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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1-10-13 11:04:5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一、加快生态建设的步伐

1、积极推进生态市、生态县的建设。锦州市的生态市《规划》和北镇市、义县、黑山县的生态县《规划》都已通过省专家的论证,今年要通过人大讨论并落实。凌海市的《规划》在5月底前要完成论证。北镇市、要在底前争取2011年前完成“省级生态市”创建工作,义县、黑山县、凌海市积极筹备,年底前完成50%“省级生态县”的考核指标。

2、积极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工作。配合省厅开展生态补偿机制政策调研工作,支持医巫闾山自然保护区、义县化石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区建设。提高各自然保护区的档案管理水平,完善自然保护区电子地图,建立自然保护区地理信息系统。

3、大力加强生态乡(镇)村的建设工作。黑山县蛇山子村和凌海市新站村已通过国家的公示,今年,将加强其建设的指导,积极争取国家对生态村的有关项目的支持工作,不断完善生态村考核的指标。在此基础上,今年,部分县(涉农区)再创建1-2个生态乡(镇)村。

4、加强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的监督管理。严格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的生态环境准入,及时掌握和协调推进矿山的生态修复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涉及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的生态影响专题评价工作,同时逐步强化对非污染生态类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二、大力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力度

5、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积极开展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活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市与农改办积极推进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活动,县(市)争取有2-3个连片项目,涉农区争取有1-2个连片项目。同时,每个县再创建1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5-6个省级环境优美村,涉农区再创建1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1-3个省级环境优美村。对中央、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的项目进行严格的把关。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同时在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推广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等实用技术,坚持因地制宜、小型分散化的处理方式,提高无害化处理水平。

6、制定并完善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工作的落实。

我局牵头并与其他部门完善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锦州市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指导各县(市)、区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工作的落实和考核(另行下发)。

7、全力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

要从饮用水源头抓起,防止工业、农业及农民生活污水对饮用水的污染。计划在下半年开展一次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重点针对农村的乡镇企业污染,全力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

8、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科学指导畜禽养殖业规划布局,合理确定养殖规模,新、改、扩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对现有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进行摸底,积极与动监部门协调,对农户家养畜禽,要引导他们采用沼气池、堆肥等方法,进行畜禽养殖粪便处理和综合利用。

9、积极防治农村土壤和面源污染

要以保障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为重点,以生活污染治理为抓手,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尽量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预防重金属污染,严格控制污水灌溉,防治土壤污染。

10、探索建立环保管理机制

要把管理和建设放到同等重要的地位,探索和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农村环保机制。对目前还没有设环保助理的乡镇,督促尽早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环保助理,完善农村环保监管体系。推广凌海市双羊镇的经验做法,将农村环保工作与村镇领导的政绩、经济利益挂钩,任务层层分解,赏罚分明,落实责任制。(锦州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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