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径山镇“五水共治”三年行动方案(2014-2016年)

发布时间:2014-7-25 15:26:0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治污水、排涝水、防洪水、保饮水、抓节水“五水共治”决策部署,有效推进和改善我镇水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美丽径山”为目标,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以治水为突破口,加快转型升级。按照治理污水、安全饮水、科学调水、有效节水要求,坚持依法治水、科学治水、全民治水理念,动员全镇人民参与水环境综合治理,积极打造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夯实“美丽径山”人水和谐环境基础。

  二、组织领导

  整合成立镇“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李文泉同志任组长,镇其他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办(中心)、村(社区)、驻径山相关机构负责人为成员。

  原“清水治污”办公室调整充实为镇“五水共治”工作指挥部,由镇长常秀兰同志任总指挥,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截污纳管、饮用水保障与节水配水工程组,农村生活污水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组,防洪排涝、河道整治保洁工程组,监督检查、宣传报道组等4个专项工作组,负责协调推进全镇“五水共治”行动。同时,把以“治污水、防洪水”为重点的“五水共治”工作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牢牢把握“河长制”这一主抓手,明确路线图、时间表,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完善措施、扎实推进。

  三、工作目标

  通过“五水共治”三年行动,全力治污水 ,消灭黑、臭、垃圾河道;科学防洪水,除险加固水利工程;快速排涝水,建设径山防洪排涝工程;有效保饮水,强化保障饮用水安全;全民抓节水,合理利用水资源。具体要达到以下目标:

  治污水。力争2015年底前、确保2016年,城乡居民、企事业单位截污率、纳管率及处理率均达80%以上;全面消除全镇范围内所有垃圾、黑、臭河道及沟渠,主要出境断面水质达到省、市、区三级考核要求,实现“小河清大河净”目标。全面启动4条区级以上河道及我镇11条镇级河道治理工作。2014年全面清除全镇范围内所有河道河岸垃圾,明显改善镇内河道水质。

  排涝水。力争2015年底前、确保2016年,全镇达到10年一遇排涝标准。加快建设排涝机埠,做好机埠日常维护工作。

  防洪水。2014年启动建设长乐圩区防洪工程,力争2016年全面完成,防洪标准达到10年一遇以上。完成山塘水库、堤塘除险加固工程年度任务。

  保饮水。力争2015年底前、确保2016年,全面提升苕溪、四岭水库等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水源地水质保持III类以上。全面改善城乡供水品质,更新完善管网系统,保障农村安全饮水。

  抓节水。到2016年,健全节水制度,推行节水设备,推广实施农业喷滴灌节水系统,减少用水漏损,再生利用示范,合理利用水资源。其中,2014年,节水型村(社区)覆盖率5%以上,万元GDP用水量年降低率5%以上。

  四、工作任务

  (一)大力推进治污水工程

  1.全面推行“河长制”,对全镇范围内长200米以上、宽5米以上所有河道实施“一河一策”治理。河长是所联系河治污第一责任人,河长责任单位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各河长要对所联系河道摸清水质、淤积情况、排污口及周边污染源分布等基本情况,提出初步整治方案。随后移交各相关专项工作组进行细化实施方案工程设计,河长及河长责任单位要全程参与指导、协调和监督开展水污染防治、生态修复、河道整治、河道保洁等综合治理工作,各村(社区)具体负责属地河道保洁、堤塘清表、水环境综合治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2.加快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截污纳管收集处理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做好符合截污纳管条件的农村生活污水、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治理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美丽乡村”农村污水治理设计方案,对原方案中未含在内但具备纳管条件的沿河排水单位,实施污水管道预埋和排污口预留,由各相关职能科室督促其实施截污纳管。对仍不具备纳管条件的单位,由村建环保办联合各相关职能科室,督促其自行开展污水治理。

  3.完善产业转型升级倒逼机制,推进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强化执法监管,关停搬迁工业污染企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4.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扎实推进农业减排工作;深化生态水产、畜牧业污染治理,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

  5.巩固“清洁绿化余杭”长效管理,完善垃圾规范收集和无害化处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直运。

  6.实施河道综合整治,开展河道清网、清垃圾、长效保洁等工作,沟通水系、调活水体,加大水生态修复力度,进一步完善河道长效保洁机制,确保河道长效保洁全覆盖。

  (二)大力推进排涝水、防洪水工程

  1.提高城镇建设规划排水标准。

  2.修复受“菲特”台风影响的水毁工程。

  3.完成积水严重区块积水点治理,实施建成区内排水薄弱区块整治,加强排涝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

  4.实施以疏浚为重点的河道清淤、清障工程,提升河道容量。

  5.结合河道整治,修复部分防洪堤塘。

  6.完成山塘水库、堤塘除险加固工程年度任务。

  (三)大力推进保饮水工程

  1.深化中北苕溪径山段、仕村溪、里洪港、龙潭水库等水域综合整治保护,实现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水管网全覆盖。

  2.推进苕溪及四岭水库水源点周边污染整治,确保备用水源水质稳定,提高城镇供水抗风险能力。

  3.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保障全镇8个村农村饮用水安全。

  4.强化水源水质监测和管理,完善饮用水水源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提高水污染事件处置能力。

  (四)大力推进抓节水工程

  1.建立健全节水制度,优化水资源配置,落实计划用水管理,加强再生水和非常规水项目建设。

  2.运用经济杠杆推进节水工作,严格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推行阶梯式水价调节制度。

  3.应用节水科技,更新推广节水型用水设备,实施中水回用工程,减少使用自来水。

  4.加大全社会节水宣传力度,鼓励企业开展节水技改,倡导市民节约用水,建设节水型社会。

  5.推广农业喷滴灌系统,提高农业生产科学化程度。

  五、行动阶段

  (一)动员部署(2013年12月——2014年2月)

  开展调查摸底,制定镇“五水共治”三年行动方案。召开全镇“五水共治”工作动员会,部署“五水共治”行动,并向全镇人民群众发出倡议,使“五水共治”家喻户晓、人人参与。镇政府与各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时间节点、目标任务、职责分工。

  (二)全面实施(2014年2月——2016年9月)

  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按照“五水共治”三年行动目标和分年度目标,结合我镇实际组织实施。

  (三)总结验收(2016年10月——2016年12月)

  做好“五水共治”扫尾和总结,迎接上级考核验收。由镇党委、政府对“五水共治”三年行动成效进行全面验收考核,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六、职责分工

  1.综合协调办:负责全镇“五水共治”方案编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信息报送及上下对接工作。

  2.村建环保办:牵头负责全镇截污纳管、饮用水保障及节水配水工程。

  3.农办:牵头负责全镇农村生活污水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牵头负责防洪排涝、河道整治保洁工程。

  4.党政办:牵头负责“五水共治”捐款工作;配合做好协调推进、监督检查、宣传报道等工作。

  5.党群办:牵头负责“五水共治”考核监督检查工作,配合做好“五水共治”宣传报道工作。

  6.人大办:负责组织人大代表对“五水共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7.经发安全办:负责督促企业开展雨污分流,配合开展企业截污纳管工作;负责组织动员镇内企业积极参与“五水共治”捐款活动;健全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推进工业园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绿色企业创建。

  8.教育卫生办:配合开展学校、医院、餐饮行业等单位截污纳管工作;负责组织动员学校、医院积极参与“五水共治”捐款活动。

  9.财统审计办:负责“五水共治”项目建设等资金安排、概算资金审核,确保资金按相关规定拨付到位,实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负责财政资金项目竣工决算审核工作。

  10.文体服务中心:负责“五水共治”宣传报道工作。

  11.三产旅游服务中心。配合开展服务业单位截污纳管及农村污水治理工作。

  12.城管服务中心。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垃圾规范收集、无害化处置工作;负责集镇街面、路面积水排涝工作。

  同时,11条镇级河道的“河长”作为监督检查的责任主体,按“河长制”分工,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河长制”责任单位落实相关清淤等工作汇总收集工作,具体参照《径山镇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余径政【2013】122号)要求实施。

  同时,各村(社区)也要建立“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应工作计划,并明确专人专职管理。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

  水环境是生态环境保护落脚点,能综合反映一个地区经济结构调整与社会发展水平。抓好“五水共治”是贯彻落实省、市、区三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必然要求,也是径山省级中心镇建设内在要求。各单位、部门要把治水作为打好转型升级“组合拳”切入点和突破口,必须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到治水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等不起”、“慢不得”、“坐不住”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主动扑下身子、甩开膀子苦干实干,确保治水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全面打赢治水攻坚战。

  (二)强化资金保障

  镇财统审计办要按照区委、区政府明确的资金分担相关政策,参照镇重点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统筹协调规范各建设项目资金预算安排,把资金整合好、调度好,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重点保障“五水共治”工作落实。项目涉及到的村(社区)及企事业单位也要按照计划及相关政策落实好资金保障。

  (三)严格奖惩考核

  把“五水共治”行动全镇纳入年度目标综合考评范围,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行动迟缓、严重影响全镇进度的村和有关单位予以通报,对发生一次新闻媒体曝光整改行动缓慢或二次曝光的村实行一票否优;对扎实推进“五水共治”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人员予以表彰。

  (四)完善工作制度

  1.例会制。重点围绕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各专项工作组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指挥部办公室每半月召开一次例会,指挥部每月召开一次例会。

  2.督查制。建立每月公示、每季汇报、半年小结、年终对照的逐级定期检查、督查通报制。由镇“五水共治”监督检查组牵头组织开展不定期检查,对因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到位、对公众举报受理不及时等导致整治工作严重滞后、整治成效公众意见较大的相关负责人,实行问责追责。

  3.考核制。 进一步完善河面、河岸一体化考核机制,在各村实行每条河道每月一次检查前提下,由镇组织抽查考核,各占得分的50%。

  (五)广泛宣传发动

  要充分发挥公示牌、政府网站、政府微博等新闻媒介的作用,大力宣传“五水共治”重大意义,形成广泛的社会共识。深入开展“寻找可游泳的河、关注五水共治”专项行动,关注治水行动进展,树立示范河道标杆,营造有利舆论声势。镇级相关部门及村要发挥各自优势,凝聚社会力量,构建全民参与治水的社会行动体系,构筑共建共享、共同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把治水工作引向深入。 (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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