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完成全年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任务,持续改善我市人居生态环境,全面提升我市环境综合竞争力,现就做好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建设“两型社会”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技术支撑、强化监管”的工作思路和“削减存量、消化增量、控制总量、监督排量、腾出容量”的工作原则,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切实落实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各项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实现我市“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良好开局,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一)201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基数
从“十二五”起,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将增加到四项,即:在二氧化硫(SO2)和化学需氧量(COD)基础上,新增加氮氧化物(NOX)和氨氮(NH3-N)两项。根据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数据结果,最终确定我市201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二氧化硫(SO2)9.222万吨;化学需氧量(COD)7.981万吨;氮氧化物(NOX)8.98万吨;氨氮(NH3-N)0.758万吨。
(二)2011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
省环保厅下达我市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为:SO2排放量较上年度削减2.2%;NOX排放量较上年削减3.0%;COD排放量较上年削减2.0%;氨氮排放量较上年削减1.8%。
市政府确定我市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为:SO2排放量较上年度削减2.5%,NOX排放量较上年削减3.1%;COD排放量较上年下降2.2%,NH3-N较上年下降2.0%。
根据这一目标,2011年我市四项主要污染物指标的净削减量为:SO2净削减2382.5吨,NOX净削减2907.8吨;COD净削减1467.4吨;NH3-N134吨。
(三)任务完成的可达性分析
完成任务的前提是全年减排量必须大于或等于净削减量与新增量之和。
1、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
2011年全市火电企业预计新增SO26748吨,NOX3000吨;非电企业主要为新投运水泥企业,预计新增SO2192吨,NOX750吨;因机动车保有量增加,预计新增NOX150吨。预计全年新增SO26940吨,NOX4000吨。
根据上述数据分析,我市全年共需削减SO29322.5吨以上,削减NOX6807.8吨以上。通过全面落实大气污染各项减排措施,预计可减排SO211555.21吨,减排NOX6811.7吨,能够完成全年大气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
2、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NH3-N)
参照2010年城镇人口增长率,经分析核算2011年新增城镇人口将产生COD1489吨,NH3-N173吨;按2011年GDP预计增速13.5%核算,全年将新增COD1587吨;因我市年度畜禽数量呈波浪型浮动,故暂不计新增排放量;同时考虑我市高氨氮排放行业产能不会增加,新增氨氮排放量可忽略不计。预计我市全年新增COD排放量约3076吨,NH3-N排放量约173吨。
根据上述数据分析,全年共需削减COD4543.4吨,削减NH3-N307吨。通过全面落实水污染各项减排措施,预计减排COD5453.2吨,减排NH3-N676吨,能够完成全年水污染减排目标任务。
三、工作重点
(一)大力实施污染减排工程
着重实施“双提升四建设”工程。即:对全市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除磷脱氮提升改造,力争8月底前全市所有的污水处理厂完成改造工作任务,确保氨氮能够稳定达标排放;对现有火电机组脱硫设施进行提升改造,进一步提高脱硫效率;启动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开工东郊污水处理厂二期、兴平污水处理厂二期等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扩大市域内污水处理覆盖面;对2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全部启动脱硝工程建设;实施非电燃煤锅炉脱硫工程建设,对包括集中供热在内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全部配备脱硫设施;积极实施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低氮燃烧技术烟气脱硝工程建设,力促项目尽快发挥减排效益。
(二)认真落实结构减排各项措施
一要严把新建项目准入关。坚持把新建项目污染物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条件,绝不允许突破总量控制指标。要认真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各项要求,全面推进县域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对未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业园区,暂停受理除污染治理、生态恢复建设和循环经济类以外的入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环境影响评价未得到批准的建设项目,各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得审批、核准项目,国土资源部门不予供地,银行不予贷款。二要不断优化产业结构。重点在单位面积排放强度较大的区域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有计划地关闭高耗能、高污染企业;逐步更新重点行业排放标准、清洁生产标准以及落后产能标准,引导火电、造纸、果汁、化工等重点行业加快技术革新,优化发展方式,减少污染物增量。三要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认真执行落后产能淘汰关闭计划,重点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限制以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对不按期关停、淘汰的企业,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各种手段依法予以关停。
(三)加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坚持将“保运行”作为管理减排的重要抓手,重点抓好污水处理设施和火电厂脱硫设施运行的日常监测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全天候正常运行,火电厂脱硫设施与机组同步运行,烟气连续监测系统(CEMS)和集散型控制系统(DCS)按国家要求正常工作。对未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和未按规定运行脱硫设施的电厂要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并依法从重处罚。狠抓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监测和列入国控、省控污染源的人工监督性监测,做好对数据的分析和运用,一旦出现设施停运、连续超标排放等意外情况,及时预警处置。强化对重点行业和企业污染整治,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超总量排放的排污单位要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后仍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要依法予以关闭。进一步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惩治力度,对明知故犯、屡查屡犯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予以高限处罚。同时,定期组织对已关闭企业进行复查,严防已淘汰关闭的企业“死灰复燃”。
(四)强化生活污染源控制
扎实推进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快制定“黄标车”淘汰计划,逐步淘汰全市所有黄标车;严格执行老旧车辆报废制度,加快老旧车辆的淘汰更新;加大机动车尾气监测监管力度,定期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联合执法行动,严肃查处检测不达标、超标排放等违规车辆上路行为。扎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加强对农村畜禽养殖企业的监督管理,认真做好农村改厕、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工作,不断扩大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覆盖面,切实降低农村面源污染的隐患和风险。同时,大力实施“气化咸阳”工程、城市集中供热工程及热电联产项目,积极推广地热等清洁能源,进一步改善能源消费结构,控制煤炭资源消费增量,加快小型燃煤锅炉的淘汰步伐,力促减排目标的实现。
四、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从今年起,主要污染物新增氨氮和氮氧化物两项指标,工作难度较往年明显加大。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适应这一形势变化,切实把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推进机构,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分解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各级环保、发改、工信、公安、监察、财政、国土、农业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紧密协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级环保部门要切实发挥牵总协调职能,加强对各个工作环节的协调、指导、督促,促进我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二要大力宣传、广泛动员。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综合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法规政策,引导形成全社会广泛关注、支持、参与此项工作的良好氛围。要突出抓好重点行业、相关企业的宣传发动,引导企业自觉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技术革新,减少污染物排放。咸阳日报社、咸阳广播电视台要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积极参与,跟踪报道污染减排工作进展情况,在坚持正面宣传的同时,要加大对未履行环评审批、未落实“三同时”制度以及偷排、超排污染物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通过全社会的广泛监督,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减排措施,进一步规范排污行为。
三要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市污染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会同市考核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室,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现场核查与技术监控相结合等方式,加大对各县市区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跟踪监测、检查重点排污企业减排设施运行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责任单位下发督办通知和整改意见书,严格执行整改问题销号制度,做到整改不到位、问题不销号。市政府将进一步完善污染物减排考核机制,对污染减排任务落实情况较好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进度缓慢、任务落实情况较差或有严重违法排污行为被主要媒体曝光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咸阳市政府办公室)
附1:2011年度各县市区减排任务分解表
附2:2011年度重点减排项目表
附3:2011年度重点减排项目县市区责任分解表
附4:2011年度污染减排部门责任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