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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环境保护局2011年工作情况总结和2012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2-12-11 10:15:1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2011年是我市“十二五”环保工作的开局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跨越发展的大局,全力推进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一年来,生态市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环境质量和环境面貌明显改善;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黑臭河流整治、重金属行业整治等专项整治初显成效,重点难点突出环境问题正在加快解决;蓝天工程、污染减排、太湖流域水污染治理等“十二五”重点环保工作全面展开,全年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环境质量保持在一个稳定的水平,部分环境指标进一步改善。2011年,重点做好了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生态市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丹阳市、句容市、扬中市生态县建设通过省级考核和国家级技术评估,丹徒区通过省级考核。镇江市通过生态市建设省级考核,并按省级考核整改意见落实了整改工作。镇江市和句容市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全市共有36个乡镇通过了国家级生态乡镇省级考核(其中18个已获得环保部命名),占乡镇总数的87.8%。全市建成市级以上生态村246个,其中4个国家级生态村通过省级考核,2个获得环保部命名。

(二)总量减排工作扎实推进。编制了《镇江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规划》,召开全市污染减排工作大会,市政府与各辖市(区)政府、相关部门签订《“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2011年我市实施减排项目共计87个,其中水污染物减排项目45个,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42个。

(三)重点环境问题整治不断深入。我市列入省环保厅向社会公布的36个突出环境问题全部得到整治,2个热点难点问题制定了有针对性整治方案,落实了整治措施;32家重点整治企业,基本完成整治任务。同时,我市又梳理出一批重点整治企业作为市级突出环境问题,一并列入今年集中整治范围,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市环保部门先后开展6次“环监”执法专项行动,检查企业169家,立案处罚30件。

(四)蓝天工程逐步实施。实现全市机动车环保检测全覆盖。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共发放标志132486张,其中绿标123628张,黄标8858张。市区机动车尾气A类综合性能检测站已投运。轻型汽油车登记执行“国IV”排放标准已于2012年1月1日起实行,黄标车区域限行方案将在近期实行。全面启动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市政府下达了限期治理文件,制定油气回收治理实施方案。全市累计改造加油站41座,改造油库1座,改造油罐车27辆。强化建筑工地管理,减少建设工地扬尘。市区工地实施围挡作业,对场内主要道路和出入口硬化,配备冲洗设备,实现了重点工程、重点工地硬化冲洗全覆盖。开展环境空气中灰霾天气研究,完成我市国控大气自动站PM2.5监测仪器的安装,形成PM2.5的监测能力。

(五)区域流域环境治理成效显著。1、黑臭河流整治。市政府对市区9条河流整治实行“河长制”管理。累计清淤110万立方米,完成排口整治256个,清理种养杂物21.7万平方米,治理污染企业118家,建设雨污分流管网118公里,建成区内205家工业企业和餐饮单位实现了雨污分流,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2、太湖流域水污染治理。2011年太湖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98项重点工程中96项已完成。丹金溧漕河等入太湖河流沿岸一公里范围内列为禁养区,禁养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正在逐步拆除。3、农村环境整治。2011年建设县级以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72个,建设县级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76个,形成生活污水处理能力4498吨/日。丹阳市珥陵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通过省级考核。4、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完成征润州水源地2010年环境状况评估工作和丹阳市江心洲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大力推动区域供水,全市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从2010年的42个减少到14个,水源地水质明显提升。5、区域性环境整治工作。丹阳市对电镀企业整治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拆除158个电镀车间、关闭11家电镀企业。句容市立足生态兴市、绿色发展,在157个建设项目中否决了10个重污染的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100%。扬中市创成22个生态村,勤丰村获得环保部国家级生态村命名,生态村占比达89%。丹徒区开展“十里长山”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依法对15家污染企业实行整改或关停,对11座工业企业烟囱和部分石灰窑实施爆破。京口区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烧烤点油烟和建筑工地噪声进行查处,确保整治效果。润州区继续对韦岗地区大气整治单位的项目验收进行跟踪调查,完成整改项目。镇江新区按照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创建要求,积极推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园区企业整治工作进展顺利。

(六)环境管理工作继续深化。完成省级以上开发区区域环评编制工作。丹阳化工集中区、丹阳高新技术产业集中区、索普化工基地、新民洲港区、扬中新材料工业集中区、扬中港区、扬中八桥船舶工业集中区、镇江港总体规划、镇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区域规划环评编制完成。2011年我市共审批环评文件1782件,涉及总投资128亿元,其中否决项目7个,建议另行选址项目40多个。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工作继续推进。镇江市参评企业共993家,经审定共有绿色企业54家,蓝色企业780家,黄色企业99家,红色企业47家,黑色企业13家。参加长三角地区评级的企业31家,绿色环境标志企业8家,蓝色企业19家,黄色企业 3家,红色企业1家。

2012年环保工作要点

2012年,是镇江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全面启动之年。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生态文明建设这一中心,继续推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污染物总量减排和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两项目标任务,突出抓好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整治重点环境问题、化解环境矛盾三大重点,全面强化环境监管和环保能力建设,不断加强作风和效能建设,全力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继续为全市跨越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1、生态市建设通过国家级评估与考核。丹阳市、句容市、扬中市要在上半年通过生态县(市、区)国家考核,丹徒区要在9月底前通过国家考核。镇江市上半年通过国家技术评估,年底前通过国家考核。

2、启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按照省、市党委政府制定出台的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行动计划和意见,2012年将以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创建工作为抓手,启动生态文明建设工程。一是结合镇江实际,制订创建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规划并通过审批。二是根据省、市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的目标要求,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各部门各地职责。三是制订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办法,加强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3、推进生态园区创建工作。深化建设项目环评,完善专家评审制度,严格按环保制度审批项目。对已经处于环境污染超总量、超负荷状态的开发区、工业区,原则上不再审批有该超标因子的项目。全市7个省级以上园区全面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工作。各开发区结合生态园区规划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提出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目标指标和建设内容,加快园区生态化改造重点工程建设速度,建立重点行业生态产业链和废物链关联措施及对策,制定污染治理措施,尽快建成生态工业园区。

(二)着力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1、加强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推动丹阳和句容、丹徒要开展丹金溧漕河、通济河及主要支流沿岸重点污染源的专项整治,对沿岸工业排污口实施封堵,加快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要加快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收集管网建设,努力使沿河集镇生活污水全部得到处理。建设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一步削减入河污染负荷。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深化落实太湖流域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制度,修订调整地方补偿办法,扩大排污权交易与有偿使用。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制定辖区内污染补偿分配细则,明确乡镇一级的责任。对不能完成治理任务的乡镇挂牌督办,实施区域限批,确保达标。

2、加强水功能区断面综合整治。认真组织实施《镇江市水功能区达标考核奖惩办法》,进一步完善“河长制”。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各条河流的具体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实行有针对性的综合整治,制订积极的调水方案,合理安排引流时机,确保断面水质达到控制目标。市区河流整治工作要立足长效管理,完善控源截污工程,定期引流换水。

3、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力度。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是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要开展生态村建设工作,着力解决乡村脏、乱、差和影响群众身心健康的突出问题,力争建成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生态村,丹阳市和句容市列入国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试点的4个镇、村要确保完成年度任务。控制农业面源污染。要从源头抓好污染治理工作,加强对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染的监管,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对水环境质量的影响。

4、开展东部地区大气环境整治。完成东部地区大气环境治理专项研究报告,充分运用回顾性环评结果,制定东部地区大气环境整治行动方案,切实改善东部地区大气环境质量。

5、大力实施蓝天工程。制定实施2012年度镇江市蓝天工程工作方案。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建设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监控平台。继续推进油气回收改造治理,按时完成全部加油站,油库和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改造任务。积极推进黄标车区域限行工作。对无绿色环保标志的车辆,采取限制行驶区域、行驶时间等交通管制措施。继续加强扬尘污染防治,有效控制城市拆迁和建设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及物料堆场作业扬尘。继续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监测和督查,严格实施考核。进一步改造空气自动监测站,开展PM2.5、臭氧、一氧化碳等指标监测分析。

6、切实加强水源地保护。进一步推动各辖市、区加快区域集中供水步伐,对2012年仍不能实现集中供水的乡镇水源地,要求以政府文件形式加以明确,并报环保、住建部门备案。在用的水源地,严格按照省人大《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要求进行保护,决不留下安全隐患。

(三)整治环境难点热点问题

1、推进化工园区周围居民拆迁工作。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深化化工园区集中整治工作,做好新区化工园区、高资化工园区、丹阳化工园区和索普化工基地周边居民的拆迁工作,确保省政府文件落到实处。

2、继续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确保重金属排放企业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对实施限期治理的铅酸蓄电池企业严格验收标准,不达标准的坚决关停。推进丹阳电镀集中区建设,鼓励企业入园进区,实现污染集中控制、集中治理。

3、加强三产服务业污染治理。严格执行环保审批制度,加强建成区范围内三产服务噪声、油烟污染整治工作。进一步做好环境污染源头控制,把好环保审批关。开展环保示范街创建活动,对三产服务行业的噪声油烟污染实行限期治理,在饮食服务业推广环保型油烟净化装置。

4、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专项治理。制订出台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制度,规范畜禽养殖环境准入、污染治理和执法监管。严格查处无污染处理设施、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对已完成整治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加强管理,推广资源化综合利用。

(四)化解突出环境问题

1、以更严格的措施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对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一查到底、依法处理,对污染严重企业坚决关停并转,遏制环境违法案件多发势头。

2、建立环境监管后督察工作制度。联合监察部门继续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行政责任追究。对违法企业实行限期内环境行为定期报告制度,并督察落实,对整改不到位的地区要采取“区域限批”和挂牌督办等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3、每季度召开1次环境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形势分析,定期组织领导带案下访活动。对市一级重复信访,逐一制订化解方案,实施综合治理。紧密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加强环保专项行动的针对性,针对区域环境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

4、强化固废和辐射监督管理。将在线申报系统作为固废管理的中心业务和数据平台,加强固废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完成化学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工作。继续完善我市辐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市管单位核技术应用项目的“三同时”检查、验收工作,加强对涉源单位监督检查,对放射源进行全过程管理,强化闲置、废弃放射源(物)的监管。

(五)完成污染减排任务

一是进一步加大污水管网建设力度。推动各地将污水管网建设列入2012年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加大投入力度,提高乡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确保本地污水处理厂按设计要求运营。运营单位要抓好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确保满负荷运行,实现达标排放。环保部门要定期督查监测,发挥环境基础设施的减排效益。二是大力推进农业源污染减排,完善污染源普查中农业畜禽养殖数据库,下达年度畜禽养殖场污染源治理任务。三是加快燃煤机组烟气旁路拆除工作,全市11台燃煤机组要全部按期拆除完毕。四是推进火电机组脱硝工作,力争完成1-2台现有发电机组脱硝工程。五是对自备电厂、热电燃煤机组脱硫设施改造。完成7台液化床锅炉炉内喷钙改造,实现自动添加脱硫剂。六是推进水泥、钢铁企业烟气脱硫脱硝工作。力争句容台泥水泥有限公司、江苏鹤林水泥有限公司完成脱硝改造前期准备工作,阳龙江钢铁有限公司完成脱硫脱硝工程前期准备。

(六)加强环保宣传教育

继续推进实施生态市宣传教育方案,广泛开展生态文化的教育和普及,进一步加大以新闻媒体为主阵地的环保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生态市创建的浓厚氛围。在报纸、电视台、电台开设专栏,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开展集中采访报道,及时报道各类环保动态新闻,挖掘高价值新闻素材进行深度报道。以绿色创建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宾馆”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全民环境意识,打响绿色创建品牌。有效开展各类环保培训活动,以市委党校、干校为主阵地,面向领导层、决策层的新上任领导、重点企业法人和教育基地、绿色社区工作主管人员,进一步开展好各类环境培训活动。(镇江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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