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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2013年度生态保护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3-3-5 8:58:5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2013年度全市生态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安徽省生态强省建设实施纲要》为抓手,以全面启动生态市、生态县建设为载体,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建设生态文明社会为目标,全力推进全市自然生态保护与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   强力启动生态市建设工作
2012年,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安徽省生态强省建设实施纲要》,明确提出了生态建设十大工程,全面建成生态安徽的战略目标。作为安徽省经济发展较快城市、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生态安徽建设试点城市,马鞍山市生态建设工作应当走在全省前列。2013年,马鞍山市生态市建设工作要在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顺利通过的基础上迅速启动。主要工作有:
(1)完成马鞍山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的修编工作。2005年,马鞍山市完成了《马鞍山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2004?2020)》编制并经市人大批准实施。但随着行政区划调整,原来的规划范围、目标、任务以及生态功能区划等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必须完成修编工作。通过修编规划,进一步确定生态市建设的重点任务和重点领域,明确生态市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具体工程,进一步科学合理划分主体生态功能区域,指导全市生态建设工作。
(2)含山县、和县、当涂县、博望区,要按照《安徽省生态强省建设实施纲要》要求,结合各自实际,上半年年要完成生态县(区)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在生态县(区)规划编制时要充分考虑生态省、生态省建设完成的时限要求,只能提前,不能落后。要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并分步实施。
(3)含山县、和县、当涂县今年6月底前要完成向省政府提交开展生态县建设的申报工作。博望区10月底前要完成向省政府提交开展生态区建设申报工作。
(4)各县、区要在区域范围内进行广泛动员,成立生态建设领导机构,确定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部门。制定生态建设目标责任制,将年度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和乡镇,加强督查,严格考核,严格奖惩。
二、继续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
2012年,我市实施的国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进展顺利,受到上级领导表扬。在此基础上,2013年,要继续抓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任务的落实和实施。
(1)含山县要抓紧环峰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验收准备,1月底前完成验收工作。
(2)含山县、和县要督促仙踪镇唐庄村、西埠镇菜园中心村等2012年度农村环境“问题村”整治工作,要求在1月底完成验收。
(3)和县要抓紧做好香泉镇2013年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的落实和实施。当涂县要抓紧太白镇永宁村环境“问题村”整治工作。雨山区要重视南庄村“问题村”整治工作。以上项目均要确保在9月底前完成任务。
(4)各县、区都要做好2014年度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农村环境“问题村”整治项目申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含山县、和县、当涂县以及博望区、示范园区、郑浦港新区要高度重视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饮水安全。
(1)各县、区要抓紧完善辖区内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立牌、设置界桩等工作,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
(2)含山县、和县和博望区要加快分散的小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整合。对饮用水源水质水量不能保证、管理不到位的供水企业要坚决取缔。
(3)博望区要加快博望水厂取水口改道建设的论证工作,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围网养殖和其他水禽养殖活动。
四、强化对畜禽养殖业管理,促进农业污染源减排工作
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历来是农村污染源的主要来源,也是污染减排的重点,各地要加强对畜禽养殖业的监督管理,促进污染减排工作落实。
(1)博望区要加强对现代牧场的日常监管,防止污染物无序转移。要加大对丹阳镇、新市镇小型养殖户生猪养殖污染治理,杜绝污染物直接排放。
(2)和县要特别关注香泉镇的大棚养殖污染防治和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要结合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生态旅游项目的实施,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引导养殖户向养殖小区集中。
(3)示范园区要重视年陡镇的生猪养殖污染问题,防止因污染物直接排放而导致跨区域污染纠纷发生。
(4)当涂县要加强对黄池镇生猪养殖,护河镇、大陇乡等家禽家畜养殖污染治理,提高养殖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
(5)雨山区要特别重视在城区周边的生猪养殖污染治理,如佳山乡梅山附近的养猪场、汤阳村附近的养猪场污染问题,确保不会对城市饮用水源地造成危害。
五、深入开展生态创建,加快生态建设步伐
生态创建工作是生态市、生态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农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促进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环境质量的重要载体,各地必须加大生态创建力度,创建更多更高层次的生态乡镇、生态村。
(1)2013年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合理安排生态创建计划。原则上各县、区创建省级生态乡镇不少于1个,省级生态村不少于2个,市级生态村不少于4个。
(2)南部示范园区必须实现生态村创建的突破,创建至少1个以上市级生态村。
(3)当涂县、含山县应当加大国家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力度,年内完成至少1个以上国家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
(4)和县要在国家级生态镇、村创建中取得突破,选择基础条件好,干部群众创建积极性高、工作扎实的乡镇、农村,开展国家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
(5)各县、区,要加大对绿色社区创建工作的指导,选择一些条件好、创建积极性高、创建活动丰富多彩、市民踊跃参与的社区纳入到绿色社区创建中来。
(6)博望区、含山县要指导博望镇、陶厂镇做好国家级生态乡镇的复查迎检工作。要对照国家新的考核指标,重点做好集镇污水收集系统和处理设施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工业企业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提高等工作。还要督促博望镇三杨村、林头镇陈墩村等国家级生态村复查迎检工作
(7)按照“高标准、高起点、宁缺毋滥”的原则,2013年市级生态村创建原则上要和各地列入全市美好乡村建设试点紧密结合,重点在强化村落环境整治、污水收集处理和垃圾收集转运上下功夫。生态创建考核将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对达不到标准的申报单位一律不予命名表彰。已经获得命名的镇、村,如在复查中发现存在问题较多、管理不到位,工作退步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标准的将取消命名。
六、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提高自然保护水平
根据国家自然生态保护工作要求,2013年,各县、区要加强对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监督管理,提高自然生态系统保护水平。
(1)根据全市新的行政区划,博望区要加大对石臼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加快取缔非法围网养殖、非法捕捞活动。同时要加强横山风景区管理,严禁乱砍滥伐、非法采矿、采石活动。
(2)含山县要加强对太湖山国家森林公园、凌家滩古文化遗址保护,抓紧编制大渔滩生态湿地保护区规划,并作为市级自然保护区重点工程建设。
(3)和县要抓好鸡笼山国家森林公园、香泉湖和半月湖等库区、“龙潭洞古人类遗址”等重要目标的生态保护,禁止非法开发活动,保证生态安全和农村饮水安全。要抓紧编制城北湿地保护区规划,作为市级湿地保护区重点工程建设。要重视对霸王祠、西梁山等重要文化遗址、迹地的保护和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4)各县、区要建立健全各风景名胜区和重要文物古迹保护的档案资料。
七、加强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加快对工矿废弃地的生态恢复
2013年,我市各县区都有一批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要实施,这是进行矿区生态恢复极好机遇,各地要利用这个契机,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矿山废弃地生态恢复工作。
(1)马钢集团公司要加强对南山矿区、姑山矿区等矿山废弃地、排土场、尾矿库等管理和整治,加快对已经停止使用的排土场生态恢复,年内基本完成姑山矿罗村排土场生态恢复建设工作。
(2)当涂县要加强对大青山采石活动的监督管理,重视太白镇小采选矿的整治。
(3)博望区要特别重视丹阳镇百峰村境内众多小选矿企业的整治工作,对达不到安全标准、污染物超标排放,生态破坏严重的小选矿企业要坚决取缔。对已经关闭的小尾矿库要抓紧进行生态复垦。
(4)示范园区要重视查湾地区的采选矿活动的监督检查,联合相关部门坚决取缔非法选矿企业,特别是取缔沿马?芜高速两侧的非法小选矿企业。
(5)雨山区要加强银塘镇、向山镇等矿区的环境整治,加快对废弃的尾矿库等生态恢复工作。
(6)和县要加大对石杨镇、乌江镇等小石灰窑、小水泥厂、小采石场的整治,做好相关生态恢复工作。
(7)含山县要加强对林头、东关、仙踪等地区采矿、采石、水泥生产等活动的监管,防止生态破坏事件。
各县区和相关园区、企业,要在今年雨季到来之前,对本地的矿山企业的生产现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好因突发灾害天气而引发的生态灾害事件的应对预案。
八、强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根据市推进办要求,各县区、开发区和示范园区要结合城乡一体化建设重点工作,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促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要围绕“一江两岸”的城市发展战略,重点推进农村新集镇、新社区的环境整治工作,重点做好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和转运设施建设、村落塘库的综合整治以及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工作。各县、区要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工程,选择一批试点村落,因地制宜的开展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建设。
九、加强相互联系和信息沟通
信息工作十分重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各县区、各开发区等,要将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方面的信息及时向省环保厅和生态安徽网站、市环保局信息平台、市政府相关部门信息平台报送。各县、区每月至少要报送2条以上信息。要重视其他相关部门在生态保护方面的工作,及时将各方面生态建设信息整理上报。 
 
含山县2013年度生态建设工作重点任务
项次 主要任务 完成时限 考核要求
一、强力启动生态县建设 全面启动生态县建设, 1、完成正式向省生态办申报工作 5月底
2、完成生态县建设规划编制 6月底
3、成立生态县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目标责任制 4月底
二、继续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完成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问题村”整治任务 1、完成2012年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验收 3月底
2、完成2012年度农村环境“问题村”整治项目 1月底
3、完成2011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后续整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5月份
三、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 保证农村饮水安全 1、完善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界桩设置 3月底
2、加快分散的小型供水企业整合,举办水源保护培训班 12月底
四、强化畜禽养殖业管理 促进农业面源污染减排 重点加强规模化养殖业污染物资源化利用,做好污染减排工作 全年
五、深入开展生态创建 加强生态创建,促进生态市建设 1、完成创建、省级生态乡镇1个以上 4月底
2、完成省级生态村创建2个以上 5月底
3、完成市级生态村创建4个以上、1个绿色社区创建 10月底
4、开展国家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完成陶厂镇、陈墩村国家级生态乡镇、村复查迎检。 10月底
六、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 提高自然保护工作水平 重点做好太湖山森林公园、凌家滩古文化遗址、大渔滩湿地保护工作,编制好大渔滩建设规划并实施 全年
七、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 加快工矿废弃地生态复垦 监督做好各工矿废弃地复垦试点项目建设,强化林头、东关地区采矿活动,取缔非法采矿、选矿活动 全年
八、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积极参与支持美好乡村建设 围绕美好乡村建设,积极推进、支持美好乡村建设工作,为其提供智力支持。 全年
九、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加强信息交流和横向联系 每月报送生态建设信息不少于2条 全年
和县2013年度生态建设工作重点任务
项次 主要任务 完成时限 考核要求
一、强力启动生态县建设 全面启动生态县建设, 1、完成正式向省生态办申报工作 5月底
2、完成生态县建设规划编制 6月底
3、成立生态县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目标责任制 4月底
二、继续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完成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问题村”整治任务 1、完成2012年度农村环境“问题村”整治项目验收 3月底
2、完成2013年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验收 9月底
3、完成2011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后续整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5月份
三、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 保证农村饮水安全 1、完善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界桩设置 3月底
2、加快分散的小型供水企业整合,举办水源保护培训班 12月底
四、强化畜禽养殖业管理 促进农业面源污染减排 加强规模化养殖业污染物资源化利用,做好污染减排工作。重点做好香泉镇大棚养殖禁养、限养和养殖小区建设 全年
五、深入开展生态创建 加强生态创建,促进生态市建设 1、完成创建、省级生态乡镇1个以上 4月底
2、完成省级生态村创建2个以上 5月底
3、完成市级生态村创建4个以上、1个绿色社区创建 10月底
4、开展国家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 10月底
六、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 提高自然保护工作水平 重点做好鸡笼山森林公园、“龙潭洞”古文化遗址、城北湿地保护工作,编制好城北实地保护与建设规划并实施 全年
七、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 加快工矿废弃地生态复垦 监督做好各工矿废弃地复垦试点项目建设,强化石杨、乌江等地区采矿活动,取缔非法采矿、选矿活动 全年
八、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积极参与支持美好乡村建设 围绕美好乡村建设,积极推进、支持美好乡村建设工作,为其提供智力支持。 全年
九、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加强信息交流和横向联系 每月报送生态建设信息不少于2条 全年
当涂县2013年度生态建设工作重点任务
项次 主要任务 完成时限 考核要求
一、强力启动生态县建设 全面启动生态县建设, 1、完成正式向省生态办申报工作 5月底
2、完成生态县建设规划编制 6月底
3、成立生态县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目标责任制 4月底
二、继续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完成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问题村”整治任务 1、完成2013年度农村环境“问题村”整治项目验收 9月底
2、完成2011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后续整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5月份
三、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 保证农村饮水安全 1、完善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界桩设置 3月底
2、加快分散的小型供水企业整合,举办水源保护培训班 12月底
四、强化畜禽养殖业管理 促进农业面源污染减排 加强规模化养殖业污染物资源化利用,做好污染减排工作。重点做好护河、黄池镇等养殖业污染防治 全年
五、深入开展生态创建 加强生态创建,促进生态市建设 1、完成创建、省级生态乡镇1个以上 4月底
2、完成省级生态村创建2个以上 5月底
3、完成市级生态村创建4个以上、1个绿色社区创建 10月底
4、开展国家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 10月底
六、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 提高自然保护工作水平 重点做好大青山森林公园、湖阳西峰湿地保护工作,编制好西峰湿地保护与建设规划并实施 全年
七、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 加快工矿废弃地生态复垦 监督做好各工矿废弃地复垦试点项目建设,强化石桥、太白、护河等地区采矿活动,取缔非法采矿、选矿活动 全年
八、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积极参与支持美好乡村建设 围绕美好乡村建设,积极推进、支持美好乡村建设工作,为其提供智力支持。 全年
九、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加强信息交流和横向联系 每月报送生态建设信息不少于2条 全年
博望区2013年度生态建设工作重点任务
项次 主要任务 完成时限 考核要求
一、强力启动生态县建设 全面启动生态县建设, 1、完成正式向省生态办申报工作 10月底
2、完成生态县(区)建设规划编制 12月底
3、成立生态县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目标责任制 10月底
二、继续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完成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问题村”整治任务 1、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全年
2、完成1个以上农村环境整治试点 6月份
三、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 保证农村饮水安全 1、完善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界桩设置 3月底
2、加快分散的小型供水企业整合,举办水源保护培训班 12月底
四、强化畜禽养殖业管理 促进农业面源污染减排 加强规模化养殖业污染物资源化利用,做好污染减排工作。重点做好新市、丹阳等养殖业污染防治 全年
五、深入开展生态创建 加强生态创建,促进生态市建设 1、完成创建省级生态乡镇1个以上 4月底
2、完成省级生态村创建2个以上 5月底
3、完成市级生态村创建3个以上、1个绿色社区创建 10月底
4、完成博望镇、三杨村国家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复查迎检工作, 4月底
六、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 提高自然保护工作水平 重点做好横山风景区、石臼湖自然保护区保护工作,逐步取缔非法围网养殖活动 全年
七、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 加快工矿废弃地生态复垦 监督做好各工矿废弃地复垦试点项目建设,强化丹阳、横山等地区采矿活动,取缔非法采矿、选矿活动 全年
八、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积极参与支持美好乡村建设 围绕美好乡村建设,积极推进、支持美好乡村建设工作,为其提供智力支持。 全年
九、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加强信息交流和横向联系 每月报送生态建设信息不少于2条 全年
雨山区2013年度生态建设工作重点任务
项次 主要任务 完成时限 考核要求
一、强力启动生态县建设 全面启动生态县建设, 1、开展生态区建设前期准备工作 10月底
2、完成生态县(区)建设规划修编 12月底
3、成立生态县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目标责任制 10月底
二、继续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完成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问题村”整治任务 1、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全年
2、完成2013年度农村环境“问题村”整治项目建设和验收 9月底
三、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 保证农村饮水安全 1、做好采石河上游生态保护工作 全年
2、做好雨山现代农业园的环评工作 12月底
四、强化畜禽养殖业管理 促进农业面源污染减排 加强规模化养殖业污染物资源化利用,做好污染减排工作。重点做好汤阳、梅山等地养殖业污染防治 全年
五、深入开展生态创建 加强生态创建,促进生态市建设 1、开展生态村创建活动,力争创建1个市级生态村 4月底
2、创建1个市级、1个省级绿色社区 10月底
六、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 提高自然保护工作水平 重点做好采石风景区保护工作,取缔江边非法选矿、选铁活动。做好春盛生态园项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 全年
七、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 加快工矿废弃地生态复垦 监督做好各工矿废弃地复垦试点项目建设,强化向山地区采矿活动,取缔非法采矿、选矿活动 全年
八、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积极参与支持美好乡村建设 围绕美好乡村建设,积极推进、支持美好乡村建设工作,为其提供智力支持。 全年
九、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加强信息交流和横向联系 每月报送生态建设信息不少于2条 全年
花山区2013年度生态建设工作重点任务
项次 主要任务 完成时限 考核要求
一、强力启动生态县建设 全面启动生态县建设, 1、开展生态区建设前期准备工作 10月底
2、完成生态县(区)建设规划修编 12月底
3、成立生态县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目标责任制 10月底
二、继续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完成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问题村”整治任务 1、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全年
2、加强濮塘地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9月底
三、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 保证农村饮水安全 1、做好慈湖河上游生态保护工作 全年
2、做好濮塘地区重点生态开发项目的环评和三同时建设,加强监督检查 12月底
四、强化畜禽养殖业管理 促进农业面源污染减排 加强规模化养殖业污染物资源化利用,做好污染减排工作。重点做好杨坝等地养殖业污染防治 全年
五、深入开展生态创建 加强生态创建,促进生态市建设 1、开展生态村创建活动,力争创建1个市级生态村 4月底
2、创建1个市级、1个省级绿色社区 10月底
六、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 提高自然保护工作水平 重点做好濮塘风景区保护工作,取缔江边非法选矿、选铁活动。 全年
七、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 加快工矿废弃地生态复垦 监督做好各工矿废弃地复垦试点项目建设, 全年
八、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积极参与支持美好乡村建设 围绕美好乡村建设,积极推进、支持美好乡村建设工作,为其提供智力支持。 全年
九、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加强信息交流和横向联系 每月报送生态建设信息不少于2条 全年
示范园区2013年度生态建设工作重点任务
项次 主要任务 完成时限 考核要求
一、强力启动生态县建设 全面启动生态县建设, 1、加强园区环保机构建设,充实业务人员 上半年
二、继续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完成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问题村”整治任务 1、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全年
2、加强年陡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9月底
三、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 保证农村饮水安全 1、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 全年
四、强化畜禽养殖业管理 促进农业面源污染减排 加强规模化养殖业污染物资源化利用,做好污染减排工作。重点做好年陡等地养殖业污染防治 全年
五、深入开展生态创建 加强生态创建,促进生态市建设 1、开展生态村创建活动,力争创建1个市级生态村 4月底
六、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 提高自然保护工作水平 重点做好园区内湿地保护工作 全年
七、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 加快工矿废弃地生态复垦 监督做好各工矿废弃地复垦试点项目建设, 全年
八、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积极参与支持美好乡村建设 围绕美好乡村建设,积极推进、支持美好乡村建设工作,为其提供智力支持。 全年
九、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加强信息交流和横向联系 每月报送生态建设信息不少于2条 全年
郑浦港新区2013年度生态建设工作重点任务
项次 主要任务 完成时限 考核要求
一、强力启动生态县建设 全面启动生态县建设, 1、加强园区环保机构建设,充实业务人员 上半年
二、继续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完成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问题村”整治任务 1、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全年
2、督促姥桥镇黄庄村做好2011年度农村环境“问题村”项目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完成项目验收后整改和资料包备工作 3月底
三、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 保证农村饮水安全 1、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 全年
四、强化畜禽养殖业管理 促进农业面源污染减排 加强规模化养殖业污染物资源化利用,做好污染减排工作。重点做好白桥等地养殖业污染防治 全年
五、深入开展生态创建 加强生态创建,促进生态市建设 1、开展生态村创建活动,力争创建1个市级生态村 4月底
六、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 提高自然保护工作水平 重点做好园区内湿地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9月底
七、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 加快工矿废弃地生态复垦 监督做好各工矿废弃地复垦试点项目建设, 全年
八、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积极参与支持美好乡村建设 围绕美好乡村建设,积极推进、支持美好乡村建设工作,为其提供智力支持。 全年
九、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加强信息交流和横向联系 每月报送生态建设信息不少于2条 全年
经济开发区2013年度生态建设工作重点任务
项次 主要任务 完成时限 考核要求
一、强力启动生态县建设 全面启动生态县建设, 1、加强园区环保机构建设,充实业务人员 上半年
二、继续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完成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问题村”整治任务 1、加强银塘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全年
三、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 保证农村饮水安全
四、强化畜禽养殖业管理 促进农业面源污染减排 加强规模化养殖业污染物资源化利用,做好污染减排工作。重点做好银塘等地养殖业污染防治 全年
五、深入开展生态创建 加强生态创建,促进生态市建设 1、开展生态村创建活动,力争创建1个市级生态村 4月底
2、完成生态工业园区申报工作 6月底
六、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 提高自然保护工作水平
七、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 加快工矿废弃地生态复垦 监督做好各工矿废弃地复垦试点项目建设, 全年
八、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积极参与支持美好乡村建设 围绕美好乡村建设,积极推进、支持美好乡村建设工作,为其提供智力支持。 全年
九、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加强信息交流和横向联系 每月报送生态建设信息不少于2条 全年
(马鞍山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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