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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4-8-29 15:09:1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根据《达州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总体要求,为确保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结合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完成4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2014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84043吨以内,与上年相比削减2%,其中工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治理设施的排放量削减2.13%,农业源排放量削减1.83%;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8730吨以内,与上年相比削减2%,其中工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治理设施的排放量削减2.08%,农业源排放量削减1.85%;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52799吨以内,与上年相比持平;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45255吨以内,与上年相比削减5%,其中机动车排放量削减0.64%。各县(市、区)目标分解见附件一。

  (二)全面落实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工业企业废水废气治理工程、禽畜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及以机动车污染治理年度计划。

  (三)进一步健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全面落实减排相关政策,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达到考核标准要求。

  二、重点项目

  2014年,全市计划减排项目按主要污染物分类共321个,其中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108个,计划削减化学需氧量3806吨;氨氮减排项目108个,计划削减氨氮371吨;二氧化硫减排项目51个,计划削减二氧化硫4790吨;氮氧化物减排项目54个,计划削减氮氧化物7479吨。

  按减排措施类型分类共166个,城镇污水治理工程项目56个(见附件2),工业企业工程治理和管理减排项目14个(见附件3),结构减排项目68个(见附件4),农业源减排项目28个(见附件5)。

  三、主要任务

  (一)切实加强城镇生活污染整治。一是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重点推进达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渠县东城区污水处理厂、大竹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各县(市、区)、达州经开区乡镇污水处理工程,确保按时建设投运。二是完善配套管网。加强污水收集系统管理,全面梳理排水管网系统,建立完善养护机制,纠正雨污水错接乱排现象,着力提高市主城区和宣汉县、万源市、开江县等污水处理厂负荷率和万源市、开江县、大竹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三是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水平。完善中控系统、在线监测设施和生产运行档案台帐,制定污水处理应急预案,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四是规范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实现污泥无害化和减量化。

  (二)深入推进工业污染防治。一是大力推进重污染企业深度治理工程建设,实施清洁生产。重点完成国电深能四川华蓥山发电有限公司31#机组、中铁二十三局集团川东水泥有限公司、华新水泥(万源)有限公司、达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线脱硝工程。二是加强环保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突击检查、专项行动等监管手段,确保减排设施长期稳定正常运行。6月底前,华新水泥(渠县)有限公司、达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线、达州利森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脱硝设施要完成中控系统改造,安装喷氨量累计计量装置,记录喷氨量、熟料产量、分解炉温度等参数。

  (三)着力优化产业结构。严格新建项目准入门槛,控制高能耗、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在产能过剩行业实施新增产能和淘汰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全面压缩落后产能。依法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与产品,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四)开展畜禽养殖污染全过程治理。重点做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过程治理,包括建设雨污分流污水收集系统、采用干清粪的方法收集粪便、尿液进入沼气池发酵处理、沼液灌溉农田、粪渣和沼渣通过堆肥发酵后综合利用。鼓励养殖集中地区和大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有机肥厂,集中处理周边养殖场的粪污和沼渣。对处于禁养区的养殖场,要依法关闭或者责令其搬迁,确保按时完成2014年农业源减排任务。

  (五)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严格执行机动车环境标准,严禁不达标车辆转入和注册。加快机动车检测能力建设,强化车辆尾气检测,提高机动车环保年检率和环保标志发放率。加速淘汰“黄标车”,制定分阶段淘汰污染严重的大型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时间表,采取“黄标车”限行禁行、限制“黄标车”转移登记,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规定、强化实施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等措施,力争2014年底前,累计淘汰70%以上在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提升燃油品质,2014年底前,全市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

  (六)全力推进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加强污染源监控能力建设,督促重点监控企业安装和正常运行自动在线监测设施,确保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75%以上;依法督促国控污染源开展污染物排放情况自行监测并公开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80%以上;继续开展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自动在线监测设施数据有效性审核,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95%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及部分重点企业是污染减排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和全市年度污染减排工作的总体部署,制定本单位年度减排工作计划,将考核指标和重点减排项目作进一步细化,将年度减排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落实到重点项目、落实到节点进度、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年度减排任务的完成。

  (二)强化监督管理。各地要组织开展减排专项检查,督促落实重点减排措施,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加大重点污染源执法检查力度,对严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未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擅自停运治理设施等行为,实行严格通报、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和严肃问责。

  (三)加大资金投入。各地要将减排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重点减排项目的资金投入,保障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等重点减排工程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各相关部门要积极筹措建设资金,积极争取国家、省等各项扶持资金用于减排项目实施。

  (四)严格目标考核。市政府将对各责任单位年度污染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综合考核,通报考核结果并向社会公布。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地方和企业一律进行项目限批或缓批,坚决实行行政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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