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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县2014-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9-10 15:12:2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贯彻自治区、柳州市减排工作的部署,圆满完成我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根据我县目前的减排形势和任务要求,特制定2014-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
一、2014-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以我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目标为依据,狠抓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采取法律、经济、技术的手段及必要的行政措施,大力推进减排工程建设,控制4项约束性指标的排放量,到2015年底,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5808吨以内;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704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1511.51吨以内;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1472.62吨以内,全面完成柳州市政府下达给我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二、减排现状分析
“十二五”以来,我县严格按《柳州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要求,实施完成所有规划减排项目,但仍未全面完成减排任务要求。根据柳州市核定,2013年我县化学需氧量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的62.49%、二氧化硫完成63.85%,氨氮、氮氧化物总排放量分别超出“十二五”控制目标56.13%、85.18%。氨氮、氮氧化物不降反升,我县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
    根据《柳州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三年工作方案》及2013年减排核算表预测,我县2014年—2015年需完成的减排任务非常重(具体见附件1)。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推进重点工业企业减排工程建设。
1.广西凤糖柳城生态肥有限责任公司沸腾炉脱硫改造工程及废气在线监测系统要在2014年6月底前建成运行并通过环保验收。
2.广西凤糖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凤山糖厂130吨/小时锅炉脱硝工程2014年10月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行。
3.广西凤糖六塘制糖有限责任公司75吨/小时锅炉脱硝工程2014年10月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行。
4.柳城县天福种猪场废水深度处理工程2014年12月底前建成运行并通过环保验收。
5、六塘工业区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工程要在2014年12月底前完成。
6、2015年底前要完成35吨/小时以上65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烟气脱硫改造,推行低氮燃烧技术。
(二)加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
1.完善柳城污水处理厂排污管网,2014年柳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率要达到75%以上,2015年处理负荷率要达到90%以上。
2.制定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案,2014年底前至少建成一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2015年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30%以上。
(三)坚决落实淘汰落后产能。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全县落后产能清查工作,对排污量较大的小造纸、砖瓦24门以下轮窑,以及立窑、无顶轮窑、马蹄窑等土窑等落后产能要坚决淘汰。2014年淘汰柳城县金利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原柳城县玉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立窑生产线,柳城县东泉贤顺氧化锌厂氧化锌生产线自然关闭。
(四)全面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
拟定全县53家农业源减排项目清单,全面实施养殖污染物综合利用,做到每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都要完成污染治理项目,并按照《“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核算细则》的要求完善相关手续及台账。
(五)积极推进机动车污染减排工作。
积极与柳州市对接,开展机动车整治工作,严格按照柳州市委、市政府要求开展机动车减排工作。
四、可达性分析
根据《柳城县2014-2015年需完成的减排量任务表》(附件1)中我县2014-2015年应完成减排量以及对各减排项目预计减排量进行测算,分析我县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见附件2):
(一)化学需氧量及氨氮分析。
2013年我县化学需氧量 46.33%来自生活源、43.77%来自农业源,9.9%来自工业源,氨氮41.95%来自生活源、55.37%来自农业源,2.68%来自工业源,“十一五”期间,我县已全面完成制糖、缫丝、制药、造纸等重点工业源的治理,全县化学需氧量、氨氮已无工业减排潜力可挖。要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任务必须重点抓好完善县城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工业区污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工程及重点镇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大力推进农业源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需要住建部门和水产畜牧兽医部门的共同努力。如县城污水处理厂排污管网完善工程、柳城县沙埔污水处理厂、六塘工业区污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工程要严格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同时确保污水处理负荷要达到设计处理规模的75%。
(二)二氧化硫减排分析。
2013年我县重点企业约90%以上锅炉为25吨/小时以下小型锅炉,且锅炉燃料以薪柴、树皮等生物质燃料为主,25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烟气主要为柳城县生态肥有限责任公司沸腾炉。柳城县生态肥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
(三)氮氧化物减排分析。
2013年我县氮氧化物30.06%来自机动车尾气排放、18.03%来自糖厂火电排放、50.48%来自其它工业源(除水泥外),1.43%来自水泥行业。由于“十二五”实行新的减排核算细则,糖厂的锅炉自备电厂氮氧化物排放量和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均列入全口径统计中,2013年我县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1894.83吨,而2013年总量应控制在1521吨以内,氮氧化物排放量不降反升。我县工业源65吨/小时以上锅炉只有2台,即广西凤糖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凤山糖厂1台130吨/小时锅炉、广西凤糖六塘制糖有限责任公司1台75吨/小时锅炉,工程减排难度大。在抓好糖厂锅炉脱硝工程的同时,车管部门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积极开展机动车减排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负责制。
1.成立柳城县2014-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领导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见附件4)。
2.严格落实负责制,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担负起职责,环保部门负责制定《柳城县2014—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督促工业企业完成减排工程及相关材料上报;住建部门要尽快制定《柳城县2014—2015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案》;水产畜牧部门制定《柳城县2014—2015年水产畜牧节能减排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明确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完成时限并认真组织实施;统计部门对涉及减排核算的相关数据要依法统计,严禁新增量;经贸部门要会同环保部门开展全县落后产能清查工作,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3.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实行企业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实施经济处罚、停产整顿、媒体曝光、挂牌督办、区域限批等措施,强化企业减排责任。
(二)加强督促检查。
1.县污染总量减排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减排工程建设的督查,实施减排预警,同时要完善我县污染减排联席会议制度。县政府领导每月定期召开各职能部门污染总量减排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减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告县污染总量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加快推进各项减排工程的建设,确保完成减排任务。
2.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环保设施运转正常。县环境监察部门按减排要求采取临时抽查、专项督查、日常检查等多种方式,强化污染治理设施的环境监察;县环境监测部门对减排项目及全口径企业按减排要求开展环境监测,监督性监测率要达100%;对设施运行不正常的应及时纠正并责成其整改,严厉打击偷排、超标或超总量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污染治理设施连续稳定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实行问责制,强化考核体系。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严格把控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时限,确保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全面完成。对于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造成我县年度或“十二五”终期目标不完成的,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节能减排工作行政过错问责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3〕28号)的规定,追究各部门行政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企业要承担严格的污染减排的主体责任。对虚报产品产量,导致污染物排放量虚增的企业,对年度减排目标未完成、重点减排项目未按要求落实的企业,将给予挂牌督办或实行阶段性环评限批,同时提交银行监管部门备案。
(四)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减排氛围。
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向广大群众宣传有关产业发展、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等法律、法规及政策,在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布已关闭企业名单,强化对减排工作的社会监督,形成浓厚的污染减排氛围。(柳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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