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清水工程总体部署和区政府新一轮清水工程三年(2013-2015)实施计划,2013年我区将继续实施以截污、清淤和整治为重点的清水工程建设,促使全区水环境持续好转。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相关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截污治污
1.工业污染治理
加快鉴湖流域水环境重点保护区内污染企业的转型升级或关停搬迁,落实流域内一般保护区污染企业的截污纳管和达标排放,严格控制流域内设置或扩大排污口。加快二环线内工业企业搬迁任务,加快印染等重点污染企业关停搬迁和集聚升级进度。
2.生活污水治理
(1)城市生活污水治理。配合完成晋工桥1-3号、飞翼楼下16、18、20号、中专宿舍、中兴中路263-269号、城南滨江西区等5个老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开展润和苑、银兴花园等剩余2个具备条件小区污水入网前期工作。全面启动实施老城区范围内2幢以下(含2幢)楼群雨污分流改造。
(2)村镇生活污水治理。完成鉴湖镇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已建镇级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管理,确保正常运行。与市区排污泵站临近的村镇,加快推进截污纳管,不具备截污纳管条件的村镇,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重点抓好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和农村水冲式公厕改造。
(3)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立健全“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清运、统一处理”的新模式,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水平,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的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5%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70%以上。
3.农业污染治理
(1)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进一步优化区域畜禽养殖布局,落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一律停批新的畜禽养殖场(户),整治并进一步规范现有养殖户。完成鉴湖镇8家、城南街道5家限养区内5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治理,取缔限养区无任何治污设施的畜禽养殖场。已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7%以上。
(2)水面养殖污染治理。严格执行市区外荡水域养殖管理政策,落实禁养区禁养及养殖设施清理工作。全面落实市区外荡水域禁养区政策,清除相关水面养殖设施。合理控制规范区渔业养殖密度。
(3)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7万亩(次),新增喷微灌面积50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2%,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达到75%,化肥施用强度和农药用量比2010年减少3%。
(二)清淤疏浚
1.市区河道清淤。完成城南街道南江枫林、沁雨苑小区等1.65公里河道清淤(污)3.8万方,完成华顺江河道清淤(污)14.6万方。
2.农村河道清淤。完成15个行政村15万方河道清污(淤)任务。
3.淤泥处置。积极破解淤泥处置难题,有效解决出路问题。皋埠镇、鉴湖镇分别建成一处淤泥处理场地。
(三)综合整治
1.河湖水系治理。启动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建设。完成清水河道建设7.5公里。
2.水质断面治理。按照属地原则,落实有效举措,配合完成市区环城河南渡桥、内河三味书屋水质断面治理,配合开展内河八字桥和迎恩门水质断面治理。同时,建立长效,加强监管,严格防止达标水质出现反弹。
3.重点专项整治
(1)建筑泥浆治理。进一步规范建筑泥浆处置工作,形成并完善建筑泥浆资源化利用的处置机制。
(2)“六小行业”污水治理。总结城南街道试点治理工作经验,配合做好塔山街道、府山街道治理工作。
4.清水示范创建。完成城南街道清水工程示范街道创建任务,加强已创建成功的示范村、示范镇(街道)长效管理,巩固创建成效。严格创建标准,继续抓好城南“五江”沿线剩余行政村的创建工作。
5.落实长效管理
(1)河道日常管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抓好绍兴市区河道沉船清理工作。按照市区主要河道“河长制”管理和农村河道网格化管理要求,全面落实河道护岸维护、清草保洁和清淤疏浚等日常管理工作。
(2)采(轧)砂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完成鉴湖镇3家轧(洗)砂场关停,开展皋埠镇8家、府山街道1家轧(洗)砂场整治。
(3)污染排放管理。严格贯彻《绍兴市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加强城市排水管理。严格贯彻《对违法排污行为适用行政拘留处罚和追究党纪政纪处分的实施意见》,加强环境违法执法监管。
二、保障措施
(一)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区政府将清水工程列入对各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将清水工程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制定方案,完善机制,按照明确的任务分解,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整合资源,加大投入。进一步整合农办、环保、城管、水利、农业等多方力量,抓好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改造、企业截污治污、环卫设施提档升级、水环境综合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多类项目的申报、立项和实施工作,多方筹措资金,探索并完善清水工程社会化投入机制。
(三)树立典型,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对清水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特色工作、亮点工作和典型做法进行集中宣传,对破坏河道水质和水环境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公开曝光,对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清水工程的完成情况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营造政府主导、镇街主体、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序号 |
项目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协调部门 |
完成时限 | |||||
一 |
截污治污 | |||||||||
1 |
工业污染治理 |
加快鉴湖流域水环境重点保护区内重污染企业的转型升级或关停搬迁。 |
有关镇街 |
区经信局 |
2013-2015年 | |||||
完成一般保护区内污染企业的截污纳管,不能进网的限期完善基础设施,做到达标排放。 |
有关镇街 |
区环保分局 |
2013-2015年 | |||||||
限期整治鉴湖流域已建排污口,严格控制流域内其他区域的河道设置、扩大排污口。 |
区环保分局 |
\ |
2013-2015年 | |||||||
继续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严防各类污水跑冒滴漏污染河道;严查偷排污水等各类环境违法案件。 |
区环保分局 |
\ |
2013-2015年 | |||||||
扫尾完成二环线内工业企业搬迁任务,加快印染等重点污染企业关停搬迁和集聚升级进度,确保集聚率达80%以上。 |
有关镇街 |
区经信局 |
2013-2015年 | |||||||
2 |
生活污染治理 |
城市生活污水污染治理 |
配合实施市区3幢以上老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配合完成中专宿舍、滨江西区、保佑桥直街住宅、唐家弄住宅等小区的改造工作。 |
有关街道 |
区住建局 |
2013-2015年 | ||||
配合完成市区银兴花园、润和苑2处具备条件的小区的做好污水入网工作。 |
皋埠镇、城南街道 |
区住建局 |
2013-2015年 | |||||||
加快老城区范围内220幢(共计4586户)2幢以下(含2幢)老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同时,配套完善沿河街区排水设施,完成前后观巷、谢公桥河沿等区块建设任务。 |
有关镇街 |
区住建局 |
2013-2015年 | |||||||
配合开展府横街、环城南路(环城东路—中兴路)、新建南路(西咸欢河—鲁迅路段)、胜利路(府山西路—中兴路段)、解放路(人民路—新河弄段)、大校场沿等路段排水管道建设工作。 |
有关街道 |
区住建局 |
2013-2015年 | |||||||
配合建立已入网小区污水管线的运行维护机制,加强长效管理,有效解决管道堵塞、用户乱接等问题。 |
有关镇街 |
区住建局 |
2013-2015 | |||||||
|
村镇生活 污水治理 |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已建镇、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确保正常运行。 |
有关镇街 |
区农办 |
2013-2015年 | |||||
积极创造条件,启动城南区块二环线内外山、南山、念亩头、东光、任家塔等5个城中村改造任务。 |
城南街道 |
区城改办 |
2013-2015年 | |||||||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
|
有关镇街 |
区城管执法局 |
2013-2015年 | ||||||
3 |
农业污染治理 |
畜禽养殖治理 |
优化养殖布局,禁养区范围内实现全面禁养;限养区范围内取缔无治污设施的养殖场,已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7%以上;一律停批新的畜禽养殖,整治并进一步规范现有养殖户。 |
有关镇街 |
区农水局、区环保分局 |
2013-2015年 | ||||
加强长效管理,严格防止反弹,完成鉴湖镇2家、城南街道2家禁养区内5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的清理工作;完成鉴湖镇16家、城南街道18家限养区内5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的治理工作。 |
鉴湖镇、城南街道 |
区环保分局、区农水局 |
2013-2015年 | |||||||
水面养殖治理 |
全面落实外荡水域禁养区政策,清除相关水面养殖设施;加强长效管理,严格防止反弹。合理控制规范区渔业养殖密度。 |
有关镇街 |
区农水局 |
2013-2015年 | ||||||
农业面源治理 |
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21万亩(次),化肥施用强度减少5%,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农药用量减少5%,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达到76%。 |
有关镇街 |
区农水局 |
2013-2015年 | ||||||
重点专项整治 |
完成青甸湖区域农业养殖专项整治。 |
北海街道 |
区农水局 |
2013-2015年 | ||||||
二 |
清淤疏浚 | |||||||||
1 |
市区主要河道 |
完成华顺江、攒宫江、横江、三路江、栖凫江等14.3公里河道清淤(污)49.1万方。 |
皋埠镇、鉴湖镇 |
区农水局 |
2013-2015年 | |||||
完成城南街道南江枫林、沁雨苑小区等1.65公里河道清淤(污)3.8万方。 |
城南街道 |
2013年 | ||||||||
2 |
农村河道 |
完成45个村的河道清淤工程。 |
有关镇街 |
区农水局 |
2013-2015年 | |||||
3 |
淤泥处置 |
积极实践淤泥处置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淤泥长效处置机制,解决出路难题。 |
有关镇街 |
区农水局 |
2013-2015年 | |||||
皋埠镇、鉴湖镇分别完成一处淤泥处理场地建设。 |
皋埠镇、鉴湖镇 |
2013年 | ||||||||
三 |
综合整治 | |||||||||
1 |
河湖水环境整治 |
县(市)主要河道 |
完成清水河道建设30公里;开展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建设。 |
有关镇街 |
区农水局 |
2013-2015年 | ||||
2 |
水质断面治理 |
加强辖区内镇(街道)交界断面的水质监测和考核工作。 |
区环保分局 |
\ |
2013-2015年 | |||||
|
重点专项整治 |
淤泥处置 |
积极实践淤泥处置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淤泥长效处置机制,解决出路难题。 |
有关镇街 |
区农水局 |
2013-2015年 | ||||
六小行业治理 |
配合开展城区范围小餐饮店、洗浴(脚)店、理发店、洗车店、洗衣店、小旅社等“六小行业”污水改造治理工作,严格生活污水排污执法,加强源头管理。 |
有关镇街 |
区住建局、区计卫局、区食药监局、区环保分局、区工商分局 |
2013-2015年 | ||||||
4 |
清水示范创建 |
创建清水工程示范镇(街道)3个。 |
有关镇街 |
区农水局 |
2013-2015年 | |||||
5 |
加强 长效 管理 |
河道日常管理 |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落实职责,加强监管,做好河道护岸维护、清草保洁和清淤疏浚等工作。 |
有关镇街 |
区农水局 |
2013-2015年 | ||||
全面落实二环线内主要河道“河长制”管理,进一步健全城市河道“共创、共享”机制。 |
有关街道 |
区农水局 |
2013-2015年 | |||||||
全面推广农村河道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健全河道长效管理机制。 |
有关镇街 |
区农水局 |
2013-2015年 | |||||||
河道采砂管理 |
完成全区12家轧(洗)砂场整治任务,按计划实施关停。 |
皋埠镇、鉴湖镇、府山街道 |
区环保分局、区农水局 |
2014年 | ||||||
四 |
保障措施 | |||||||||
1 |
组织 领导 |
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将清水工程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加大考核力度,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
有关镇街 |
\ |
2013-2015年 | |||||
将清水工程列入中心工作组织实施,并落实专职人员开展,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
区级有关部门 |
\ |
2013-2015年 | |||||||
2 |
督查 考核 |
负责对各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清水工程建设重点工作进行督查,对月度工作进行通报,对年度工作进行考核。 |
区监察局 |
区委办、区府办、区清水办 |
2013-2015年 | |||||
3 |
联合 执法 |
建立水环境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查处各类破坏水环境行为;积极探索行政强制方式方法,提高涉水案件的办结率。 |
区农水局 |
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环保分局 |
2013-2015年 | |||||
4 |
宣传 引导 |
设立清水工程“专题”、“专栏”,开展集中宣传;设立清水工程“曝光台”、“公示栏”,接受社会监督。 |
区委宣传部 |
2013-2015年 | ||||||
5 |
财政 保障 |
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整合各方力量,切实加大投入,确保清水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进度;市财政每年要从水利建设资金中切出一定资金,用于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建设。 |
各镇街 |
区财政局 |
2013-201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