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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2013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5-8 9:39:2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全面加快新型城镇化发展步伐,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新水城,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在全市继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特制定《2013年聊城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国家、省、市“两会”精神,以实现城乡环境“畅、绿、亮、洁、美”为目标,建管并重,标本兼治,努力实现市政基础设施功能大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大提高,城乡环境面貌大改善,为国家园林城市复检、海河流域环保检查创造良好环境。

    (二)基本任务

    今年综合整治的基本任务是实施“三大”基础设施工程,组织“五大”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1、实施以“道路改造、林荫和亮化”为重点的三大基础设施工程。

    (1)实施“道路改造工程”。 根据城市规划,今年市城区将新建、改建和整治73条道路,其中新建和改建24条主次干道,外延骨干路,贯通“T”型路,缓解交通压力;同时,按照“三年计划,两年完成”的要求,实施49条背街小巷的整治,全部完成既定的 “30条主次干道、100条背街小巷”改造任务。

   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实施道路改造工程,逐步解决好群众关心的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环境等问题。

    (2)实施“林荫工程”。一是高标准、大规模实施林荫道路,种植多排行道树,在道路隔离带和分车带补植行道树,形成较好的遮荫效果和景观效果。二是公园要进行大幅度、多层次、多形式的升级改造,绿地绿化面积要占陆地面积70%以上,乔、灌木覆盖面积占到绿地面积70%以上,乔木覆盖率占绿地面积40%以上。三是停车场尽量采用嵌草砖等透气、透水性好的铺装材料进行铺装,并种植耐践踏草坪,车辆间隙种植高大乔木,形成林荫覆盖。四是庭院及小区,确保新建单位庭院和居住小区绿化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35%以上;旧居住区通过综合改造,绿地比例提升到30%以上;五是立体绿化,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墙面、阳台、窗台、棚架、屋顶、河道硬质驳岸进行绿化,对具备条件的建筑物墙体种植爬墙虎、凌霄、紫藤等攀缘植物。

    今年市城区将引种2万颗大树,主干道行道原则上种植胸径不低于10厘米的多排行道树,科学合理种植多彩花卉,见缝插绿,拆墙透绿,增加永久性绿地,实现增绿增彩,建设“林都、花城”。加强建设项目配套绿化指标的控制和落实,增加公共绿地;要把四条外环路和高速公路两侧逐步建成森林公园,部分农用地可结合调整结构建成果园和花木基地。

    (3)实施“亮化工程”。统一规划设计东昌路等主次干道和东昌湖等主要景区、景点的亮化工程,相关的楼宇要建设科技含量高、环保、节能的效果持久的灯带、灯饰,丰富和美化水城“夜景”。新建道路要同步建设节能环保、照度适中、美观大方的景观路灯。

    2、组织以“拆违清障、拆墙透绿、规范交通、墙体美化和垃圾清除”为重点的五大环境整治专项行动,规范治理“十乱”行为(即:乱搭乱建、乱建实墙、乱拆墙开门、乱停乱放、乱摆摊点、乱贴乱画、占道毁绿、乱违法营运、乱设广告管线、乱倒杂物垃圾等)。

    (1)组织“拆违清障”专项行动。集中时间拆除所有违法、违规建筑,彻底清理规划区内的违法、违规构筑物,包括各种房体、墙体、报亭等地上附着物。强化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遏制新发生违章建筑行为,及时发现,及时拆除。加大惩处力度,整治占道经营、流动摊点、马路市场以及违法洗车点、露天烧烤点、沿街店外经营等行为,从源头上根治“乱搭乱建、乱建实墙、乱拆墙开门、乱停乱放、乱摆摊点、乱贴乱画、乱占道毁绿”等行为。

    (2)组织“拆墙透绿”专项行动。拆除沿街实体围墙,将庭院绿化和街道绿化融为一体,整合、提升街道景观。按规划确实需要保留的围墙,必须是高标准的透视墙,并进行墙体绿化。

    (3)组织“规范交通”专项行动。坚决整治非法营运车辆和流动摊点,合理规划布局早摊、夜市,实行专人管理,规范交通秩序。

    (4)组织“墙体美化”专项行动。开展规范广告、管线敷设、增绿透绿、楼体装饰等4项整治行动,加强道路地上空间的规范化管理,改善街道景观。

     要统一规划设计和制作标准、美观的空中设施,规范广告牌匾和管线设置,拆除废弃电杆、电线。对于今年新建、改建73条道路上的所有管线,要争取在道路正式施工之前一次性全部埋设到地下。大力整治墙体、楼体和阳台上乱改建门窗,乱挂设电线、杂物现象,沿街的楼宇进行高标准地粉刷和亮化灯光装饰,实施“穿衣戴帽”、“平改坡”、墙体装饰(粉刷)和亮化、立体绿化等景观工程。

    (5)组织“垃圾清除”专项行动。以单位庭院、湖河景区、交通公路以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乡村为重点,以“爱我水城,净化家园”为主题,广泛深入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卫生监督,彻底清除全部垃圾死角。加大力度,查处乱堆乱扔、乱倒垃圾等各种破坏和影响城市环境景观的行为,垃圾入箱、污水入桶、文明经营、摊撤场净,治理空气污染和水污染,使城乡面貌有大的改观。

    二、总体目标和完成时限

    (一)总体目标

   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要求,扎实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确保“一月一变化,三月大提升,年底见实效”,实现“道路排水平坦通畅,绿化亮化增量增彩,街面景观美化洁净,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乡形象整体提升。

    1、道路环境实现“路平、水通、街绿、灯亮、景美”。一是道路交通秩序畅通。道路平整,排水通畅,无坑洼、无积水,车辆运行和停放遵章、有序,交通秩序良好,安全畅通。 二是绿化亮化增量增彩。进一步完善提升主次干道、湖河水系以及公共场所的绿化品质。对于背街小巷,根据实情增加路灯、行道树。园林绿化管护完好,绿篱花池干净整洁,各类花草树木管护及时,无死树枯枝,无缺苗断垄现象。建设“以照明道路灯为主线,以门店牌匾灯饰为补充,以临街建筑为点缀”的亮化明体系,扮靓水城夜景。三是街面景观美化洁净。街道保洁及时,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小街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门前五包”(净化、绿化、亮化、硬化、秩序)落实到位,沿街门店无乱倒垃圾、乱泼污水、毁坏树木灯具等现象,城市碴土、废水等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2、城区环境实现市容市貌整洁美观。

    3、全市境内的公路、河流以及县、乡、村环境“脏、乱、差”得到全面治理,全面改观。

    4、城乡管理长效机制初步建立。理顺好市、区以及各部门在城乡环境管理方面的责权利关系,形成能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较为完善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乡管理机制。建立城乡环境管理联动机制。加强社会联动,建立市政府部门与区政府联动、社区与辖区内单位联动的齐抓共管、共建共享、共尽义务、责任分担的管理机制。

   (二)完成时限

    城市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市政公用管理、城市管理执法、房屋征收、国土、公安交警、交通公路、水利、环保、卫生、邮政等部门和电力、供热、供水、燃气、国防电缆、通讯等相关管线单位以及各县(市区),要精心组织好“三大工程、五大行动”,确保按时完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1、道路改造工程

    (1)5月1日前完成35条背街小巷。

    (2)6月30日前完成14条背街小巷和5条主次干道。

    (3)8月1日前完成聊堂路中段、光岳北路(转盘-高速路)、昌润南路等3条主次干道。

    (4)10月31日前完成站前街、昌润北路、柳园北路(东昌路-建设路)、剧团路等4条主次干道。

    (5)年底前全部完成道路改造任务。

    2、林荫工程。按照《聊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暨春季绿化工程实施方案》执行。

    3、亮化工程。市城区要在5月1日前完成东昌路、东昌湖的景观亮化工程;其他的工程要于“十一”之前全部完工,达到规划和设计效果。路灯工程与新建道路同时实施、同步完工。

    4、环境综合整治。4月上旬完成全省科学发展观观摩会要求的整治任务;按时完成迎接国家海河流域检查和国家园林城市复查所确定的污水、垃圾处理和管网项目的建设任务。5月1日前完成市城区的73条道路的墙体美化、拆墙透绿、垃圾清除等环境整治任务。“十一”前完成其它道路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年底前完成所有道路和市政公共场所、湖河景区、单位庭院、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所有区域的综合整治任务。

    5、拆违清障。5月1日前完成73条道路的拆违清障和拆墙透绿任务。6月底前完成影响城建重点项目建设的拆违清障任务。“十一”前完成收尾任务,并研究建立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

    6、规范交通。6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十一”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7、交通公路环境综合整治。6月底前完成国道、省道的环境整治任务;“十一”前完成境内所有综合整治任务。主要范围是公路、铁路两侧以及火车站、汽车站周边各不低于500米的区域。对于500米以外可视范围内的厂房、建筑、广告牌匾、垃圾堆(含白色污染)、坑塘等也要一并整治。重点是改造建设路面、路口(匝道),清除垃圾、杂物,提升绿化及其亮化,改善综合景观。

    8、水利河流环境综合整治。6月底前完成市城区段环境整治任务;“十一”前完成境内所有综合整治任务。

    9、各县(市、区)要制定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细则和工作计划,6月底前完成县城、乡镇和国道、省道的环境整治任务;“十一”前完成境内所有综合整治任务。年底之前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

   三、任务分工

    (一)市住建委

    1、会同指挥部综合督导办公室抓好综合整治活动调度、协调服务等工作。

    2、牵头负责“道路改造工程”,具体实施12条新建道路,9条主次干道改造工程。科学编制《道路施工方案和倒排工期计划》,会同公安交警部门确定道路封闭和交通线路,统筹组织道路开工时间,减少施工对于城市交通的影响。

    3、牵头负责“林荫工程”,实施城建计划的绿化工程。

    4、负责市城区新建道路的路灯工程。

    5、牵头负责县(市区)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负责市城区建设(建筑、城建、开发)工地的环境整治。加强对在建工地环境及出入工地车辆的监管,有效防止扬尘污染,实现“施工文明化、运输封闭化、进出水槽化、物料覆盖化、场地砼硬化”等标准化管理。在建的建筑和开发工程,沿边要建设不低于2.5米高的硬质围挡或院墙,对临街建筑要书写宣传标语。

    7、加强对市城区物业管理小区的环境卫生管理,治理乱搭乱建、乱毁占绿地以及乱贴乱画、乱放车辆、乱堆杂物等现象。督导居住小区补树、增绿,建设园林小区。

    责任人:张连臣(市住建委主任)

    (二)市政公用管理局

    1、牵头负责“墙体美化”行动,会同执法局、规划局组织实施规范广告牌匾、管线敷设、拆墙透绿、楼体装饰等4项工作。

    2、牵头负责“垃圾清除”行动,治理乱倒杂物垃圾的行为,彻底治理“垃圾死角”行动,保持路面、绿地、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干净卫生。加强对市政公用设施的养护管理,完善卫生配套设施。提高保洁、养护管理的标准和水平,保持道路排水、绿化亮化等设施的运行完好。增建和改建垃圾中转站、公厕等卫生设施,确保主次干道、景点、景区的公厕布局合理,设施、管理达标。

   3、会同执法局、东昌府区、开发区等单位,牵头负责落实“门前五包”制度(净化、绿化、亮化、硬化、秩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4、牵头负责“亮化工程”,具体实施市委、市政府安排的有关亮化工程任务。

    5、会同市住建委、执法局、水城集团等单位,实施市城区的“道路改造工程”、“林荫工程”、“拆违清障”和“拆墙透绿”工程。

    6、负责市城区部分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等工程的施工管理;具体承担市委、市政府安排的有关绿化工程任务,拆墙透绿、增绿增彩,提升江北水城生态水平。

    7、负责督导市直部门和东昌府区、开发区的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包括单位庭院、湖河水系、交通公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拆墙透绿、墙体美化、垃圾清除以及绿化、亮化等内容。

    责任人:岳建国(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牵头组织“拆违清障”和“拆墙透绿”等专项行动,治理乱搭乱建、乱建实墙、乱拆墙开门、乱停乱放、乱摆摊点、乱贴乱画、占道毁绿等“十乱”行为,彻底清理规划区内的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含各种房体、墙体、报亭等)等地上附着物。加大惩处力度,整治占道经营、流动摊点、马路市场以及违法洗车点、露天烧烤点、沿街店外经营等行为。

    2、会同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开展“规范交通”专项活动,按照已确定的整治方案,治理城区非法运营三轮车。

    3 、会同市政公用管理、东昌府区等单位落实市城区“门前五包”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4、会同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和市质检局等部门,加大惩处力度,整治占道经营、流动摊点、马路市场以及违法洗车点、露天烧烤点、沿街店外经营等行为。

   5、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实施“道路改造”、“规范交通”、“墙体美化”和“垃圾清除”等专项行动,治理“十乱”行为。

    责任人:袁炳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四)市规划局

    1、完成今年24条主次干道和49条背街小巷以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013年城建重点项目实施方案》、《2013年城市建设计划》所涉及工程的规划。及时提供详细精确、完备到位的规划图纸,并提前完成明年城建工程的规划及相关工作。会同各责任部门把好设计关,提高道路和综合整治的设计水平,周密考虑绿化亮化、管线敷设和道路的综合景观。

    2、及时提供“三大工程、五大行动”需要的规划以及相关服务,并参加或参与具体工作。

    3、编制道路交叉口、停车场以及公厕等卫生设施的专项规划,逐步解决行车慢、停车难等问题。

    4、抓紧完成并提供今年的城市总体规划和道路、排水、绿地、亮化、照明、供暖、供气、供电、供水、污水处理、环卫等专项规划,及时落实并提供明年的有关规划,为城区房屋土地征收、工程建设和制定市城区三年发展计划提供基础性依据。

    责任人:李猷滨(市规划局局长)

    (五)市国土局

   1、按时完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和《2013年城建重点项目实施方案》、《2013年城市建设计划》所涉及的土地征收任务以及相关的测算、“招拍挂”等工作。

    2、加大对已储备建设土地的管理,沿边要建设不低于2.5米高的硬质围挡或院墙,墙体要粉刷或装饰。

   3、清理违法侵占集体土地等行为。

    责任人:许玉恒(市国土局局长)

    (六)市房屋征收办公室

    1、指导、配合市城区工程建设单位、征收主体单位完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任务。

    2、加强拆迁工地的管理,做到“快拆、快运、快清理”,沿边要建设不低于2.5米高的硬质围挡或院墙,减少扬尘。

    3、督导、规范各县(市、区)房屋征收工作,并对其进行政策、业务指导。

    责任人:周长春(市房屋征收办主任)

    (七)交警支队

    1、牵头组织“规范交通”专项行动。会同交通、城市管理执法局和东昌府区、开发区等单位,对城区道路秩序进行专项治理,对城区出租车、三轮车、摩的等车辆进行规范化管理,限定行驶路段,依法整治非法运营三轮车。加强对停车场(点)的定位和秩序管理,打击乱停乱放行为,严惩交通违章、乱停乱放、乱调头、不按交通标志线和信号行驶等行为。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机制,规范交通秩序。

    2、根据《2013年市城区城市建设计划》,按照道路施工总体计划及时实施信号灯、交通栏杆、标志线等相关设施的施工。

    3、会同市住建委、市政公用管理局、东昌府区和开发区等道路施工管理单位,合理安排道路交通封堵和施工运输路线,确保正常施工和交通安全,减少对城市交通的影响。

    责任人:张金忠(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八)市交通局、公路局和铁路部门

    1、开展各项整治活动,搞好各自用地范围内的环境综合整治和安全管理,整治道路沿线的集贸市场。大力整治我市境内铁路、公路两则以及火车站、汽车站周边各不低于500米的区域。对于500米以外可视范围内的残破废旧厂房、建筑、广告牌匾等进行修整、粉刷和更换、更新,对于垃圾堆(含白色污染)、坑塘等要一并清理、整治。

    实施沿线所属区域的绿化增量和品质升级(铁路两侧不低于30米宽,高速公路两侧不低于50米宽,四条外环路两侧各不低于70-120米宽,具体以规划局的图纸为准),确保形成高档次的“绿色景观通道”。

    2、大力整治城区主要出入口的环境,提升景观标准。特别是光岳路、昌润路、东环路的高速口以及国省道的入城口,要高标准、大手笔地规划设计,快速完成改造任务,提升绿化、亮化整体水平,保持环境卫生。搞好城区汽车修理门店和洗车店的卫生整治,杜绝店外经营,保持干净卫生。

    3、会同公安交警、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实施“规范交通”专项行动。

    4、公路局负责柳园北路、湖南路西延和昌润路南延等道路工程的快车道施工。

    交通部门责任人:葛敬方(市交通局局长)

    公路部门负责人:高洪岩(市公路局局长)

    聊城车务段责任人:腾祖瑞(聊城车务段段长)

    (九)市工商局

    1、加强对集贸市场的管理,整顿市场秩序,杜绝乱倒垃圾、污水以及乱停放车辆、乱堆放货物、杂物等现象。

    2、配合市政公用管理局、执法局等有关部门整治沿街门店秩序,杜绝店外经营等现象。

    责任人:张文峰(市工商局局长)

    (十)市卫生局、爱卫会

    广泛发动、深入开展以“爱我水城,清洁家园”为主题的爱国卫生运动,配合组织“垃圾清运”专项行动,彻底清除垃圾死角,保持城市卫生,净化水城环境。

    责任人:刘德勇(市卫生局局长)

    (十一)市水利局、市位山灌区管理处、市河道工程管理处

    1、按照“建管并重”的原则,搞好徒骇河、二干渠等沿岸的环境治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整治沿河两岸乱堆、乱放、乱倒垃圾、乱排放污水等现象。会同有关部门拆除违障建筑物(构筑物)。

    2、积极支持、配合湖南路徒骇河大桥的建设工作,及时完成用地及开工等有关手续。

    3、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徒骇河、二干渠管理长效机制。

    责任人:栾居军(市水利局局长)

    单清明(市位山灌区管理处主任)

    江崇海(市河道工程管理处处长)

    (十二)市环保局

    加大对各类污染源的治理力度,根治污染环境的各种行为。

    责任人:马荣锁(市环保局局长)

    (十三)市财政局

   积极筹集资金,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资金需求。

    责任人:马 骏(市财政局局长)

    (十四)市审计局

    负责综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跟踪审计,搞好审计决算。

    责任人:王连申(市审计局局长)

    (十五)聊城邮政局

    按照统一的规划,重新布局、调整和改造新型报亭。没有规划的,要限期迁移或拆除。

    责任人:昝淑美(聊城邮政局局长)

    (十六)聊城广电、聊城电力公司、聊城热电厂、聊城水务集团、聊城燃气公司、昌润热电、聊城联通、聊城移动、聊城电信、聊城传输局等单位

    1、按照规划,统一集中迁建和调整各自的管线、线杆。特别是对于今年的73条新建、改建道路和绿地上的线杆、线路,在道路正式施工前一次性完成管线下地任务。

    2、对市城区现有管线进行一次全面普查,排查和整治现有管道,井盖缺损和不符合标准的要及时更换配齐,井盖高于路面的要及时下落,与路面找平。按照标准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

    3、拆除并清理市城区内废旧线杆、管井。

聊城广电责任人:路仕佼(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聊城广播电视总台台长)

    聊城电力公司责任人:孙旭日(聊城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聊城热电厂责任人: 赵新普(聊城热电厂厂长)

    聊城水务集团责任人:刘玉英(聊城水务集团董事长)

    聊城燃气公司责任人:柴继华(聊城市新奥燃气总经理)

    昌润热电责任人: 耿佰顺(昌润热电总经理)

    聊城联通责任人: 崔 波(聊城联通公司总经理)

    聊城移动责任人: 吕尧启(聊城移动总经理兼党委书记)

    聊城电信责任人: 王力宏(聊城电信党委书记、总经理)

    聊城传输局责任人: 麻兴光(聊城市传输局局长)

    (十七)市水城集团

    1、按照规划,实施东昌湖和古运河景区的综合整治,提升硬化、绿化、亮化水平。

    2、彻底清除湖河、沿岸、景点、景区内的垃圾、粪便及废弃物,保持干净整洁。在所辖景点按照规划增设公厕、果皮箱等卫生设施,明确专人保洁。

    3、建立和完善东昌湖风景区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绿化、亮化和景观设施的养护管理水平。

    责任人:徐文华(市水城集团董事长)

    (十八)东昌府区、开发区和县(市区)

    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街道办事处、社区要全面行动,动员机关单位和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和落实好“三大工程、五大行动”。其中,东昌府区要按照市城区综合整治具体方案,负责背街小巷的工程施工管理和相关工作。

    1、要制定具体的综合整治实施细则,认真落实道路改造工程、林荫工程和亮化工程。特别是要将“林荫工程”与创建国家级或省级园林城市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开展群众性的植树造林活动。

    2、要落实好“五大专项行动”,对城市道路、街区、背街小巷以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环境卫生实行长效管理,治理“十乱”行为。加强背街小巷、城中村公厕的管理,确保干净整洁。按规划合理增设垃圾站点等卫生设施,并规范管理。

    3、搞好铁路、公路用地范围以外可视区域的农田林网、沟边河渠、房舍围墙、大街小巷、广场草地的净化、美化和绿化。深入开展绿化植树活动,在沿线实施绿化增量和品质升级,建设“绿色景观长廊”。

    东昌府区和开发区的绿化最低要求是:铁路两侧不低于30米宽,高速公路两侧不低于50米宽,四条外环路两侧各不低于70-120米宽(具体以规划局的图纸为准)。

    4、组织乡村、社区的“垃圾清运”专项行动,对“草堆”、“粪堆”、“垃圾堆”等脏乱差现象进行集中整治。推广适合本地特点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禁止沿线焚烧农作物秸秆和其他烧草行为,排查沿线各类排污行为。

    5、积极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责任人: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市政府将调整、充实以王忠林市长为总指挥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统一领导、督导和协调这项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全力配合、支持和参加指挥部及其各个专项小组的工作,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组,切实组织领导好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市区)要进一步调整、充实指挥管理机构。

    (二)履职尽责,积极作为

    各县(市区)和公安交警、交通、公路、水利以及河道工程管理、位山灌区管理、水城集团、工商以及铁路等专业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搞好各自的专项整治任务,按时高标准地完成整治任务。要调动各办事处、社区、街道的积极性,认真组织辖区内的综合整治,动员机关单位和广大居民积极参与,打一场综合整治的人民战争。要认真履行职责,敢于担当、勇于承担牵头和协调任务。

    (三)坚持标准,标本兼治

    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品质”,以空前的干劲和百倍的热情,缜密组织和实施好“百日会战”活动。要科学规划,精心设计,真抓实干,追求精细,务求高质量和好实效,确保改造一条,达标一条,成为一条亮丽的景观路、样板路。要坚持重点整治与全面治理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群众活动与专业队伍相结合,集中各方面的力量,全民动手,统一行动,统一标准,确保通过“百日会战活动”和全年的整治活动,各个县(市区)都能建成一批“交通顺畅、环境优美”的标准化道路,并建立起长久实效的体制机制。

    (四)强化督导,确保实效

    要建立督导、督察及问责制度。指挥部成立综合督导办公室,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督导检查和验收工作。进一步完善督导通报制度,一周一督导,两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及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对措施得力、行动迅速、按时、高质量完成任务的部门和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在新闻媒体曝光,并由责任人说明情况。“百日会战”结束后,要进行一次评比,排出名次,整个活动结束后,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验收和奖惩,实行问责制度,对工作失职、影响大局的部门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通报批评,形成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良好工作机制。

    (五)加强宣传和舆论监督 

    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加大监督和宣传力度。电视、报社等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既要宣传先进典型,也要公开曝光被动应付、敷衍了事的不作为的行为;更要广泛宣传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稳步推进,形成广大群众“爱我水城,从我做起”的良好社会氛围。(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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