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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及上游地区环境污染隐患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3-1-14 8:48:0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根据《中共钦州市委办公室、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开展全面彻底的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钦办发〔2012〕21号)和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桂水政法〔2012〕2号)精神,2012年3月-4月期间,我市组织水利、环保、林业、住建等部门开展了全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隐患排查。根据排查结果,全市有6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存在安全隐患,其中涉及重金属企业的入河排污口1个。为了尽快清理整治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确保整治效果,按照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环保厅、直至去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印发〈全区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及上游地区环境污染隐患大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水资源〔2012〕54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2〕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2〕36号)精神,加强全市饮用水源保护。通过开展饮用水源地及上游地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对饮用水源地存在和潜在的影响饮用水安全的隐患进行彻底整治,从根本上解决影响饮用水水源不安全的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二、工作分工

为了确保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能够顺利推进,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属地管理”、“部门分工协作”的原则,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饮用水源地污染隐患的大整改工作。

(一)钦州市青年水闸水源地

1. 存在问题一: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钦州市青年水闸上游1000米河段,钦州市龙湾驾校等单位在市车管所训练场钦江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生活垃圾。

整治措施:责成钦州市龙湾驾校等单位对已经倾倒的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处理。设置垃圾收集设施。

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水利局、住建委。

2. 存在问题二:在水源地保护范围内无序建设。南宁至北海二级公路以北,沿江单位、居民在水源地保护范围内频繁建;与水源保护无关的项目。

整治措施:依法清理违章建设项目;加强规划和土地审批管理。今后新建的建设项目,要避开饮用水源地,规划好垃圾回收场所,做好土地利用的审批。

责任单位:钦北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住建委、国土资源局、市政管理局。

3. 存在问题三: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排放生活污水。

(1)钦北区汽车站附近,南北二级公路司机大排档至钦江大桥段北面区域范围内建设的房地产楼盘、饭店、汽车销售店、水泥砖厂及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楼、宿舍区等区域,所产生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经望火沟排入青年水闸上游水浸垌龙湾段钦州城区饮用水水源地,对水源地水质造成严重威胁。

整治措施:加快钦北区行政中心片区、百利华庭、南北二级公路司机大排档至钦江桥头段北面区域的城市污水管网建设。生活污水尽快导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杜绝污水往青年水闸水源保护区排放。开发建设要做好规划。

责任单位:钦北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住建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市政管理局、水利局。

(2)市看守所、车管所片区共有人口1500人,其中看守所目前约有1200人,该片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钦江青年水闸水源地上游。对水源地水质造成严重威胁。

整治措施:加快对市看守所、车管所片区生活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将该片区的生活污水导入城市污水管网,杜绝生活污水污染饮用水源地。

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公安局、住建委、国土资源局、水利局。

4. 存在问题四:死猪抛入河道污染水源地。据调查,2012年4月间,青年水闸至平吉河段发现死猪约70头左右。在此之前,水源地有抛弃病死猪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用塑料编织袋包裹后抛入河中,有的直接抛入河中,死猪的腐烂尸体直接污染饮用水源。

整治措施:(1)组织对沿江两岸养猪场再进行一次大排查,对养猪场业主、养殖数量、粪便排放方式、排放地点等内容登记就册、归档管理。(2)组建钦江饮用水源地保洁队,购置打捞船只,专职管理和清理河道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动物尸体和垃圾。(3)建立可追溯管理机制。今后一旦发生类似事件,有关部门依法从严处理,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责任单位: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公安局、水利局。

(二)钦州港金窝水库水源地

存在问题:水库网箱养殖污染水源地。据调查,至今年9月止,金窝水库有网箱养殖户22户,养殖网箱238只,面积4137.8平方米,养殖投放鱼料严重污染水库水质。另外,还有待投产网箱约800只,网箱养殖势头迅猛,网箱养殖的大量增长势必导致水质的持续恶化。

整治措施:依法取缔水库水源地的网箱养殖。

责任单位:钦南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水利局、环保局、公安局。

(三)钦州市大马鞍水库备用水源地

1. 存在问题一:位于钦北区北营社区的广州军区某部队教导队,其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直接排入大马鞍水库干渠(该渠道为钦州市城区应急备用水源的供水唯一通道),影响供水水源水质。

整治措施:(1)在该地段设置垃圾回收点,统一收集处理生活垃圾。(2)在该地段设置污水管网,将污水引至污水处理厂处理,避免直接排放入渠道内。

责任单位:钦北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市政管理局、环保局、住建委、水利局。

2. 存在问题二:大马鞍水库周边群众养殖户散养的畜、禽粪便直排入供水渠道,污染供水水质。2#副坝周边有规模化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场的废水、废渣直接流入主库区,污染水质。

整治措施:禁止在水库饮用水源地集雨面积范围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对已经建设的养殖场限时拆除搬迁。

责任单位:钦北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公安局、水利局。

3. 存在问题三:大马鞍水库库区范围内种植有大量速生桉,落叶导致水库水体局部发黑。

整治措施:严格控制水源地周边速生桉的种植,逐步改造适合水源涵养的松树、相思树等树种。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水利局。

(四)钦州市田寮水库备用水源地

存在问题:广西建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钦南万头养猪场建设在水库保护范围内,养猪场产生大量的猪粪猪尿直接排入水库水域,严重影响水库水质。

整治措施:责成养殖场业主搬迁或实施导截污工程,将畜禽污水引至污水处理厂,禁止污水直接排入库区污染水库水体。

责任单位: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公安局。

(五)钦州港对坎龙水库水源地

存在问题:钦州港锦洁洗涤消毒中心在对坎龙水库保护范围内设置洗涤消毒设施。

整治措施:依法取缔,限时自行拆除或强制拆除。加强监督管理。

责任单位: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水利局、公安局、住建委。

(六)浦北县马江饮用水源地

存在问题:广西伯安瓷业有限公司工业废水排入浦北县城水源地上游,排放污水中锰、镉含量超标,水体水质受到污染。

整治措施:加强涉重企业监测监控。责令超标排污企业限期整改,实施导截污工程,将污水导至污水处理厂,杜绝污水污染水源。

责任单位:浦北县人民政府。

三、有关要求

上述整改任务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实行市、县两级属地负责制度,即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对本县的饮用水源地污染隐患进行整改,市人民政府负责对市本级的饮用水源地污染隐患进行整改。要求于2012年年底前完成。饮用水源地污染隐患大整改进度实行月报制度,每月5日前牵头单位负责将上一个月的整改完成进度表、12月31日前将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形成报告报市人民政府。(钦州市人民政府)

附件:1. 全市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隐患排查及整治分工表

2. 全市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隐患整治进度月报表

附件1

全市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隐患排查及整治分工表

序号

所在县

(市、区)

水源地

名 称

污染源所在河流水库

污染来源

污染源位置

存 在 问 题

整 治 建 议

责任单位

配 合 单 位

1

市辖区

钦州市青年水闸水源地

钦江

钦州市车管所训练场

青年水闸上游1000米

龙湾驾校等单位在训练场周边(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生活垃圾

对倾到的垃圾统一收集处理,设置垃圾收集设施

市市政管理局

市环保局、水利局

沿江单位、居民

南宁至北海二级公路以北

沿江单位、居民在水源地保护范围内频繁建设与水源保护无关的项目

依法清理违章建设项目,加强规划和土地审批管理

钦北区人民政府

市住建委、国土资源局、市政管理局

生活污水、废水

南北二级路公路司机大排档至钦江大桥段北面区域

区域内住宅小区、饭店等场所产生的废水排入水源地

加快该区域的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污水引入污水厂处理,开发建设做好规划

钦北区人民政府

市住建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市政管理局、水利局

生活污水、废水

看守所、车管所片区

该片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钦江青年水闸水源地上游

加快对该片区生活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

市市政管理局

市环保局、公安局、住建委、国土局、水利局

病死猪

青年水闸至平吉江段

青年水闸至平吉江段抛弃病死猪现象时有发生

对沿江养猪场进行排查、登记、归档管理,组建保洁队,建立可塑管理机制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市环保局、公安局、水利局

2

市辖区

钦州港金窝水库水源地

金窝水库

库区网箱养鱼

金窝水库

投放鱼料

依法取缔水库水源地网箱养殖

钦南区人民政府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水利局、环保局、公安局

3

市辖区

钦州市大马鞍水库备用水源地

大马鞍水库

广州军区某部队教导队

钦北区北营社区部队教导队驻地

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排入大马鞍水库干渠

设置垃圾回收点、设置污水管网

钦北区人民政府

市市政管理局、环保局、住建委、水利局

群众养殖户

供水渠道及2#副坝周边

养殖场废水、粪便污染水体

禁止在水库集雨面积范围内设置养殖场、限时拆除搬迁

钦北区人民政府

市环保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公安局、水利局

速生桉落叶

大马鞍水库

速生桉落叶使水体发黑

水源地周边严格控制速生桉种植,逐步选种其他树种

市林业局

市环保局、水利局

4

市辖区

钦州市田寮水库备用水源地

田寮水库

广西建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钦南养猪场

田寮水库管理范围内

养猪场产生猪粪尿直接排入水库水体

搬迁或实施导截污工程,防止污水直接排放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市环保局、水利局、公安局

5

市辖区

钦州港对坎龙水库水源地

对坎龙水库

钦州港锦洁洗涤消毒中心

对坎龙水库

在水库保护范围设置洗涤消毒中心

限时拆除,加强监督管理

钦州港经济开发区管委

市环保局、水利局、公安局、住建委

6

浦北县

浦北县马江水源地

马江

广西伯安瓷业有限公司

小江镇县城饮用水源地上游

锰、镉超标排放

加强涉重企业监测监控,责令限期整改

浦北县人民政府

附件 2

全市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隐患整治进度月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序号

所在县(市、区)

水源地

名称

存在的污染隐患问题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1

市辖区

钦州市青年水闸水源地

龙湾驾校等单位在训练场周边(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生活垃圾

市市政管理局

市环保局、水利局

沿江单位、居民在水源地保护范围内频繁建设与水源保护无关的项目

钦北区人民政府

市住建委、国土资源局、市政管理局

南北二级公路司机大排档至钦江大桥北段区域内住宅小区、饭店等场所产生的废水排入水源地

钦北区人民政府

市住建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市政管理局、水利局

看守所、车管所片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钦江青年水闸水源地上游

市市政管理局

市环保局、公安局、住建委、国土资源局、水利局

青年水闸至平吉江段抛弃病死猪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市环保局、公安局、水利局

2

市辖区

钦州港金窝水库水源地

投放鱼料

钦南区人民政府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水利局、环保局、公安局

3

市辖区

钦州市大马鞍水库备用水源地

广州军区某部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排入放水渠道

钦北区人民政府

市市政管理局、环保局、住建委、水利局

养殖场废水、废渣污染水体

钦北区人民政府

市环保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公安局、水利局

速生桉落叶使水体发黑

市林业局

市环保局、水利局

4

市辖区

钦州市田寮水库备用水源地

广西建邦农业股份公司养猪场产生猪粪尿直接排放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市环保局、水利局、公安局

5

市辖区

钦州港对坎龙水库水源地

在对坎龙水库保护范围设置洗涤消毒中心

钦州港经济开发区管委

市环保局、水利局、公安局、住建委

6

浦北县

浦北县马江水源地

广西伯安瓷业有限公司锰、镉超标排入小江县城饮用水源地上游

浦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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