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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2011年度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1-7-13 16:39:5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各有关科室:
为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改善饮用水源水质,开展合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和水源地可持续开发利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年度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计划的实施,有效改善海盐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以及安全保障问题。提高保护区范围内城镇污水处理率,起动千亩荡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合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工作。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工业、农村面源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实现水环境质量稳定和提高,确保城乡饮用水源水质清洁、卫生、安全。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建设,根据海盐县千亩荡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要求,推进水源保护工程建设,强化饮用水源保护。
2、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重点,结合“两新”工程建设,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能力。
3、加强督促与指导,推进千亩荡饮用水源保护区合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
(二)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1、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及上游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超标排放企业实行限期治理或停产治理。
2、全面清理保护区范围内的违章建筑、工业企业和排污口,严格取缔违法渔业养殖和捕捞行为。
3、开展饮用水源专项检查。开展针对性的饮用水源专项联合检查,全面清理保护区范围内的违章建筑、工业企业和排污口。
(三)推进保护区及周边水污染防治
1、继续抓好涉及饮用水源的造纸行业中水回用工程,推进印染等重点行业的中水回用工程建设。
2、督促工业污水排放量50吨/日以上企业实施限期入网措施(其中涉及重金属污水单位、一律实施限期入网)。
3、稳步推进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农业农村污染和河道内源污染防治,突出水生态修复工作;指导、督促完成农村分散型水污染物减排试点工作。
(四)深化重点污染整治
1、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污染防治,推行清洁生产,继续推进 “清洁水源行动”。
2、巩固重点区域水污染整治成果,落实长效污染防治管理。
3、继续加强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实施国家《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浙江省《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五)进一步推进河道综合整治工作
1、以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为目标,以乡镇为单位,“连村成片,集中推进”,结合“三清两绿”三年计划行动。
2、巩固清水河道建设成果,继续健全和全面落实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实施河道清淤、清障、保洁等整治工作,扎实推进“万里清水河道”建设,完成年度河道河沟治理任务,落实河道长效保洁措施。
3、加强航道水土流失治理和疏浚,按照上级要求,加快水上运输船舶污染防治计划的实施。
(六)加强水源水质监测与预警
1、强化环境监测,按进度要求做好千亩荡、三环洞取水口饮用水源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工作;进一步健全跨行政区河流交界段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监控系统。
2、加强浙江省地表水环境水质自动监测站.海盐尤甪站的运行管理,实时监控上游来水质状况;对天仙河和千亩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每月进行监测。
3、加强地下水管理,配合上级编制地下水监测方案,着手建立监测网络。
(七)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1、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减排试点和生态养殖试点工作。
2、实施畜禽养殖区域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把重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纳入监督监测范围。
3、开展减肥、减药、循环增效生态保护工程,实施测土配方和平衡施肥技术,降低化肥使用强度。
(八)完善饮用水源地安全预警应急体系建设
根据实际动态,对《海盐县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后评估,及时调整工作内容及措施。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和协调
加强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领导,根据要求,明确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统筹兼顾,整体联动。
(二)加大整治和执法力度
各有关部门各尽其职,提高综合整治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
(三)加大监督考核力度
各镇(区)街道、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做好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护工作,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护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四)加大资金投入
县级财政、各镇(区)街道要加大饮用水源保护的投入,积极支持饮用水源地上游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包括管网)建设和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各类污染源的整治。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资金,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工作。
(五)加强环境宣传教育
继续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的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营造人人爱护珍惜水资源、关心重视饮水安全的社会氛围。(海盐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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