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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环境保护局“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责任及2011年减排重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1-11-7 11:37:3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确保实现全县“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的通知》(闽政文〔2011〕229号)和《福建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十二五”期间,县环保局主要工作责任和2011年减排重点工作如下:

一、主要工作责任

㈠负责牵头统筹推进全县减排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按期落实重点减排项目、完成区域和行业减排任务,确保实现全县减排任务。

㈡负责牵头编制全县“十二五”减排规划和实施意见,提出“十二五”减排工作目标,将减排指标、重点任务、重点减排项目分解落实到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及企业。

㈢负责牵头提出年度减排计划和工作意见,报县人民政府批准下达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及企业。

㈣负责减排日常调度分析工作,定期调度重点减排项目进展,分析减排形势、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建立健全通报、预警等制度,并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㈤负责指导督促工业企业严格落实环保治理设施,实施废水深度治理及脱硫脱硝工程,落实减排项目,实施在线监控,完善中控系统,配合县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各行业减排项目的实施。

㈥负责加强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落实监测体系建设计划,积极争取监测体系经费保障,推进环境监察监测标准化建设。负责组织加强日常环保执法监督检查,提升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管质量和效率。

㈦认真履行县减排工作联席会议牵头单位的职责,加强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协调联动,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减排政策,共同监督落实。

㈧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对各企业减排情况进行核查核算,并将核算结果报县政府审定后予以通报。牵头负责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对全县减排情况、重点减排项目的核查核算。

㈨于每年的7月底和次年的1月底前将全县半年和年度减排工作总结汇总上报县政府和市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2011年减排重点工作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意见》(闽政〔2011〕32号)要求,编制年度减排计划和工作意见,按期落实重点减排项目,负责减排日常调度分析工作。全面推进重点减排工程项目,确保新增削减量落实到位。

㈠工业废水深度治理工程

⒈造纸行业:完成青山纸业及规模在年产1万吨以上造纸企业废水深度治理工作。

⒉非造纸企业:完成麦丹生物集团有限公司废水深度治理,提高废水循环利用率。

㈡工业锅炉(炉窑)脱硫脱硝工程

⒈造纸行业:已建成脱硫设施的青山纸业5#、6#炉的脱硫设施,必须加强脱硫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确保综合脱硫效率要达到95%以上。并进一步完善中控系统,推进企业减排设施自动化控制。

⒉非电行业:完成新立丰印染有限公司锅炉烟气脱硫设施建设。

⒊脱硝工程:积极推进燃煤量大的企业脱硝工程的实施。

㈢严格执法及时通报

⒈加强监测监察体系建设。强化污染防治和减排设施检查、监管,对违法排污的企业坚决依法查处。

⒉加强调度、督查。及时预警、通报存在的各种问题,推动各地加快在建治理工程进度,监督已建减排工程稳定运行。(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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