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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发布时间:2014-8-8 14:59:3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切实做好我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圆满完成我区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按照省、市主要污染物减排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确保按时完成减排工作任务。
一、减排项目计划
1、2014年8月30日前完成鑫辉养猪专业合作社的改造工作,做到干清粪,粪便生产沼气,建设废弃物储存设施,无污水排放口,粪便、污水/尿液完全农业利用。
2、2014年10月31日前要完成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并通过环保验收。
3、2014年9月30日前必须完成上柳源和横板2个管理处污水处理项目及江西工业工程学院(煤校)项目建设,并通过环保验收,要求采用活性污泥、生物滤池、生物接触氧化加人工湿地或活性污泥、生物滤池、生物接触氧化加土地快渗或活性污泥、生物滤池、生物接触氧化加氧化塘等组合工艺。
4、辖区生活污水管网建设与改造,2014年7月底前完成五丰河金三角铁桥到玉湖段2.4公里截污干管和景泰园小区左侧河道(白源河支流)截污干管,接入光丰小区、幸福里小区、星湖湾小区、玉湖小区等小区生活污水;2014年12月底以前将辖区内白源片区生活污水接入污水干管;启动田中湖片区本辖区内污水管网建设,确保2015年底前完成;2014年6月25日前和12月20日前规划与建设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别将上、下半年负责建设和验收的排水管网建设立项审批、设计图纸、招标、验收材料交市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责任划分
1、区环保局
负责制定减排计划,核算主要污染物减排量及总量,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确保区主要污染物总量不超标排放。
2、区经贸局
负责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确保按时建成投运。
3、区规划局
负责完善生活污管网的设计图纸等,2014年6月25日前和12月20日前分别将上、下半年的材料交市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查。
4、区建设局
负责辖区生活污水管网建设与改造,2014年7月底前完成五丰河金三角铁桥到玉湖段2.4公里截污干管和景泰园小区左侧河道(白源河支流)截污干管,接入光丰小区、幸福里小区、星湖湾小区、玉湖小区等小区生活污水;2014年12月底以前将辖区内白源片区生活污水接入污水干管;启动田中湖片区本辖区内污水管网建设,确保2015年底前完成;2014年6月25日前和12月20日前分别将上、下半年负责建设和验收的排水管网建设立项审批、设计图纸、招标、验收材料交市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西工业工程学院(煤校)项目建设,并通过环保验收,要求采用活性污泥、生物滤池、生物接触氧化加人工湿地或活性污泥、生物滤池、生物接触氧化加土地快渗或活性污泥、生物滤池、生物接触氧化加氧化塘等组合工艺。
5、区社会发展局
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减排要求,在2014年8月30日前完成鑫辉养猪专业合作社的改造工作,做到干清粪,粪便生产沼气,建设废弃物储存设施,无污水排放口,粪便、污水/尿液完全农业利用。完成其减排台帐制作并确保通过环保部核查。萍乡市开发区田中养殖专业合作社位于田中人工湖规划范围内,经现场调查该合作社已于2012年停止养殖,与市农业局协商取消该减排项目。
6、区上柳源管理处
2014年9月30日前必须选定一个安置小区,完成其污水处理项目并通过环保验收,要求采用活性污泥、生物滤池、生物接触氧化加人工湿地或活性污泥、生物滤池、生物接触氧化加土地快渗或活性污泥、生物滤池、生物接触氧化加氧化塘等组合工艺。
7、区横板管理处
2014年9月30日前必须必须选定一个安置小区,完成其污水处理项目并通过环保验收,要求采用活性污泥、生物滤池、生物接触氧化加人工湿地或活性污泥、生物滤池、生物接触氧化加土地快渗或活性污泥、生物滤池、生物接触氧化加氧化塘等组合工艺。
三、保障措施
1、严格“环评”和“三同时”制度
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新、改、扩建项目(含规模化农业畜禽养殖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产业政策规定,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符合环境功能区划或环境质量目标及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并获得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建设的批复。要加强“三同时”管理,严把建设项目环保验收关。
2、加强日常执法监管
巩固污染防治成果,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污水治理、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农业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及污水处理等整治工作。加强污染源监测、监管,对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超过总量指标排放的企业进行限期治理。各管理处及农业部门要尽快对辖区内不达标的农业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进行限期治理,确保完成农业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任务,对未按时完成限期治理的企业,要按法定程序实施停产治理或关闭。环保部门要对污染物总量负荷较高以及有严重污染隐患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依法按总量控制要求发放排污许可证;进一步强化企业持证排污意识,继续实施排污审计,督促排污单位按证排污。
3、强化减排工作实绩考核
管委会将对各管理处和有关责任部门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列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考核结果将予以通报。(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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