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是我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也是我县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生态县建设的战略机遇期。“十二五”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生态立县的整体战略目标,积极创新环境管理的理念、体制和机制,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努力破解发展难题,为构建发展集约型、资源节约型、生态保护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加快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民乐发挥重要作用。
第一章 “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十一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环境保护“十一五”计划得到全面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得到深入实施,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显著成效,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趋势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得到加强,环境保护监管能力不断提高,环保工作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
一、环境保护责任逐步强化,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水平
县委、县政府把环境保护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谋划经济工作、研究重大建设项目时,明确环保部门负责人为规定列席人。县委、县政府领导坚持每年至少两次专门听取环保工作并进行研究。同时,在各乡镇、重点企业相应建立了由“一把手”挂帅、专人负责的领导机构,形成了上下成线、左右成网的工作推进组织。“十一五”期间,我县辖区空气环境质量、地表水水质、城镇区域环境噪声等均达到或优于国家规定的功能区相关标准。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空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县境内地表水体总体良好,地表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二类标准;城镇区域环境噪声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限值。
二、节能减排持续推进,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十一五”以来,全县共投入资金600多万元用于环境工程污染治理,加快环保设施建设。通过制订年度减排计划、关停落后产能实施方案等,扎实推进我县的节能减排工作。 “十一五”以来,特别是2008年以来,我县主要污染物减排取得了显著成绩。实施减排项目17项,其中,二氧化硫减排项目12项,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5项。累计净削减二氧化硫70多吨、化学需氧量60多吨。全县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600吨以内、40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650吨以内,工业粉尘、烟尘排放量控制在1100吨、550吨以内,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控制在1万吨。积极开展固废污染治理工作,完成了历史遗留13.47万吨铬渣的无害化处理。在富源化工公司、锦世化工公司、银河集团公司三家企业实施了清洁生产。
三、持续开展大气治理工程,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从2005年起,连续实施了大气环境治理工程,确立了“由点及面、逐步拓展、突出重点、综合施治”的工作思路,制定了总体实施方案。五年来,完成大气治理工程项目12项,主要完成了对城区15家锅炉的集中治理,实现了集中供暖。完成8家企业供暖、工业锅炉治理,共削减烟(粉)尘排放120吨、二氧化硫排放70吨。开展宾馆酒店油烟治理3家,关停小锅炉10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日均值控制在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之内,大气总悬浮微粒年日均值控制在国家空气质量三级标准之内,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80%以上。全县大气环境质量尤其是主城区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四、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环境管理进一步规范
一是认真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将总量控制作为项目审批的“总闸门”,从严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三同时”制度及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严格环评审批、验收,强化污染源头控制。共否决突破环境容量、不符合环保和产业政策要求的新建项目15项。二是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环保违法行为。五年来,共计出动执法车辆800辆(次),排查各类企业200多家(次),立案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10多个,挂牌督办案件2个。全力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划出了保护范围,设立了护栏、界桩。双树寺、翟寨子等水库均达到Ⅱ类地表水水质标准,饮用水源稳定达标率100%。三是创新举措,强化环境监察。在抓好日常监察的基础上,实行了“节假日巡查”制度,保证了环境监察不断线、不空当。五年来,节假日期间出动监察人员200余人次,开展了专项环境安全监察、城区夜间噪声监察.特别是连续几年来开展的高、中考护考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成效。四是化解信访纠纷,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开通了12369环境污染举报热线,拓宽了举报渠道。建立领导接访制度、举报回访制度,规范了环境信访案件的接访、查处、结案等程序。五以来,共接待群众举报和信访案件60余起,及时办结率、满意率都在98%以上,没有发生一起越级集体上访。
五、生态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得到改善
“十一五”期间,民乐县相继实施了退耕还林、重点公益林补偿、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等多项国家重点林业项目。累计完成退耕还林22760公顷,封山育林2533.3公顷。通过加快造林绿化步伐,生态状况明显改善,生物多样性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整体改善。“十一五”期间,民乐县农村环境污染得到一定控制,农村饮用水源地得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得到基本控制,生态示范创建活动全面开展,公众环保意识得到提高。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1个、市级环境优美乡镇3个,省级绿色文明生态示范村1个、市级绿色文明生态示范村2个,绿色文明单位9个,安静文明小区1个。
六、环保宣传深入开展,全民环保意识不断提高
“十一五”期间,我县从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和大力普及环保科学知识入手,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县开展了环保进村镇、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八进”宣传活动。尤其是在“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分管领导发表电视讲话3次,在《新民乐》刊发环境保护宣传专刊5期,向社会各界发送纪念日短信3万多条,在县城中心广场举办青少年环保主题实践活动启动仪式4场(次),制作设立大型展板20余块,采取设置宣传台,发放宣传彩页等形式,开展了大型宣传活动。据统计,几年来共组织各类环保宣传活动20余场次,吸引了上万人参加活动,把各种宣传教育活动渗透到社会各个层面。
七、加强执法能力建设,重点工作顺利完成
从建章立制、队伍建设、加强管理、依法行政等方面抓起,制定完善了40多项管理制度,执法人员由最初的5人增至现在的18人,持证上岗率达100%,每年参加培训的人数达3-4人次,人员素质逐步提高,购置配备了部分监察、监测所需的装备及仪器,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到三级标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高质量完成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完成工业源清查58户,其中重点调查34户、一般调查18户;完成生活源清查258户;完成农业源清查 11户,其中乡镇10个,工业园区1个。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顺利完成,为今后科学编制规划,优化区域产业结构,科学制定环保和经济发展政策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第二章 “十二五”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分析
“十一五”期间,我县环保工作虽取得了明显的成果,但在历史性转变过程中,对环保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解决环境污染历史遗留、欠账问题,维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水平,还要面对经济快速发展所带来的巨大环境压力。
一、环境形势依然严峻
1、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大,水污染仍然严重。预计2010年全县主要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将控制在 吨,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大,导致我县部分项目无法正常立项审批。特别是淀粉类加工企业环境污染仍然严重,随着工业园区的建设不断加大和企业的入驻生产,对我县的水污染防治将带来新的威胁。
2、煤烟型空气污染仍然严重。城市采暖季节空气中SO2普遍达不到国家环境空气二级标准要求。
3、固体废物污染问题依然突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方式存在安全隐患;工业固体废物尤其是尾矿多为贮存,处置利用率低;城乡塑料包装物及农膜污染仍然较为突出;城镇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理不够完善,农村的生活垃圾未得到有效收集处理。
4、城市居民居住环境有待改善。城市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扬尘、油烟污染、工业和社会生活及交通噪声扰民问题仍然突出,环保执法监督压力较大。
5、生态破坏未得到有效遏制。工业用地比例逐年上升,耕地面积逐年减少。地下水开采严重,可开采量逐年减少。畜禽养殖、农药、化肥、农膜、秸秆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缓解,土壤污染问题逐步显现。
二、环境保护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1、污染物排放量可能继续增加,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难以在短期内得到有效控制。经济快速增长,区域发展不平衡,产业结构不尽合理,重污染行业还占有一定的比重,全县污染物排放强度仍将保持在较高的水平。“十二五”期间,全县污染物排放量有可能增长,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难以在短期内得到根本控制。城市化快速发展将导致城市生活污染负荷大幅度增加,给城市和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带来巨大压力。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特别是污水处理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集中供热、集中供气和绿化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任务更加繁重。
2、新生的环境问题逐步显现,潜在的环境危害日趋严重。一是生物技术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二是大量的新化学物质可能成为自然系统中新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三是大量的产品类废弃物(如报废车辆、废物电子、废弃轮胎)和废水、废气处理产生的污泥等非传统废弃物急剧增加;四是PM10等细径颗粒物污染问题严重;五是土壤污染的程度和污染面积有加重和扩大的趋势。现有的技术和手段对上述问题,缺乏有效的应对措施。
3、生态环境保护机制不健全,环境建设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近年来,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虽然得到加强,但依然滞后经济社会的发展,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服务和收费的价格偏低,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得不到应有的经济补偿,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机制还不够完善。此外,城市化进程加快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缓慢的矛盾,工业化进程累积的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对社会经济发展制约的矛盾,一些现行政策法规与生态文明县建设实际之间的矛盾等,制约着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快速发展。
三、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机遇
1、国家对环保的政策扶持不断加强,资金投入明显增大
随着环保事业向前推进,环保部门的地位逐步提高,环保工作已经成为国内外公众关注的焦点和热点当前,我国环保工作在思路、内容、地位等方面已发生了根本性、战略性转变。这次中央扩大内需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项目作为新增投资支持的重点。要抓紧做好环保项目的储备,引进建设高质量的环保产业项目,实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
2、循环经济得到高度重视,经济增长方式逐步转变
自“十五”以来,我县不断加强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了一定成果。产业结构调整的力度也逐年加大,对解决环境结构性污染问题,推动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根本保证。《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的批准和实施,使我县可持续发展战略向纵深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逐步纳入可持续发展的轨道,社会、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机制正在确立和完善。
3、环境保护法制体系逐步完善,全社会环境意识不断提高
“十一五”期间,国家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清洁生产标准,环境保护法制化建设取得的进展,为“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法制条件。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高涨,环境保护得到全社会更加广泛的关注和支持。
第三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规划指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县、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根本,以加强污染控制和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发展动力,以强化执法监督和提高环境管理能力作为保障,着力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环境优先,生态文明。把环境质量状况作为指导包括经济发展在内的各项工作的基本衡量标准之一,以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和底线来规划和约束各方面工作,使环境保护成为保障人民生存环境、优化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和首选的手段。以生态文明为基本要求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重大发展蓝图,在有关发展的重大决策中,增强环境保护参与决策的程度。
——协调发展,互惠共赢。把环境保护的理念和要求纳入到经济发展的全过程之中,提高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的引导和调控作用,推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使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全面和深入地融合在一起,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强化法治,综合治理。坚持依法行政,严格环境执法;坚持环境保护与发展综合决策,科学规划,突出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源头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
——不欠新账,多还旧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做到增产不增污,努力实现增产减污;积极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
——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区规划,统筹城乡发展,分阶段解决制约经济发展和群众反应强烈的环境问题,改善重点流域、区域、城市的环境质量。
第三节 总体目标
到2015年,重点流域、区域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遏制,城市环境质量基本达到功能要求,农村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生态功能开始恢复,湿地生态明显恢复,环境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环保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有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生态县建设中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第四节 规划期限
规划从2011年起,以2009年为环境状况基准年,2010年为环境趋势预测年,“十二五”规划期限为2011年至2015年。
第四章 重点领域污染防治
第一节 水环境保护
1、坚持不懈地继续狠抓水污染防治工作。全县主要水源水质稳定达标,水质达到Ⅰ—Ⅱ类水标准。狠抓甘肃民乐生态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推行清洁化生产和循环经济模式。
2、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调整工作,确定保护区等级和界限,设立警示标志。每年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至少进行一次水质全分析监测,每季度至少对饮用水源地检查不少于1次。编制饮水安全保障规划和管理办法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严格限制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游建设污染项目。
3、加快城市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工程建设。到2015年,建成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要推进技术进步和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切实重视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置,实现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加强污水处理厂的监管,污水处理厂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实现对污水处理厂运行和排放的实时监控。
4、加强工业废水治理。严格执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加快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重点抓好占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大的涉水企业的废水达标排放和总量削减。以化工、农副产品加工行业为重点,加大污染治理和技术改造力度。在化工、煤炭等重点行业推广废水循环利用,努力实现废水少排放或零排放。
第二节 大气环境保护
缩减二氧化硫排放量,防治大气污染。为实现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10%的目标,在“十二五”新建设项目都安装脱硫设施的前提下,还必须通过工程措施削减二氧化硫 万吨,必须推进工业废气治理、城市集中供热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一、确保实现二氧化硫减排目标。“十二五”期间,以富源化工、锦世化工等重点企业建设脱硫设施和城区集中供暖工程为重点,新建项目必须同步建设脱硫设施,在城区内严格控制新建大气污染设施,确保完成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10%的目标。
二综合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集中整治低矮排放污染源,重点解决油烟污染。加强建筑施工及道路运输环境管理,有效抑制扬尘,因地制宜地发展集中供热,努力改善城区和区域空气环境质量。
三加强工业废气污染防治。以二氧化硫排放量大的污染源为重点,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加快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促使工业废气污染源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实现增产不增污。对重点工业废气污染源实行自动监控。
四加强噪声污染控制。加强对建筑施工、工业生产和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管,及时解决噪声扰民问题。对敏感路段采取降噪措施,控制交通噪声。
第三节 土壤污染防治
加大土壤面源污染控制,科学使用农药、化肥和农用薄膜,控制重要和敏感生态区化肥和农药的施用强度,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禁止在蔬菜、水果、粮食生产中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菜篮子基地的面源污染,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积极推进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基地建设和环境管理,保证农产品安全。掌握全县范围的土壤污染现状、污染范围、主要污染物和污染程度,防治土壤污染。研究推广生态养殖,积极控制养殖污染,划定畜禽养殖场禁建区,加强集中式畜禽养殖场的管理,推广畜禽养殖业粪便综合利用和处理技术,鼓励建设养殖业和种植业紧密结合的生态工程,控制农村畜禽粪便污染的面源污染问题。
第四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一、重金属污染防治。到2015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重金属污染防治体系、事故应急体系、污染与健康风险评估体系,使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人民群众健康和食品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加大重金属污染企业整治力度,排除环境风险隐患,全县涉铬企业废水、废气全部得到治理,实现达标排放。
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开展危险废物产生源排查,掌握危险废物产生、处置、贮存和利用现状,加强危险废物产生源的动态管理,建立和完善危险废物的回收、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监控,杜绝环境安全事故发生。到2015年,全县医疗废物处理率达到90%以上。我县破山嘴渣场铬渣遗存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其它危险废物基本得到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
三、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率达到90%以上,其中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控制在1万吨以内;加强城市废物回收网络建设,强化对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力度。推广资源利用高、技术新的工艺和设备,从源头减少固体废物产生,提高煤矸石、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渣、尾矿等固体废物的回收和综合利用率。
四、生活垃圾污染防治。全面运行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城市(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推进农村秸秆及畜禽养殖粪便的综合利用,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重点乡镇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处置场。
第五节 化学品及持久性有机物(二噁英类)污染防治
一、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建立重点监控单位污染源动态数据库,加强监控和分析,及时提供环境应急处置信息。全面加强化学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防控,初步建立化学品生产、转运、使用、处置过程中部门协同防控机制和环境风险评估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重点防控单位化学品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发生。
二、持久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开展二噁英类持久性有机物污染源调查与评估,建立我县二噁英类持久性有机物污染源的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掌握我县废弃物焚烧等重点行业持久性有机物排放状况,进一步了解我县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现状,初步建立我县持久性有机物污染源管理机制。
第六节 农村环境保护
实施农村小康减污惠农示范工程,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按照环境优美乡镇建设标准,做好集镇绿化、美化、净化,全面开展全县集镇建设及村镇绿化建设,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建设一批精品工程,彻底改变集镇“脏、乱、差”现象;积极推广集镇生态型住宅小区建设,推广应用综合成套住宅建设技术和节能、节材、节地建筑新技术,利用清洁能源,推广太阳能资源;积极发展农村生态村庄,结合农村小康建设和居民点改造,加大改水、改厕力度,提倡家畜和家禽圈养,推行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生活污水定点排放,改善农村居住卫生环境,大力发展庭院经济,绿化、美化居住环境,加快农村电网的建设与改造,因地制宜发展液化气、沼气、太阳能、秸秆汽化等清洁能源,逐步减少柴薪的使用。深入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生态家园示范户”创建活动,加大宣传和创建的工作力度。
第七节 生态环境保护
“十二五”期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要继续坚持“生态保护与建设并重、保护优先”的方针,以国家重点生态项目为支撑,继续推进退耕还林还草、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工程建设。到2015年,全县水土流失和风蚀沙化土地治理率达到 ,森林覆盖率达到 以上。
一.以生态功能区划为依据,加大对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力度。生态功能区划是作为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依据,有关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评,要与生态功能区划的要求相适应。逐步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生态保护管理制度。加大对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力度,严格控制破坏植被的开发建设活动。
二、以提高管护能力为重点,提升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管理水平。加强自然保护区的管护能力建设,健全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建设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的围栏封护,增加用于监督管理的仪器、车辆、通讯工具和其它必须的设备。同时,环保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检查的职能、通过黄牌警告、限期整改、降级撤消等措施,促进自然保护区强化管理,提高管护水平。
三、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按照“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和国家、省、市出台的生态补偿政策,以资源开发为重点,逐步建立统一、科学、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和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完善和落实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
四、以生态示范系列创建为载体,积极推进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开展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文明发展道路的有效载体。大力推进生态示范县、环境优美乡镇、生态示范村、畜禽养殖等示范区系列创建,鼓励具有较好社会基础、较强经济实力的乡镇,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要抓好试点示范工作,重点要抓好组织落实、任务落实、人员落实。加强指导,增强服务,对获得称号的乡镇、村,要实行以奖代补的政策加以支持,并及时将好的经验和做法加以推广。
第八节 核与辐射安全
“十二五”期间,大力加强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和监测能力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环境监管、监测和事故应急队伍,加强辐射环境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使环境及污染源周围的辐射水平保持在本底范围,保障辐射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
一、健全监管机构。随着核工业的发展和核技术利用的普及,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的开发利用,电磁环境污染源的快速增加,环保部门的任务和责任明显加大,监管机构不健全,无专职监管人员。设立辐射环境管理站,配备2名专职管理人员,担负起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监管的任务,增强辐射环境监管能力,保证各级责任制的落实。
二、加强辐射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根据环境保护发展形势和监管工作的需求,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与辐射监测仪器设备投入。按照国家标准化建站的要求,购置仪器设备,建设实验室用房,以适应当前辐射环境管理工作的需要,提高处理突发辐射环境事故的水平,为全县辐射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三、深化辐射环境宣传教育。加强公众教育,消除恐惧心理,引导公众参与辐射环境保护工作。要加强对领导决策层的宣传教育,树立核安全与辐射环境保护是环境保护三大任务之一的观念。加强辐射源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保证辐射设施运行期间,按照既定的规范和标准进行自律管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单位予以公开曝光。
四、搞好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根据辐射防护和管理工作的需要,组织辐射环境管理人员和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引进高技术人才,不断提高辐射环境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促进辐射环境又好又快发展。
第九节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一、建立健全环境执法监管体系。按照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管有力、运转高效的要求,建立健全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强化环保部门对环境的统一监管职能,加强环保执法监察力量,提高现场执法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实行职业资格管理。
二、加强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环境监察、监测和应急体系,到2015年,监测站专业技术人员达到8人以上,取得甘肃省实验室资格认证,具备开展水、大气、噪声常规监测能力,达到国家三级站的配备标准,配齐软硬设施;监察大队在三级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配齐必要的交通、办公、取证等工具,力争达到国家环境监理机构二级标准。行政、信息、宣教有先进的办公、信息传输设备和人员培训场所,使环保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进一步得到加强。进一步完善生态监察、农村和农业环境监督的相关制度,实现对全县重点区域的常规环境监测,定期向社会发布城市空气、流域水质、饮用水源水质和城市噪声等环境公报,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搭建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平台。
三、加强环境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完善各类预警应急装备和设施,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隐患排查,提高环境灾害及突发事件的预防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环保部门要全面掌握重点污染源和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全面督促落实污染预防和治理措施,使用、生产、贮运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源,存在环境污染事故隐患的企业、单位必须制定环保应急预案,并做好演练,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第十节 环保科技和环保产业
一、环保应用技术研究与推广
1、加强环境科技研究和成果申报。实施科技兴环保战略,环境监测部门要加强科研基础设施建设,注重相关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组织和指导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市、省、国家环保科技项目,并协调做好企事业单位科技创新、技术推广环保项目的鉴定工作。
2、发挥好企业的主体作用。一是要提高环保技术创新的能力。进一步引导企业加强环保技术自主创新,围绕突破环保技术瓶颈,加大相关技术研发,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二是要提高环保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要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引导企业主动与科研单位合作,大力引进环保科技项目,提高我市环境科技孵化能力。三是要提高环保科技投入保障能力。以企业为主体,加快建立和完善政府、企业、民间资本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拓展环保科技创新的投融资渠道。
3、加快环保实用技术推广应用。加强造纸、化工、食品加工等行业废水处理和冶炼、建材行业SO2、粉尘处理及选矿企业尾矿处理、重金属回收加工示范技术项目推广应用,引导企业筛选、引进和开发环保实用和核心技术,激励企业进行自主环保科技创新研究并应用示范,激励企业引进循环经济重大技术、装备,并进行消化、吸收和创新,鼓励进口和生产先进的节能、节水、节材的技术、设备和产品,鼓励利用余热、余压和煤矸石、垃圾等低热值废物的综合利用。
4、积极发展循环经济。紧紧抓住《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实施的机遇,以建设生态工业园区为重点,从园区产业结构、行业结构、延长产品产业链和废物利用链、污染集中处理、规划环评等方面谋划,推进工业园区循环经济发展。大力推广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三废”的综合利用和副产品产业链延伸技术和废水零排放技术等以环保科技创新引领循环经济发展。
二、全面开展清洁生产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现资源最大化利用、污染最小化排放,提高全市工业清洁生产水平。鼓励企业使用清洁能源,采用新工艺、新技术,采用实用环保设备和技术实现清洁生产,运用循环经济的方式运作企业生产,实现企业层面经济小循环。以造纸、化工、建材、食品、采选等行业为切入点,分期分批推进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十二五”期间,要完成80%“双超双有”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三、环保产业发展
1、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我县工业基础薄弱,应立足于发展环保服务业,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形成全市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增强环境分析、监测、评价和保护等方面服务的能力,增强环境研究与开发等与环境有关的服务的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做好环保服务业,为全市环保工作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2、加大扶持力度,建立多元投资机制。积极落实国家有关环保产业的各项政策、法规,研究制定促进我县环保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为环保科研与服务、环保产品的技术攻关、产品销售提供政策支持。加大财政支持,建立环保产业专项资金,开辟社会资金渠道,通过社会融资、资本市场运作等多种形式筹集资金,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鼓励扶持环保产业发展。
3、抓好环保产业发展的环境建设。通过制定相关规定,为环保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通过媒体宣传、科普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和责任意识,为环保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通过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联合的机制,加强高校环保人才的引进和吸收,创建良好的人才和科技创新环境建设;通过制定优惠政策、扶持政策、财政补贴、项目补助等措施,建立多渠道投融资环境。
4、严格环境执法,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环保产业的发展需要通过环境政策和法规规范企业行为,并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法,督促甚至强制生产企业使用环保设施来防治污染,依靠管理手段促进环保产业发展。
5、大力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按照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 大力推进各类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废钢铁、废铝、废铜、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废旧纺织品、报废机动车、包装废弃物、厨余垃圾等的回收和循环利用, 不断完善废旧物资回收、加工、利用体系。加强工业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的循环利用, 重点抓好铬渣等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 推进工业废物综合利用。
第五章 “十二五”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及投资
第一节 重点工程
“十二五”期间,全县污染防治项目74项,总投资16.18亿元;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2项, 总投资1.26亿元;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项目2项, 总投资8.35亿元;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项, 总投资1.86亿元;环保自身能务建设项目8项, 总投资0.41亿元(项目详见附表)。
第二节 投资重点
一、水污染治理工程
“十二五”期间,我县重点水污染治理项目有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工业园区食品废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等8项,通过以上项目的建设,可有效削减我县化学需氧量的排放量,缓解我县总量控制的压力。
二、大气污染治理工程
为进一步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我县计划对现有城市供热状况进行整治,按照《民乐县集中供热规划》要求,新建民乐县集中供热工程,拆并小锅炉、排污量大的立式锅炉,确保全县能够由供热管理中心全面供热。
三、固体废物及土壤污染治理工程
一是主要对因农村农药、化肥、废弃地膜面源污染;规模化养殖污染进行土壤污染治理,计划投资万元。二是对以铬渣等工业企业废弃物污染造成的土壤污染进行综合修复治理。计划投资 万元。
第三节 投资来源
一、争取国家、省、市投资。“十二五”期间,国家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省市对省级生态示范区等生态保护项目给予资金扶持,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国家、省、市对我县生态保护建设项目给予更多投资;
二、争取利用外资。积极组织环保项目,加强对外联系,尽可能多地使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援助;
三、县政府投资。城市环保基础设施、流域综合整治、生态保护、能力建设等,以县政府投入为主,主要来源于城市建设维护费、财政预算内基建投资、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等。县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环保的投入,重点用于支持重点环保建设工程,对重点企业治理项目和技术示范项目给予适当补助和贷款贴息,逐步推行污水处理收费制度,
四、企业投资。按照“谁污染谁负担”原则,由企业负责解决工业污染治理方面投资。新扩建工业项目投资计划中打足环保投资。现有的工业污染治理项目投资,企业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解决。
五、开辟市场融资渠道。积极利用“谁投资谁受益”的市场机制,动员和吸收社会资金。
第六章 主要污染物减排与总量控制
第一节 目标任务
到2015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10年降低 %左右;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基本控制在2010年水平,分别控制在 万吨和 万吨以内;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0年分别增加 %和 %,基本控制在 万吨和 万吨以内。
一是坚持污染减排工业与农村并重,大幅度加大结构调整力度,优化产业结构,严格行业准入,进一步加快造纸、纺织印染、酿造、化工、农副产品加工等重点行业治理步伐,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优化发展方式,减少污染物新增量。
二是继续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提高行业污染治理技术水平,严格执行行业排放标准、清洁生产标准,降低污染物产生强度、排放强度,从根本上促进工业企业全面、稳定达标排放。
三是全面强化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集约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重点,加快建设养殖场沼气工程和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工程,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建设秸秆、粪便、生活垃圾等有机废弃物处理设施,推进人畜粪便、生活垃圾等向肥料、饲料、燃料转化。大力推广节约型农业技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倡增施有机肥。科学合理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行农村生活污染源排放控制,探索分散型污水处理技术的推广和应用。落实好“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措施,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基本完成《民乐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中8项减排治理项目。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保障
1、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力度,建立健全环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联合执法,完善执法部门信息通报、联合办案和案件移送制度,强化环保行政执法力度和效果。建立健全重大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对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和长期得不到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和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排污企业实行不达标,生产企业名单定期公布制度,实行挂牌督办,监察和环保部门要密切配合,跟踪问效,限时办结,确保查处到位。
2、发挥政府机关减排表率作用。政府机构率先垂范树立节约就是减污的观念,建设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合理消费的机关文化,组织能源短缺体验日活动,提倡少坐一次车、少开一天空调、少用一张纸等节约活动,建立科学的政府机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抓好政府机构办公设施和设备节能,提倡回收利用废纸、废物,合理配置并高效利用办公设施、设备,推动公务车节油。
3、营造减排良好氛围。利用多种途径和方式,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污染减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乡镇、各部门要将减排宣传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组织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等开展经常性的环保宣传,增强环境资源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保护意识。利用电视台、公务网络媒体、图书馆、文化馆(站)、广场文化活动等宣传平台,广泛开展环保科普宣传。对在减排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单位和成果予以表彰和奖励。在主流媒体选择一批减排先进典型进行大力宣传和弘扬,揭露和曝光浪费能源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反面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减排工作的良好氛围,使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生态环境,成为广大企业和社会公众的自觉行为,树立全社会保护环境光荣,污染环境可耻的良好风尚。
第二节 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成立县污染物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安排部署,监督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情况,审议年度节能减排工作成效,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汇报制度,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督导、检查各责任单位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进展,协调政府有关部门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形成齐抓共管、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
2、强化环保目标责任制,建立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考评体系。县环保局对重点企业下达污染物总量削减责任目标,将总量削减任务分解落实,定任务、定要求、定责任,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层次分明、环环相扣的责任目标保障体系。每年底对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3、实施奖惩机制,对于污染物总量削减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完成总量控制指标和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达标的企业,评先创优活动实行环保“一票否决”。
4、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及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要求,并获得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同意建设的批复。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建设项目,环保、发改、国土、工商、建设、电力、金融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严格把关。各企业要严格依照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相配套的环保基础设施。在我县的招商引资活动中,应根据环境容量进行有序开发。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的企业,不得审批用地,停止信贷或者依法取缔。实行项目引进环保责任追究制,对于因盲目招商而引进重污染项目、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污染物总量目标完不成的,应有县人民政府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政府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
第三节 环境法制建设
1、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并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一些管理办法及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2、严格控制新污染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所有建设项目及规划都必须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使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3、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感。
4、严格依法监管,经济管理、水利、林业、农业等部门要强化环境保护意识,把环境保护监管职能落到实处。
5、严格依法监管,坚持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坚持对所有污染源及治理设施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污染问题。
第四节 投资保障
政府各部门及投资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污染物总量削减工作的支持,采取直接投资或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成绩显著的项目予以支持。财政部门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重点用于污染治理、综合整治、清洁生产、环保能力建设等重大项目的补助,逐步增加环保投入。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运用市场机制推进污染治理。
第五节 科技保障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型、科技先导型、资源节约型企业,把推行清洁生产与产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和加强企业管理结合起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增强企业综合实力。加大干部队伍的培训力度,把环保系统的年青干部送出去培训,掌握先进的技术和专业职能,为环保事业提供知识支撑。坚持“污染者负担、治理者受益”的原则,确保达到减排目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