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行业资料 >> 正文

临汾市翼城县2011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1-11-16 14:02:4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污染减排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县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全县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按照市政府《关于下达2011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临政发〔2011〕1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总体要求,以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宗旨,以全面提升县域环境质量为目标,以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为突破口,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严格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进一步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完善机制,落实责任,深化工程减排,强化结构减排,细化管理减排,优化技术减排,确保我县主要污染物减排约束性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为建设繁荣、富裕、美丽、和谐新翼城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二、总体目标
    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给我县的2011年主要污染物减排控制目标和减排量。
    1、控制目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四项国家考核指标分别较上年下降2.36%、2.19%、2%、1.83%,烟尘、工业粉尘等两项省考核指标分别较上年下降2%。
    2、减排量:二氧化硫净减排304.8吨,氮氧化物净减排175.3吨,化学需氧量净减排181.6吨,氨氮净减排8吨,烟尘净减排208.3吨,工业粉尘净减排136.9吨。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污染减排工作的领导,确保全面完成污染减排年度目标任务,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全县污染减排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春权(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杨建军(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贾永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国华(县环保局负责人)
          王  峰(县经信局局长)
          薛雅强(县发改局局长)
          李增殿(县财政局局长)
          史克武(县纪委常委、纠风办主任)
          许正虎(县煤炭工业局局长)
          刘核明(县农委主任)
          马立栋(县商粮局局长)
          马俊峰(县水利局局长)
          张士仪(县住建局负责人)
          王志宏(县国土局局长)
          闪建刚(县工商局局长)
          董玉峰(县畜牧中心主任)
          任双珍(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冯智勇(县供电支公司经理)
          侯长社(县广电中心主任)
          段红亮(县新闻中心主任)
          辛淑珺  (县统计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负责全县污染减排工作的指导和组织实施,办公室主任由张国华同志兼任。
    四、主要任务
    1、挖掘治污潜力,深化工程减排。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充分挖掘企业治理潜力,不断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深入推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程减排和烟尘、工业粉尘治理。一是全面开展烧结机烟气脱硫治理。全县现有冶炼企业限期于2011年10月底前完成烧结机烟气脱硫治理并通过环保验收。酒钢集团翼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晋源实业有限公司、亿通铸业有限公司等省、市确定的重点污染减排项目,必须严格按照环保部及省、市环保部门上半年污染减排核查提出的整改要求,加快烧结机脱硫除尘工程建设,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及时申请环保验收,切实提高减排能力。二是尽快启动焦炉煤气精脱硫工程。酒钢集团翼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要进一步完善煤气脱硫设施,启动焦炉煤气精脱硫工程,使硫化氢浓度小于50mg/m3,焦炉煤气利用率达到100%;焦化工艺废水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三是加强机动车氮氧化物控制。优化城市交通结构,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检测和环保标识制度,机动车尾气检测超标的车辆不予发放机动车环保合格标识;积极做好加速“黄标车”淘汰工作,对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进行治理。在抓好重点项目污染减排的同时,结合农村环境联片整治,优化养殖模式,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减排。
    2、淘汰落后产能,强化结构减排。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省、市有关要求,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的落后产能坚决淘汰。同时,继续推进环境污染末位淘汰制度,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环境污染严重、能源资源消耗量大、长期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及生产设施,实施环境污染末位淘汰。
    3、严格环境监管,细化管理减排。强化源头管理,加强现场核查,以环境促进经济结构优化,控制污染物增量。一是严把项目审批关。在新建项目审批上,坚决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环保审批条件,认真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遏制“两高一资”行业过快增长。二是坚决执行总量置换原则。对所有新改扩建项目一律实施“减量置换,先减后建”制度,对没有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予上报审批,实施现有量、削减量和新增量的统一调配,控制总量,削减存量,新增量减量置换。三是加强在线监控运行管理。完善钢铁企业烧结机脱硫、生活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减排项目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强化现场核查,做到正常运行、实时监控、跟踪监督、科学监管,及时掌握污染减排进度。四是严格环境监管。对冶炼、焦化、铸造等重点排污企业及生活污水处理厂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做到每月不少于2次现场检查,严肃查处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擅自停运及偷排偷放行为,以及擅自停运在线监控系统和变更数据行为,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切实发挥减排潜力。
    4、推广新兴技术,优化技术减排。要开展适合我县实际的减排技术研究,引进和应用能在短期内促进减排进程的新技术、新工艺,对积极采用先进治理技术和工艺的企业,要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同时,要积极引导循环经济发展,加快推进生态园区建设,逐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排放总量。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是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污染减排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一把手要亲自挂帅,亲自安排,亲自检查,亲自落实。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签订减排目标责任书,将减排任务细化量化,层层分解,落实到企业和单位,自上而下建立减排工作目标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县电视台、《今日翼城》等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宣传与监督,开辟专栏,大力宣传环境质量形势及污染减排的重要意义,突出宣传污染减排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公众污染减排意识,调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环保、积极投身环保;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作用,对污染减排工作先进单位、个人要及时进行宣传报道,树立典型;对工作组织不力、被动应付、不能按时完成减排任务的单位予以公开曝光,鼓励社会各界依法监督减排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污染减排的良好氛围。
    3、明确责任,齐抓共管。污染减排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确保年度减排任务顺利完成。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污染减排工作负总责。环保部门牵头负责全县污染减排工作,要切实履行职责,开展执法检查,加大重点减排项目环境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督促未建成运行项目加快进度,尽快运行,及时验收,确保已形成减排能力项目稳定运行,发挥减排效益。发改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从严控制“两高一资”项目。经信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做好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国土、工商、电力等部门要严格执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对未经环保前置审批的项目,不予办理土地审批、不予办理工商登记、不予供电。住建部门要加快集中供热、供气、生活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活污水处理厂经营管理,尽快完善氨氮在线监测设备,确保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任务完成。公安交警部门要做好加速“黄标车”淘汰工作,将机动车环保标识纳入日常监管,尾气超标车辆一律不准上路行驶,提高机动车环保贴标率。商务部门要做好对报废车辆拆解的指导工作。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污染减排工作的监督监察,对渎职、失职、行动迟缓或因工作不力不能完成任务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从严追究责任。其它有关职能部门也要履行各自职责,积极协调配合,确保全县污染减排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4、强化督查,严格问责。切实落实各乡镇、有关职能部门和重点企业的污染减排责任,县污染减排工作领导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不定期对全县污染减排工作进行督查,对减排措施不落实、减排工作进展缓慢的要下达警示通知,并进行通报批评;对减排目标完不成或弄虚作假的,落实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环保“一票否决”, 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通过强化督查问责,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共同推进的减排工作格局。(翼城县人民政府)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