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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区“十二五”后两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落实方案

发布时间:2014-9-30 14:58:3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加快自治区重点建制镇苏圩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改善水环境质量,根据自治区发改委、住建厅、环保厅《关于印发广西“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桂发改环资〔2013〕952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目标任务及投资估算
“十二五”后两年(2014年—2015年),完成苏圩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能力0.3万立方米,配套总长约19.8km的污水管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座污水处理厂和配套污水管网;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853万元。以改善集镇及周边环境、保护水源,提高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整体面貌。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江南区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完成工作目标,成立江南区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华荣春  江南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梁贵华  江南区住建局局长
成  员:刘红明  江南区政府办副主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刘红霞  江南区发改局副局长
杨  峰  江南区监察局副局长
            刘  静  江南区财政局副局长
孙素艳  江南区审计局副局长
            卢结群  江南区环保局副局长
            覃荫信  江南区农林水利局副局长
            罗远辉  苏圩镇政府副镇长
            谢  立  市规划局江南分局副局长
潘慧莹  市国土局江南分局副局长
    职责:指导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督促各相关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作任务。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称为江南区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江南区污垃办)
主  任:梁贵华(兼)
成  员:由城区住建局、村建站人员组成
职  责:负责认真执行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部署,负责项目建设的日常处理工作。
办公室设在江南区住建局,电话:4858651。
办公室下设6个工作组
1.建设服务组
组  长:梁贵华(兼)
组  员:由城区村建站人员组成
职  责:负责指导、督察项目工程质量及进度,组织和指导项目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指导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协调处理相关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
2.用地协调组
组  长:潘慧莹(兼)
组  员:由市国土资源局江南分局人员组成
职  责:负责指导项目建设工作中涉及新址占地有关土地审批工作,协调处理相关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
3.规划指导组
组  长:谢  立(兼)
组  员:由市规划管理局江南分局人员组成
职  责:负责指导开展项目建设工作中涉及选址定点、村屯规划等有关规划方面的工作,协调处理相关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
4.招标采购组
组  长:刘红明(兼)
组  员: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抽调相关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项目的设计、施工及监理招标采购工作。
5.资金协调组
组  长:刘  静(兼)
组  员:由城区财政局、住建局人员组成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与自治区、南宁市有关部门联系,积极争取自治区、南宁市的资金、政策支持;根据自治区、南宁市和城区的资金构成情况,积极筹措资金,编制好资金使用计划,做好资金的拨付监管。
6.督查审计组
组  长:杨  峰(兼)
组  员:由城区监察局、审计局人员组成
职  责:负责对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对违规使用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查处,对未完成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任务的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
(一)住建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督促各项目建设业主制定工作计划、落实责任;建立办公例会制度;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难点问题;组织检查、考核、上报、督办等工作。
(二)发改局:负责协调推进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审批工作。
(三)财政局:负责项目的建设资金筹措、财务管理、支付工程有关费用。
(四)环保局:负责指导和协调项目环评报告编制、环评审批、竣工环保验收和污水排放自动在线监测系统监管工作。
(五)农林水利局:负责协调项目建设中涉及水资源管理等方面的相关事宜。
(六)审计局: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审计和监督,组织对项目竣工结算实施审计监督。
(七)监察局:负责组织对项目建设的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效能监察。
(八)苏圩镇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负责项目建设用地及进场道路的征地和地表附属物的拆迁,负责污水建设项目的环评、可研、初设的审批立项前期工作。
四、项目实施进度
(一)前期工作阶段
2014年8月前完成项目工程设计;办理项目报建手续;完成工程招标,落实建设单位。苏圩镇政府要抽调专门力量负责项目的前期工作,制定和细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落实方案,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并将实施方案报城区污垃办备案。
(二)开工建设阶段
争取在2014年9月开工,2014年12月底完成工程量的30% ,2015年11月中旬竣工。
(三)竣工验收阶段
2015年11月底前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把完成江南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思想到位,领导到位,人员到位,坚持分工负责的原则,发挥齐心协力、团结奋斗的精神。苏圩镇政府要高度重视,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建立目标考核体系,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确保建设工作落实到位。
(二)统筹安排,加快实施。实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务必要加强统筹安排、加快实施,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指导,确保污水处理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
  (三)周密组织,科学施工。要确保工程专项资金落实到位,进一步细化并组织实施项目建设计划,制定倒计时安排表,周密计划;建立领导联系责任制度,加强指导、指挥、监督、协调,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领导负责,责任明晰;按照建设程序要求做好立项、设计、建设及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各项前期工作和施工建设后的管理服务工作,保证工程质量,专人负责工程协调、施工安全和工程资金、计量管理,并及时做好资料汇总和工程进度报表的上报工作。
  (四)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组织纪律,不得无故拖延,互相推诿。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规范、程序进行操作,确保安全生产及工程质量。同时,要注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廉洁奉公,秉公办事。督察组要加强监督和监察力度,要确保工程项目实施不拖后腿、不出问题。 (江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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