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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2013年镇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6-7 9:27:2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了巩固发展好我镇市级文明镇和区级卫生镇的创建成果,认真做好集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切实加快中心镇建设步伐,以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改变镇容镇貌脏、乱、差的现象,树立良好的集镇窗口形象,镇人民政府决定对镇容镇貌,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等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不断改善集镇居民的宜居生活环境,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巩固市级文明镇为载体,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整治”的原则,全面开展城乡场镇卫生整治,彻底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镇容镇貌脏、乱、差的问题,努力打造“四新”清溪,实现镇区秩序文明,环境卫生干净整洁,镇容镇貌焕然一新,市政设施基本完善,建设规划科学合理,环境管理机构健全,居民卫生意识明显提高。让集镇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充分体现中心城镇文化氛围,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整治范围

清溪镇集镇规划区内以及祥和居委、平原村、双龙村、四合村为整治的具体范围,重点是清溪移民大街、平原安置园、东升路大街、涪丰路沿线。

三、整治内容

(一)严格规范场镇秩序管理

1、不得占用人行道和公路、文化广场等公共场所办理宴席。

2、临街所有门面只能在室内经营,不得占用人行道和公路,严禁废品收购店、食店、茶馆等占用人行道和公路经营。

3、东升路大街流动摊位全部到移民连接路和农贸市场内,禁止占用公路和人行道经营;

4、移民大街除竹器市场、摊点全部到涪四中围墙至电管所段人行道树圈内侧经营,其余商户全部进店经营,禁止一切占用人行道和公路经营的行为。

5、严禁在沿街公路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限期拆除乱搭乱建,包括遮阳蓬、广告牌,未经批准的擅自搭建的洗槽、灶台、围墙等各种临时构建筑物。

6、严禁在集镇、居民小区、临街道路敞放或饲养畜禽污染环境。

7、严禁在行道树上乱挂拖把、牵绳晾晒衣被等物。

8、严禁在便道堆放物料、占用人行道路堆放建筑垃圾等行为。

(二)严格规范场镇广告管理

1、商业门面匾牌广告要规范美观,应平行于门店外墙体,严禁临街随意悬挂广告牌。乱拉横幅、条幅。

2、广告牌必须按照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要求设置,不得下地和占用公共空间,对设置不规范严重影响镇容的予以限期拆除。

3、清理取缔在树木、电线杆、路灯杆设置和悬挂灯箱、条幅、彩旗等广告宣传物品,以及各种办证,非法医疗广告;及时拆除影响镇容的破损广告牌。

4、所有新建户外广告方案和悬挂地点、设置方式必须经镇市政办审查后报工商所审批。

(三)严格规范场镇交通秩序管理

1、完善交通标识、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在移民大街、东升路大街分别划定客车、货运车、摩托、三轮车和过往车辆临时停靠点和固定停车位置。

2、规范所有车辆到指定位置停放,禁止在交通道路及大街上随意进行车辆停放和停靠,客运车及货运车一律不得超载或非法营运;对乱停乱放车辆依据条例予以处罚。对超载车辆要求卸载或罚款,带泥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后进入集镇区。

3、整顿车辆维修和车辆加水、补胎、洗车行业管理。

(四)严格规范场镇环境卫生管理

1、全面清理集镇暴露垃圾;做到集镇清扫保洁全覆盖,全面清除卫生死角。

2、严格“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各单位、临街居民、个体工商户必须与政府签订“门前三包责任制”。

3、彻底整治“三乱”(污水乱排、垃圾乱丢、杂物乱堆)达到“四无”(无成堆垃圾,无臭水沟,无乱堆乱放,无贴乱挂)。

(五)严格规范场镇建筑工地管理

1、建筑施工场地实行围档封闭作业,施工场地出入口必须作硬化处理,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不得拖泥带水,不得沿路遗撒物料、渣土,施工废水、泥浆不得流出场外,堵塞下水。

2、清理占用道路、挖掘人行道埋线、埋管等施工行为,确需占道的必须向镇市政办申请,按占用面积缴纳环境卫生费和基础设施损坏恢复保证金。

3、建筑施工完工后建筑垃圾堆放到指定地点。

(六)严格规范涪丰路沿线各村社环境卫生管理(平原村、双龙村、四合村)

1、保持涪丰路沿线房屋周边环境整洁,无暴露垃圾,无广告乱贴、柴草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衣被乱晒、畜禽乱跑的六乱。

2、建立健全村级卫生文明公约,将卫生责任落实到户。

3、严格“门前三包责任制”,农户与村委会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4、以村为单位落实卫生保洁员一名,定期进行垃圾清运工作。

四、整治时间及工作步骤

(一)整治时间:2013年5月2日—8月2日

(二)工作步骤:

1、组织准备阶段(5月2日—5月8日)

(1)成立集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综合执法队伍。

(2)召开党委会,以及领导小组成员专题研究整治工作方案,落实集镇整治工作目标任务。

(3)拟定集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4)组织有关人员对集镇环境整治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及实施。

2、宣传发动阶段(5月9—6月2日)

(1)召开集镇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

(2)印发《致集镇居民的一封信》、《居民卫生公约》、《清溪镇集镇卫生管理制度》。

(3)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4)办专栏一期,书写标语五幅,居委会召开居民会议,选好楼幢负责人,市政办、建环所、祥和居委会、清溪卫生院、安监所设街头宣传站,出动宣传车,利用各种宣传工具等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营造场镇综合整治浓厚的氛围。

3、集中整治阶段(6月3日—7月2日)

为有力推进工作,由党委、政府牵头,分四个工作组,负责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有关方面工作。

(1)环境卫生秩序组:组长:秦忠华、黄学林;成员:黄维、胡筱芬、何玲、张联、黄治林、杨彬、许新、陈海叶、垃圾处理场(代胜祥、张艮红),主要工作职责:场镇环境卫生管理、垃圾清扫、清运,清理背街小巷卫生死角,场镇建筑工地管理、发放宣传资料,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面的工作。

(2)市场整治秩序组:组长:秦朝莲、吴仁斌、刘俞佟;成员:秦聪、余治强、张洁君、何福胜、文波、游晋、黄刚、蒋娟、刘武权、工商所(2人)、卫生院(1人)、刘群、汪兰、杨玲,主要工作职责:全力规范场镇秩序管理,规范市场经营,规范场镇广告管理,整治场镇公共场所搭蓬设宴、拆除乱搭乱建、违法广告、遮阳蓬等临时构建物整治临街道路敞放或饲养畜禽污染环境方面的工作。

(3)交通秩序整治组:组长:袁闯、秦纯堂;副组长:周科胜;成员:秦朝燕、刘基平、张余胜、王银、况卫华、秦小权、冉江洪、交警队(2人)、派出所(2人),主要工作职责:规范车辆秩序和车辆停放等方面的工作。             

(4)涪丰路沿线各村社环境卫生整治组:以村为单位,由各村委会负责,主要工作职责:保持涪丰路沿线房屋周边环境整洁。

4、自查验收阶段(7月3日—7月20日)

对整治工作查漏补缺,建立长效机制。

5、检查验收阶段(7月20日—8月2日)

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各组指定一名信息报送员定期将工作动态情况及时报送,写好信息、收集图片资料、工作总结等,迎接区级部门工作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为巩固好市级文明镇和区级卫生镇的创建成果,实施好集镇整治工作,党委政府决定成立领导小组,组建综合执法队伍,按项目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切实将综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协调配合,整体联动

城乡环境整治工作是一项惠民利民的社会工程,各单位要加强对职工的学习教育,使广大职工以主人翁姿态积极投身到集镇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中来,中小学要宣传文明行为规范,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各责任部门要切实履行集镇综合整治职责,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保证工作到位不缺位。

(三)严肃纪律,严格考核

各部门抽出的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到位,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工作人员不得违反工作纪律,徇讲私情,不得违背作息时间,统一听从各组组长安排。

分组考核,严格奖惩,对按时完成任务,工作业绩突出,给予每组奖励人均600元奖金,由工作组考核兑现,对工作不力、无故不参加者,按人均奖金两倍扣罚,给予通报批评,年终以2分纳入村居目标考核。(涪陵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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