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是“十二五”环保规划的开局之年,污染减排形势更加严峻,减排的污染物在“十一五”两项(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的基础上增加至四项(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按照市、县政府2011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和《商洛市减排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商减排办函〔2011〕1号)文件下达的任务,为确保完成我县2011年污染减排任务,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大结构减排力度,以控制增量、削减存量、完成减排量为目的,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参与的方式,确保完成本年度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商洛市2011年度下达我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为:在上年的基础上,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在2010年基数上下降4%、氨氮排放量在2010年基数上下降4%、二氧化硫排放量在2010年基数上下降2%、氮氧化物排放量在2010年基数上下降2%。
三、2011年重点减排项目
(一)建成污水处理厂
根据市县目标责任书要求,8月底前建成污水处理厂并通过竣工验收。从9月开始投入运行,到年底可削减化学需氧量302吨,氨氮34吨,基本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的减排任务。
(二)关闭3家砖厂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有关规定,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线予以淘汰,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确定在2011年对镇安县3家手续不全违法生产、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砖厂予以关闭,关闭3家砖厂共减排二氧化硫30吨、氮氧化物13.86吨,以完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减排任务。
四、减排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切实推行工程减排进度。
一是进一步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进度。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县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必须在2011年8月底竣工,才能完成今年的减排任务,县水务局、自来水公司要切实加快建设进度,保证任务按期完成。
二是提高减排监管能力。完成县级环境监控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水平,督促指导黄金、铅锌等重污染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国控及省控污染重点企业必须建成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省、市监控平台联网;严格监督国控企业商洛尧柏秀山水泥有限公司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行,核定秀山水泥公司的用煤量,监督使用优质低耗煤,确保降低煤炭使用量。
(二)提高准入门槛,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强化对建设项目的管理力度,严格控制“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不得降低准入门槛,新建项目要明确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所占用总量指标必须小于全县完成削减任务后的余量。继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抓好一批矿山选冶、粘土砖等落后产能的淘汰工作。对“十一五”以来关闭淘汰的落后产能进行一次全面后督察,防止死灰复燃。促进企业上大关小、循环利用和多联产技术,腾出总量控制指标,实现节约发展、循环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环境监管,严格减排工作考核。
确保已建成减排设施项目的稳定运行,尤其是要确保商洛尧柏秀山水泥有限公司的除尘设施和清洁生产设施的正常运转,确保已关闭企业的机械厂房拆除到位,防止死灰复燃,提高减排效率。进一步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惩治力度,对明知故犯、屡查屡犯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予以高限处罚。严格执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污染减排“一票否决”制度,强化对各部门、各乡镇及重点污染企业的减排目标考核。
(四)推行循环经济,实施清洁生产。
重点抓好“张米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利用铅锌、黄金尾矿替代粘土生产水泥熟料”发展循环经济项目的建设和发展,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使用。
(五)深入开展重点流域区域环境专项整治。
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突破口,以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为重点,坚持部门联合、上下联动,全面启动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和污染治理,特别加强矿山企业尾矿库、危化品、排污口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整治,下大力气解决乾佑河与旬河流域采沙活动水污染、集镇医疗与生活垃圾污染以及矿山探采活动中生态植被破坏、非法氰化提金、土法炼取水银、违法选钨矿等突出环境问题,确保我县环境质量稳定改善。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责任,分工协作。全县各级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推动污染减排工作顺利实施。县水务局、自来水公司要切实加快城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确保在8月底前完成污水处理厂工程和配套管网建设;县发改、经贸、环保、国土等部门要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关闭3家以上砖厂;县市政局要进一步加大垃圾处理厂建设力度,确保在年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行;县工商局、电力局对确定关闭的企业及时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实行断电;县卫生局要做好医疗废物的处置工作,确保全县医疗废物处理率达90%以上;县统计局和有关企业要认真分析污染减排与社会统计的衔接问题,确保国家有关数据,特别是燃煤量、非农业人口等数据要为减排服务;县环保局要加大污染减排工作的指导力度,及时掌握各镇、各企业减排工作进度,定期通报减排进展情况(具体任务见附件2)。
(二)严格考核,奖罚分明。充分发挥污染在线监测装置的作用,严格监测,严格考评,严格奖惩。县财政局和环保局要运用行政加经济扶持的方式,研究并拟定污染减排成效与减排资金使用挂钩以及“以奖代补”的具体办法,不断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对污染减排工作完成好的镇和企业,要在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申报上给予倾斜;对完不成污染减排任务的镇和企业要实行项目限批,并暂时不予申报省级环保专项资金。
(三)加强执法,巩固成果。各部门、各镇要把污染减排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工作抓手,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各项政策和措施,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以纪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舆论监督作用,实行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镇安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