高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按照“四个一”(一身正气执法、一尘不染治污、一丝不苟办事、一心一意为民)的行风建设目标,加强三个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和效能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着手组织实施了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环境监测和监察能力有所增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通过总量核查、目标责任状、“一岗双责”、“一票否决”等措施,严格落实了地方政府环境保护责任。
广泛开展环保知识和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环保意识,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推动公众参与。通过刊(播)发环保新闻报道,开展以纪念世界环境日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活动,环境宣传教育影响不断扩大,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逐渐形成。
二、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1、产业结构不尽合理。清流县蕴藏着丰富的矿产资源,县域经济是典型的资源型经济。长期以来依赖资源求发展,形成了以煤炭、采矿、选矿、冶炼、水泥、化工、木材为主的粗加工产业结构,产业链、深加工、附加值高的项目比重少。在污染源普查的工业企业199家中,资源型企业133家,占普查企业的66.8%。这些企业能耗和污染排放系数都相对较大,使得工业二氧化硫、COD及粉尘排放量和万元GDP能耗居高不下。工业经济总量较低,仍以资源开采和粗加工为主,产品附加值低,尚未能构成生态经济体系。
2、行业污染较为突出。清流工业污染主要集中于化工和矿产资源采选两个行业。这两个行业水污染中,化工行业等标污染负荷比占53.2%。全县目前有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9家,占普查企业的4.5 %;这9家企业年产值和年上缴利税均占全县的20%以上。其中5家企业对工业企业二氧化硫排放量的贡献率为23.8%。为此,产业结构还有待进一步调整,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压力仍然较大,环保投入不足,污染减排长效机制尚未有效建立等问题依然存在,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仍处于较高水平。
3、工业布局不够合理,局部区域环境压力较大。由于特殊的山地和矿藏条件,清流县污染企业大多分部在矿产资源相对丰富的乡镇,这些区域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压力。全县主要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大部份分布在嵩口、嵩溪、龙津、余朋和温郊5个乡镇,其中嵩口镇工业废水排放量位居全县首位,全年排放量占全县主要污染企业废水排放总量的28.5%。大气主要污染源同废水污染源一样都分布在嵩口、嵩溪和龙津3个乡镇。虽然相对集中,但又属点多分散型现状,污染源无法集中治理,给环境监督管理带来困难。为此,应加快建设清流经济开发区龙翔片、金星片工业集中区的建设。
4、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由于我县地处内陆山区,交通等基础设施滞后,区位处于劣势,工业企业起步较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明显偏低,虽然对老污染源企业进行达标治理,并完成省市下达的减排任务,但都已达到治理“极限”,减排空间非常小。为此,总量控制指标像“紧箍咒”一样制约着新建项目的建设,阻碍了清流的经济发展。
5、农村污染不容忽视,生态环境建设亟待加强。畜禽、水产养殖、农药、化肥、农膜等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土壤污染问题逐步显现。农村污染较为明显,环保基础设施缺乏,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总体处于空白。近年来,随着化肥、农药、农膜的大量使用,农业面源污染变得越来越突出,土壤肥力下降。由于农药用量的增多和畜牧业的发展,水环境遭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坏。
全县地貌以山地丘陵为主,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容易产生旱涝、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由于地处闽江流域的九龙溪上游,山体切割强烈,山高坡陡,加之天然林减少,相当部分已成为低效的天然次生林,造林树种单一,森林病虫害隐患较大,局部生态脆弱区域水土流失较为严重,水源涵养功能下降,人工林出现地力衰退。加上个别矿产资源的无序开发和固体废物的排放,造成局部地区水土流失,产生洪涝灾害,自然灾害对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威胁较大。
6、环境监管能力仍显不足。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有待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制不够完善,环境保护协调机制不够健全,部门之间缺乏协调,“执法难、难执法”的现象依然存在,环境行政执法手段未能完全适应形势需要。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核与辐射、环境信息、环境宣教在人员编制、经费、装备、办公用房等方面离国家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有较大的差距,环境应急监测监控普遍存在自动化水平低、信息化程度不高的问题,监管能力滞后于经济发展进度。
三、“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总体构想
2009年5月,《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出台,使海西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十二五”期间,面对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闽台经济互动和产业对接、生态县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机遇,对清流的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发展是第一要务、民生是第一目的、稳定是第一责任、安全是第一需要,各级党委政府最关心的这几件大事,无不与环保紧密相关。新时期的清流环保工作,应该在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维护稳定、维护安全方面寻找结合点,找准位置、摆正位置。
必须以保障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作为环境管理的首要目标,重点控制主要污染物的排放增长,避免因环境污染带来的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和公共安全问题,使全县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并避免大规模、恶性的环境损害造成的健康问题,减少环境事故风险。因此 “十二五”环保工作将削减总量、改善质量、防范风险以及建设生态文明作为着力点,即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切入点,以削减总量为重要抓手,以建设生态文明为基础,着力形成机制体制,在实现环境形势趋好的同时,严格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改善民生。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大局,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中心,充分发挥清流现有生态环境优势,大力发展生态效益型经济,全面提升综合经济实力。以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根本出发点,以削减污染物总量、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为着力点,推行工业污染全防全控,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推进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推动低碳经济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努力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高度融合,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点,统一步骤,分类实施,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努力改善环境质量,把清流建设成青山绿水、环境优美、生活殷实、生态良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的繁荣县城。
2、基本原则
优化经济,改善民生。紧密联系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总体部署,妥善处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资源利用、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从公众对环境的基本需求出发,坚持以人为本,重点解决与民生相关的突出环境问题,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三个效益的同步和统一。
统筹兼顾,同步改善。统筹推进城乡环境保护。注重城乡现有环境问题的差异性和改善的同步性,把城市环境和农村环境作为有机整体,坚持城乡环境保护协同推进,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经济生态地区污染向山区转移,稳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促进城乡环境质量全面改善。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清流区域环境的差异性,充分体现环境污染特征的区域性差异,强化环境保护措施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突出规划与主体功能区划的相衔接,合理调整产业布局,分区控制,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格局。
防治结合,重在预防。适应发展的要求,提高环保准入门槛,通过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三同时”等措施,确保不欠新帐;通过加大污染整治、生态恢复力度,努力还清旧帐。
创新机制,强化监管。落实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规定,创新环保工作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环保监管的责任主体、监管原则和责任要求,联手推进环境保护,共同解决环境问题。
3、主要目标
根据我国的环境保护政策和环境保护战略目标,结合清流县经济发展规划、现状及其发展趋势预测,确定我县环境保护总目标和各发展阶段战略目标为:
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大力发展生态效益型经济,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到2015年,全县单位GDP碳排放量明显下降,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削减,工业污染得到全面控制,城市和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环境质量良好,自然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和保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法规、政策体系和监督管理能力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努力达到生态县的建设要求,基本建成满足小康社会要求的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
    分类目标如下:
   1、环境质量指标
――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城区及乡镇保持达100%
――九龙溪、嵩溪溪、罗峰溪、罗口溪、长潭河、文昌溪6条河流地表水水质保持Ⅲ类水标准
――城市空气质量符合二级以上标准的天数占全年比例达95以上%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均值<56分贝、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均值为<66分贝
2、生态建设指标
――森林覆盖率大于82%以上
――受保护地区占土地面积比例达17%以上
――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面积比重下降到8%以下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5%以上
――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5平方米以上
3、污染防治指标
――废水中化学耗氧量、氨氮排放量控制在三明市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三明市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
――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75%以上
四、工作重点及主要任务
 “十二五”环保工作将在继续完善、优化总量控制的同时,强化环境质量约束性要求,以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根本出发点,积极贯彻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理念,实施全防全控的新型污染防控体系,以环境功能区划为导向,以规划任务落实为基础,进一步强化规划的分类指导和分区控制,以基础工程、保障工程、人才工程作为环保基础能力建设的重点,提高环保对策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执行力,推进历史性转变,为我县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提供环境基础支撑保障。
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全面建设低碳社会
全面推进国民经济各领域、生活生产各环节的节能。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上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培育一批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和低消耗、低污染、高效益的绿色企业。重点抓好县氨盛化工有限公司、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县展化化工有限公司。
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中,积极推动区域产业结构向低碳方向发展。按照增加碳汇减少碳源的原则,限制落后的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发展,在原有的产业中开展技术革新、管理创新,实现生产过程的节能减排,促进能源结构的改善,同时积极引入低能耗、低排放的新兴产业,使区域产业结构向低能耗、低污染、低碳排放的方向发展。重点抓好明孚硅业和博鑫光电有限公司的节能降耗。
2、强化生态保护,加快生态县建设步伐
生态县建设是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有效工作载体和组织形式,意义深远,作用重大。努力把清流建设成为海峡西岸中部“城市最美、产业最优、旅游最旺、环境最好”的生态经济强县。在保持我县现有生态环境优势的基础上,重点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严禁小煤窑、小铅锌矿等小规模的开采,走做大做强资源整合道路,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加快生态县建设步伐。按照《清流生态县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推进生态保护和建设。以生态县创建为重要载体,以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为细胞工程,着重抓好国家级、省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工作,力争2013年省级生态乡镇达80%以上,2014年达到国家级生态县建设标准。扎实推进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建设,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加强重要区域生态保护和建设,构建全县生态安全体系。强化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与建设。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高林地保护和管理能力,加强森林资源的抚育更新,保持现有森林覆盖率,努力增加碳汇;优化森林资源结构,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强化森林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以生态功能区划为基础,逐步建设一批具有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洪水调蓄、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的生态功能保护区。重点做好九龙湖湿地公园建设项目。对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要按照限制开发的要求,实施“减轻压力、休养生息”的方针,引导产业生态转型,以维护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
继续推进自然保护区建设。进一步完善自然保护区体系,提高自然保护区的管护能力与建设水平,推进自然保护区之间的生态廊道建设,基本建成类型多样、功能完善的自然保护区网络。加强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开展自然保护区的评估,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周边资源开发活动的监控引导,推动自然保护区建设从“数量型”向“质量型”,由“面积型”向“功能型”的转变。重点抓好莲花山自然保护区的监测瞭望台、生物防火林带等配套设备建设。
合理开发利用资源。按照生态功能区划规范开发建设行为。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加快建设产业集聚区,特别是做好煤炭、石灰石、萤石、红柱石以及石英砂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清理整顿小水电项目,落实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严格河道采砂监管。加大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和保护力度,规范勘查开发行为,严格执行矿山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全面落实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补偿机制。强化九龙湖、七星岩、嵩口温泉、鲜水冷泉、灵台山等旅游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完善环保设施配套,建立监管制度,严格旅游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推动全县生态旅游胜地的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3、强化工业污染防治,确保实现污染减排目标
以削减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以重点污染行业污染治理为重点,通过总量控制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实施工业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工程,大力推进污染减排市场化机制,加强工业污染综合治理,确保总量削减目标的实现。
突出重点指标削减,采取总量减排和全面控制相结合的模式。以重点指标带动相关污染物指标的控制与削减,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全面加强”,在对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氮、烟粉尘、工业固体废物等重要指标实施重点控制的基础上,力争做到全防全控。重点做好清流氨盛化工有限公司、三明市展化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废水回收利用以及福建红火水泥有限公司脱硝治理工程
继续坚持工程为主,综合采取可控可管的减少污染排放的措施。化学需氧量减排要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并延伸到乡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氨氮减排要以城镇污水处理厂完善脱氮措施、工业废水稳定脱氮以及规模化养殖场废水治理为重点;着重抓好清流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完善配套管网,提高水处理量。建设嵩溪镇(含金星工业集中区)和嵩口镇污水处理厂,同时加快化工集中区建设,完善配套污水处理设施。
二氧化硫减排要在巩固现有产业结构调整的同时,推行工业锅炉烟气脱硫。着重抓好县氨盛化工有限公司锅炉脱硫治理项目和辅以淘汰落后产能、加强环境监管力度、完善政策制度、提升科技防治水平等多种措施,集中资源、重点突破、全面推进。
实施全过程管理,落实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措施整体推进污染减排。做好新建项目的源头把关,把排污总量指标作为新上项目的前置条件,进一步强化污染减排对经济发展方式的倒逼机制,约束企业盲目投产扩产,限制经济粗放增长方式。九龙溪两岸严格控制新、扩建制浆造纸、制药、印染、制革、电镀、农药、铅锌采选矿、化工等重污染项目,以及新、扩建增加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对已建污染治理设施的排污单位,重点加强生产、排污过程全流程监管。充分发挥规划环评作用,强化行业政策的执行和应用,促进产业布局优化调整,使产业结构更加合理,鼓励发展低污染、低能耗、附加值高的氟化工下游产品开发。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在全县主要工业企业普遍实行清洁生产。
转变增长方式,抓好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综合整治。重点抓好化工、铁合金、建材、煤炭及非煤矿山行业的技术改造和污染治理工作。加快污染治理设施的维护和技术改造,确保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和联网工作,实现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测监控。
4、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应对城市化进程带来的压力
以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和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为切入点,以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为手段,以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为中心,以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和重点行业污染控制为重点,推进多污染物综合控制。全面加强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的控制,重视挥发性有机物、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建立相应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饮食业油烟污染治理,提高使用清洁能源比例,强化建筑施工、堆场、道路运输环境管理,推广使用环保型公共交通车辆,有效抑制城市扬尘。降低空气中PM10等细颗粒污染物的含量,改善环境质量。
控制城区噪声污染。制订合理、长远的县城布局规划,从整体上解决噪声污染问题,重点整治交通、建筑施工、娱乐等扰民噪声。禁止在居民楼和以居住为主的综合楼新(扩、改)建产生噪声、振动污染的娱乐行业,对混杂在居民区、文教区中的小加工厂实行搬迁。加强交通建设与管理,严格控制汽车噪声污染。
加强城区卫生管理。加大对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对垃圾箱和垃圾集中回收点的位置进行合理布局;提高垃圾回收和运输的频率,减少垃圾的堆积数量和时间,避免出现二次污染现象;大力推行垃圾分类收集,促进垃圾处理资源化。
5、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为契机,推进农村环境保护
实施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着力解决危害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形成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的农村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建设农村生态文明。
切实抓好农村环境保护规划。抓紧制定实施农村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做好乡镇环境保护、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小流域治理等规划。通过环境保护规划,安排项目、落实资金,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新规划的农村集中居住区,必须充分考虑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要求,加快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优先安排做好九龙湖周边及上游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全面实施 “家园清洁行动”,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污水、垃圾污染治理。乡镇应建设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和垃圾填埋场。着重在农村饮用水水源上游镇(乡)村、重点中心镇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示范工程,县城周边村的污水可纳入县城污水收集管网,对居住比较分散、经济条件较差村庄的生活污水,可采取分散式、低成本、易管理的方式进行处理。把农村污染治理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同发展清洁能源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综合利用作物秸秆,推广“猪-沼-果”、“四位一体”等能源生态模式,逐步改善农村能源结构。
继续加强畜禽养殖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重点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根据环境容量,合理规划布局和确定畜禽养殖规模,结合闽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力度,积极推动畜禽养殖业走“集约化、资源化、无害化、生态养殖”的持续发展道路。引导和鼓励农民积极发展生态农业,支持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减少农药、化肥使用,促进秸秆还田、秸秆气化等综合利用。
重视农村工矿污染和土壤污染治理。重点开展工矿污染问题突出的村庄的排查与集中整治,优先解决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粮食主产区、矿产资源开发区等重点区域的工矿污染和土壤污染。加强对主要农产品产地、工矿废弃地等区域的土壤环境监测和评价。在全县土壤污染调查的基础上,对土壤污染进行总体评价,建立土壤样品库和土壤污染数据库。以高浓度、高风险、重金属污染为主,开展典型区域、典型类型污染土壤修复试点,积极推进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
6、以流域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源保护为重点,改善水环境质量
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落实沙溪上游九龙溪清流县境内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各项任务。在全县工业废水排放量占较大份额的化学工业、选矿行业等高耗水和高排污水行业,推广环保设施循环经济试点,鼓励和推行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加强工业废水排放的监管工作,提高工业废水处理水平,推广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模式。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大运营投资力度,严格要求企业达标排放,进一步提高工业废水的整体处理水平。
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落实县乡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强水体富营养化防治工作,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加快城区备用水源建设,确保群众饮水安全。优先做好城区严坊溪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及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污染整治工作。
7、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提高无害化治理水平
推行固体废物的减量化,实施源头控制。对固体废物产生量大、污染严重的企业,提出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和消除固体废物污染的清洁生产方案。鼓励企业选用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原料,从源头上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采取低能耗、高能效的生产工艺,避免过量固体废物的产生;建立企业内部多层次、多渠道的资源再利用和深加工系统,控制固体废物的最终产生量。调整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发展高新技术领域,建立新型工业体系,减少传统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
完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强化对矿业废弃物(如煤矸石),工业废弃物(如粉煤灰、石粉、石渣、炉渣、煤渣等),建筑废弃物、废旧电子电器等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规范医疗垃圾的统一收集、集中储存、密闭运输及无害化处理。
推广固体废弃物信息化管理。开展全县危险废物状况调查,建立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危险废物交换网络体系。加强对尾矿,特别是铅锌和萤石尾矿固体废物及其贮存设施的监督管理,防止环境事故发生。同时逐步完善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体系,实行对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的全过程监管和风险管理。提高全县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应急能力。
8、以保障环境安全为核心,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加强环境监测现代化建设,实现从传统到现代、从粗放到精准、从地面到天地一体化、从分散封闭到集成联动、从现状监视到预测预警的转变。加强以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为基础的常规监测和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改善监测实验和业务用房条件,增加人员编制,全面推进各级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力争2015年达到《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要求。建立健全先进的环境预警监测体系,完善水质自动站和大气自动站建设。拓展流域生物监测、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生态环境质量监测。
建立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推进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到2015年,县环境监察机构达到东部地区对应的标准。新建标准化用房,环境监察人员编制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全县所有的乡镇设立环保专职机构或环保员。建设全县县级以上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平台),实现对辖区内省控及重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实施连续在线监控监测,并传输到上级环保部门监控中心。
继续加强全县核与辐射监管能力建设,提高辐射安全监管水平。环保部门应成立辐射监管机构,配备专职监管人员。加强核与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配备必要的辐射监督性监测分析仪器,以及应对突发核与辐射事故的应急监测能力。
建立和完善环保宣教工作体系。建设环保宣传教育工作网络,加强宣教能力建设,到2015年,按国家环保宣教机构能力建设中西部的标准,完成环保宣教机构能力建设达标工作。全面推进全民环境教育,逐步制度化和法制化。大力培育生态文化,强化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加强领导干部和企业法人的环境教育,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教育,积极倡导绿色消费,推动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普遍提高公众的生态文明意识和环境科学素养。加大环保宣教工作投入,规范经费来源渠道,探索建立环境宣传教育专项基金,为开展环境宣教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五、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保障措施
在继续完善、深化“十一五”环保规划已经实施的政策措施的同时,“十二五”期间主要创新六大方面的政策措施。
1、完善环境保护管理机制
必须按照《福建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要求,牢记职责,尽职尽责。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会商、及时移送、及时查处,形成整体的合力。要将政府及部门环保监管职责纳入政绩考核,作为干部评价、提拔和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通过建立并实行一套程序和制度,使环境保护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审议有关对环境具有重大影响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决策。在制定产业政策和进行产业结构、产业布局调整时,保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参与权,并充分考虑环保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强化环境资源的考察、调查、评价、信息、统计、监测、登记许可、现场检查等各种监督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行政执法监督,从行政管理组织和法律制度上保障综合决策的实施。
2、完善市场机制,引导低碳社会生活方式
建立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开展环保和排放的技术交易、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碳排放交易等,为平衡环境责任提供平台。探索建立环境基金和碳基金,谋划资金渠道,规范资金运作,基金要严格用于资助低碳项目、低碳技术研发和技术商业化。
大力开展低碳宣传,引导低碳社会生活方式,倡导公众节能减排、低碳消费、低碳经营,引导公众选择低碳生活方式。在私人消费中大力倡导使用节能型、低碳型的产品和服务,以公共服务来替代过多的私人消费,提倡消费小型汽车、小排量汽车,以便用较少的能源消耗和碳基排放达到较高的生活满足。对于企业,则要推行低碳经营的理念,强化企业环境责任,建立清洁生产机制和精益生产方式,开展环境公益项目,提升企业形象。同时,健全发展各种环保组织与协会、低碳经济协会,营造低碳消费的良好社会风尚。
3、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环保服务政策
树立服务意识,融服务于环境执法之中,是形势发展的需要。既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又要转变作风、加强服务。为基层服务,为企业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只有在服务中执法,在执法中服务,才能提高企业守法自觉性,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强化环保的公共服务职能,主动承担环境保护的责任,从公共利益出发,建立健全符合县情、切实有效的环保公共服务体系,提供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性基础服务。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逐步实现环保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环保服务的区域差异和城乡差异,让全体百姓都能享受环境监测与评估服务、环境监管服务、污水垃圾处理服务、环境应急服务、环境信息知情服务,使不分地域、不分城乡的社会公众逐步享有在不同阶段具有不同标准的基本环保公共服务,最终实现大致均等的环保基本服务。
4、严格执行主体功能区的环境政策
“十二五”期间,我县环境保护要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部署,科学划定“生态主体功能区”,研究制定主体功能区的环境政策。根据四类主体功能区域的自然生态状况、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环境容量等各种环境特征的差异,实行区域差别化的环境政策。通过目标总量控制和容量总量控制相结合的方法,突出容量控制,加强区域、流域的容量管理,调整城市布局和产业结构,控制污染的扩大和发展。使全县逐步形成不同区域主体功能清晰、发展导向明确、开发秩序规范、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的区域发展格局。
5、追求环保投入效益最大化
“十二五”期间,我县要积极创新环保投入方式和环保投入方法,追求环保投入效益最大化,要在积极投入、无形投入、间接投入、市场投入、非营利性投入上下功夫,最大限度地把握好长期投入和短期投入、整体投入和局部投入、集中投入和分散投入、重点投入和一般投入的选择区间,实现环保投入在形式上优化、方法上优化、空间上优化、行业上优化、污染源上优化、污染链上优化。
6、加大制度创新力度
“十二五”期间,我县要加大制度创新力度,探索实施行之有效的各项环境政策和环保管理政策。在环保管理政策方面,要合理划分环境保护事权、财权,明确县、乡(镇)政府在环保投入中的责任。在环境政策方面,要认真贯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建立环境影响评价综合决策机制;要从再生产全过程制定和完善经济和环保政策,普及实施清洁生产、推进循环经济的政策,明确排污权交易的法律地位,规范排污许可证管理,加强对污染源的监控,研究制定减排相关经济政策,推动环境税制度建设,全面推广生态补偿制度;要制定和实施环保市场化政策,拓宽环保投资融资渠道,采用 BOT、TOT 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资融资机制;要制定和实施节能减排奖励政策,深化绿色信贷政策,加大对节能减排项目财政支持力度,建立重点耗能企业、重点污染源企业节能减排考核制度;要制定并实施环保科技促进政策,设置“环保创新奖”,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和环保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推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加强生态环境相关领域的技术研究与开发,加快环保科研成果的推广转化;要制定和实施促进民间环保组织发展的政策,更新观念,为民间环保组织松绑,优化配置环境公共资源,为民间环保组织创造有利的物质条件和发展空间;要制定相应政策,建立科学、准确的信息系统,力行环境信息公开,推动公众参与,强化环境公众监督,试行环境公益诉讼,发挥公众对环境规划的监督作用,保证环境规划的顺利实施;要制定和实施全民环保教育政策,强化全社会生态环境意识,加强环境保护的基础教育,建立社会公众参与的有效机制,着力弘扬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清流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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