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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牛尾河水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3-12-10 10:52:4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牛尾河是我市境内河流,发源于市区南小汪一带,流经桥东区、开发区、任县,在任县南留寨与七里顺水河交汇后流入澧河,全长约37公里,承载着市区及沿途县(区)排沥和泄洪功能。牛尾河河道内均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水质差,污染重,群众反映强烈。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开展环境治理攻坚行动的战略部署,切实加强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沿河群众饮水安全,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省委八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还邢台青山绿水、走生态发展之路”战略决策,大力度开展牛尾河专项整治,使河流水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改善,沿河两岸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使牛尾河入河污染物大幅度降低,水环境质量根本改善。到2013年底,牛尾河各断面化学需氧量低于80毫克/升,氨氮浓度低于20毫克/升;到2014年底,牛尾河各断面化学需氧量低于50毫克/升,氨氮浓度低于5毫克/升;到2015年,牛尾河各断面化学需氧量低于40毫克/升、氨氮浓度低于2 毫克/升,河流水质达到Ⅴ类水体。
  三、重点工程
  按照以上工作目标,重点实施“六项工程”。
  (一)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工程。对直接向牛尾河排污的所有涉水工业企业,要按照牛尾河专项整治工作目标要求,采用先进的治理技术,进行深度治理,最大限度的减少入河污染物的排放量,外排废水必须达到化学需氧量低于40毫克/升、氨氮浓度低于2 毫克/升的标准,企业废水外排口要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省市联网运行。对经过治理仍不达标的工业企业,予以搬迁或关停。
  (二)规范入河排污口工程。对牛尾河沿线排污口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立入河排污口档案,明确污水的来源、性质,严格执行排污审批制度。2014年6月底前,对达不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水体标准的工业和生活排污口一律封堵取缔。
  (三)河道清淤治理工程。要以恢复牛尾河生态功能为目标,实施河段清淤治理。清除河道底部污泥和两侧生活垃圾,通畅河道,消除黑臭水体,在河道及两侧种植绿色水生植物,恢复河流水体自净能力。
  (四)市区水系建设工程。完善市区污水管网,实现市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封堵市区牛尾河(含小黄河、茶棚沟、围寨河等支流)、七里河沿线所有生活污水排污口,市区生活污水要全部进入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对市区牛尾河进行河道清淤,改善河流水质,将“引朱济邢”或城市中水(水质达到景观用水要求)作为市区水系的活水水源,定期注水。与此同时,要加强河道管理,及时清理河道垃圾,保护好河流水质和生态景观。通过截污清淤、引进活水、加强管理,使市区河流水质达到鱼类生长条件,把市区水系打造成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五)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加强县城和乡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扩大收水范围,提高收集能力,使县城和沿途村镇生活污水就近纳入污水处理厂,减少生活污水直排;对生活污水不能进入市区和县城污水管网的乡镇,要建设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杜绝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河。加强邢台市区和任县现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在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的前提下,完成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任务,到2015年七里河、邢台市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水体标准。与此同时,建设中水回用管网,提高中水回用率。
  (六)河流断面考核工程。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对牛尾河沿线的县(区)划定考核断面,实行分段考核。对跨县(区)河流出入境断面,一旬一监测,对河流断面水质超标的县(区),或出县口水质劣于入县口的,将严格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责任考核的通知》(办字〔2012〕62号)以及牛尾河专项整治水质目标要求,依据各考核断面水质监测数据,扣缴生态补偿金。
  四、分工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属地政府对区域环境质量负责的原则,各县(区)政府是牛尾河综合整治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实行“县(区)长包河制”,桥西区政府区长、桥东区政府区长、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任县政府县长分别担任本辖区河流整治的“河长”,全面负责本辖区内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承担辖区内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和排污口封堵,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达标处理以及河道清淤、改造等工作。
  (二)职能分工原则。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能,切实抓好分管工作的具体落实,并按职责督促有关县(区)政府抓好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市水务局负责督促任县政府完成辖区内河道清淤治理,河堤两岸生态修复,以及河流沿线排污口的规范化管理,取消所有沿河工业、生活污水入河口等工作。
  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督促完成工业企业污水深度治理工作,所有入河工业企业排污口达到地表水Ⅴ类水体标准。负责对主要河流沿线的县(区)划定考核断面,实行分段管理,出具监测报告,对超标断面扣缴生态补偿金。
  市建设局负责督促任县政府完成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扩大收水范围,提高县城生活污水收集能力,做到生活污水全收集。负责对市区牛尾河(含小黄河、茶棚沟、围寨河等支流)河道的改造工作,改善河流水质。
  市城乡规划局、市建设局负责完善市区污水管网的规划和建设,实现市区污水管网全覆盖。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封堵市区牛尾河(含小黄河、茶棚沟、围寨河等支流)、七里河已治理河段沿线所有生活污水排污口,市区生活污水要全部进入城市生活污水管网;负责加强河道管理,及时清理河道垃圾,保护好河流水质和生态景观。
  (三)相互配合原则。各责任单位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及时沟通情况,形成工作合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牛尾河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牛尾河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督导调度和考核验收。各有关部门、县(区)政府也要成立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辖区的水环境整治工作落实方案,并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落实方案在本方案实施10日内报至市环境保护局。
  (二)实行目标管理。各有关县(区)政府是水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各项整治工程的落实,各县(区)长是本辖区水环境专项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组织调度、亲自解决问题,务求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有关县(区)政府要根据各自承担的整治工作任务,将责任落实到各部门、乡镇和企业,确保按规定时间、按要求质量完成承担的整治任务,并将整治责任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各县(区)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
  (三)严格责任追究。市政府督查室要把牛尾河水环境整治工作列入重点督办内容,对各有关县(区)和重点企业水污染整治工作情况,实行月考核制度,定期在全市进行通报。对重视程度高、工作进展快的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工作消极、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
  (四)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平台,宣传开展水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阶段性成效,在全市形成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真抓实干、团结协作、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整治氛围,促进牛尾河水环境整治工作顺利开展。(邢台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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