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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县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3-10-16 10:52:4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特制定我县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以创建湖北省环保模范城市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污染减排的一系列工作部署,深入挖掘减排潜力,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加大工程减排力度,严格落实减排工作责任制,强化监督与管理,确保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和相关工程治理项目正常运行和稳定达标排放。加大投入,进一步完善污染减排监测、统计和考核等体系建设,圆满完成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二、年度目标任务和减排重点

(一)目标任务

2013年市政府下达我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是:在2012年基础上,化学需氧量下降0.6%(其中:农业源下降2%),氨氮零增长(其中:农业源下降2%),二氧化硫下降6%,氮氧化物零增长。

(二)减排重点

1.大力推进烟气治理

大力推进湖北百科皂素有限公司燃烧锅炉烟气脱硫工程,湖北武当水泥有限公司低氮燃烧装置改造工程。

2.推动农业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

一是要进一步挖潜农业源减排项目。农业、畜牧部门要在市政府下达的减排项目库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潜农业源项目,确保农业源年度减排任务的完成。二是加强农业源减排技术指导。农业、畜牧、水产部门要在摸清全县规模化养殖畜禽专业户、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和水产养殖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建立好减排档案,出台年度农业源减排方案和技术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农业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和水产科学养殖方案,探索出适合郧西农业发展特色的减排方式,确保全县农业源年度减排任务的完成。三是加大农业源减排先进经验推广力度。环保部门要及时与农业、畜牧、水产部门沟通,发现典型,推广经验。

3.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能力

一是加大县城关镇污水处理厂管网收集力度,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稳定运行;二是不等不靠,加快上津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确保2013年11月以前建成投运,形成减排能力。

4.进一步降低机动车尾气排放

加快机动车尾气检测和黄标车淘汰工作。

三、减排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和工作经费

各乡镇(场、区)和县直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污染减排目标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乡镇(场、区)的主要领导和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和本部门减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研究解决减排工作重大问题,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周密部署,将减排计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确保抓出成效。

(二)强化部门职责,加强沟通形成合力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立足本职,加强沟通,形成合力,以高度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好总量减排工作,共同推动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

县环保局:负责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切实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新建项目按照最严格的环保要求建设治污设施;组织日常监督检查,跟踪减排进度,推进项目实施;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开展半年和年度现场核查核算工作。

县住建局:组织实施、协调各相关建设主体做好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负责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相关设施的填平补齐及提标改造;推进雨污分流工程,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的整改督办力度,确保进水量、污染物进水浓度达到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镇污水处理相关的减排计划和监督实施办法,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生活污染源减排项目核查核算。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对机动车尾气排放实施标志管理。把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作为机动车辆初次检验和年度检验的必须内容。对在用机动车所有人或使用人应按照规定进行检测。对未参加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在用机动车,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同时,负责向环保部门提供全县机动车保有量以及新注册、注销、转入和转出车辆数据明细表及汇总表,配合做好机动车减排项目核查核算工作。

县农业局:负责制定年度农业源减排方案,组织好农业源减排技术指导工作,保证农业源减排目标顺利实现;安排10个沼气能源建设项目,用于畜禽规模化养殖厂(小区)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技术指导。

县畜牧局:负责全县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的实施;完成年度畜禽养殖减排项目,做好畜禽养殖减排项目核查核算;严格执行县政府科学布局养殖区域,杜绝在环境敏感区域内布点。

县发改局:负责组织制定重点区域发展规划,推动重大产业合理布局;引导社会投资方向,严格控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高排放行业发展;协同有关部门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污水处理产业化政策;加快争取《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项目的立项审批,争取国家、省、市对我县重点减排项目资金支持。

县工业园区:负责湖北武当水泥有限公司低氮燃烧工程,明确减排时限,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县经信委:负责百科皂素有限公司锅炉脱硫工程,明确减排时限,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县统计局:加强与环保部门的衔接配合,在上报GDP、行业发展、工业增加值、能源消耗、人口增长、水泥熟料、钢铁行业产量等指标时要与完成总量减排任务相结合。

县交通局:负责指导推进公共交通发展,严禁污染物排放不合格车辆进入运输市场。

县财政局:负责筹措必要的减排专项资金,加大减排监督管理体系和重点减排项目的资金投入。

县监察局:根据减排工作要求,对各乡镇(场、区)和县直有关部门的减排工作情况实施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工作情况,负责跟踪绩效。

各乡镇(场、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本区域总量减排工作,组织实施减排项目,加大污染源减排力度。负责将总量减排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并纳入本行政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项目资金,严格考核管理。

(三)强化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减排档案

各乡镇(场、区)及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已完成的减排项目进行监管,设施要确保稳定达标运行,结构减排项目关闭措施要落实到位,防止死灰复燃。

强化污染治理设施的环境监察和监督性监测,及时掌握重点污染源排污及设施运行情况,对偷排、超标或超总量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严把项目审批关,严格控制新增排放量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制度,从源头控制污染,坚决遏制高能耗、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环保部门应将污染物总量指标作为审批项目环评的前置条件,抓好“三同时”验收,将总量控制作为环保验收基本条件,确保污染减排措施的落实。

五、减排工作要求

(一)督办减排项目落实

各乡镇(场、区)、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减排项目督办力度,并按照一月一小结、半年一自查的要求,定期向县环境保护局报送总量减排工作情况。

(二)严格减排考核工作

各地各单位各企业要各负其责,按照职责要求认真落实总量减排工作。县政府将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4号)和《湖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鄂政发〔2012〕35号)要求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未达标的,实行“一票否决”制。(郧西县人民政府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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