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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台州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2-12-10 9:46: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2012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核心,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污染减排、环境污染整治、生态市建设、环保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大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力度,加大突出生态环保问题解决力度,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确保完成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确保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2012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奋斗目标是: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削减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削减3.0%;全市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65%以上;台州市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达到良好;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5%以上;空气环境质量好于等于二级以上的天数占全年的比例达95%以上。重点抓好以下八方面工作:

一、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不断提高经济发展质量

一是加快循环经济发展。紧紧围绕沿海产业带和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建设,严格实行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大力发展生物医药、电力、新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改造提升医化、电镀、固废拆解、熔炼等传统产业,坚决否决“两高一资”项目,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不断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二是加快医化行业转型升级。引导医化企业产品结构从以中间体与原料药为主向原料药与成品药并重转变,重点抓好椒江医化行业“退、转、升”和黄岩江口轻化投资区、临海川南医化园区、仙居医化行业全面整治提升工作,促进医化行业转型升级。三是加快涉重行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推进电镀、熔炼、固废拆解等涉重行业整治提升,严格涉重项目环境审批,严厉打击非法企业,引导涉重行业结构调整、布局优化和产业集聚,加快建设台州市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电镀园区和熔炼园区,促进涉重行业转型升级。

二、深入实施污染减排,确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一是严格执行减排计划。根据“十二五”污染减排的总体目标,确定2012年的减排目标为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削减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削减3.0%。制定实施2012年污染减排工作计划,明确减排重点工程项目和减排措施,狠抓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不折不扣地完成省里下达的减排任务。二是加强减排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建设,临海、天台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投入运行,推进已建成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和脱氮除磷工艺改造,完成一批工业园区及重点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加强电厂和工业企业燃煤锅炉脱硫脱硝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不断提高综合脱硫脱硝效率。切实抓好畜禽养殖业减排项目和机动车减排项目建设,确保发挥减排效用。三是强化减排管理考核。建立完善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建立减排重点项目“三量”台账,加强减排重点项目运行监管,强化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坚决落实区域限批和“一票否决”制度。

三、深化环境污染整治,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一是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治。严格落实清洁空气行动方案,全面开展大气污染治理,重点抓好主城区化工恶臭防治,严格实施椒江医化行业“退、转、升”方案,力争2012年底主城区告别化工恶臭。二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严格落实清洁水源行动方案,深入推进合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工作,积极开展饮用水源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严格落实综合整治、执法监管、自动监测预警等各项保护措施,确保饮用水源安全。重点抓好长潭水库水质保护工作,严格实施长潭水库水质中长期保护和利用规划。三是加强水环境整治。严格实施椒江水系平原河网“十二五”水环境整治规划和市区“十二五”水环境整治规划,重点抓好市区铁腕治水36个项目建设,落实中水回用、分段水循环等整治措施,力争市区水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四是加强土壤污染整治。严格落实清洁土壤行动方案,重点抓好路桥、温岭两地拆解业土壤污染整治和修复工作,力争试点地块达到农用地标准。五是加强固废污染整治。因地制宜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建设,加强规模上工业企业危险废物台账管理,确保固废规范处置。

四、加大生态市建设力度,进一步夯实生态环境基础

一是加大生态创建力度。根据“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方案的总体安排,制定实施“811”生态文明建设行动和生态市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大力推进生态系列创建工作,力争天台县通过国家级生态县考核验收,仙居县通过国家级生态县技术评估,争创省级生态县1个,争创省级以上生态乡镇10个。继续抓好一批生态文明建设试点乡镇和试点村建设。二是加大“创模”工作力度。出台实施《台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规划》,严格落实《台州市2010-2012年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创模”重点工程推进力度,确保完成年度“创模”工作任务。三是加大农村环保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整治、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工作,重点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继续推进黄岩、温岭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建设,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400个,力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60%。

五、强化环境执法监管,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一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以及义务环保协管员点单式执法、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检查行动,全面实施按污染轻重对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制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始终对区域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二是加大环境信访调处力度。创新环境信访快速反应、面商、调处机制,实行重大信访责任包案制度,不断提高信访调处的效率和质量,有效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三是加大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大医化、涉重行业以及饮用水源环境隐患排查处置力度,进一步查清污染源和风险源,建立安全隐患化解台账,健全环境风险评估制度,强化安全隐患分类监管,狠抓安全隐患整改,确保区域环境安全。四是加强辐射环境管理。巩固“放心放射源”创建成果,深入开展创建“绿色电磁”活动,加强辐射监管和矛盾纠纷调处,确保辐射环境安全。五是加大依法行政力度。继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等行为,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相关规定,探索完善行政约谈制度,强化依法行政监督检查,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六、积极培育生态文化,不断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

一是加大环境宣教力度。紧紧围绕“六.五”世界环境日和浙江生态日,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保主题宣传活动,组建生态文明建设“宣讲团”,广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正反典型,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文明意识。二是积极培育生态文化。加强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提炼生态环保核心价值体系;开展绿色企业、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绿色系列创建活动,倡导绿色生产、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等低碳生产生活方式,不断增强生态优先的政绩观、科学理性的致富观和健康良好的生活观。三是拓宽生态环保公众参与渠道。建立环境质量公众满意评价体系,加大生态环境问题的曝光力度,公开重污染企业“三废”排放情况,开展违法环境行为有奖举报活动,加强网络公众参与平台建设,拓宽公众参与生态环保的渠道,切实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七、建立完善生态体制机制,形成推进生态环保工作合力

一是建立完善生态环保投入机制。加大生态市建设和环保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和绩效考评。出台实施“十二五”期间长潭水库生态补偿资金增长方案,研究制定椒江流域生态补偿办法。深入实施新建项目排污权交易,启动推行原有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研究制定“以奖代补”深入推进生态创建的长效激励机制。二是建立完善生态环保长效管理机制。推广工业企业治污设施第三方委托运行管理机制。建立落实“河长制”,完善市县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管理机制。继续实行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等环境经济政策。三是建立完善生态环保能力体系。加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力度,加强交接断面、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和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建立污染源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好集行政许可、环境管理、环境决策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努力建设“数字环保”。四是建立完善生态环保考核机制。积极实施《台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办法》,加强对九个县市区生态文明建设的评估工作,及时公布评估报告。加大生态环保工作考核力度,强化环保“一票否决”制以及区域、行业限批和挂牌督办等制度。

八、加强环保队伍建设,保障环保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加强干部职工素质工程建设,加大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力度,重点提高干部职工服务经济发展、解决突出环保问题、科学执法监管等能力以及“站起来能说、坐下来能写、下基层能做”的能力,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能力。二是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庸、懒、散”专项整治活动,积极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努力塑造环保部门的良好形象。三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积极开展“廉洁机关”创建工作;加强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廉政教育,积极开展各项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完善环保“八大权力”专项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切实抓好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廉政干预,确保环保队伍安全。四是加强环保机构建设。加强与市编办的汇报、沟通和协调,进一步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配齐、配强环保机构队伍。积极指导县市区局做好机构改革和建设工作。(台州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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