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半年来,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环保部门的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统揽环保工作全局,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出发,2011年上半年,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污染减排为主线,以重点流域区域和重金属污染防治为着力点,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要抓手,创新工作,积极作为,真抓实干,进一步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努力争创环保工作新业绩,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一、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做细做实基础工作,努力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全面落实全国、全区关于主要污染物减排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协调统计、发改委等部门对全市“十二五”污染物新增量进行了认真统计、测算,确定我市2011年减排项目共32个,其中二氧化硫减排项目8个。氮氧化物减排项目2个,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11个,氨氮减排项目11个。半年来,严格履行脱硫设施投退申请制度和有故障报告制度,通过加强电力企业已投运脱硫设施的运行监管,加大对燃煤电厂煤质监测,强制使用低硫煤,杜绝烟气旁路偷排现象,加快各旗县市区热力公司的脱硫设施建设,建立和规范各电力企业、污水处理厂的减排台帐,进一步强化对各大电厂和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处理率和投运率。经过初步核算,全市2011年上半年二氧化硫减排7268吨,其中电力行业提高脱硫效率,减排7229吨,水泥行业降低燃煤硫份,减排39吨。氮氧化物排放量增加5989吨,其中电力行业增排5893吨(其中岱海电厂3#、4#机组新增7610吨),水泥行业因产量增加,增排96吨。化学需氧量减排760吨,其中工业企业治理减排191吨,造纸企业治理减排263吨,城镇污水处理厂减排306吨。氨氮排放量减少21吨,其中工业治理减排2吨,造纸企业治理减排9吨,城镇污水处理厂减排10吨。
(二)抓住重点,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总结前几年专项行动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制定了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重点对全市重点监控企业、矿山企业等实行专项检查和集中整治,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加强对重点监控企业的监管。主要对全市高载能企业矿热炉除尘设施的运行情况、部分改建转产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镍铁行业土法烧结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对火力发电企业烟气脱硫设施、旁路烟道铅封和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涉及我市黄河、海河重点流域的在建、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逐一进行了调查取证,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要求及意见。4月份对全市各旗县市区的高载能企业进行了为期1个多月的专项检查,行程2万多公里,出动执法人员437人次,执法车辆138台次,检查工业企业185家。二是加强对矿山企业的监督检查。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开展环境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开展了矿山企业、城镇周边采石场、储煤场的专项检查。共检查企业223家,摸清了全市矿山企业的基本情况,下达现场监察登记表102份,下达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140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49份。对检查中发现的无任何环保手续、问题严重的企业商请当地政府予以取缔关闭;对环保手续不全的企业,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责令停产,并要求企业限期补办手续;对没有制定生态恢复治理规划或未进行实施的,要求企业限期改正,尽快落实恢复生态环境措施;对没有建尾矿库或尾矿库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的企业,要求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要求煤炭储运企业进出场的运输车辆必须采取苫布覆盖措施,在煤场周围设置防风抑尘网,工作面采取喷淋洒水等措施。三是加大对自然保护区的检查力度。主要对卓资县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凉城县岱海湖泊湿地自然保护区进行了检查。责成卓资县人民政府对卓资县境内大青山自然保护区内企业采取相关手续到期不再延续等措施,逐步将这些企业清理出保护区。协助国土资源部门调查处理了内蒙古岱海保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违规建设“岱海人家休闲俱乐部”项目。四是充分发挥市固废管理中心的职能作用。认真贯彻环发[2011]1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医疗废物管理年活动。
(三)强化日常监管,提高审批服务水平。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能,强化对建设项目的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分级审批原则。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切实解决未批先建、未验投产的问题。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项目和拟申请国家资金的项目,开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建立了市发改委、环保局等多部门参加的“新开工项目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互通制度”。对投入大、规模大、影响大的重点产业项目实行有关领导牵头、专人负责、多部门联席审批制,特事特办,将审批时间缩短到最低限度。今年上半年共审批建设项目67个,其中工业类项目57个,生态类项目10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19个,其中工业类项目10个,生态类项目9个。完成了丰镇市工业园区的规划环评工作。
(四)齐抓共管,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上下功夫。坚持“政府主导、环保主管、相关部门共同监管”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长效机制,建立多部门沟通协调制度,以集宁中心城区为重点,继续把燃煤电厂、高载能工业园区、城镇集中供热等企业的监管作为改善大气环境的突破口,强化对火电厂除尘脱硫工程的监管。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建成了集宁区天联燃气分公司,提高了清洁能源使用率。发展循环经济,提高粉煤灰和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建成起用了环态医疗废物处置厂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加强对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干线噪声主要污染物的监测和监管,使建成区重点控制区环境噪声由较好达到优良,各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值由三级达到二级以上。到2011年6月底,全市空气质量二级以上优良天数达到165天。
(五)创新方式,加大环境宣教力度。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了“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在市电视台开办《环保时空》栏目,通过环保访谈、环保风采、环保视点、环保科技角等子栏目,广泛宣传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等,营造全社会了解环保、参与环保、监督环保、支持环保、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全年共52期,7月12日正式开播。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环保队伍素质。结合创先争优和整顿机关作风活动,强化环保部门的思想、业务、组织和制度建设,将环保部门建成学习型、服务型、法治型、和谐型、廉洁型、节约型机关,努力打造一支为民、务实、清廉、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会管理的环保干部队伍,为推动全市环保事业的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减排压力继续加大。随着我市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发展需求强烈与减排指标约束的矛盾更加突出。电力企业已全部上脱硫设施,而脱硝工程还未启动,非电行业脱硫工程建设滞后,减排空间越来越小,减排难度越来越大。同时,国家考核各级政府的环保指标由“十一五”的总量控制、重点流域污染治理2项变为“十二五”的3项,增加了重金属污染防治的考核;污染减排指标由“十一五”的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2项增加到4项,增加了氨氮和氮氧化物。氮氧化物减排,增加了机动车尾气治理;化学需氧量减排由工业源、生活源扩大到农业源。要完成两项新减排指标,在资金投入、技术支持和考核办法等各个方面仍然准备不足,起步工作难度较大。各旗县市区虽然已建成污水处理厂,但污水收集率低、验收率低,一时难以发挥减排效果。
二是环境改善的任务十分艰巨。突出表现在高载能企业、矿山开采企业、固体废物处置和出境断面水质等几个方面。经调查,我市现有高载能企业88家,共有167台矿热炉。其中镍铁矿热炉79台,电石矿热炉36台,铬铁矿热炉12台,工业硅及硅锰矿热炉40台。由于矿热炉大部分为半封闭式的,在进出料期间存在烟尘无组织排放现象。由于镍铁市场价格不断上扬,我市近两年内有47.3%的电石和硅铁矿热炉改建为镍铁矿热炉,都未依法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而且土法烧结,扬尘污染特别严重,为此企业周边村民和新闻媒体曾多次反映和曝光。
据统计,我市工业固体废物量大而且综合利用率低。主要有粉煤灰、冶炼废渣、脱硫石膏、尾矿等,处理不好存在二次污染的隐患。现有镍铁生产企业每年产生固废730多万吨。今年全市要新上79台矿热炉,其中镍铁炉50台(套),每年新增镍铁固废400万吨,就镍铁一项每年产生的固废就达1100多万吨。
在6月份的矿山企业专项检查中发现,共检查223家企业(铁矿采选63家、金矿3家、铜矿3家、铅锌矿2家、非金属矿51家、采石场99家、煤炭储运场2家),环评率为36%,验收率仅为2%,有生态恢复治理规划和土地复垦的仅占17%,多数企业环保法律意识淡薄,没有环评审批手续,违法行为严重,存在不建、缓建、不正常使用环保设施,滥采乱挖、破坏生态、矿渣任意堆放等现象。环评本应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前置条件,但多数企业在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就取得了采矿证或探矿证。
从海河流域我市出境断面水质来看,据例行监测,丰镇黑河(新城湾)和饮马河(黄土沟)断面水质“十一五”期间一直是劣V类水质,主要污染物有化学需氧量、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氟化物、石油类等,属重度污染。除了降雨量少,没有地表径流等客观原因外,主要来自丰镇电厂的污水、丰镇市生活污水和重化工园区的污水。目前,丰镇电厂的生活污水站仍未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改造正在进行之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4月份才开工,这都是影响出境断面水质的重要原因。此外,突发环境事件呈高发势头,重金属污染、核安全、辐射安全的压力不断加大,潜在的环境风险隐患较多。
三是基层环境监管能力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多数旗县环保能力建设滞后。除丰镇市、集宁区、凉城县外其它8个旗县均没有监测、监察业务用房。环境监测、监察设备仪器几乎空白,技术装备十分落后,再加上专业人员严重缺乏,致使无法开展日常的监测、监察工作,离国家西部地区环保三级标准化建设要求相差甚远,急需加大基层环保能力建设投入力度。
四是市环保局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从目前机构设置来看,市环保局内设机构中,除了与自治区环保厅相对应的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污染控制科、监督管理科、辐射管理科、政策法规科、自然生态等科室和监测中心站、固废管理中心、监察支队、污染源在线监控中心四个二级单位外,还没有成立科技监测科、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宣教中心、应急指挥中心、信息中心等机构。
“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加大各地宣教中心建设及投入力度,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本着“配精自治区级,配强盟市级、配齐旗县级”的原则,盟市级争取全部落实独立的宣教机构和设备配置。自治区和盟市级环境宣教部门要配置与当地同级电视台相匹配的前期摄影,后期编辑和传输设备,使全区宣传教育机构、人员、经费、工作机制与环境保护宣传工作要求相匹配。2011年下半年国家将为有宣教独立机构和人员编制的盟市下拨100万元环保专项经费,用于宣教设备仪器购置。为进一步加大宣教工作力度,提高人们的环境意识,确保宣传教育工作有序运转,建议成立市环保局宣教科或宣教中心。
按照《全国环保系统环境信息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地市级环境信息机构至少应达到三级标准,西部地区的环境信息机构至少应达到对应级别丙级建设标准,即有独立的机构,人员编制不少于15人,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85%。为促进环境信息化工作的全面开展,建议成立市环保局环境信息中心,为局直属二级事业单位。
随着察哈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逐步完善,园区内引进许多工业企业,但由于园区内没有独立的环保管理机构,使园区的环保监管形成死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和国家现行的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环保局的[2003]356号文件规定要求,“对环境污染严重或者处于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其环评文件全部由国家或自治区环保部门审批,对部分环境影响较小的项目委托各盟市环保局审批,但不得再向下委托”。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 [2009]33号文件第三条更是明确规定:“严禁各级、各类开发区管委会及下设的环境保护机构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一系列文件规定,察哈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没有环保相关文件的审批权,成立市察哈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分局(为市环保局派出机构,在开发区内独立行使环保局的权限,同时接受开发区的领导)已迫在眉睫。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人员编制设置为1997年“五定方案”核定的编制数,至今一直未增加编制。而且现有人员老化,知识结构不合理,人员交叉使用且严重不足。临时聘用的20多名大学生因为编制不落实,存在工作不稳定的现象。根据《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的要求,西部地区二级监测站人员编制不少于70人,高、中级技术人员占总人数比例不低于70%,而目前市环保局监测中心站人员编制仅为28个,且与环科所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合署办公,急需增加编制,引进高素质、高学历的专业技术人才。另外,现有化验室面积不足,不能按标准安装日益增多的仪器设备。我局计划建设1万平方米以上的环境监测执法指挥中心,需市政府在建设用地和资金方面给予支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围绕年初全市环保工作会议确定的总体要求和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攻坚克难,切实做好以污染减排为主的各项环保工作。一是强化监管,全面实现“十二五”减排开门红。在坚持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的同时,重点在科技创新上下功夫,向技术减排要效益。进一步加大环保科技投入力度,鼓励工艺先进、资源消耗小、污染物排放少的项目,坚决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推进电力行业减排,所有的燃煤机组必须全部实行脱硝改造,新建燃煤机组要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并达到国家确定的脱硝效率80%以上的目标。同时要加快污水处理设施的升级改造,提高污水收集率、处理率和投运率,确保已建成的小东滩和华立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达到85%以上。引进有实力的专业运营公司,对各旗县市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实行统一运营,切实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实现达标排放。加大削减农业源氨氮排放的力度,扩大有机农产品的种植面积,科学施肥,提高氮肥利用率。二是切实加快重点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度。吸取“十一五”期间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切实抓好四子王旗、卓资县、兴和县、察右前旗、察右中旗等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运行和监管,完成丰镇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改造,加快凉城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和丰镇市重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尽早投入试运营。三是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要结合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大平房、危房拆迁改造力度,切实提高城镇绿化覆盖率,减少环境噪声对市民的危害。加快清洁能源替代,积极引进有实力的天然气、液化汽经营公司,推广使用电力、太阳能、天然气、沼气等清洁能源,力争2011年全市空气二级以上优良天数继续有所提升。四是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切实提高环境监管的执行力。重点对全市重金属排放企业、危险化学品、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等有环境风险隐患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依法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贯彻环保优先方针,将全市污染减排指标与新增、扩建项目审批挂钩,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建设、验收关,对新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总量前置审批,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物的产生。五是加快高载能及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大力督促地方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的落实,促进电力、水泥、电石、铁合金等落后生产能力有序退出。坚决关闭、取缔产能效益低下、污染物排放量大、能耗高的产能过剩企业,切实管住新增污染物排放量。
(二)突出重点,积极推进生态和农村环保建设。稳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生态保护和生态恢复治理项目为重点,积极申请上级农村环保专项资金,争取2—3个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落户我市,以项目建设带动农村牧区生态环境的改善。减少农药、化肥的施用量,大力发展种、养、沼相结合的循环农业,严格控制重污染企业和落后产能向农村转移。进一步加快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深化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绿色社区等生态细胞的创建工作,大力发展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确保在2011年完成1个市级环境优美乡镇、3个市级生态村和5个旗县生态小区建设,全面推动农村牧区生态环保工作。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监管。以四子王旗至化德县300公里长50公里宽的生态环境脆弱的农牧交错带为重点,加大建设和保护力度,为祖国北疆构建生态安全屏障,推动农村牧区生态环保工作上水平。
(三)全力以赴,切实做好群众环境利益维护工作。进一步加强环境信访工作,开通环保“12369”专线,加强对“民心网”信访案件的查办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与领导带班制度、环境信访责任制,强化服务意识,将群众反映强烈、各级领导督办以及具有反弹现象的信访案件作为重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四)营造氛围,切实加大环境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广播上有声、电视上有形、报纸上有文。通过广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和知识,进一步提高全民的环境意识,发动全民、全社会参与到环境保护工作中,形成人人重视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乌兰察布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