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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发布时间:2013-4-10 9:29:5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了全面完成“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任务,促进我市环境质量得到改善,根据《陕西省环境保护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陕环函〔2012〕11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  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促进经济发展转型

  (一)突出环境优先战略,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1.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实现由末端治理向污染预防和生产全过程控制的转变。“十二五”期间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估验收工作,对省、渭南市重点监控企业,结合减排计划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估验收工作,并按照审核报告提出的方案开展清洁生产,通过全过程控制减少污染物排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龙门冶金工业园和西昝煤化工业园为基础,继续推行循环经济,建设以陕西龙门钢铁有限公司和陕西黄河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龙头的循环经济链条,继续壮大“炼钢-高炉煤气-发电;炼焦--焦炉煤气--甲醇--尾气发电;炼焦--焦炉煤气--轧钢;炼焦--焦油--粗笨;炼焦--焦油--炭黑--尾气发电;炼钢--钢渣--制砖、水泥等配料;炼铁--水渣--超细粉、制砖;洗煤--煤泥(矸石)--发电”8个循环经济链条,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达到污染减排的目的。(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列第一位为牵头部门,下同)

  2.继续淘汰落后产能,2013年底关闭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54平方烧结机,进一步削减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市工信局、市经发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

  3.完善管理减排,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先进的监测预警、执法监督和环境管理支撑三大体系。

  (1)切实加强 “污染减排指标体系”、“减排监测体系”和“减排考核体系”三大体系建设。一是加强排污量核定工作,把年度环境统计、排污申报登记和日常的排污量核定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由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分别进行管理,对相关数据进行比照,力争及时、准确、全面反映主要污染物排放状况和变化趋势。二是建立一套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相结合的环境监测体系。加强环境监测,加快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装置安装工作,所有国控重点污染源必须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装置,同时加强自动在线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按季组织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开展在线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提高在线监测设施的稳定运行率和数据传输率,在线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增加监督性监测频次,提高监测数据质量,以便及时、准确掌握重点污染源排放情况,为污染减排提供数据支撑。三是建立一套严格的、操作性强和符合实际的污染减排成效考核和责任追究体系。要将污染物减排指标纳入年度干部实绩考核体系,作为领导干部任期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考核内容。建立减排奖励机制,市政府对在污染减排工作或污染减排科技研究、开发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与表彰和奖励。(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市考核办、市监察局)

  (2)将“保运行”作为管理减排的重点来抓。一是狠抓污水处理厂、火电企业脱硫设施、脱硝设施、水泥企业脱硝设施、钢铁脱硫设施等污染减排设施的日常环境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二是围绕减排开展重点企业和减排项目专项检查,对故意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实施处罚,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率保持在95%以上。三是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把总量指标作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从源头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项目环境管理,加大对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监管力度,确保“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达100%,做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市环保局、市住建局)

  (二)以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为重点,削减水污染排放量

  4.深化工业水污染减排工作。积极实施陕西煤化工有限公司、韩城市裕隆焦化公司、韩城市合力煤焦公司等焦化企业焦化废水处理回用工程,实现焦化废水零排放。实施陕煤韩城矿业公司象山新井矿井废水处理改造工程、下峪口煤矿生活污水处理改造工程,提升污染治理水平,进一步削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市环保局)

  5.全力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水平。一是积极实施韩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实施龙门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昝村镇生态湿地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和金城(芝川)污水处理工程建设。二是实施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减少废水排放量。三是加快城市污水管网改造,特别是加大对城区以北普照路附近排水管网建设力度,提高污水处理率;对城市管网进行改造,实施雨污分流。四是对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实施生化处理工程,减少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五是完善和落实污水处理收费、付费政策,加强污水处理厂营运监管,提高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效率和运行效率。(市环保局、市住建局、景区管委会、龙门镇政府、昝村镇政府、市物价局、市财政局)

  6.推动畜禽养殖和集中式屠宰污染减排。调整优化养殖场布局,合力确定养殖规模。大力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养殖场沼气和生物发酵零排放养殖技术,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和资源化。全面推进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全市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和集中式屠宰厂均要建设配套的污染防治和畜禽粪便处理工程,确保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削减率高于70%以上。(市环保局、市农业局)

  (三)以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为重点,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7.继续推进火电行业污染减排。一是大唐韩城第二发电公司完成4台机组脱硫设施提标改造工程,确保脱硫效率达95以上;完成4台机组烟气脱硝工程建设,确保脱硝效率达80%以上;取消烟气脱硫设施烟气旁路,提高脱硫设施投运率,确保综合脱硫效率达90以上。二是矿务局煤矸石电厂、韩城市黄河节能电力公司和陕西黑猫焦化公司煤泥电厂对脱硫设施进行改造,安装自动加灰系统和计量装置,并建设中控系统,开展低氮燃烧器改造,进一步削减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市环保局)

  8.加快非电行业污染减排。一是开展水泥行业烟气脱硝工程,韩禹建材矿业公司和韩城尧柏阳山庄水泥公司实施烟气脱硝工程建设,确保脱硝效率达80以上。二是开展钢铁行业烟气脱硝工程建设。三是积极开展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工程,减少污染物排放。四是开展焦化行业焦炉煤气脱硫工程,陕西煤化工有限公司、韩城市裕隆焦化公司、韩城市合力煤焦公司完成焦炉煤气脱硫工程建设。(市环保局)

  9.高度重视机动车污染控制。规范在用机动车环保年检工作,实施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和标志管理。严格执行老旧机动车强制淘汰制动,全面推广“黄绿标”制度,全面淘汰“黄标车”。严格实施国家第Ⅳ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全面提升车用燃油品质,鼓励使用甲醇汽油等新型清洁燃料,降低氮氧化物排放。(市环保局、市公安局)

  二、改善环境质量,推进环保惠民

  (一)改善水环境质量
     10.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以薛峰水库和盘河水库为重点,加强环境监管,完成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禁止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内一切排污行为和对水源地有影响的旅游、畜禽、水产养殖等活动,禁止拉运危化品车辆通过库区 ;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全指标监测分析,提高饮用水源监测能力,健全饮用水源环境评估和水质监测信息定期发布等制度;完善饮用水源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警。(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

  11.加大渭河水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在确保韩城市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提标改造工程、象山矿井废水处理扩容改造工程在2103年6月底前完成并通过验收外,2013年10月底前完成下峪口矿生活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龙门镇污水处理工程,2013年12月底前完成韩城市区污水处理管网改造建设,并加快实施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和金城(芝川)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力争2014年底建成投运。(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经发局、景区管委会、龙门镇政府)

  12.加强重点行业地下水环境监管。取缔渗井、渗坑等地下水污染源,切断废弃钻井、矿井等污染途径。防范地下工程设施、地下勘探、采矿活动污染地下水。(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

  13.控制危险废物、城镇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对地下水的影响。严格防控污染土壤和污水灌溉对地下水的污染。在地下水污染突出区域进行修复试点。(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经发局、市农业局)

  (二)改善城市环境空气和声环境质量

  14.持续深化108国道环境综合治理。全面完成国道沿线支线道路硬化、商业门店门前硬化、国道两侧宽幅林带建设,形成国道绿色长廊。拆除国道沿线违章建筑,建成国道沿线3个服务区,提升国道沿线环境面貌。强化国道清扫保洁工作,落实商业门店门前保洁制度,解决国道沿线生活垃圾倾倒问题,确保国道干净整洁。彻底清除国道沿线两侧“三堆”,并进行覆土绿化和长效管理,严防反弹。加快市域内短途运输车辆厢式改造,杜绝车辆沿途抛洒。着手规划108国道城区至龙门段运输专道,有效减轻108国道扬尘污染。(市环保局、各镇办政府,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

  15.彻底扭转龙门工业园区环境面貌。实施园区主次干道道路建设,形成快捷的物流通道。建设龙门冶金工业园和西昝煤化工业园区垃圾填埋场。清理园区“三堆”,解决园区乱堆乱放和环境污染问题。加强园区和企业内部管理,完善企业内部基础设施建设,硬化绿化进出厂道路,严格料场喷淋措施,配置车辆标准化冲洗装置,解决园区厂区扬尘污染。对龙门工业园区主次干道、企业周边小块农田、西禹高速公路两侧进行绿化,完成龙门冶金工业园和西昝煤化工业园区防护林带建设,切实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园区管委会、龙门镇政府、昝村镇政府、西庄镇政府、市环保局、市林业局)

  16.切实改善城区空气质量。加强煤层气开采管理,确保城区用气。取缔改造城区燃煤锅炉,加快城市气化步伐。建设2~3个大型集中供热中心,提高城市供热效率。加快车用清洁燃料加气站建设,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减少城区空气污染。加强建筑工地扬尘管理,严管重罚拉土车辆抛洒行为,改善城区环境质量。(市住建局、市经发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

  17.开展工业废气深度处理工作。大唐二电、龙钢公司及黑猫焦化等六家焦化企业在维护好现有脱硫设施基础上,加快建设脱硝设施,并实施烟气除尘设施提升改造,进行废气深度处理。尧柏水泥公司和韩禹建材公司加快建设脱硝设施,同时实施除尘设施提升改造;黑猫炭黑公司、黄河煤化公司等煤化工企业要按照国际先进标准进行工艺完善和提升,实现全封闭生产,杜绝事故排放。(市环保局)

  18.开展油气污染治理,对城市加油站、油库、油罐车实施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程。(市商务局、市经发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科技局)

  19.开展城市噪声污染控制。修订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强化城市声环境达标管理,扩大达标功能区面积,加强商业活动、文化娱乐、社会生活、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噪声监管,解决噪声扰民问题。(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文体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

  (三)启动土壤污染防治,改善土地环境质量

  20.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制度,强化土壤污染环境监管。开展全市土壤环境功能区划,明确土壤分区控制、利用和保护对策。建立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数据库,全面掌握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状况。开展农用土壤环境监测、评估与安全性划分,重点做好基本农田、重要农产品产地和“菜篮子”基地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评估,全面落实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监管,确保“菜篮子”“米袋子”安全。开展企业关闭、搬迁遗留场地和城市改造场地再利用环境风险评估,将场地环境风险评估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禁止未经评估和无害化治理的污染场地进行土地流转和二次开发利用。(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工信局、市经发局、市住建局)

  (四)强化生态保护和监管,维护生态安全

  21.扎实推进生态保护与建设。健全生态保护综合监管和协调机制,全面实施生态屏障战略。继续推进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建设等生态重点工程建设,全面启动西部沿山生态保护建设和工业企业厂内增绿工程建设,抓好象山森林公园等城市生态保护示范工程建设,继续在108国道、西侯铁路韩城段两侧营造千里绿色长廊,推进扩大身边增绿工程建设,构建全市生态环境安全体系,让韩塬大地水更清、山更绿、天更蓝,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经发局、市工信局、市中小企业管理局)

  22.强化对资源开发的生态监管。落实生态功能区划,规范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加强矿产、旅游等资源开发以及公路、铁路、输油(气)管道等大型工程建设的生态监管,落实相关企业在生态保护与恢复中的责任,保护生态环境。(市环保局、市经发局、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市旅游局)

  23.制定出台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制度。(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

  三、强化风险防控,保障环境安全

  (一)夯实环境风险管理基础,建立全放全控保障体系

  24.开展环境风险调查。以排放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为重点,全面调查重点环境风险源和环境敏感点,建立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开展环境健康损害调查,促进环境污染责任追究和污染损害赔偿。(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

  25.完善环境风险应急响应体系。构建政府引导、部门协调、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的环境应急救援机制,加快环境应急决策指挥救援网络建设,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依法科学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市环保局、市经发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工信局、市安监局、市监察局)

  26.落实企业防范风险主体责任。完善企业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企业突发环境事件报告与应急处理制度、特征污染物监测报告制度。(市环保局、市工信局、市安监局)

  (二)提升核与辐射监管水平,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27.加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建设全市放射源使用安全监控系统,对放射源实行跟踪管理,确保使用安全。加强电磁辐射和放射源使用单位执法监督检查,督促完善相关手续,健全闲置废弃放射源强制回收管理制度,提升放射源监管监测装备,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控制电磁辐射污染和放射性污染防治。(市环保局、市经发局、市工信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

  (三)推进固体废物安全处理处置

  28.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源头管理,在煤炭开采、选矿、钢铁、火电等重点行业和企业实施固体废物“减量化”示范工程,规范建设固体废物堆存场所,鼓励企业间加强废物交换利用。(市环保局、市工信局、市国土资源局)

  29.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按照国家环保部和省环保厅有关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和《陕西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加大对危废产生企业的日常监管,定期组织危废规范化管理工作培训,进一步规范我市的危废管理工作,全市危废重点监管企业实现规范化考核达标。(市环保局)

  四、统筹城乡环境保护,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乡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有效管理,实现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环境污染防治同步推进。

  30.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化“以奖促治”政策,结合林业部门“三划一片林绿色家园”建设,继续深入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工程。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健全农村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以村庄或连片村庄为基本单元,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由点到面”的基本原则,在昝村镇、西庄镇以及龙门镇等率先开展集中连片农村环境整治示范建设,通过解决迫在眉睫的一些农村环境问题,逐步带动全市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环境脏、乱、差面貌。(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经发局、市农业局、全市各镇办)

  31.保障农村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全市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保护工作,加强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和监管。确定重点农村饮用水水源并开展水质安全监督监测,提高水源地保护预警能力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饮水安全。(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

  32.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污水和垃圾处理。有序推进农村污水处理,逐步将城市或乡镇周边村庄污水纳入城市或乡镇污水收集管网统一处理;有条件的其它人口集中村庄或集镇采取建设微动力、无动力污水处理设施以及人工湿地等不同模式,分散居住采取建设分户式生活污水生物处理池。采取多种形式,处理处置农村生活垃圾。继续推进“户清扫、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加强垃圾分类回收管理,以村规民约的形式建立垃圾分类回收制度,鼓励就地堆肥、减量处理。加强农村医疗垃圾的集中收集和处置,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经发局、市卫生局、全市各镇办)

  33.抓好农村工业污染防治。加强“十五小”和“新五小”等污染严重淘汰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设备监督检查,确保不在农村地区死灰复燃。严格农村工业项目环境准入,严防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工业向农村转移。优化农村工业结构和布局,鼓励发展无污染、少污染、具有一定科技含量的产业。引导分散的农村工业企业向村镇工业功能区和工业园区集聚,实施集中治污。加强对群众反响强烈、污染严重、严重影响居民健康和农业生产的工业园区环境治理。(市环保局、市经发局、市工信局、市中小企业管理局、全市各镇办)

  五、构建数字环保,提升环境监管能力

  34.完善环境监控网络建设。计划2013年投资150万元增加龙门地区大气自动监测站一座,2014年投资400万元增加遽水入黄口水质自动监测站一座、城区集中饮用水源地(薛峰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一座,2015年投资80万元增加城市集中区(新城区太史大街)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一座,按照点位数目及站房建设要求予以配套建设相关设施。投资500万元提升改造现有的水、气自动监测站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络。拓展监测工作服务范围,在2015年内达到计量认证资格监测项目五大类环境要素80项认证。2013年完善省、市环境监控平台和应急平台,并确保与省厅直接对接正常联网运行。2014年健全应急指挥中心、基层支撑系统和综合应用系统。形成“天地一体”的环境监测预警、权责明确的环境执法监督、科学配套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反应迅捷的环境监管和应急处置四大网络体系。(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

  35.推进环境信息能力建设。大力推进环境信息能力建设,明确专人管理韩城环保局网站www.hchb.gov.cn,及时更新发布政府环保信息,并健全和运行好与市政府及各部门之间的电子政务外网。升级系统扩大在线办事功能,实现环境信息资源全民共享,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提升在线监控网络设备运用能力和维护管理水平,保障在线监控网络正常运行。(市政府办公室、市环保局、市工信局)

  36.加强环境监管和应急能力建设。加大设备投入、人才引进和培训力度,在“十二五”末,韩城市环境监察大队和环境监测站分别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并通过验收。成立信息宣教中心,并强化人员配置达到信息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成立应急队伍,配置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库,全面提升环境应急响应能力。(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编办)

  37.利用GPS定位等手段,对全市危险废物和化学品存储、运输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监控,确保安全。(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经发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

  38.开展农业和农村环境统计。按照国家统一的有关调查制度,开展全市农村面源污染物排放统计,建立面源污染数据库,探索开展减排核证体系。(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统计局)

  39.建立农村环境监管体系。积极运作各镇办农村环境保护管理办公室,发挥其职能,加强农村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实现环境监察队伍向龙门镇、西庄镇、昝村镇延伸。开展镇办、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定期监察监测,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定期监测,开展农业面源污染定期监测,确保农产品产地土壤质量安全,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全市各镇办)

  40.建立环境监管公共服务保障体系。与市财政局协商,完善经费保障渠道和机制,保障环境监测网络、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络、环境信息网络等的运行,多方争取资金,利用三年时间,投资3500万元建成韩城市环保监测执法综合办公楼。积极沟通协调明确干部管理体制问题,加强环境监管人才队伍培养,引进30名左右环保专业人员,补充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数量适宜、素质精良、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环保人才队伍。(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六、完善政策措施

  41.落实环境目标责任制。把规划目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对目标任务按年度进行分解,与相关镇办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考核政绩的重要内容,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对未完成环保目标任务或对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负有责任镇办、部门和企业领导要进行约谈,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市环保局、市经发局、市考核办、市组织部、市监察局)

  42.完善综合决策机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保工作机制。在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决策时,必须坚持环境优先,充分考虑环境资源的承载能力,提高综合决策的科学性。(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

  43.健全环境保护法规制度。根据国家、省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制定《韩城市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排污收费管理办法》,对总量控制、排污许可、限期治理、停产治理、排污收费及排污费使用管理逐步进行规范;对现有的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及时补充完善。切实提高执法效率,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执法,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环保局、市政府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

  44.完善环境监察体制机制,明确执法责任和程序,提高执法效率。建立环境执法部门联动执法机制。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持续开展环境安全监察,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开展环境法律法规执行和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后督察,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市环保局、市经发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安监局、市司法局、市监察局)

  45.建立资金投入保障制度。把环境保护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并逐步加大环保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金,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等多元化投入机制。管好、用好排污费专项资金,结合年度重点环保工作,制定排污费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确保重点环保问题得到解决。(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经发局)

  46.加强环保科技研究。加强重大环境资源问题的基础性研究,为管理决策提供科学的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撑。一是根据目前龙门地区的大气污染现状,制定出《龙门工业园区大气污染治理三年规划》。二是选择煤炭、电力、焦炭、冶金、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和重要河流,研究提出保障流域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对策措施。三是研究流域和区域的环境功能区划与生态适宜性分区,预测重大环境资源制约性因素的变化趋势,为我市的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建立环境容量和资源禀赋对产业发展的倒逼机制提供有针对性的技术支持。四是积极组织开展总量核定、分配等总量控制相关技术研究,为我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深入开展做技术储备。(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市经发局、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

  47.加强环境宣传教育。以落实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以围绕实现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与节能减排为主,大力宣传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的理论与实践。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科技之春、世界水日等为宣传平台,每年举行不少于2次的大型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全民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理念,培育全民生态道德意识,强化生态危机意识,提高全民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多层次搭建政府与公众对话平台,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环境质量公示制度、环境保护新闻发布制度,扩大公众对环保信息的知情权和有关决策的参与权、监督权。继续开展“绿色创建”活动。通过开展创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保模范城”等一系列活动,带动全社会各个阶层都来参与环境保护活动,更深地将环境文化和先进理念渗透到广大群众中去。“十二五”期间,在全市创建绿色学校32所,创建绿色社区20个,绿色企业15个,努力形成人人珍惜环境、保护环境、美化环境的良好氛围。联合以宣传、教育、广电、新闻、文化等部门和各社会团体广泛参与为重点,以建设高素质的环境宣教专业队伍为保障,创新环境宣教的工作机制,拓展环境宣教的工作内容,全面普及宣传生态文明,弘扬环境文化,形成环境宣传教育设施网络化、管理规范化、工作社会化的新格局。通过五年的努力,到2015年,使我市环境宣教的运行机制、人员素质、能力建设与我市的经济发展水平、环保事业的持续发展基本相适应。初步形成环境宣传教育体系,推动政府引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环境宣传教育大格局的形成。(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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