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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汉街道2014-2016年水环境综合治理行动计划

发布时间:2014-7-4 15:30:0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府《关于慈溪市水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文件精神与要求,结合宗汉水环境治理的实际,制订宗汉街道2014-2016年水环境综合治理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统领,以保障人体健康、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讲求实效,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系统管理、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统筹推进工业污染、城乡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和河道内源污染防治,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水环境保护相协调、与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格局,为建设生态和谐、宜居宜业的新城西提供坚强有力的环境保障。
  二、总体目标
  建立水环境综合治理责任体系,扎实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简称“一体系、七行动”),以市、街道和村三级河长制河道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河道为重点,采取截污纳管、清淤疏浚、水体流动、生态修复等工程措施,进一步强化污染源头治理,增强水体自净能力。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力争到2016年底前基本消灭劣五类水体,河道在现有水质基础上提升一个类别以上,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好转。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水环境综合治理责任体系
  建立以“河长”管理制度为核心,以责任机制、巡视督查机制和问责评价机制为保障的水环境综合治理责任体系。
  1.建立街道、村二级“河长”管理制度。确定三塘横江等23条河道为市级河长制河长、街道级“河长”河道(详见附件),每条河道由一名街道领导担任“河长”、“河段长”,村(社区)要把本辖区所有三类河道和存在问题突出的河沟、池塘纳入“河长”管理范围,每条河道(河沟、池塘)由一名村班子成员担任河长。
  2.建立治水责任到单位到人工作机制。明确“河长”为所联系河道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街道农办、城建办、社事办、环保中队、环卫所、城管中队为水环境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落实河道保洁、排污口封堵、违章清理、河道疏浚、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3.建立治水工作巡视督查机制。建立以人大、政协领导为组长的巡视督查组,通过明查暗访、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法,对街道及村级河道的水环境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查结果在进行通报。
  4.建立治水工作问责评价机制。一是实行年度工作考核问责制,经年度考核工作不合格的,对相应的“河长”、 “河长”单位与村进行问责;二是实行水质监测评估问责制,积极探索引入第三方监测评估单位,对河道水质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其中23条街道“河长”河道定期开展监测,将监测结果作为评价水环境综合治理成效的主要依据,因措施不落实导致水质下降的,对相关“河长”及“河长”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三是实行挂牌督办问责制,对群众反响强烈、媒体曝光的发黑、发臭、发黄、垃圾成堆等“问题”河道,实行挂牌督办,未按要求完成整治的,对相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进行问责;四是实行责任追究问责制,对因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及其他职能部门工作不力导致其他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被问责的,要对相应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问责。被问责的单位和个人按市要求一律取消各类先进、优秀的评选资格。
  (二)扎实开展“八大”专项行动
  1.截污纳管专项行动
  全面完成城区企事业单位(包括企业的生活污水)的污水接纳;全面完成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及污水接纳;全面完成街道建成区、工业区污水接纳。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中心城区部分达85%。建立健全高效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机制,加强应急处置,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牵头领导:沈帑松;责任单位:城建办、各村(社区)〕
  2.工业企业污染整治专项行动
  对23条市级河长制河道和街道级“河长”河道涉河排水口实施分类整治管理,对污水排口能封堵的一律予以封堵,对雨污分流的排口进行全面整治,并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建立健全排水口日常监督管理机制;以23条街道级“河长”河道及两侧支流为重点,开展涉及污水排放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督促企业做到达标排放,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依法从严进行处理,不能稳定达标的责令关闭,全面完成涉河违法排污企业的整治工作。
  〔牵头领导:沈百灵;责任单位:环境监察中队、排水站、经发办(工业)、各村(社区)〕
  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
  加快推进纳管、非纳管农村生活污水及渗漏公厕治理,力争23条市和街道级“河长”河道及支流两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面达100%、治理率达80%以上,渗漏公厕改造率达100%,全面杜绝直排户厕,切实解决影响“河长”河道的生活污水直排问题。
  〔牵头领导:沈帑松、徐品;责任单位:城建办、社会事业办〕
  4.农业面源污染整治专项行动
  全面完成禁养区畜禽养殖场的关闭搬迁,消除规模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农药化肥使用量达到国家级生态市标准,杜绝秸秆等农作物废弃物乱丢弃对水环境的影响。
  〔牵头领导:张建业;责任单位:经发办(农业)〕
  5.河道清理(清淤)专项行动
  扎实开展各类河道(池塘)拆违、清淤疏浚、清理垃圾漂浮物和障碍物等工作,全面清除河道水面及两岸的违章建筑。全面完成淤积严重的街道级“河长”河道及相关支流的清淤疏浚、清理垃圾漂浮物和障碍物工作,实现各类河道河面无漂浮物、障碍物,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牵头领导:张建业;责任单位:经发办(农业)、环卫所、城管中队、国土所、各村(社区)〕
  6.清水环通专项行动
  依托境外引水工程,制定清水环通方案,打通“断头河”,全面建成覆盖街道主要河道的引水环通工程。
  〔牵头领导:张建业;责任单位:城建办、经发办(农业)、国土所〕
  7.河道水生态修复专项行动
  扎实推进河道生态治理修复,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同时要严格河道两侧的规划控制,根据蓝线规划宽度,视条件设置生态林,设立界桩、界牌。加强街道现有河道、河沟池塘的保护,加强河道的岸线保护,杜绝擅自侵占、填埋水体行为,杜绝在保护带内新建构筑物。
  〔牵头领导:张建业;责任单位:城建办、经发办(农业)、各村(社区)〕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监督街道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牵头开展水环境现状调查,制定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方案,部署年度治理工作任务,及时了解掌握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研究制订相关政策,组织开展督查考核。各村、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单位,落实责任人员。
  2.注重科学治理。要组织开展水环境现状调查,摸清底子,分析并找准影响水环境质量的原因,对症下药,分类指导,制定科学合理的治理方案。“八大”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要围绕街道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排查并精确掌握实际状况,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3.强化政策资金保障。研究制定配套政策,由水环境整治办牵头,会同“八大”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对涉及水环境综合治理行动相关工作政策进行梳理、调整,形成水环境综合治理政策体系。街道、村两级财政要根据水环境综合治理年度计划及预算,保障生态水环境综合治理资金到位。
  4.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对村(社区)、职能部门的生态环境工作进行年度考核。
  5.突出公众参与。要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发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环保志愿者积极参与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加强水环境治理的宣传教育,加大宣传引导,推广经验,树立典型,对群众不满意、治理不到位的河道进行曝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积极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水环境治理的浓厚氛围。(宗汉街道党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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