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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县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发布时间:2014-2-19 9:19:0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十二五”期间,是我县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时期,是加快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关键时期,为加强“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全面合理规划好“十二五”环保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主要进展

  “十一五”期间,我县的环保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以污染物总量减排为重要抓手,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切实解决了一些突出的环境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县环境质量保持相对稳定,生态环境保护和自身能力建设得到加强。

  (一)环境质量相对稳定。“十一五”期间,我县空气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水平,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连续五年达到80%以上,基本遏制了水污染加剧和水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的趋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超过95%,区域环境噪声连续多年达到功能区标准,交通噪声保持在良好水平。

  (二)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十一五”期间,我县通过实施工程治理、结构调整、监督管理三大减排措施,圆满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总量削减任务。全县共新建成污水处理厂6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4万吨/日,实施了静海热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和天津市金美达针织集团有限公司锅炉脱硫改造工程,淘汰小化工、小造纸、小印染、小电镀污染企业172家,依法否决了75个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

  (三)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强。“十一五”期间,我县进一步加大了环境执法力度,集中开展了“两区一线”和化工、酸洗电镀企业专项治理,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打击了一批环境污染企业,解决了一批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共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56起,取缔关闭违法企业172家,停产治理企业132家,限期治理企业155家。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议案28件,受理并解决群众信访、热线电话265件。

  (四)重点区域污染整治取得成效。加大对大邱庄区域污染综合整治力度,组建了大邱庄环境监察大队,加大对该区域的环境监管和生态环境的监察力度,加强了点源治理,基本实现了污染治理设施全覆盖。强化对子牙及周边地区烧线冒黑污染的整治力度,增强执法力量和执法频次,组建了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环境保护办公室,实行24小时昼夜巡查,并积极推广无害化拆解技术,烧线冒黑污染基本得到有效遏制。

  (五)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十一五”期间,建设了华静污水处理厂、大邱庄清源污水处理厂、天宇科技园污水处理厂、静海镇北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双塘镇工业污水处理厂,子牙环保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了长张屯村、东禅房村、西双塘村、安庄子村、四党口村五个村级生活污水处理站。投资2864万元建设了天津市海环废弃物处理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由“十一五”期间的零提高到79.2%。县城绿化覆盖率达到39.7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3平方米以上,环境保护投资指数2009年跃升到5.7%。

  (六)循环经济和生态县细胞工程建设取得成果。“十一五”期间,我县启动了生态县建设工程,编制了《静海生态县建设规划》,开展了循环经济建设和生态县细胞工程建设,子牙循环经济区被国家七部委确定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园区”,林海循环经济示范区被批准为国家级绿色农业示范区。创建市级绿色社区6个、县级8个,市级绿色学校12所、县级42所,新建环境教育基地1个,安静居住小区6个。

  (七)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能力得到加强。投入147万元对环境监察支队进行了标准化建设,环境监察执法能力明显增强。投入160万元对环境监测站进行了二级站标准化建设,更新了监测设备,完善了环境监测手段。建设了县城区、团泊、子牙三个大气自动监测站,实现了对大气环境质量的24小时连续监测,重点排污企业安装了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水环境质量未得到有效改善。我县由于水资源总量严重匮乏,境内河道大多年份上游无来水,降雨量较小,大部分河道常年处于断流状态,无自然径流,河水自净能力较差,部分河道污水串流严重,导致水环境容量较低,水质难以保证,境内主要河道多以劣五类水体为主。

  (二)重点区域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大邱庄区域是我县经济发达地区,工业企业比较集中,环境问题比较突出,虽然近几年采取了一系列污染防治措施,投资3200万元建设了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投入1.2亿元对港团河、青年渠进行了河道综合治理,排水企业全部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工业窑炉全部改用煤制气,但由于历史欠帐较多,产业结构不合理,钢铁产业所占比重过大,工业企业比较集中,污染治理难度较大,造成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该地区的环境容量,环境污染处于较高水平,环境质量没有实现根本好转。子牙及周边地区烧线冒黑污染还时有发生,环境监管手段落后,监管力量还比较薄弱。

  (三)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比较薄弱。我县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农村污水处理、生活垃圾等基础设施相对滞后,生活污水和垃圾直接向环境排放,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还比较突出,影响农村居民生产和生活。目前,我县除静海镇外其它乡镇都没有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厂,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仅为47.8%,再生水利用率为零,距离2015年生态县考核标准再生水利用率达到80%还有很大差距。

  (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污染物减排能力不足。“十一五”期间,我县投资兴建了6座大型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和污染物减排能力有所增强,但部分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由于运营机制不畅、城镇污水管网不配套等原因,影响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运行。预计“十二五”期间,我县化学耗氧量(COD)新增量1816吨、氨氮新增量165吨,目前的污染物减排能力明显不足。

  (五)环境现状难以适应未来发展形势的需要。随着团泊新城和子牙循环经济区的发展建设,以及2013年东亚运动会部分场馆在团泊新城的建设,我县目前的环境现状难以满足未来发展的需要,地表水环境污染问题、大邱庄区域污染问题和子牙及周边地区烧线冒黑污染等环境问题都将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未来几年的发展形势对我县环境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实施县委“一三四三五”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保障环境安全,以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为重点,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快重点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强化环境综合整治,突出环境污染治理,提升环境监管能力,集中力量解决制约经济发展的环境问题,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全面落实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促进全县社会经济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以污染物总量控制为主线,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突出抓好环境污染治理。

  ——坚持预防和治理相结合,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增长,努力还清旧账,不欠新帐。

  ——实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四、总体目标和规划指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5年,全县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和重点区域环境污染基本得到解决,城乡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改观,污染防治能力有较大程度的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10%,不超过总量控制指标,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强度明显下降,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功能基本稳定,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加强,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成全国生态县。

  到2020年,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相协调,实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城乡环境面貌进一步改善,基本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生态文明型社会。

  (二)规划指标

  1.大气环境

  (1)空气质量全年好于或等于二级标准的天数2015年达到90%,2020年稳定达到90%以上。

  (2)主要污染物年均值2015年基本达到功能区标准,2020年稳定达到功能区标准。

  (3)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2015达到98%,2020年达到98%以上。

  (4)到2015年,大气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二氧化硫(SO2)5283吨/年,氮氧化物2434吨/年。

  2.水环境

  (5)到2015年地表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2020年稳定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

  (6)2015年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2020年达到80%以上。

  (7)2015年工业废水处理达标率达到98%,2020年达到98%以上。

  (8)2015年工业用水重复率达到80%,2020年达到80%以上。

  (9)2015年污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2020年达到35%以上。

  (10)到2015年,水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化学耗氧量(COD)5218吨/年,氨氮658吨/年。

  3.声环境

  (11)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声级保持在70dB以下。

  (12)各噪声功能区达到国家声环境标准,平均声级低于56dB。

  4.固体废弃物

  (13)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2015年达到98%,2020年达到100%。

  (14)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处置率2015年达到100%。

  (15)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2015年达到90%,2020年达到90%以上。

  5.自然生态环境与农村环境

  到2015年,生态指标达到生态县考核指标,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42.7%,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大于15%,县城绿化覆盖率达到45%,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大于12m2。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95%,化肥施用强度小于250kg/公顷,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达到60%。

  五、重点任务

  “十二五”期间,围绕全县环境保护总体目标,突出抓好污染物总量减排、污染综合防治、循环经济、生态保护和建设、农村环境保护和自身能力建设等重点任务。

  (一)污染物总量减排

  1.强化结构减排。进一步优化和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发展方式,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设定较高的环境门槛,引导高附加值、低污染的产业发展,全面落实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过快发展,控制污染物新增量。进一步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鼓励涉污企业转产,促进经济发展的绿色转型。

  2.实化监管减排。继续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提高行业污染治理技术水平,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促进工业企业全面、稳定达标排放。新建项目必须按照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最严格的环保要求进行控制,大幅度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

  3.细化工程减排。“十二五”期间,我县围绕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重点实施以下减排工程项目。

  水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 “十二五”期间,全县共新增削减能力COD 5304吨、氨氮957.5吨。其中,工业COD削减能力为1245吨,生活COD削减能力为4059吨;工业氨氮削减能力为379吨,生活氨氮削减能力为578.5吨。

  (1)华静污水处理厂(扩大收水量)

  该厂处理规模1万吨/日,目前污水处理量为4000吨/日,按处理负荷75%计。经测算COD新增削减能力370吨;氨氮新增削减能力51吨。

  (2)静海新城西城污水处理厂

  一期处理规模0.8万吨/日,按处理负荷75%计,经测算COD新增削减能力657吨。氨氮新增削减能力94吨。远期规模扩大0.7万吨/日,处理负荷按60%,则收水量为4200吨。经测算COD新增削减能力460吨;氨氮新增削减能力66吨。

  (3)天宇科技园污水处理厂(扩大收水量)

  处理规模1.5万吨/日,按处理负荷75%计,则扩大收水量为4000吨。经测算COD新增削减能力80吨;氨氮新增削减能力24.8吨。

  (4)大邱庄综合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5万吨/日)

  生活污水按5000吨计,经测算COD新增削减能力547吨;氨氮新增削减能力78.5吨。

  工业污水按1.5万吨计,经测算COD新增削减能力355吨;氨氮新增削减能力109.5吨。

  (5)开发区北区污水处理厂

  处理规模1.5万吨/日,按处理负荷75%计,经测算COD新增削减能力220吨;氨氮新增削减能力68吨。

  (6)静海镇北环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2010结转)

  处理规模0.2万吨/日,经测算COD新增削减能力48吨;氨氮新增削减能力10吨。

  (7)团泊新城污水处理厂

  处理规模2.5万吨/日,按处理负荷75%计,经测算COD新增削减能力1095吨;氨氮新增削减能力157吨。

  (8)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污水处理厂

  处理规模4万吨/日(一期2万吨/日),按处理负荷按60%,经测算COD新增削减能力482吨;氨氮新增削减能力148吨。

  (9)天津唐官屯加工物流区污水处理厂

  处理规模0.4万吨/日,按处理负荷60%计,经测算COD新增削减能力48吨;氨氮新增削减能力15吨。

  (10)蔡公庄工业污水处理厂

  处理规模0.1万吨/日,处理负荷按60%,经测算COD新增削减能力12吨;氨氮新增削减能力3.7吨。

  (11)团泊镇污水处理厂

  处理规模0.23万吨/日,处理负荷按60%,经测算COD新增削减能力142吨;氨氮新增削减能力20吨。

  (12)子牙镇、大邱庄镇、王口镇、唐官屯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经测算,COD新增削减能力788吨;氨氮新增削减能力113吨。

  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

  (1)二氧化硫(SO2)

  天津天丰钢铁有限公司2台高炉关闭削减SO2 1533吨,三台烧结机脱硫治理工程削减SO2 1377吨,共计削减2910吨;天津市岐丰钢铁有限公司等工业窑炉脱硫工程共削减SO2 1830吨。以上项目共计削减SO2 4740吨。

  (2)氮氧化物

  预计“十二五”期间通过淘汰机动车辆削减氮氧化物107.4吨。

  (二)大气环境保护

  1.加强燃煤设施污染防治,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加强对燃煤设施的监督管理力度,全县所有燃煤设施全部实施脱硫除尘双重治理,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县城区继续开展无燃煤区建设,扩大无燃煤区面积。强化对冶金、钢铁轧延加工、有色金属冶炼加工等重点企业的污染治理力度,严格控制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实施天津天丰钢铁有限公司烧结机脱硫治理工程,强化静海热电厂脱硫设施运行管理,确保脱硫效率,按照国家总量控制要求,实行低氮燃烧技术,实施电厂燃煤锅炉脱硝工程。

  2.继续推动集中供热工程,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作为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的重点,推进城市集中供热,扩大集中供热区面积,减少直接燃用原煤量。县城区取暖燃煤锅炉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全部拆除实现并网供热,集中供热管网未覆盖区域的燃煤锅炉改用清洁能源。

  3.调整燃料结构,推广清洁能源

  推广应用新能源新技术,构建多元化的能源结构,提高天然气、太阳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的使用比例,逐步减少煤炭的使用量,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碳的排放量。新建的团泊、子牙、大邱庄三个示范镇,集中供热方式不再采用传统的燃煤锅炉供热方式,采用地源热泵、太阳能等供热方式,力争实现污染物的零排放。同时,鼓励农村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村沼气等生物质能的使用。

  4.综合治理地面扬尘污染

  加强对各类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包括道路、管网)、拆迁施工等管理,控制各类物料露天堆场的扬尘污染,对县城区易造成扬尘污染的煤场、铁路货场严格监督管理,适时实施搬迁。增建公共绿地面积,消灭裸露地面,减少扬尘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5.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控制氮氧化物排放

  进一步提高机动车尾气排放控制水平,严格尾气控制排放标准,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不定期开展尾气抽查检测,积极推进机动车更新、淘汰和改造力度。

  6.加大饮食服务业的油烟、烟尘污染治理

  以群众投诉为切入点,对群众反映强烈或重点区域如学校、繁华街道、居民住宅集中区的饮食服务业单位油烟、烟尘进行整治。

  (三)水环境保护

  1.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

  优先保护饮用水源地,加大对饮用水源地及输水沿线水质的保护力度,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强化团泊水库及沿线点源面源的控制与管理,坚决查处污染和破坏水源的违法行为,确保引黄沿线输水安全和团泊水库水质安全。

  2.推进城镇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县城区对现有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其管网进行升级改造,城镇生活污水全部纳入污水处理厂,提高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要全部实现在线监测,并加快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实施中水回用工程,变污水为资源,到2015年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30%。两个新城和各中心镇在2015年前都要建设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厂,提高城镇生活污水的处理能力,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到2015年达到80%以上。

  全县所有的工业园区都要规划建设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配套管网做到雨污分流。大邱庄及周边地区重点区域对工业区现有管网进行雨污分流升级改造,彻底解决雨季河道水泛黄问题。

  3.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实施水污染物总量控制

  加强对工业企业达标排放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功能区排放标准,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停产治理,坚决取缔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各污染点源在排放稳定达标的基础上,推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将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重点排污单位,对重点源实行在线监测。现有工业企业逐步向工业园区集中,实现污染集中控制、集中处理、集中监管,工业区内企业禁止向环境直排,杜绝不达标废水排放。

  4.加强地表水环境的综合治理和监督管理

  对辖区内被污染的河道、沟渠加大污染综合治理力度,按照属地负责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对破坏水体、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限期恢复生态原貌,对不能按期恢复生态环境的企业,要停产治理直至环境恢复。同时,建立地表水环境长效监管机制和日常动态巡查机制,对全县辖区内主要河道加强监督管理,分段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包保责任制,责任到人。

  5.严格项目审批,提高环保准入门槛

  以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容量为基础,科学规划发展布局,明确功能定位,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加快产业升级和淘汰落后工艺。对新建废水排放量较大、污染重的建设项目,必须进入有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园区建设经营,否则不予批准建设。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环境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区域,暂停审批新增污染项目。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和回收网络系统,统筹规划团泊新城、大邱庄、子牙示范镇的垃圾处置场站,扩建改造县垃圾处置场。推动处置能力5.74万吨/年的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拆解终端废物处理处置中心设施建设。完善医疗垃圾的收集运输体系,医疗垃圾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100%。实施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厂建设工程,妥善处置污水处理厂污泥。开展废酸液专项治理,严厉打击随意倾倒废酸违法行为。

  (五)噪声污染防治

  加强对工业企业生产和建筑施工噪声的监管管理,加大对噪声污染的处罚力度。严格控制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禁止沿街叫卖,严把靠近居民区的商业审批,在噪声敏感区段禁鸣、限速、修建隔音墙等措施,扩大“安静居住小区”建设比例,营造安静的人居环境。

  (六)循环经济产业

  树立环境友好观,转变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生产方式,摒弃浪费资源、牺牲环境的粗放经济增长方式,实施资源节约型生产,将环保理念贯穿于生产的各个环节,从源头上控制资源的消耗,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依有关法律要求,推动企业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同时,加快生态园区的建设,重点以子牙循环经济区和林海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为重点,发展循环经济体系建设,加强资源的综合循环利用。“十二五”期间,子牙循环经济区开发建设50平方公里,其中工业区21平方公里,科研服务居住区9平方公里,林下经济带20平方公里,重点发展以“静脉产业”为特色的废旧机电产品拆解加工业、废旧电子信息产品拆解加工业、报废汽车拆解加工业、废旧轮胎及塑料再生利用业、精深加工与再制造业,打造北方“城市矿山”。林海循环经济示范区“十二五”期间新增林地13.3平方公里,充分利用丰富的林地资源,将循环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等融为一体,形成循环共生系统。

  (七)自然生态环境

  1.加强生态功能区的保护

  加强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以生态功能区划为基础,合理调整规划产业布局,加强对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建设,加大对团泊洼湿地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严格控制对核心区的开发,保证库区及其周边生态环境质量。

  2.实施多层次绿化工程,改善生态环境

  深入推进绿色通道、绿色河道、绿色村庄、绿色林网“四绿”工程建设,抓好林海循环经济示范区、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的绿化工程和境内高速公路、子牙快速路等重点通道绿化提升工程,搞好乡村“示范路”建设,带动全县乡村公路绿化全面升级,提高全县森林绿化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构建生态绿色屏障。

  (八)农村环境保护

  1.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落实国家“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加快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为指导,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大力推进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推行“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的垃圾转运模式,因地制宜搞好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保护农村饮用水源,改善农民生活与生产环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2.开展生态示范创建

  进一步加大生态县建设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以点带面把生态县建设延伸到乡镇和村街,到2015年,各乡镇80%的行政村创建成生态村,80%的的乡镇创建成生态乡镇,推动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和生态县建设。

  3.控制农村面源污染

  指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农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减少化肥无序使用与流失,提高肥料利用率,逐步实现土肥一体化。加快无公害绿色食品农产品基地建设,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和生态农业。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的污染治理力度,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从源头和生产过程有效控制面源污染。合理利用农作物秸秆资源,推广秸秆还田、秸秆造气综合利用技术,解决秸秆焚烧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

  4.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责任制和考核机制

  按照环保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制定我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将农村环保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并建立年度考核机制,推动农村环保工作的开展,切实解决农村环境问题。

  (九)自身建设

  1.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加强污染源监督监测及在线监测网络建设,更新监测仪器,拓展监测领域,建立生物、有机和土壤实验室,开展生态环境监测项目,应急监测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初步形成由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环境预警与突发事件应急监测组成的现代化、网络化监测体系。

  2.建设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建立环境安全应急体系,加强应急能力和队伍建设,规范应急管理工作,制定突发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密切协作、高效务实的环境应急响应体系。

  3.提高环境信息化水平建设。提高环境信息为环境管理提供信息服务和辅助决策支持的能力,完善环境信息系统,实现环保系统内部、环保部门与其它部门之间数据联网,制订相关信息共享管理办法。

  4.建立健全环保管理网络。加强环保员队伍建设,各乡镇配备专职环保员,定期组织环保员进行培训,充分调动环保员的积极性,发挥环保员的监督作用。

  六、重点工程项目

  为实现“十二五”环境保护目标,全县将实施污水集中处理、固体废物与垃圾处理、工业污染防治、循环经济、自然保护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等六大重点环境保护工程。

  (一)污水集中处理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6.03万吨/日,总投资约9.759亿元,拟建的重点工程项目:

  大邱庄综合污水处理厂工程(5万吨/日)总投资3亿元(未确定);

  团泊新城污水处理厂工程(2.5万吨/日)总投资3.51亿元;

  静海新城西城污水处理厂工程(1.5万吨/日)总投资2100万元;

  蔡公庄镇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工程(0.1万吨/日)总投资500万元;

  静海县开发区北区污水处理厂工程(0.2万吨/日)总投姿3930万元;

  唐官屯物流区污水处理厂工程(4万吨/日)总投资1亿元;

  团泊示范镇污水处理厂工程(0.23万吨/日)总投资560万元;

  独流镇污水处理厂工程(0.3万吨/日)总投资600万元;

  杨成庄污水处理厂工程(0.3万吨/日)总投资600万元;

  唐官屯镇污水处理厂工程(0.3万吨/日)总投资600万元;

  王口镇污水处理厂工程(0.3万吨/日)总投资600万元;

  中旺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0.3万吨/日)总投资1000万元;

  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总体4万吨,一期2万吨/日)总投资1.2亿元。

  (二)固体废物和垃圾处理工程。总投资约3.1亿元,拟建的重点工程项目:

  静海大河滩垃圾处置场改造扩建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

  大邱庄示范镇垃圾处置场工程总投资1000万元(估算);

  子牙示范镇垃圾处理场建设工程总投资1000万元(估算);

  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建设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中心项目总投资2亿元。

  (三)工业污染防治工程。总投资约1亿元。对全县工业重点源进行污染防治。拟建的重点工程项目:

  天津市岐丰钢铁有限公司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烟气脱硫工程总投资2000万元(估算);

  静海热电厂防尘网及燃煤锅炉烟气脱硝工程总投资1000万元(估算);

  天丰钢铁有限公司烧结机烟气脱硫除尘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

  县城区48台取暖锅炉进行改燃或拆除并网集中供热总投资2000万元(估算)。

  (四)循环经济综合利用工程。总投资约43.63亿元,拟建的重点工程项目:

  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计划总投资20亿元的子牙再生资源产业基地项目;

  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公司计划总投资4.2亿元的标准示范拆解处理厂房及配套建设项目;

  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公司计划总投资4.29亿元的科研管理服务大厦项目;

  静海子牙国家级静脉产业生态工业园建设规划工程总投资0.5亿元;

  TCL奥博(天津)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计划总投资6亿元的废旧家电回收拆解项目;

  天津市国联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计划总投资1亿元的废旧汽车拆解项目;

  天津同和绿天使顶峰资源再生有限公司计划总投资1.92亿元的废旧家电回收拆解项目;

  富勤环保(天津)有限公司计划总投资0.8亿元的废物拆解项目;

  天津尼克斯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计划总投资1.52亿元的废物拆解项目;

  天津市华鑫达投资有限公司计划总投资0.6亿元的废钢炉料加工处理项目;

  天津市华鑫达投资有限公司计划总投资0.9亿元的废不锈钢加工处理项目;

  天津市滨海天合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公司计划总投资0.8亿元的废钢炉料加工处理项目;

  天津市滨海天合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公司计划总投资0.6亿元的废弃机电产品拆解项目;

  天津市滨海天合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公司计划总投资0.5亿元的废塑料加工处理项目。

  (五)自然保护和生态建设工程。总投资约36.8亿元,拟建的重点工程项目:

  市容园林委总投资3.39亿元的静海县城滨河公园项目;

  市容园林委总投资0.8亿元的静海县城南湖公园项目;

  市容园林委总投资0.24亿元的静海县城争光渠南段绿化改造项目;

  市容园林委总投资0.26亿元津沪铁路两侧绿化项目;

  市容园林委总投资0.4亿元的园林苗圃项目工程;

  市容园林委总投资0.15亿元的县城居住区绿地工程;

  静海县林海循环经济示范区总投资12亿元的林海苗圃工程;

  静海县林业局总投资7.5亿元的(造林)静海县沿海防护林工程项目;

  静海县水务局总投资0.928亿元的迎丰泵站改扩建工程项目;

  静海县水务局总投资1.4258亿元的天津市运东泵站更新改造工程项目;

  静海县水务局总投资0.944亿元的八排干扩挖工程项目;

  静海县水务局总投资0.5亿元的八排干泵站工程项目;

  静海县水务局总投资1.2亿元的迎丰渠改造工程项目;

  陈官屯镇人民政府总投资0.8亿元运河两岸改造项目;

  大邱庄镇人民政府总投资0.35亿元的示范镇公园项目;

  团泊鸟类保护、湖泊湿地修复工程总投资0.52亿元;

  子牙循环经济区建设20平方公里林下经济带项目总投资2.827亿元;

  滨海团泊新城控股有限公司总投资1.92亿元的团泊新城湿地公园项目;

  滨海团泊新城控股有限公司总投资0.65亿元的团泊新城北华公园项目。

  (六)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工程。总投资约300万元,主要以环境监测、监察体系、环境应急和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为重点,提高环境管理现代化水平。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保证规划的组织实施。将规划内容分解细化,明确责任单位和部门,建立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形成政府领导、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保证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强化责任,完善考核。按照环保法的规定,建立环境质量属地负责制,强化乡镇政府、园区和管委会的责任,完善环保指标考核机制,切实加强各级政府对环保工作的领导和重视。

  (三)严格监管,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解决“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依靠科技,推广先进的环境保护技术。加强污染防治技术的开发引进,加快高新技术在环保领域的应用,促进环境问题的解决,扶持引导企业加大环保科技投入力度,积极开发、引进和推广先进适用的环保技术、工艺和设备。

  (五)加大环保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开展全民环境教育,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法人环保培训,普及中小学环境教育,培养环境道德,倡导环境文明,提高全社会环境意识,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环保与污染防治监督,鼓励公众向环保部门检举揭发各种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

  (六)增加环保投入,实施环境保护重点工程。逐步增加环保投入,不断提高环保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公共财政体制,加大政府在环保公共投资领域的投入力度。(静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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