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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2013年环境污染整治方案

发布时间:2013-5-9 9:25:0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着力改善环境质量,切实解决关系民生的环境问题,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宜居县建设,依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2013年环境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焦政办〔2013〕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以污染物总量减排、环境质量改善为中心,深入开展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切实解决事关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探索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的路子,推动我县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污染整治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推动我县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进一步提高行业、企业环保达标排放能力与污染防治水平,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目标,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稳定在80%以上,出境水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市定目标,确保全县环境和饮用水源水质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工作任务
    (一)强力实施污染整治工程
    围绕“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主要防控重金属”等5项(类)污染物总量削减,以大气污染防治、流域水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为重点,完成17项污染整治任务,持续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
    1.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1)开展燃煤锅炉专项整治。认真落实《焦作市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持续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实施方案》(焦政办〔2011〕106号)要求,继续开展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城区范围内2吨(含2吨)以下燃煤锅炉要于2013年6月底前关闭到位,改用清洁能源;对全县范围内未列入关闭范围的锅炉开展排查整治,对环保不达标的实施限期治理,2013年9月底前实现环保达标。
    (2)开展重点区域污染综合整治。对产业集聚区等大气污染问题突出的区域实施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提升重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道路沿线两侧(500米内)企业物料堆场要实行仓储;粉状物料运输要实行密闭运输,防止物料抛洒扬尘污染;企业厂(场)区至主要公路干线的通道要硬化,并落实防扬尘措施。企业粉尘排放点源采取高效污染治理设施,烟粉尘排放浓度≤50毫克/立方米。
    2.全面深化水污染防治
    (1)开展污水处理厂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污水处理厂要完成提标升级改造任务,增加脱氮、脱磷等功能,外排废水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二是加快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要确保于2013年6月底前建成投运。三是加快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要围绕扩大收水范围,进一步完善干、支管网,加快雨污分流管网改造,确保现有污水处理厂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正常运转,充分发挥环境效益。四是加快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建设。按照“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再利用”原则,实现污泥的安全贮存、处置及综合利用。2013年6月底前,县污水处理厂要建成污泥处置设施,以贮存为目的(即不处理处置)将污泥运出厂界的,必须将污泥脱水至含水率50%以下。
    (2)开展工业企业废水提标改造。一是以实施国家、省新颁布的行业、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为载体,推进皮毛(制革)、造纸、食品加工等重点水污染行业废水深度治理工程建设,提高污染治理水平,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二是强化国家、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项目实施。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河南省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豫政〔2012〕88号)要求,积极组织实施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加强对治理项目建设和运行的监督管理,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3)开展重点流域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开展蟒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排查流域内工业企业、养殖场、农业面源等污染源,对企业治污设施进行完善改造,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切实提高省、市控出境断面达标能力,有效改善环境质量。
    (4)开展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继续加大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推进力度,督促河南大江化工有限公司等5家重点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制定和实施中高费方案,充分发挥清洁生产的减排效益。
    3.全面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
    落实《河南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要求,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减少重金属排放。重点做好焦作市信慧实业有限公司铬液循环利用、废水深度处理与回用、含铬废弃物与污泥规范化贮存,河南恒昌贵金属有限公司废旧电器重金属回收处理等项目建设,确保完成2013年度重金属总量减排目标。
    (二)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1.开展生态创建工作
    完成创建生态县环境规划的编制和审查,启动生态县创建工作;完成南张羌镇等4个生态乡镇年度创建工作;完成4个省级生态村、2个市级生态村创建工作。
    2.开展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
    组织实施马庄新型社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并于2013年10月底前完成考核验收。
    3.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
    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结合畜禽养殖单位的标准化建设工程,完成温县泰鑫养殖专业合作社、温县鑫辉养殖场等5家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任务,通过强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现畜禽养殖污染物减排阶段性目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产业集聚区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乡镇、产业集聚区和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是环境综合整治、减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年度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按期完成。
    (二)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完善污染减排考核机制。按照“年初预算、年中调度、年底考核”的原则,完善污染减排考核机制,定期对总量减排完成情况进行核查调度,严格考核,确保完成减排目标。二是强化激励机制。大力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建立完善环保经济政策。三是进一步完善农村环保工作机制。扩大和深化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乡、镇环保机构建设,健全农村环保监管网络。四是落实环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将处罚信息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作为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加大资金投入。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加大对环保工作的资金投入,同时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环保资金引入机制,逐年增加公共财政投入金额,积极争取污染治理项目资金和国家、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支持企业积极利用世行、亚行等资金,用于治污设施建设。积极吸引民间资金投资环保事业,完善城市污水、生活垃圾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环境监管建设投入,重点加强县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察机构人员培训和仪器设备配置,提高应急监测和防护能力。
    (四)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污染整治、总量减排工作进行视察,督促环保工作开展。广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教育,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投诉举报电话:12369),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健全环保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人民群众对环境污染的参与机制,在全社会营造关注环保工作的浓厚氛围。(温县人民争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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