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行业资料 >> 正文

鹤壁市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10-17 10:50:1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根据环保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鹤壁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和《鹤壁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2013年度)》,结合我市2010至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把污染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作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腾出环境容量、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重要途径,通过提升工程减排能力、拓展结构减排空间、挖掘管理减排潜力,强力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实现污染减排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编制依据

1.《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的通知》(环发〔2011〕148号)

2.《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指南的通知》(环办〔2010〕97号)

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意见》(豫政〔2011〕74号)

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11〕92号)

5.《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部门分工的通知》(豫政办〔2012〕57号)

6.《河南省人民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的函》(豫节减办函〔2013〕1号)

7.《鹤壁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

8.《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意见》(鹤政〔2011〕49号)

9.《鹤壁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2013年)》

10.鹤壁市人民政府《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

11.《2010年鹤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12.《鹤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13.《鹤壁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三)口径和范围

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率以2010年排放量为基数,以2010年度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和2012年度环境统计重点调查单位作为减排项目筛选重点。

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预支增量目标

根据《鹤壁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鹤壁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2013年)》以及2010年动态更新调查情况,我市2010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4.53万吨,2013年控制在4.26万吨以下,在2010年排放量基础上削减6%;2010年氨氮排放量0.43万吨,2013年控制在0.396万吨以下,在2010年基础上削减8%;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量5.12万吨,2013年控制在4.8万吨以下,在2010年排放量基础上削减6.3%;2010年氮氧化物排放量6.5万吨,2013年控制在6.04万吨以下,在2010年排放量基础上削减7.1%。4项主要污染物预支增量分别控制在0.098万吨、0.0116万吨、0.104万吨和0.116万吨以内。

三、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方案

(一)化学需氧量、氨氮

1.工程减排

(1)城镇污水处理厂减排

通过新增收水管网建设,提高收水水量,提高运行负荷,提标改造工程等新增化学需氧量削减量400吨,新增氨氮削减量35吨;通过新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新增化学需氧量削减量200吨,新增氨氮削减量20吨;通过新建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新增化学需氧量削减量450吨,新增氨氮削减量46吨;通过淇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标改造工程,新增氨氮削减量10吨。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即鹤山区3个村庄污水处理工程,新增化学需氧量消减量20吨,新增氨氮消减量2吨。以上合计新增化学需氧量削减量1070吨,新增氨氮削减量113吨。

(2)重点排污企业深度治理工程和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减排

2012年工业污染治理及深度治理工程,可新增化学需氧量削减量546吨,新增氨氮削减量30吨。

(3)城市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减排工程

2013年全面完成3家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置工程,可新增化学需氧量削减量137.45吨,氨氮削减量12.14吨。

2.产业结构调整减排

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关闭落后产能项目11个,新增化学需氧量削减量569吨,新增氨氮削减量45吨。

通过以上工程减排和结构减排措施,2013年安排工业及生活减排项目,可减排工业及生活化学需氧量2322.45吨、氨氮200.14吨。

3.农业减排

通过争取国家“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减排专项资金,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综合治理力度,新建有机肥企业2个,对21家生猪养殖企业、16家肉鸡养殖场、6家蛋鸡养殖场、1家奶牛养殖场进行粪便及养殖废水治理,达到零排放标准,共可削减化学需氧量1883吨,削减氨氮280吨。

通过以上措施,预计全年可减排化学需氧量4205.45吨,减排氨氮480.14吨。

(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1.工程减排

通过新建燃煤发电企业烟气脱硝设施减排氮氧化物6200吨,通过工业锅炉新建烟气脱硫设施减排二氧化硫1037吨。

2.产业结构调整减排

通过关闭落后产能,淘汰锅炉2台,减排二氧化硫119吨、氮氧化物20.7吨。

通过以上措施,预计全年可减排二氧化硫排放量1156吨,减排氮氧化物排放量6220.7吨。

四、保障措施

(一)严格污染减排目标考核。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节能减排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的规定,对没有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县区政府及重点企业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二)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环保部门全面负责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协调工作,负责完成工业企业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和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督导工作,完成工业企业工程减排目标任务;畜牧部门负责核实畜牧养殖总量,并会同环保、财政、农业、发改等部门共同推动全市规模化养殖场粪便及污水综合治理任务,完成全市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目标任务;交通运输、公安、商务部门共同配合,完成营运车辆黄标车淘汰、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目标任务;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减排任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完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新建、提标改造、中水回用及配套管网建设,城镇污水处理率提高到88%以上。

(三)重点抓好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增加污水日处理能力2万吨以上,使城镇污水处理率提高至88%以上,实现废水的全收集、全处理。抓好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加强污水处理厂监管力度,规范运营管理,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厂的减排作用。对擅自停运设施、超标排污的污水处理厂,依法处理,限期整改。

(四)开展重点环保项目推进年活动。加快燃煤发电企业烟气脱硝工程建设、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建设,定期公布重点环保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减排工程按时完工。

(五)大力推进畜禽养殖企业废水污染深度治理工程和养殖粪便综合利用工程。鼓励规模化养猪场采取集约化废水治理,鼓励社会资金投资畜禽粪便生产有机肥项目,今年年底,40%的规模化养殖场完成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养殖废水达到零排放要求。

(六)积极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落实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加大食品加工、淀粉行业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大淘汰落后产能的力度,促进污染减排,改善环境质量。

(七)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预算核定制度。将建设项目总量减排指标核定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对没有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的县区停止新增主要污染物项目的环评审批。

(八)强化环境监管。充分发挥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的作用,实行重点减排企业月报月核制度,加强对重点减排工程的督导,保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九)保障重点减排设施运行资金的落实。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各县区政府要督导重点减排企业落实减排工程运行资金,确保减排项目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鹤壁市人民政府)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