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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环保局2013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3-3-5 9:10:1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2013年乐山市环保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确保全市环境质量稳中趋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在95%以上,地表水质量持续改善,岷江乐山段及其支流大渡河、青衣江干流水质达到Ⅲ类水域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在55分贝以下,城市交通噪声低于70分贝。

一、服务好经济发展。优化重点项目的环保审批服务,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准入要求的重点项目实施同步作业和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全力推进岷江航电综合开发环评,积极协调上级环保部门审批我市重大项目,做好省市重点项目、西博会招商项目和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工作。深入推进规划环评工作,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强化提前介入,督促相关单位编制好规划环评。强化建设项目全程监管,确保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有效落实。探索推行环境工程监理,逐步对矿山开采洗选、化工、涉重金属以及地下水的项目实行全程环境工程监理,确保环评批复及报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一是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制定2013年度减排计划,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市级相关部门和重点减排企业。二是完善减排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污染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建设;加强部门沟通衔接,建立环保、统计、经信、畜牧、公安等部门参与的总量减排基础数据会商机制,及时掌握新老污染源增减动态变化情况,形成科学的环境统计体系;认真抓好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验收、联网工作,规范运营维护。三是抓好重点减排项目督查。对各县(区、市)限期治理和污染减排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减排项目按期完成。四是加强减排全口径核算行业企业监管。加强减排台帐管理,完善中控系统,做好日报月报工作,确保达到减排核查核算要求,努力提高减排认可率。

三、加强生态市建设和农村环境保护。一是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继续推进生态县(市、区)创建工作,金口河区、犍为县、夹江县完成省级生态县(区)建设。二是继续推进生态细胞工程建设。提高生态乡镇、生态村和生态家园创建水平,力求凸显自身特色和亮点。三是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对各地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生态化改造进行技术指导。四是加大农村污染治理力度。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完成省上下达的规模化畜禽养殖限期治理任务;持续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物减排,完成2013年农业源减排任务。

四、确保饮用水及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一是确保饮用水安全。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现场监察,全面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管理和建设,确保全市饮用水安全达标。二是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严厉查处辐射环境违法行为,切实消除辐射环境安全隐患;严格执行辐射安全行政许可制度,全面落实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防护自查评估制度,做好辖区内因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而关停企业的退役放射性废源和放射性废物监管,及时安全收贮处置放射性废源(物);全面推行“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的应用,实现辖区内放射源数据与环保部、省环保厅互联互通。

五、夯实环境保护基础工作。一是强化执法监管。深入开展环境监察稽查和考核工作,着力提高环境执法效能;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排污费征收及稽查力度,确保排污费应收尽收;加大对污染源和建设项目“三同时”日常管理,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提升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全面完成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加强在线监控系统管理和数据应用;积极开展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二是抓好环境宣传教育。加大环保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以创模、主要污染物减排和污染源普查为重点的环境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6.5世界环境日活动,积极开展绿色创建工作。三是做好环境监测工作。加强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监测,对国家、省、市重点监控企业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监测。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环保队伍和自身能力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加强人员培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建设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环保队伍。(乐山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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