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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3-10-15 10:51:4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1〕109号)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幅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一)提高认识。按照市政府要求,“十二五”期间我区在保持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进一步削减,特别是环保减排指标在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进一步削减的基础上,新增了氨氮和氮氧化物及PM2.5监测指标,任务十分艰巨。各街道镇乡、区政府各部门和重点用能企业要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把节能减排工作作为当前一项紧迫任务,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二)总体要求。按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建立节约型、清洁型、生态型产业结构,坚持把降低能源消耗强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与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相结合,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配置相结合,坚持结构调整与技术进步相结合,坚持优化存量与控制增量相结合,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进一步强化责任,健全制度,完善政策,加强监管,加快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能减排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目标。到201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5%,达到0.77吨标准煤;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30%,工业固废利用率稳步提高到82%;2015年,全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0353吨、1290吨以内,比2010年分别减少6.9%、6.9%;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4270吨、2162吨以内;启动PM2.5监测工作。

二、着力推进节能减排“十大”重点工程

(一)实施产能结构优化工程。加快传统产业高端化、高新技术产业化、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化。重点发展壮大低能耗、低污染的信息产业、汽摩产业、食品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完善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体制环境,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推动以服务经济型为主的产业结构升级。

区发改委要抑制高能耗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严格控制“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强化质量、安全、能耗、环保等约束性作用。对新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要依法严格进行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用地和贷款审批。建立健全项目审批责任制,对越权审批、分拆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行为要认真进行查处。

区经信委要开展好“两高”行业落后产能的排查,摸清落后产能底数。将高能耗低产出的产业和产品纳入结构调整范畴,采取引导、鼓励、行政、法律等手段使其退出市场。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协助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补偿、职工安置和企业转型等问题。

(二)实施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区经信委负责编制全区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规划,研究制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减量化优先的原则,以提高资源产出效率为目标,积极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实施工业“三废”综合利用、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再制造产业化、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建筑垃圾再利用、农林废物资源化、能量梯级利用、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节水技术改造、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示范推广等循环经济重点工程。

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共伴生矿产资源及尾矿综合利用,继续加强煤矸石、粉煤灰、锅炉底渣、脱硫石膏、冶炼废渣、化工废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积极开展建筑废弃物、餐厨废弃物、道路废弃物以及农林废物资源化利用。到2015年,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2%以上,农林废物和餐厨废弃物得到有效利用。

区商务局要按“七统一,一规范”的要求,加快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分拣中心、交易市场(再生资源利用基地)“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完善分类回收、密闭运输、集中处理体系。加快推进“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实现再生资源规模化利用。

区水务局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推进农业节水增效,推广普及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提高工业用水效率,促进重点用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重点推进矿井水再利用。加强城乡生活节水,推广节水器具,提高公众节水意识。到201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降低30%。

(三)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区环保局要坚持“厂网并举、管网先行”原则,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实施和二、三级配套管网建设进度,每个乡镇建成污水处理厂,开展城市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改造。到201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5%。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污泥资源化途径,充分利用水泥窑等设施处置污水处理厂污泥,实现污泥的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

(四)推动脱硫脱硝工程。全面启动燃煤电厂氮氧化物污染治理工作,PVC一体化热电联产项目必须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配套高效的电袋复合式除尘装置,确保脱硫效率达到90%以上、脱硝效率达到80%以上。钢铁行业全面实施烧结机烟气脱硫,新建烧结机配套安装脱硫脱硝设施。重庆市黔江区弘龙水泥有限公司和重庆正阳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型干法窑水泥生产线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配套建设烟气脱硝设施。

(五)加快推进污染严重企业环保搬迁工程。区经信委、区环保局要积极引导企业进入园区集中发展,园区企业向集约化方向发展,推进污染严重和分散企业进入园区。督促指导企业在搬迁中实施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提升工艺装备水平,实现“搬活、搬大、搬强,消除污染和安全隐患”的目标。

(六)推进工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充分发挥工业园区集中治污优势,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工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和新城管委会在2012年前建成投用青杠污水处理厂和新城污水处理厂。

(七)推进建筑行业节能减排工程。区城乡建委要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完善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强化新建建筑节能,积极探索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建设领域中的应用,深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着力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实现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跨越式发展。到2015年,全区新建城镇建筑施工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99%以上,建立发展低碳建筑评价体系,以节能型烧结页岩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陶粒混凝土砌块、多孔砖砌块为主的新型节能墙体材料应用比例达到65%以上。

(八)推动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程。区交委要加强节能型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大疏堵力度,引导居民绿色出行。建立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优化货运组织管理。开展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试点,培育支持甩挂运输和不停车收费。支持机场、车站节油节电改造。加速淘汰老旧机车、老旧船舶。区科委要协助做好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工作,继续推广CNG汽车。

(九)推进市政和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程。区市政园林局要全面淘汰低效照明产品,健全和完善智能化控制系统,推广半导体照明;区城乡建委要实施好城乡污水资源化、循环利用,开展城乡垃圾低碳收运、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全区各级公共机构尤其是政府机关要做好表率,积极营造崇尚节俭、厉行节约、合理消费的机关文化,动员全体干部参与节能减排。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定期通报各单位资源能源消耗情况。完善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完善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和能耗定额管理制度,加强能耗监测平台和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强化新建建筑节能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积极推广使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节能工作。加大办公楼及相关用能设备节能改造,淘汰高耗能设备,合理配置并高效利用办公设施、设备。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控公车数量,加快淘汰低效公务车辆,严格公务车油耗定额管理。积极落实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坚持大宗办公用品集中采购制度。到2015年,全区要完成“城市照明智能化控制系统”建设,景观灯饰中半导体照明占70%。与2010年相比,全区公共机构人均或单位能耗指标下降16%。

(十)促进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能源化利用。区农委要加大农村沼气利用力度。推进节能型农宅建设,推广省柴节煤灶。加强节电、节油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及农业节水、节肥、节药技术推广。区环保局要大力推行清洁生态养殖,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规模化养殖场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积极探索“零排放”生态养殖技术。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鼓励使用高效、安全、低毒农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工程技术,积极推广以控氮磷流失为主的节肥增效施肥技术。

三、加强节能减排制度和政策建设

(一)完善节能减排制度。建立完善以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等方面的节能减排制度体系。加快制定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办法、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办法等。

(二)完善超定额加价收费政策和差别电价政策。按年度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限额执行情况核查,提出超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名单,实行加价收费或惩罚性电价。对电解铝、电石、烧碱、水泥等高能耗行业的淘汰类、限制类和鼓励类企业严格执行差别电价。

(三)强化污染物减排经济措施。区环保局要扩大污水处理厂水质水量核定范围,对投运的污水处理厂全部纳入核定。区发改委依据核定结果扣减污水处理费用。积极实施绿色信贷和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将环保行为与信贷相结合,促进企业诚信排污、守法排污。

(四)完善财政政策。区财政局要继续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不断提高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额度。结合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探索在流域内上下游生态保护与生态受益地区间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建立财政对生态脆弱地区和生态区位重要地区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落实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强制采购高效节能、节水、环境标志产品,禁止采购低能效产品,完善产品清单制度,扩大采购范围,加强评审监督。研究实施政府节能环保服务采购。

(五)加强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应加大对节能减排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探索适合节能减排项目特点的信贷管理模式,进一步提高节能减排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实行鼓励商业银行和民间资本投入节能环保产业的融资担保政策,引导私募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国际援助资金对节能环保领域加大投入。提高“两高一资”行业贷款门槛,逐步建立企业节能环保水平与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贷款联动机制。

(六)加强节能减排执法监督。区经信委、区环保局要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落实,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污染源的执法检查力度,对严重违反节能环保法规的行为公开曝光,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七)强化节能减排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节能管理、监察、服务“三位一体”的节能管理体系。加强政府节能管理能力建设,发挥好区节能监察机构的作用,进一步加强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继续推进能源统计能力建设。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按要求配备计量器具,推行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实时监测。推进环境监测、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推动城乡统筹主要污染物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建设一批污染源监控中心,重点污水、废气排放口安装减排约束性污染因子自动监控设备。加强重金属和特征污染物监测能力建设,强化正阳工业园区预警监测站台建设,提升农村流动环境监测能力。

(八)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组织好每年的节能宣传周、城市节水宣传周及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世界水日等宣传活动。持续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抓好家庭社区行动、青少年行动、企业行动、学校行动、军营行动、政府机构行动、科技行动、科普行动和媒体行动,广泛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参与节能减排,普及节能减排知识和方法,开展节能减排技术和典型经验交流,倡导绿色、文明、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九)加强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把节能减排宣传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体系,加强资源环境国情教育,增强危机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广播影视、文化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的作用。武陵都市报社和区广播电视台要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刊播公益性广告,积极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国家、地方政府采取的政策措施。充分利用12369环保热线、政府公开信箱等宣传、投诉平台,普及节能减排知识,推广先进技术,加强舆论监督,宣传先进、曝光落后,积极营造节能减排的良好社会氛围。(黔江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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