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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4-10-17 15:02:5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全面落实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根据市政府与我县签订的《大邑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县政府《关于加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大邑府发〔2012〕32号)及成都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减排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的函(成减排办〔2014〕24号)》,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的原则,按照省、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大力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提高环境质量,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2014年目标任务
(一)2014年我县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
化学需氧量排放控制在13012.65吨以下,同比下降3.964%(其中工业+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控制在4827.47吨以下,同比下降0.297%;农业化学需氧量排放控制在8185.44吨以下,同比下降6%);氨氮排放量控制在1655.22吨以下,同比下降3.109%(其中工业+生活氨氮排放量控制在579.16吨以下,同比下降0.112%;农业氨氮排放量控制在1076.05吨以下,同比下降4.65%);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3548.44吨,同比下降30%;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2060.77吨以下,同比下降9.484%(其中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1941.50吨,同比下降13.72%)。
(二)重点项目目标。
1.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
2014年农业源减排项目25个,其中省级5个,市级15个,县级5个;治理要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去除率达到90%和70%以上,预计可减排化学需氧量326.3吨、氨氮60.14吨。10月30日前完成整治工作并报送相关减排资料至减排办。(责任单位:县农发局;协办单位:晋原街道、王泗镇、悦来镇、韩场镇、苏家镇、三岔镇、安仁镇、董场镇、鹤鸣乡、金星乡、上安镇)
2.污水处理厂减排工程。
完成晋原镇、花水湾镇、沙渠镇、出江镇、雾山乡、蔡场镇等6个污水处理厂减排项目,继续完善并完成2013年董场镇、青霞镇、韩场镇、上安镇、三岔镇、斜源镇、西岭镇、金星乡等8个污水处理厂减排工程整治,增加生化处理设施, COD、NH3-N进出口浓度差分别达到150mg/l和15mg/l以上,污水处理负荷达到60%以上,达到“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细则认定要求;预计可减排化学需氧量700.1吨、氨氮74.76吨。9月30日完成并报送相关资料。(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协办单位:晋原街道、花水湾镇、斜源镇、西岭镇、金星乡、董场镇、出江镇、雾山乡、青霞镇、韩场镇、上安镇、三岔镇、蔡场镇)
3.燃煤电厂脱硫减排工程。
2014年燃煤电厂脱硫重点工程3个,为达尔凯三瓦窑热电(成都)有限公司2×15MW机组+25MW机组烟气旁路取消提高脱硫效率工程改造工程,综合脱硫效率预计可达到80%,二氧化硫削减量预计可达到3475.66吨。(责任单位:县环保局、经信局;协办单位:县经开区管委会、晋原街道)
4.水泥行业脱硝减排工程。
2014年重点水泥企业脱硝项目1个,为大邑显明西岭水泥有限公司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SNCR烟气脱硝工程,是2013年减排的接转项目,氮氧化物削减量预计可达到343.76吨。(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经信局;协办单位:县经开区管委会、晋原街道)
5.造纸企业减排工程。
2014年造纸企业减排工程1个,为成都美岭纸业有限公司治理设施工程治理,生产废水回用至造纸工段使用,实现达标排放,预计可减排化学需氧量25.01吨、氨氮1.2吨。(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经信局;协办单位:县经开区管委会、晋原街道)
6.重点行业废水深度治理。
2014年重点企业废水深度治理项目2个,分别为成都市渔樵食品有限公司、成都蜀之源酒业有限公司生产废水深度治理节水工程,预计可减排化学需氧量3.8吨、氨氮0. 1吨。(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经信局;协办单位:县商务局、三岔镇、王泗镇)
7.结构调整减排工程。
2014年水结构调整项目1个,10月30日前完成成都大邑海达针纺织厂印染企业调迁工作,并报送相关减排资料到减排办,预计可削减化学需氧量26.18吨,氨氮1.44吨。(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协办单位:沙渠镇、沙渠工业区管委会)
2014年气结构调整项目11个,完成并报送大邑县敦义粗石河砖厂、大邑县秀榕砖厂、大邑县丰都机砖厂、大邑县邑兴砖厂、大邑县龙坎门砖厂、大邑县清江机砖厂、大邑县灌口宁江机砖厂、大邑县悦来新星页岩砖厂、大邑县丹凤机砖厂、大邑县鹤鸣机砖厂、大邑县建康机砖厂停产关闭文件,预计可减排二氧化硫252.67吨、氮氧化物49.15吨。(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协办单位:晋原街道、王泗镇、悦来镇、鹤鸣镇、出江镇)
8.机动车排气综合整治。
扎实推进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快实施年度“黄标车”淘汰计划,2014年底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的运营“黄标车”。加大机动车尾气监测监管力度,定期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联合执法行动,严肃查处检测不达标、超标排放等违规车辆上路行为。(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三)其它重点减排工程目标。
2014年10月30日前完成新场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治理工程,采用膜技术等处理工艺,实现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协办单位:新场镇)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全县各责任部门是我县总量减排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减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完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加大减排资金投入,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全面推动各项总量减排工作。
(二)强化协同配合。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涉及面广,关联度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增强合力,共同完成2014年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县委县政府目督办:负责将全县总量减排目标纳入目标考核,会同县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减排考核工作。
县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各乡镇和部门的减排工作,并列入机关效能绩效评估内容,对影响全县减排结果的重大项目实施专项监察,会同县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减排考核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总量减排工作的日常调度,制定全县总量减排计划及实施方案,与相关部门配合制定有关污染减排的指导性意见,完善全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三大体系”,组织对重点减排工程进行日常监管,组织对污染减排工程的现场核查核算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研究和制定支持节能减排有关政策,落实减排重点项目的投资计划,督促污水、垃圾收费达到征收标准。
县经信局:负责根据国家和市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建立淘汰落后产能公布制度,明确淘汰内容、进度和主要责任单位,并督促落实;加快对我县纸行业落后产能的实施淘汰。
县水务局、县建设局:负责城区和乡镇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及改造设施及中控系统的整改完善,督促和指导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及达标排放。
县农发局:负责农业源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重点抓好畜禽养殖规模控制、农村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和废物综合利用,探索推动规模化养殖行业有机肥工程建设,确保按时完成2014年农业源减排任务。
县公安局:负责制定落实机动车尾气氮氧化物控制,积极推进全县“黄标车”的淘汰工作。
县商务局:负责做好屠宰行业结构调整总量减排工作,及机动车拆解管理工作,提供淘汰机动车的拆解数据。
县城管局:负责城市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的监督管理,督促其稳定运行及达标排放。
县工商局:负责依法取缔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配合完成总量减排档案资料的收集。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和实施大型道路运输营运车辆污染总量控制计划,建设快速便捷绿色交通系统,积极发展优化城市交通,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县财政局:负责根据环保工作重点合理安排年度预算,按照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及管理办法,管好用好环保专项资金。
县国土局:负责总量减排用地保障工作。
县统计局:负责建立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数据体系,根据污染减排工作需要及时提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统计数据。
县供电公司: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对污染企业执行限电、停电措施,严格执行淘汰、限制类企业差别电价政策。
县文体广新局、《今日大邑》采编中心:负责全县总量减排宣传工作。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经开区管委会、沙渠工业区管委会:负责日常监管本辖区内总量减排项目进展情况,配合主要责任部门加大属地管理力度,加强监督和指导工作。
(三)强化企业责任。
所有排污单位、治污企业必须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目标责任,确保按规定时限完成减排项目。要定期向环保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减排项目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对未按期完成减排任务的排污企业,要予以公开通报、限期整改及停产整治。
(四)加大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力度。
一是加快完成沙渠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验收;二是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提高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三是在今年14个重点生活源减排项目中,要突出抓好新建污水处理厂、现有污水处理厂减排项目建设、完善晋原镇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确保所有污水处理厂按照规定时间纳入减排核算期。四是加强农业源减排力度,严格按照标准完成整治工程,注重资料质量,提高农业源减排工程认定率。
(五)强化重点行业脱硫脱硝。
加大对燃煤电厂、水泥生产企业脱硫脱硝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管力度。达尔凯三瓦窑热电(成都)有限公司全年综合脱硫效率、综合脱硝效率分别力争达到80%、50%;大邑显明西岭水泥有限公司脱硝设施全年综合脱硝效率力争达到50%。
(六)采取综合措施,推进机动车污染减排。
建立健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环保合格标志管理、机动车检测维修和淘汰报废制度,构建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信息网络平台,稳步推进油气回收综合治理。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新注册及转入本县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不予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加强在用机动车排气检测,加快推进车辆简易工况检测系统建设,争取2014年完成系统建设。加快推进运营“黄标车”淘汰。
(七)完善政策,加大投入。
各部门要加大对污染减排资金的投入力度,多渠道筹措减排资金,加快污染减排重点工程实施和能力建设,确保列入计划的项目能够按时间节点完成。深化“以奖代补”、“以奖促治”支持机制,强化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全面推进排污权交易。
(八)强化监督考核。
积极开展日常监督监测,加强对减排设施的监管力度,确保减排设施稳定运行。定期开展减排工作专项检查,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部门年度减排工作推进情况和重点减排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对减排工作进展缓慢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部门和重点企业予以通报、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未能按期完成减排任务的,以及在减排工作中弄虚作假的,由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部门的总量减排任务纳入年度考核目标进行考核,与年度目标绩效考评挂钩,切实调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总量减排工作的积极性。(大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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