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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发布时间:2013-3-27 9:50:5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十二五”时期,是长沙县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社会、进一步促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社会和谐化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时期。为支持引领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全面实现《长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目标,必需做好“十二五”环保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强环保规划的指导和协调作用,进一步发挥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全县经济和社会总体规划的综合平衡能力。“十二五”规划环境保护有关目标,将是长沙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障环境安全,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依据。
 “十一五”环保工作进展
(一)“十一五”环境质量状况
1、环境概况
①水环境概况:2008年长沙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达到Ⅲ类标准要求,总体属安全饮用水质,各水厂取水断面水质有超标现象,饮用水水质主要受粪大肠菌群、总氮、总磷、BOD、等污染较严重。长沙县地表水污染属综合型有机污染,主要污染物为粪大肠菌群、总氮、BOD、石油类、高锰酸盐指数,表明两河各断面均受到城区生活污水和造纸化工等企业的影响。
②大气环境概况:长沙县空气污染属煤烟型和石油型并重的复合型污染,可吸入颗粒物是长年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污染分担率一度超过50%。2008年,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7.71%,其中经开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人颗粒物年均值分别为0.044、0.029、0.094毫克应方米,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
③声环境概况:长沙县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交通噪声和区域环境噪声均维持在较好的质量水平,干线两侧交通噪声有超标现象,“十一五”期间交通噪声仍是本地区主要噪声源。
 ④生态环境概况:经过“十一五”期间大力推广植树造林,在2008年长沙县的森林覆盖率达到了42.73%。同时境内水土流失问题也在近几年内得到了有效治理,全县生态系统向良性方向发展。
 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①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捞刀河星沙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污染分担率大小次序为粪大肠菌群(占92. 85%)>总氮(占2.05%)>BOD;(占0.87c/01>高锰酸钾指数(占0.48%),四项累计占96.250/0;浏阳河榔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污染分担率大小次序为粪大肠菌群(占86.70%)>总氮(占3.97%)>BOD,(占1.44%)>总磷(占1.23%),四项累计占93.30%。由此可知,浏阳河、捞刀河两河断面主要污染物为粪大肠菌群、总氮、BOD,、石油类、高锰酸盐指数,表明两河各段面均受到工业和生活污水污染影响,特别是沿河两岸集镇生活污水和造纸化工企业等的影响。
 ②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长沙县经济技术开发区2008年出报空气质量日报365份,全区空气质量达到I级标准的有60天,达到Ⅱ级标准的有254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7.71%,空气质量为Ⅲ级(轻度污染的43天,空气质量为Ⅳ级(中度污染)l 天,空气质量未出现V级(重度污染)。全年有274天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占75.07%。可人颗粒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3项污染物的污染指数分别为0.94、0.73、0.36,污染分担率分别为46.3 l%、35.96%、17.73%。
 ③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2008年度,对经开区的交通路段选择了18个具有代表性的测点,进行了交通噪声的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有9个点超过国家相应标准,占总测点数的50%。平均等效声级为68.99 dB(A),平均值未超过国家标准。
(二)“十一五”计划完成情况
l、二氧化硫减排方面。通过结构减排和工程减排的方式,关闭了一批红砖、水 泥建材、化工等行业的污染企业,对县城内的燃煤锅炉实行了清洁燃料的改烧,虽然2010年城市空气环境污染指数年均值超过90%(未达到“十一五”计划控制在90%以内的目标),但全县二氧化硫排放量由2005年的14826.868吨减排至9303.872吨,二氧化硫削减率达37 25%,二氧化硫排放得到了一定的削减和控制。
2、废水COD减排方面。加大了对污水处理厂建设力度,新建了城北污水处理厂,扩建了星沙污水净化中心。同时榔梨污水处理厂也在2010年6月投入使用,通过三个污水处理厂的建成投入使用,201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9.8%(好于 “十一五”规划80%的目标),全-COD的排放在很大程度上得到削减。
3、其他方面。单位CDP能源消耗计划降低15%左右,而到2010年实际降低24.1%;万元工业产值综合能耗计划降低20%左右,而到2010年实际降低41.9%:全县森林覆盖率预计达到47%,而2010年实际覆盖率为4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预期到
 2010年增至45%,而同年实际覆盖率为45.2%。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预期达到12
 平方米,而2010年人均高于12平方米。由此可见,除全县森林覆盖率未达到计划目标外,其他指标均优于规划目标。
(三)“十一五”期间存在的主要问题
 l、可吸入颗粒物污染较严重。长沙县空气主要污染物中可吸人颗粒物日均值超标严重,如经开区2008年全年有274天的首要污染物为可吸人颗粒物。主要是城市建设工程日益增多,建筑施工大多没有采取围挡施工、洒水抑尘等尘污染防治措施。
 2、两河流域饮用水污染问题依然存在。近年监测结果表明,两河流域饮用水源大部分受粪大肠菌群、总氮、BOD、总磷等的污染,其原因主要是流域内生活污水大幅增加,加上部分乡镇畜禽养殖污染严重。
3、污染物排放不平衡。首先表现为区域不平衡,全县的工业分布集中度高,乡镇的发展不平衡,造成了污染物区域分布的不均衡。其次表现为行业排放不平衡,部分行业排污量与排污强度很大。
4、其他环境问题。水泥、红砖等污染大的企业依然存在;农村畜禽养殖污染依旧严重;乡镇集镇的污水处理设施仍然滞后。
二、“十二五”环保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生态县建设为导向,以环境保护机制创新为统领,以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为基本出发点,并结合长沙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努力抓住长株潭城市群“十二五”时期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不断完善全县环保体制结构,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建立全防全控的防范体系、高效的环境治理体系、低碳的社会经济体系和完备的环境管理体系,从而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率先发展,奋力将长沙县打造成为全国示范性生态县。
 (二)基本原则
l、协调发展,和谐共赢。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促进区域社会、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共赢”。
2、因地制宜,符合实际。根据各地的环境特征、功能定位,制定环境保护目标,确定产业结构和发展规模,确保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统筹兼顾,纵横衔接。既要了解国家、省、市级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 基本思路和指标体系,又要紧密结合我县实际,编制针对性强、富有地方特色的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4、注重前瞻性与可操作性。既要立足当前“十一五”向“十二五”过渡的实际,使规划具有可操作性,又要充分考虑“十二五”期间发展的需要,使规划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5、保障重点,注重实施。规划要保障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环境质量、防范风险、优化经济发展四个重点,提出科学可行的实施措施。
(三)规划目标
l、规划目标
“十二五”时期是环境建设达标的重要时期。需以生态县建设为龙头,以两河流域(浏阳河、捞刀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着力抓好乡镇污水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地表水污染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理。城乡统筹发展'生态乡镇、生态社区、生态村建设全面取得成效,全县超过80%乡镇与村完成国家级生态乡镇建设与市级以上生态村建设。生态环境建设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 高。水环境质量全部满足功能区要求,达到生态县建设的各指标要求。
本阶段的具体目标体系见表l。
2、规划指标
按照国家环保部关于生态建设示范区的有关指标与各项环境质量标准,结合“十一五”长沙县的社会、经济和环境发展现状,以及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预测社会经济与环境发展,确定长沙县“十二五”环境保护目标(表2-1),指标体系共26项指标。
表1 长沙县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10 年

2015 年

指标属性

1

环境质量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

%

——

93

★★★

2

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标准天数

——

340

★★★

3

饮作水水质达标率

%

——

98

★★★

4

空气环境质量

基本达到边能区标准

达到功能区标准

5

水环境质量

基本达到功能区标准

达到功能区标准

6

声环境质量

基本达到功能区标准

达到功能区标准

7

污染控制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

——

98

★★★

8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

40

★★★

9

机动车尾气达标率

%

——

95

★★★

10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累计减少

%

——

15

★★★

11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累计减少

%

——

15

★★★

12

烟尘排放总量累计减少

%

——

15

★★★

13

工业粉尘排放总量累计减少

%

——

15

★★★

14

COD 排总量累计减少

%

——

20

★★★

15

氨氮排放量累计减少

%

——

20

★★★

16

单位 GDP 能耗累计下降

%

24.1

15

★★★

17

单位 GDPCO 削减率累计下降

%

——

20-25%

★★★

18

单位工业总产值综合能耗累计下降

%

41.9

15

★★★

19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

%

——

100

★★★

20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

85

★★

21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100

★★★

22

危险废物处置率

%

——

100

★★★

23

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率

%

——

100

★★★

24

森林覆盖率

%

43

45.5

25

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40

50

★★

26

城镇建成区人均绿地面积

平方米

12.9

14.8

★★

27

环保投资占 GDP 比重

%

——

3

28

环保宣传教育普及率

%

——

100

★★

29

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

%

——

98

注1:标★★★的指标为约束性指标,标★★的指标为预期性指标,标★的指标为导向性指标。

三、 “十二五”环境保护主要任务
 (一)水环境污染防治
l、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与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的排污口必须限期拆除;禁止堆置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禁止从事养殖活动。二级保护区内:不准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目;原有排污口必须按要求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准保护区内:各种排放污染物必须根据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逐步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2、加大各流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新建和扩建污水处理设施。捞刀河、浏阳河主河道两侧30m范围、支流:30m范围内,严禁建设与污水处理设施无关的建筑;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全县所有乡镇建设19个生活污水处理厂,使集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0A,以上。上述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投产将削减COD排放总量l万吨/年,NH,一N排放总量’750吨/年。
3、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治。首先要控制畜禽养殖污染,生猪产业的产值占畜牧业的85%,要根据其区域耕地面积严格控制数量,规划将长沙县生猪存栏饲养量从2008年末的存栏1295180头削减至存栏944380头。其次要治理种植业污染源,削减农药使用量,提高农药利用率,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集中回收再利用农用残膜。最后还要加大对水产养殖对水体污染的治理力度,提高饵料和药品利用率,减少投饵和用药量,设置增氧机,定期清淤,减少鱼病进而减少施药量。
4、实现工业和生活污水再利用。大力推行循环用水系统、串连用水系统和回用水系统;推进企业用水网络集成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优化企业用水网络系统;发展外排废水回用和“零排放”技术。
(二)大气环境污染防治
 l、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首先要控制工业窑炉、锅炉二氧化硫排放。可分期,分批淘汰高能耗、重污染的各类窑炉、锅炉;工业窑炉、锅炉优先考虑使用电、气体燃料;禁止使用含硫>1%,灰分>20~A,的燃煤;规模在35吨以上、s0,排放超标后必须安装脱硫设施。其次要规划各行业s0:治理工程及标准。建材行业所有浮法玻璃生产线脱硫等脱硫设施综合脱硫效率需达到60%;燃煤锅炉必须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模在35吨以上、s0:排放超标的燃煤锅炉实施烟气脱硫(综合脱硫效率一般可达’70%)。
2、控制氮氧化物排放。首先要控制固定源氮氧化物的污染。对于小锅炉的控制,可以采用燃烧方式解决;对于大型燃煤锅炉,则需采用先进的再燃技术、烟气脱硝技术。其次要控制移动源氮氧化物污染。提高机动车排放标准,严格执行2010年7
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长沙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最后还需规划各行业氮氧化物的治理工程。建材行业,水泥行业新型干法窑推行低氮燃烧技术和烟气脱硝示范工程建设,规模大于2000吨熟料/日的窑为改造重点,综合脱硝效率应达到70%:应用LNB+scR技术,水泥行业NO:排放浓度可以降低70—80%。交通运输行业争取在2015年时机动车尾气检测达标率提高至15%。
3、全面控制可吸入颗粒物。首先要综合防治水泥行业粉尘污染。不再扩建和新建工艺落后、粉尘污染严重的水泥企业;对重点企业要求安装高级除尘装置,使其粉尘排放达到50毫克/立方米以下。其次要控制机动车颗粒物排放。淘汰或限制摩托车、柴油车等。减少柴油车数量,禁止新增柴油车。最后要使餐馆逐步安装油烟净化器。需按《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的标准严格执行。
 4、调整产业结构。长沙县水泥、造纸和砖瓦行业不仅能耗大,大气污染也比较严重。故需要关停和淘汰一部分能耗高、大气污染严重的工企业单位。首先要关停部分造纸厂。其次要关停或转移部分砖厂。在规划的星沙新城300平方千米范围内的所有砖厂全部退出,其他区域年产小于1000万块砖的砖厂全部关停。再次需关停绝大部分水泥厂。除两个规模最大的水泥厂外(湖南印山实业集团印山台水泥有限公司、长沙河田白石建材有限公司),其他水泥厂全部关停。最后还要关闭或搬迁北部乡镇内污染严重的工企业单位。长沙县北部整体定位为生态保护区,此地的重污染单位建议直接关闭或退出北部乡镇。
(三)声环境污染防治
1、控制交通噪声。在交通干线两侧不再新建噪声敏感性建筑物(如学校、医院等);加强道路两旁的绿化工作并实行市区限速;黄花机场附近,75分贝以上区域原则上予以搬迁。
2、控制社会生活噪声。对经营、商业活动中必须使用的音响设备,其对外辐射声音的声级必须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加强对夜市和娱乐场所的环境噪声管理。
3、控制工业噪声。尽可能将电子、精密仪表加工企业和机械加工、资源开发等企业分开布局;有噪声污染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4、控制建筑施工噪声。禁止在夜间(22:00一次日6:00)施工;功能稠密区或特殊功能区进行建筑施工要采取低噪声的作业办法并设置工地围墙等简易隔声措施。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1、加强对主要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整治规划的重点是综合利用,促进固体废物重新进入生产循环系统;对工业源危险废物应加强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申报登,由专业运输工具运至汉山危险废物处理中心进行处理;对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多应用填埋法、堆肥法、焚烧法。
2、加强对医疗废物的处理。按特定流程收集、存放,然后由专职人员送至汉山医废物处置中心集中处理。长沙县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督管理。
3、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按照县政府监督指导,镇、村组织实施,村民联合自治,环保合作社常年运行的管理模式推行农村垃圾分类处理。且要遵循分户堆沤减量化,分类回购资源化,集中处理无害化等原则。
4、新建与完善废物处理设施。目前规划在北山建设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在汉山建设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北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作为长沙、衡阳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长沙县医疗废物处置依托该中心进行。
(五)生态保护与建设
l、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范围包括包括浏阳河、捞刀河的饮用水河段及其源头区域和水库,水库保护范围包括水库水面及水库汇水区域。要明确林业生态保护的责权利,对林木实行分类经营,逐步加大生态公益林的比重和保护的力度,坡度大于25。以上的耕地要尽快实现退耕,还需推广生态农业、都市休闲农业、有机农业与节水农业,确保各主要饮用水水库及河段水质在2015之前达到《长沙县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功能目标要求。
2、水土保持区生态保护。长沙县现状水土流失面积248平方千米,占全县总面积的12 4%。“十二五”时期要力争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4平方千米,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50%,治理区林草覆盖率提高5%左右,达到85%。将规划范围内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和重点治理区。
 ①预防保护区:主要分布在暮云、黄兴、榔梨、跳马、江背、北山等乡镇,面积680平方千米。境内为低山丘陵区,水土流失为轻度,流失主要为果园、疏幼林地及旱土。要重点保护好现有林草植被,提高森林蓄水保土、涵养水源等生态功能,同时做好局部地区的水土流失治理工作。
②重点监督区:主要分布在果园、安沙、双江、干杉、星沙、福临、青山铺、黄花等乡镇,面积773平方千米,区内有花岗岩、红砂岩等,主要水土流失以面蚀、沟蚀为主,是一般流失区。需做好以水土保持方案管理为核心的监督执法工作,督促开发建设单位按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重点治理区:主要分布在路口、高桥、金井、春华、开慧、白沙,面积584平方千米,区内为强风化花岗岩地区,抗蚀性能差,水土流失严重,是重点治理地区。要抓好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有计划地开展重点治理,做好水土保持预防监测工作。
3、农村环境保护。其范围除一区七园及乡镇中心集镇规划范围不列入外,全县其他行政村均属农村环境保护范围。争取在2015年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具体措施如下:一要强化领导,抓好宣传发动。县里成立以长沙县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设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二要突出重点,狠抓项目实施。突出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农村畜禽养殖废水、农业面源污染(农业废弃物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农村居住环境五个重点。
4、生态控制体系建设。一是要建设生态廊道。交通生态廊道:高速公路、铁路两侧各100米,城市快速路两侧各50米,国道两侧各20米、省道两侧各10米范围建设生态廊道;河流生态廊道:沿捞刀河、浏阳河等建设沿河生态绿地。捞刀河和浏阳河等建设沿河生态绿地。捞刀河和浏阳河两条主要河流两侧200米,其他河流两侧100米范围不得进行任何人工建设。二是要建设生态节点。规划在生态主廊道上构建生态节点(重点地区有松雅湖生态公园、捞刀河生态公园、长沙野生动物园等).
(六)环境管理能力建设
 1、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一是要建立新型的环境监测管理体系。
建立新型的环境监测管理体制、体系和运行机制。探索环境监测服务的市场化道路,逐步开放监测市场。二是要加强环境监测信息化建设。重点是建立全县环境监测信息网络体系。在此基础上,开发管理及决策支持系统,建立水质监测、空气监测、噪声监测等网络。
 2、环境信息管理能力建设。一是要建成环境管理和决策支持系统的信息枢纽。县环境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全县各区域、各部门相关环境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反馈;负责整个决策和支持系统与数据库研发,形成全县通用的环境信息资源网络平台。二是要完善环境管理和决策支持系统的运行和管理。加强环境信息资源网络平台、环境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资源服务平台的建设。信息和数据库模块可分为政务信息、污染源信息、环境质量信息和其他信息四类。
  3、环境宣教能力建设。环境宣教能力建设的最终目的是:到2015年全县建成比较完善的环境宣传教育网络,宣传队伍的知识结构和学历水平有较大改善,宣教设备和手段基本实现现代化。
(七)“十二五”环境重点工程项目
1“十二五”重点工程:包括与环境治理、污染防治等直接相关的工程项目。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如表2。
2“十二五”重点工程经费概算: 参照国家或湖南省现行有关规范及有关工程资料以2008年价格水平为基准,来计算项目工程的大致经费投资,计算可知长沙县环境保护规划工程总投资大致为166530万元。投资资金的40%由长沙县县政府直接拨付,剩余的60%则需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


四、  “十二五”环境保护的保障措施
 (一)政策和技术保障
 1、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加快制定与环境保护建设配套的地方产业政策,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建设的政策体系。根据国家和省生态环境保护补偿办法的要求,推动生态补偿机制建设。
2、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建立环境保护专家咨询和技术支撑系统,完善科技推广、信息服务体系和技术交流网络。发展和培育科技市场,健全技术市场功能,形成高效运行的科技信息网络。
(二)组织机构和管理的保障
1、县领导、人大、政协相关委员会。主管下属环保实施机构,是下属环保相关机构的领导者。
2、长沙县环保局。主管负责规划实施的组织工作,在其职权范围内监督、执行、协调环境规划的实施。
3、其他部门和企业。应在自己的职权及职责范围内保障涉及到自身规划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资金筹措和投资的保障
l、“三同时”制度。新建项目防治污染的投资必须实行与主体生产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
2、明晰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政府在财政预算中每年要有一定数额的拨款,作为环境保护基金,在可能的情况下公开账目、接受监督。
3、多渠道筹集资金。可借助国外环保贷款、社会赠款、环保公司投资、争取上级拨款等多种渠道来筹集资金。
(四)规划实施手段保障
1、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长沙县应制定《长沙县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条例》,对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从法律上保障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实现。
2、完善公众参与环境监督制度。完善公众参与环境监督制度;实行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支持并规范非政府环保组织的发展
3、强化党政干部的环保绩效考核。研究适合我县的绿色GDP核算框架,将环境质量变化、污染排放强度和公众满意度等指标纳入环保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建立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责任追究制度。(长沙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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